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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8)

书籍名:《张爱玲传》    作者:西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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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炎樱给她讲起了那帕西人的故事,说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邻居麦唐纳太太,嫁过几次,有许多孩子,同这帕西人认识,闹着要给他做媒,硬要把大女儿宓妮嫁给他。帕西人也愿意,可是宓妮不愿意,宓妮那时只15岁,还在读书。她妈妈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22岁就离了。

爱玲立刻想起妈妈来——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可能就离了婚。

后来她终于见到了那个宓妮,是在一间广东茶楼,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做陪。第一次吃到搁糖的菊花茶,清苦、甜香。她看着宓妮,想着她和妈妈相同的身世,不自觉地从她的脸上读到了妈妈的轮廓,一样的高鼻深目,薄嘴唇。她着迷地看着,十分倾慕,一顿饭吃完了,仍然觉得像。

她写道:“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当时我觉得奇怪,炎樱是什么时候见到她母亲的呢?直到看了1984年8月3日香港《明报》刊出《倾城之恋》上片特辑,见到张爱玲写在《倾城之恋》公映前夕的一封短信,才恍然大悟——

“珍珠港那年的夏天,香港还是远东的里维拉,尤其因为法国的里维拉正在二次大战中。港大放暑假,我常到浅水湾饭店去看我母亲,她在上海跟几个牌友结伴同来香港小住,此后分头去新加坡、河内、有两个留在香港,就此同居了。香港陷落后,我每隔十天半月远道步行去看他们,打听有没有船到上海。他们俩本人予我的印象并不深。写《倾城之恋》的动机——至少大致是他们的故事——我想是因为他们是熟人之间受港战影响最大的。有些得意的句子,如火线上的浅水湾饭店大厅像地毯挂着扑打灰尘,‘拍拍打打’,至少也还记得写到这里的快感与满足,虽然有许多情节已经早忘了。这些年了,还有人喜爱这篇小说,我实在感激。”

这里藏头露尾地写着“她在上海跟几个牌友同来香港小住,此后分头去新加坡、河内”,这“几个牌友”里必也有那位男朋友;黄逸梵是从香港去的新加坡,而不是自上海出发;是珍珠港那年也即1941年出国,而不是张子静说的1939年——当然也有可能她1939年去新加坡,又回来了,这年又去。不过那时候交通没这么容易,应该不会在短期内来来去去。还有一种可能是张爱玲记错时间,因为下意识地绝记忆。

张爱玲对这段往事讳莫如深,有两种可能,最合理的一种自然是古老礼仪中,子女对母亲的情事自当三缄其口,非礼勿言;另一种猜测则是张爱玲在骨子里大概还是认定从一而终这件事,所以她一方面赞成母亲离婚,另一方面却又不以母亲的男朋友为然,为了回避这个,甚至连母亲赴港小住这段事也不提。

然而大家闺秀的矜持,理当如此。倒是张子静多年后揭穿这件事,虽然对后世“张迷”的考证有益,却似乎是不大孝的。

4

用张爱玲的文字来形容张爱玲的文风,最好的比喻莫过于“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华美的袍”,而且是真丝的华袍,她的文字就有这样的柔美,切肤之感;“爬满了蚤子”,这是她笔下的人生,琐屑的真实的烦恼,同样有切肤之痛。

没有一句话比这更能贴切地表现出张爱玲作品的风格与意境。她是一个坐在水晶球里看未来的预言者,总是在文章里一再地预言。天才在本家不被发现,而她的预言在自己的文章里也常常被忽略,要隔多少年,后人读起,才觉惊心动魄,感慨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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