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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秉持史德逆境潜心向学(2)

书籍名:《革命史家胡华》    作者:刘涓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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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华自参加革命,多年在外,双亲生活拮据,蒙上海小姨父刘顺德的接济,才得以维持。解放了,胡华总算能在父母面前尽孝了。他自知亏欠双亲太多太多,他要承担奉养二老的责任并让他们享受天伦之乐。1951年初,胡华从奉化将父母和15岁的外甥女蒋瑞瑶(由于蒋父去世,胡华供养其在京上学)接到北京生活。

  胡华是知恩图报的,11年别家,父母能够健在,他特别感谢小姨父刘顺德。

  如今,新中国成立了,全家团聚了。胡华与父亲都有感恩的愿望。在父亲的要求下,胡华将积攒下的稿费约一千万元(旧币)寄往小姨父处表示感谢。

  为配合国内读者学习《毛泽东选集》,以及在阅读《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初稿)》一书对历史参考资料的需求,按照胡乔木、邓拓的建议,由胡华任主编,戴逸、彦奇任编辑,编成了一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参考资料》。该书收集资料时得到了郑振铎、宦乡两位的帮助,何干之、叶蠖生也提出了编辑意见。

  胡乔木作了最后审订。戴逸回忆编书过程说:“胡乔木同志指示胡华主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参考资料》,彦奇和我协助编辑,收集了许多党的文件和各种珍贵资料,大多是胡华同志收藏和借来的,篇目经乔木同志审定……”1951年4月,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这本书,胡华在例言中称:“由于编者能力和时间有限,由于材料不足,这部资料选辑是远远不够完善的。究竟怎样编排合宜?材料的取舍如何?我们热切地希望各界先进们和读者们多多赐教。”

  这部伴随《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初稿)》的资料性书籍,是当时公开出版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信息量最多的史料。它汇集了许多重要历史文献;节选了有代表性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论著;介绍了这一历史时期的许多重大事件的史实。该书一出版就受到教育界、读书界和宣传理论界的普遍欢迎,成为全国最热门的畅销书。由于一版再版,印量很大,编辑者的稿费也颇为丰厚。当时适逢全国掀起抗美援朝运动,由胡华提议,戴逸、彦奇一致赞成,三人将陆续收到的此项稿费(笔者根据仅仅查找到的两张捐献凭证,即有旧币七千余万元)全部捐出,支援志愿军购买飞机,以实际行动支援前线。当时他们没有声张此事。直到1997年,戴逸、彦奇在回忆胡华的事迹时,才讲出此事。

  一直与他们相处左右的彭明四十多年后听到这一情况,也不无惊讶。凡是得知此事的人,都为他们强烈的爱国心而肃然起敬。

  然而,就在这1951年的8月,一场狂风暴雨骤然降临,胡华被指责“勾结资本家书商”、“参考资料雷同”、“一稿两出牟利”等而遭到批判。戴逸说:“我不理解为什么要进行批判。胡华同志自进城以后,废寝忘食地工作,宣传党的历史和党的政策,使广大人民、各界人士和青年学生们更加了解中国共产党经历的艰难而伟大的历程,更加热爱党,投身中国革命,他对建国初期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当时,最重要的罪名是:胡华为新潮书店组织了许多书稿,而新潮是一家私营书店,这就沾上了与资产阶级勾结的罪状。其实,新潮书店的同仁们大多是跟随共产党多年的文化出版界的进步人士,他们当年所做的也是有益的工作,即使有缺点,也可以引导、纠正,没有必要扣上大帽子,一棍子打死。思想文化工作中的关门主义和‘左’的倾向,只能给工作带来损失。”胡华被“要求”在《人民日报》发表《关于编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学习资料))的自我检讨》。检讨说:“人民日报八月十六日《文化生活》栏中,曾批评到今年七月间新潮书店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学习资料)》与今年四月间商务印书馆出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参考资料》,百分之九十雷同,实际上是一书两印。这个错误应由我负责,因为两书都是在我的主持下编出的。

  这是一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错误。像这样的错误是完全失去了一个革命理论工作者的认真严肃的态度,我应该对自己的作风作深刻的检讨。”1951年11月底,全国由教育界开展起的思想改造学习运动,进而发展到文艺界、科技界并且结合全国开展起来的“三反”运动,成为了全国规模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半年多时间,胡华成为“资产阶级思想的典型”,遭到来自校内外的猛烈批判。从艰苦革命斗争中冶炼成的党性出发,他表示服从组织,再三检讨。“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同他在一起写作出版的青年学者们也受到株连。

  当时有关方面还将此事以“内部通讯”方式,将胡华在组织内的检讨通报到各地宣传部门。戴逸说:“当时,没有任何人指出我们所写的内容有什么错误,但还是要检查资产阶级思想。从此,在胡华领导下一个颇有生气的青年学术群体停止了写作,偃旗息鼓,闭门思过。”1951年12月,全国范围内掀起“三反”运动,人大校园也沸腾起来,把“三反”弄成了“反三”(即反对三位校长的供给标准)。胡华也真是祸不单行,接着便有人诬告说,胡华在上海小姨父刘顺德处“存款放高利贷”。他再次因“运动”而挨整。如前所述,这些钱是胡华寄到上海表示谢意的。刘顺德执意不要胡家偿还这个亲情债。当时,刘顺德在上海继续维持着那个小型缝纫机厂,于是依照解放初期私营工商业政策,他决定将胡家寄来的钱,作为企业间的部分流动资金使用,根据收益情况再以当时市面的利率寄给利息,对胡明伦、钟惠梅、蒋瑞瑶等人在北京的生活做一些补贴。然而“勾结资本家放高利贷”的罪名,被强加在了胡华头上。连同到新潮书店查出的未支付的稿费,也作为“放高利贷”论处,胡华再次被迫检讨,痛苦承认自己“犯了严重错误”。

  从1951年的8月到1952年的上半年,胡华曾在研究室里一边工作,一边在思想上煎熬着,检查着。最后,研究室党支部讨论决定,给他“留党察看”一年半的处分。“意见”报至教务部党总支,1952年12月22日批下来后减为了一年。

  1952年8月1日胡华曾在整党中检讨:“在进城前和进城后,我曾受到了两次较严格的批评,一次是1948年冬,主要是批评自由主义(议论土改中的‘左’倾现象);一次是1950年初,主要是批评骄傲自满(写作多了,作报告讲学多了)。对这两次批评,我虽然作了检讨,但还是没有觉悟到从根本思想上来改造自己的必要……”他再一次痛心疾首地检讨自己,犯了“发展个人资本主义的错误;功臣自居、骄傲自满、追求虚名的错误;严重的自由主义、无组织、无纪律倾向”的错误。表示下决心“铲除个人主义、名利思想的旧我,创造无产阶级的新我”。

  事情发展至此,也许有不少人会心生疑问:一、说胡华“犯了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当时的组织上有关于怎样进行革命理论出版宣传的纪律规定吗?如果有,胡华违纪,自当领罪接受惩治;如果没有,组织对其进行过哪些应该、哪些不应该的劝诫或提醒了吗?何况他们所撰写、编选的出版物在内容上,当时没有指出有什么政治问题,而且很受读者欢迎。二、胡华等似乎不该“勾结私人书商”。事实是,新中国成立后,在新解放大中城市的私营图书出版业,人民政府不仅没有取缔,而且还在中央出版部门设立了私营出版处,实行鼓励政策并专门管理。《人民日报》还经常为这些出版业发布书讯,如前所述:1950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第6版刊登“新潮书店的通俗读物新潮文库陆续出版……”在政府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下,私营图书出版发行业与其他工商业一起正在起步繁荣。该业基本拥护共产党和新中国的各项政策,出版物是努力宣传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政府当时也没有一个法律法规,不允许这个私营行业的经营。说胡华等“勾结……”似乎胡华等触犯了政府有关法律。应该公正地说,这与“三反”、“五反”运动中揭发的奸商祸国、坑害百姓是性质根本不同的两码事。

  三、《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关于全校党员在外出版书籍或投稿的审查办法》是在胡华等人出书之后的1951年9月28日奉中宣部之命制定的,规定了党员发表文章的纪律。为了实行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对理论宣传有所掌控,“亡羊补牢,杀一儆百”,也未为不可,但怎能拿后来制定的纪律说事呢?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此后尽管按期撤销了“留党察看处分”,胡华却在中国人民大学为这件事背负了一生的“罪名”,直到1997年,胡华去世十年后,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还有人在为某老前辈写的传记中,不指名地添加上了胡华这一被“腐蚀”和“犯错误”的事件。

  胡华对这场改造思想的斗争,表示要低头“接受教训,痛改前非”。工作的过度劳累和意外的精神打击,使胡华开始患上了胃病和肝区疼痛。胡明伦也为儿子的遭遇痛心不已,已过花甲的身体日渐病衰。

  挺身而立

  正是而立之年的胡华,没有就此一蹶不振。他思绪回到了朝气蓬勃的陕公,从窑洞精神,想到自己应该是“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极的”、“正直的”、“在困难面前总是坚定的”革命者。他依然涅而不缁,决心挺身而立。1951年9月28日,即马克思创造第一国际日,他抄录下李卜克内西语激励自己:“作风即其人——马克思的作风就是马克思自己。一个像他那样彻底忠实的人,一个就只知道崇拜真理的人……不会虚伪,不会假装和忸怩作态,他在著作中和生活中一样地保持本来面目。”胡华的本来面目就是:追求真理,生则奋斗!

  王波鸣想到自己曾经因为整风审干被怀疑为托派,而被停止党籍和组织生活,许多昔日的战友遇到自己形同陌路,有的老领导甚至还对自己雪上加霜。当年只有胡华理解相信自己,温暖地安慰自己,跟自己说:“不要气馁,好好活着,好好工作,早晚有一天会恢复党籍的……”现在他主动上门安慰胡明伦,并现身说法鼓励胡华,希望挚友不要放下笔,要挺身奋斗!

  1952年2月4日,被停职了的胡华出席教研室革命史课程准备会议,将为教研室该月15日开课后自己已经起草的教研室工作建议方案移交给教研室×××,并作了详细交代。胡华工作笔记载:“我调动,×亲自领导,交代接替的会议;迎接15号开课的准备会议。”然而,2月15日开学,教研室却又接到当日由校部戈平拟稿、成仿吾副校长审阅、胡锡奎副校长签发的命令:“中国历史与中国革命史教研室主任×××另有调动,遗职由胡华暂行代理担任。特此命令。”胡华又以“戴罪”之身奉命,继续担当了校领导所指令的该室教学行政的领导责任。

  1952年2月,当选了中国人民大学中苏友协支会会长的李新,要为庆祝中苏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两周年举行讲演会。虽是在胡华“落难”中,这月14日,他却登门邀请胡华14日为全校作《中苏盟约的伟大意义》的报告。信任的力量显而易见,就是希望胡华在“逆境”中挺住。胡华在报告中讲道:“在我国建设事业上,苏联政府和人民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给了我们以无比巨大的支援。由于中苏两国人民的团结一致,在亚洲和世界上发生了重大的影响,大大加强了和平民主阵营的力量。”《人民大学周报》第44期发表了胡华的言论。

  1951年6月22日胡华曾在中山堂亲聆过胡乔木“报告”《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这是胡华一直盼望听到的党中央关于中国革命历史的研究的导向性文件。

  096.革命史家胡华他按照这个重要报告和当年10月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1952年4月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二卷,进入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初稿)》第11版的修订工作。1952年10月26日,他开始校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京版修订本第11版清样。接着,11月22日、11月23日、11月24日至深夜2时,进行了最后校订。他在该版《后记》道:“这本书在1950年3月出版的时候,曾经在《前言》中说明过:这是一部很粗略的草稿,出版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做高中的暂用课本和一般干部读物,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借此来征求同志们的意见。出版两年半来,陆续收到了许多同志们提出的修正意见的信,也看到了一些同志们在报刊上发表的对本书的修正意见。

  对这些意见和指正,十分感谢。这就使本书有可能来逐渐减少谬误,逐渐确切起来。尤其是去年6月以来,胡乔木同志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一书和《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二卷的先后出版,使本书的修订更加有了依据。这两年半来,本书一共作了三次较多的修订,一次是1950年9月北京第四版时,一次是1951年10月北京第八版时,现在这一次北京第十一版时的修订,则是第三次。由于本书在编写时研究不够,所据材料有的不够确切,所以虽然在出版前曾经得到了许多同志的帮助和指正,但仍还是存在不少缺点,尤其是有些年月日、数目字、人地名有差错,这是要向读者深致歉意的。这一次修订又得到了不少同志特别是人民出版社同志们的帮助和指正。经过这一次的修订,虽然较以前是确切些了,但差错和不当之处我想还是有的。热忱地希望同志们继续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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