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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常恐秋节至 (3)

书籍名:《我,卫子夫》    作者:陈峻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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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我,他立刻规规矩矩地走过来,隔着三丈远,举手加额,伏身下拜,每一个动作都纹丝不乱,足可以被我的大长秋当成宫廷礼仪范本,用来教导黄门官。

  他身材不高,但气派俨然,肤色像女人一样白皙,眉毛高高挑起,细长的眼睛里含着一种波澜不惊的宁静,三绺胡须精心修剪,飘洒颏下,秀雅非常。

  霍光是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弟弟,十几年来,我从没有听到别人挑剔过他一点礼仪和人品上的瑕疵,跟公孙敬声、卫伉比起来,霍光完美得近乎刻板。

  他完全不像我们家的男人,当然,他也根本不能算是。

  二姐少儿在平阳侯府当侍女时,曾和小吏霍仲孺相好,生下了霍去病。

  霍仲孺跟当年的郑季一样,无意与一个女奴共度人生。

  少儿很是悲伤,苦苦哀求那个俸禄还不够酒钱的县吏,好不容易得到了他婚姻的承诺,我却突然被选入宫,少儿立刻抛弃了霍去病的生父、她同居五年的情郎,不久后,嫁给了詹事陈掌,一位年轻的二千石,开国丞相陈平之后。

  霍仲孺只能黯然回乡,直到霍去病被封骠骑将军时,他仍然是个小吏。

  “陛下万寿安康!”三拜既毕,他又善颂善祷起来,仿佛这里是未央宫的正殿,是我五十大寿的盛宴,但他表现得是那样认真恭敬,让我很难觉得这是一种逢迎。

  “平身,霍都尉,你怎么不进去喝酒?”我指指那歌舞正浓的前庭。

  他微微苦笑:“公孙太仆没有邀请臣,臣是自己来的。”

  我一惊,望向身后不远处的公孙敬声:“敬声,你为什么这样做?”

  敬声被质问得说不出话来,低下头,眼角却喷薄着怒火。

  我知道他向来骄狂,却没想到他竟然傲慢到这个地步,在祭祀霍去病的家宴上,公然忽略霍去病的弟弟。

  霍光十四岁时已是霍去病帐下的郎官,霍去病身故后,皇上痛心于爱将早逝,将霍光迁官为奉车都尉。二千石,又是皇上近侍,即使在长安也算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却仍不在公孙敬声的眼里。

  “还不快请霍都尉入席!记住,明年骠骑将军的祭祀日,一定要由霍都尉主祭!”我大声呵斥他。

  其实敬声是我最喜欢的外甥,他不像去病那样难以接近,聪明好学,又多才多艺,但从小生长绮罗丛中,使他变得目空一切,听不进我的半点劝诫。

  “是!”他强压怒气,去请霍光入府。

  但霍光却退了一步,谦和地说道:“陛下,臣能在兄长的灵前致祭,于愿已足,臣现下心情哀切,无意再去喝酒听歌,请陛下允准臣就此告退。”

  我点了点头,走得远了,眼角仍看见霍光恭立在路旁,连腰都没有直起来。

  “陛下,这种人也配称为卫家的子孙?”公孙敬声按捺不住,在车帘外鄙夷地说道,“他出身寒门不说,为人谨小慎微,既没有血性,又没有学问本事,只比庙里的泥偶多出一口气,陛下是不是太抬举他了?”

  他说得振振有词,我一时语塞,满心惆怅,不知如何教训这个不知稼穑辛苦的外甥,只能命奚君催车离开浮沮将军府。

  我还记得霍去病第一次将霍光带到我面前,他夸奖那个在我面前直哆嗦的少年,说霍光性格沉静,将来必能光大霍氏。这些年,我不曾过多关注这个少年,但偶尔传入我耳朵的消息,无不是称赞他谨慎知礼。

  他十一岁时才从乡下来到长安,初来时他瘦小、稚气、不起眼,连字都不认得几个,更不曾读过像样的书,十四年来他不但累迁至二千石近臣,而且举止得当,风仪出众,谦卑恭敬,从没招过半点讥议。十四年来,他既无父兄倚仗,又无任何外援。

  敬声呢?他比霍光大得多,但二十年来我耳中听到的,全是他的骄奢无度,处处张扬,他时时以正根正苗的卫家血胤自命,又处处以给我们卫家招惹麻烦为乐,似乎唯恐不能激发别人的嫉妒和仇恨。

  失去了霍去病那样的天骄不要紧,如果家族的后人们都如霍光这样端谨,卫氏也许还有成为世家的希望,可惜,身为名将之子的敬声怎能懂得这一点?

  B3 人奴之子

  到长安的那一年,大哥卫长君已满十八岁,成了我们家最有身份的人。

  每天天不亮,他拉出侯爷的坐骑,洗刷干净,扣好鞍鞯,小步趋至侯府前庭,跪在地下,等待侯爷的皮靴重重踏上他的脊背,飞身上马。

  娘年纪大了,被打发到洗衣房,虽说是领班头目,可大冷天里,她仍要亲自在冰砭的水中浆洗公主的贴身衣物。

  她每天从早到晚不停地忙着,偶尔直起身体呵斥手下。

  我远远望见母亲花白的鬓角、伛偻的腰背,谁能相信,那曾经也是个有倾城之貌的美女?

  公主每天换下的各色衣饰数不胜数,丝绸、绫锦、裘皮、羽裙、夹衣、绣襦、披肩……半个后院里都晾晒飘绕着这些令人目驰神迷的衣衫。

  到了傍晚,我的大姐会和一班婢女嘻嘻哈哈地走过来,收拾好衣裳。

  大姐和二姐是公主的贴身侍女,一个负责衣衫配饰,一个专管妆容香料。白天她们生活在华丽舒适的内院,夜间回到我们狭窄寒冷的小院,穿着主子的旧衣服,对长安城的达官贵人们评头论足,摆出一副见过世面的模样。

  早饭后我赤足走进琴堂,清擦箜篌和七弦琴,拉展韧带,润喉练曲,等待师傅们教习歌舞。

  年满十五岁的歌女会正式成为平侯侯府的讴者,为赴宴的客人们唱歌跳舞来佐酒,我还要足足等上三年。

  卫青和六岁的卫步在杂役房侍候,担水、劈柴、跑腿,只要能使唤他们的地方,那些成年仆役们就像用牲口一样催个不停,失误半点,便会挨打受骂。

  命运从来没朝我们卫家露过半点笑脸。

  可如果有一天,哪怕有半缕命运的阳光照向我,我也会努力地抓住它。

  为此我暗中学习一切繁琐的礼仪,没有人要求一个歌女拥有长安仕女的娴雅安静,她只要够风骚美貌就好,然而我不甘愿,纵然命中注定是个以色艺侍人的女子,我也想要有我的尊严。

  那时,我是卫家唯一识字的人,能够背诵整本的《诗经》,我还会背不少乐府传出的诗作,甚至也能大段地背《离骚》: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

  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

  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美貌是我的天赋,但这远远不够,我还想营造馥郁柔软的内心,具内美,修才能。

  第一次在平阳公主面前案板而歌,她就惊讶地望着我,叹道:“这丫头天生有点大家闺秀的派头,进退知礼,真是难得。”

  哪里有什么天生的气度,那是我心中最后仅存的自尊。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我们一出生就被打上了奴婢的烙印,与命运抗争的唯一可能就是谨慎自重,活得像个会出气的泥偶,每一步都不能行差踏错。

  A4 像庐山之冢

  我在傍晚轻车简从,悄然出宫。

  平阳公主陪我走入长平侯府的茶室,叫来宫中最好的吴太医,他从卫青的卧室刚出来,低头凝思,一脸愁容。

  “吴太医,无论是祸是福,都不妨直言相告,我们只想知晓实情。”我盯着他。

  他抬起眼睛,打量我们二人,欲言又止。

  “说吧,陛下恕你无罪。”平阳公主催促道。

  死亡,在我这忽起忽伏的一生中,已经见得多了。

  平阳公主也许见得更多,她的父皇、母后、兄姐、两任前夫、儿子,全都弃她而去,而她仍然坚强自信地活着,当然,背影上也有她不能自知的落寞。

  吴太医咬了咬牙,终于开了口:“侯爷脉象微弱,久郁于中,气虚色黯,病入膏肓,恐怕针灸药石都已经无济于事了。”

  几年来,给卫青开药方最多的就是这位来自南方的儒医。我知道,不到束手无策,他是绝不会承认自己对病人无能为力的。

  我不是今天才知道卫青的身子骨弱,多年在苦寒之地征战,起居无常,酗酒,饮食不当,令他少年时底子单薄的身体再也扛不住了。

  我与平阳公主都无语,甚至连对视都没有。

  我起身去看卫青,她则悄然退避。

  卫青的房间里萦绕着浓郁的药味,数名使婢在外间轻拨紫泥炭炉,蒸煮药汁,留神不发出一点声音吵醒病人。屋外的架子上放满千金难求的珍物和奇药,就算是太医院和皇上的丹房,也未必有这么齐全。

  我跟随公主多年,从未见她这样精心照顾过平阳侯曹寿,甚至是她的孩儿曹襄。

  人们传说公主与卫青早就互相钟情,在平阳侯活着的时候就如此。我对流言嗤之以鼻,他们相差八岁,谁会爱上一个长他八岁的女人,即使是公主。

  我偶尔也有过疑心,成亲后他们形影不离,卫青对平阳公主言听计从,而那个曾经爱热闹爱宴游行为不羁的女子,有时竟在他面前显出小鸟依人的娇羞模样。

  “青弟,”守候良久,才看见卫青微微睁开双眼,我突然觉得鼻酸心痛直摧肺腑。姐弟七人中,我最疼的是他,如公主所言,我们俩实在太相像,从外貌到内心,“青弟……”

  “陛下……”他气若游丝,脸色灰白,双目无神。

  公主说他还能撑到明年春天,我不敢相信。锦被下这灰暗无力的影子,仿佛随时都会变成一具不会说话的尸体,一幅徒具外表的图画。

  “姐姐对不住你,”我的泪水一颗颗落在他探出被子的手上,“这一生我都在向你索取,要你为我拼命,要你为据儿委曲求全,要你忍耐……青弟,你为我做了那么多,我却什么也不能回报……”

  “陛下,”他吃力地抬起手,拭掉我脸畔的泪,“陛下言过了,这一辈子都是陛下在守护老臣,老臣何德何能,能受恩如此深重?”

  侍女打起帘子,平阳公主从帘外走进来,片刻前的泪容已经不见了,她重新补过妆,又恢复了一贯的明艳,这才来见卫青。

  “侯爷,”公主坐在床畔,握住卫青的另一只手,从容微笑,“皇后刚刚告诉我,皇上命人加速修建像庐山之冢,与霍去病墓相距不远,一起拱卫茂陵。侯爷你看,皇上从来就没忘记你的战功,在他心中,你和霍去病的分量一样重。”

  我在心底叹气,一样重……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十七岁的霍去病跟着卫青出征时,卫青已经在雁门关外领兵与匈奴厮杀了六年,一改大汉对匈奴每战必败的耻辱史。

  元朔五年,卫青奇袭高阙,险些活捉匈奴右贤王。

  皇上大喜过望,派特使前往军中,拜卫青为万户侯、大将军,卫青尚在襁褓中的三个儿子也同日封侯,恩遇之隆,前所未有。

  但只过了一年,皇上便将所有的宠爱都转赐给霍去病。

  霍去病十七岁从军,首战便以功封侯;二战,独自统率万人之旅,直捣皋兰山,六天转战五部落,夺来匈奴休屠祭天金人;三战,皇上特授他为三军统帅,卫青和李广只能配合他侧翼作战。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家军与匈奴决战漠北。

  皇上有意让霍去病活捉伊稚斜单于,将所有善战之士都发往霍骠骑帐下,打算要成就他震古烁今的战功。不料伊稚斜单于听了一名降将的献策,集中精兵,在漠北设伏,意图围歼兵势较弱的卫青,跋涉千里而来的卫青苦战得胜,追击单于直至阗颜山赵信城,才大胜班师。

  漠北血战,卫青有决胜之功,可受重赏的依然是霍去病,年轻的外甥与老于行伍的舅舅同日被封大司马,霍去病的所有爵禄官秩,都与卫青平起平坐。

  怎么可能一样重?

  霍去病是皇上心中最重的那一份情结,是皇上少年梦的化身。他墓陵的外形是祁连山,匈奴人的神山,大汉的西北长城;而卫青的墓陵是庐山,是漠北随处可见的穹庐和山丘,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此刻的卫青好像既不关心皇上怎么想,也不关心他陵墓的外形有什么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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