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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三大战役(2)

书籍名:《一路直行:我的企业理想》    作者:李玉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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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八点半,离开标时间只有半小时了,我的电话突然响起来,惊得我立刻从床上跳了起来。电话是我们的投标代表、营销总监周利国打来的。

  他在电话中有些踌躇地问我:“李总,我们几个人觉得,如果把报价再降5%,这样也许更有把握。”我知道此时降价已无济于事,反而可能动摇大家的信心,便冲着电话吼道:“一分不降,坚决顶住!”

  一个小时过去,决定命运的时刻终于到来。前方人员报捷电话让我惊喜万分:我们一举拿下国内标的全部八台,取得完胜!

  这是一次堪称典范的战例,是继四川华蓥山电厂之后的另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大唐电力对利德华福产品的认可,好比中国电力系统给利德华福发了一张权威认证证书,其他用户都将以此为标准来认识利德华福,利德华福的品牌形象将由此奠基。

  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情,立刻写了一篇《漂亮的大唐之战》张贴在公告栏上。在激发全体员工斗志的同时,文章还对整个战役的过程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总结:

  说实话,大唐之战的完胜,我们得了两个便宜:一是招标方对国内厂商的照顾。他们将全部标的分为国内和国外两部分,这就减弱了相当一部分的竞争压力。如果与国外大公司混战一场,我们的机会也许并不一定这么大。扣除进口关税和外汇比率等因素,罗宾康、AB两个国外厂家的报价,几乎与我们相差无几(尽管这里面可能有策略上的因素),这种趋向是让人震惊的。我们若不在产品质量、体积、成本、服务方面尽快建立更多优势,不出两年,我们将难以生存。另外,国内对手太弱,也是我们得胜的原因之一。从此以后,利德华福将成为国内厂家的“众矢之的”。

  2002年,利德华福的销售台数达到了41台,是上一年的3倍多,这个成绩在国内已经无人可以比肩。当年公司利润达323万元,亏损总额继续下降到905万元。

  平息两场官司

  还在2001年的时候,先行公司突然发出律师函,声称利德华福的产品侵犯了他们在国家专利局申请的专利,一时间让用户及我们不知所措。许军代表利德投资与其总裁李天龙交涉,双方大吵一场,问题未得解决。后来我出面约出李天龙,以10万元摆平此事。

  2002年6—7月,就在利德华福高歌猛进之际,北京凯奇公司起诉“倚鹏技术侵占”一案诉诸法庭。兹事体大,若败诉,倚鹏无法继续高压变频器的开发工作,利德华福指望以此腾飞的宏愿也将中止。案子由利德投资全面接管,并未让我过于操心。利德投资请来一位叫李海的律师操办此案。

  在亚运村利德投资的办公室里,商量应诉策略时我参加过两次讨论,由此对案由大致有所了解。

  原来在1998年初,清华电机系的李永东教授带领两个研究生以毕业实习的名义,参与北京凯奇公司高压大功率变频器的开发,其中的一位学生就是后来在利德华福担任总工程师的倚鹏。大约做了一年多,产品基本完成,两个研究生在其中都担任重要角色,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此时利德华福业已成立,在总工张东胜的提议下也准备立项高压变频器这个项目,可是人呢?他想到了李永东的研究生正在北京凯奇做此项工作,其中一位研究生已经联系出国了,还有一个倚鹏在。但根据当初的实习协议倚鹏在北京凯奇的工作仍未结束。利德投资为了尽快开展高压变频器项目,便策划了一次“消失事件”,让倚鹏躲到海南大致一个月左右,然后偷偷加盟利德华福,组成一个5—6人的团队开始高压变频器的开发。

  利德华福的高压变频器异军突起,让北京凯奇很不爽,他们认为倚鹏是在他们工作的基础上,把他们的技术成果转移到了利德华福,这种推断是合乎逻辑的。

  但是,有一个问题没法说得清楚,倚鹏是负责高压变频器驱动软件的,他在利德华福编程的软件是改进过的,与在北京凯奇的软件程序有所不同。如果比对结果并不完全相同,“侵占”一说就不成立。这一点来自国家科委系统的律师李海非常内行。

  很快,此案以北京凯奇的败诉,利德华福的胜诉结案。大家都非常高兴,李海律师也因此赢得了投资者于波的信任。

  大约过了不到半年,一波刚平一波又起。东方凯奇公司以“专利侵权”的名义将利德华福公司告到法院。原来,北京凯奇公司在1998年开发高压变频器的同时,已经将此项目整理成专利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1999年5月申请的专利得到授权。这就意味着,其他任何公司再生产制作高压变频器一类的产品并向市场销售,都涉及侵权,将面临着被北京凯奇起诉的风险。更何况利德华福的高压变频器的主要开发人员倚鹏和顾问李永东教授本就与东方凯奇有一定的渊源。

  1999年北京凯奇以此专利为投资筹码与四川的国营企业东方电机合资成立了东方凯奇公司,成为国内设计制作高压变频器最早的厂家之一。当北京凯奇公司以“盗窃技术机密”的名义起诉利德华福失败之后,东方凯奇以专利持有人的身份向利德华福发动了新一轮的攻势。用这样的手段遏制对手虽说是合乎逻辑的,却也暴露出原告在市场上的无能与无奈。利德华福尚立足未稳,便连遭此类打击,的确让人感到喘不过气来。此案一经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来人到车间里把一台高压变频器整机予以查封。但这一动作并没有妨碍利德华福生产的继续和其他经营活动的进行。因此,虽然此事表面看十分凶险,但实际影响有限。

  此案双方纠缠了差不多一年。利德投资倒是没让我们过于分心,他们仍以律师李海为主将,偶尔让我参与案件的分析与讨论,并决定以“专利无效”为主要手段,向中国专利局专家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诉。有两个条件使这一复议申诉成为可能:一是李海律师本就来自国家科委系统,他对于此类案子比较熟悉,与专利局的某些专家也比较熟悉。在中国,这一熟悉很重要。二是,由于罗宾康的同类产品进入国内在先(1995年),北京凯奇的专利申请在后(1998年),而恰恰进口罗宾康产品的那一家矿山由于不懂技术,曾经请过北京凯奇的技术人员参与过此交易。这就意味着,北京凯奇的专利与这一进口交易的接触有关系,人们有权利怀疑这一专利有参考、仿照、抄袭他人专利的可能。只要从用户和海关取得这一进口交易的有关证据,“专利无效”就可能成立。李海果然厉害,不知怎么就搞到了这些有力的证据,并提供给专家委员会,“专利无效”的申请基本得到专家委员会成员们的认可。

  消息传出,东方凯奇慌了,主动寻求庭外和解。此时利德华福反客为主,提出如果此专利双方共同持有,可以考虑中止“专利无效”。不想此一提议竟被东方凯奇接受了。利德华福仅仅花了50万就共享此专利。

  两场官司不仅没有把利德华福打倒,反而帮助利德华福做了宣传,还得到了一个虽说可以随时无效,但在有些情况下还是可以吓唬和阻止对手的专利。

  这种结果是没有想到的。同时也让我们再次见识了李海律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领。

  大股东于波、主要骨干许军因这两场官司的胜利,大喜过望,力邀李海加盟利德投资。人们没有想到的一点是,一旦这种翻云覆雨的本领施展于公司内部,会产生怎样的后果。

  转变中的2003

  说2003年是利德华福重大转变的一年,一点也不为过。有两股力量在发挥作用。正面的力量,就是三年多工作与进步的积累,使利德华福已经形成一种不可遏止的前进的力量。这一年的8月,利德华福累计销售高压变频器的合同实现100台,这不只是一个数字,它标志着利德华福已经完成它的第一阶段的工作:产品试水、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以及市场的开拓。规模化经营、扩大成果的第二阶段即将拉开大幕。为此公司在长城饭店举行盛大活动,虽说以庆功和表彰为主,活动更主要的意蕴却是昭示未来,变频器市场的高潮正在到来,利德华福将展开双臂迎接这期盼已久的日子。

  这一年的年底,靠我和周利国、倚鹏、董连才四个人在银行抵押个人房产证筹集的资金,利德华福生产基地终于在北京昌平区阳坊镇破土动工了。一切都预示着,美好的未来正等待着我们甩开膀子大干一场。

  另一种力量也在潜滋暗长。谁也没有想到,也是从这一年开始,利德华福的生存环境、与投资方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2003年初、年中、年底发生的三件事似乎都有一种不对劲的味道。企业政治的阴影开始在公司内外徘徊。

  2003年初春,于波为续签三年工作合同的事找我谈话。他提出续聘合同不再实行年薪制,采取浮动工资制,一半固定一半浮动,与当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挂钩。利德投资也不再承担我的工资和个人所得税,由利德华福和我个人承担。我听了这两个变化,心里暗暗吃惊:做了三年,不仅没有奖励,反而工资被无形中降了一大截,而且还是不稳定的,天下哪有这个道理?如果一个正常的公司外聘一个职业经理人,这样要求也许正常。但利德华福三年前是一个即将破产的公司,是我救了它,刚刚缓过来就开始与我计较起来了。任何一个人当时对于波这样翻脸不认人的做法也许都会愤怒得跳起来。但我没有。利德华福是我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孩子,我不会因为工资少给一些就不再养它了,也不会与这样不讲信义的人一般见识(此前我对于波还不是这个看法)。莫非他们早已看透了我的这个心理和弱点?我十分淡定地对于波说了一句:于总当年请我时可是说过的:失败了也没关系,工资照开三年。我可是并没有失败呀,工资怎么反而下降了?此时的我已经老练了许多,考虑到公司已经发展到这个份儿上,自己也是一个股东,也没有过份计较,除了要求把浮动工资部分由50%改为20%,再没说什么。

  这件事过后我就想,三年多来,于波给我的印象一向比较洒脱大方,从未与我在这方面计较过,怎么突然变得如此小气起来了呢?这样做是他自己的主意还是别人的主意?我突然想到此前不久,利德投资刚刚给一个人安排了一个职务——利德华福董事会秘书——这是第一次设立这样的职务,这个人、这个职务不会甘于寂寞,弄不好这个方案就是他的。其实针对我的动作,这仅仅是开始,更可怕的还在后头。

  2003年中的一天,董事会秘书突然来到公司,把财务经理和我找到一起,紧张兮兮地对我们说:首都机场有一个项目牵扯到利德投资,有可能会有人来公司调查情况,我们要作好准备,并且一定要口径一致。我和财务经理被搞得一头雾水——利德华福一向守法经营,有什么好怕的?利德投资即使有牵连与利德华福何干?不过看他的神情语气,感到问题好像很严重。果然不几天朝阳区工商局来了两个人调查询问公司的有关情况,虽说没有什么发生,但我隐隐感觉到一种不祥。后来听说,首都机场一个大公司的负责人被抓起来,还枪毙了。董事会秘书那次说的事,不知是否与这个案子有关。

  2003年11月,利德华福又发生了一件事,搞得我们莫名其妙。利德投资通过在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反向收购利德华福,让利德华福这样一个典型的国内民营企业,摇身一变,一夜之间变成了外商投资企业。

  在此之前的几个月,董事会秘书让我们几个小股东在很多的文件上签字,一个劲儿告诉我们,变成外商投资企业国家会给予更为优惠的政策和保护,只要我们签字其他什么都不用管了。我当时心想,这样的事怎么可能会得到批准?费这么大的周章是否必要?没想到,11月份公司被反向收购的事真的搞成了。什么都没变,只有企业性质变了。这样改变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么?直到离开利德华福我也没搞清楚。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的发生,让我有一个感觉,办企业怎么像玩儿游戏一样,这样玩儿下去,总有一天会玩儿现了。我开始警惕起来。

  也是在这一年,利德投资更名为“鸿商投资”,于波的董事长由许军担任,公司的办公地点也由北京搬到了上海。投资的项目越来越多,我只听说其中一个大项目是收购河南洛阳的钼矿。从此大股东于波、董事长许军很少过问利德华福的事情,董事会秘书成了利德华福与投资者之间唯一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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