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蘸谈美国政治

书籍名:《美国草根政治日记》    作者:老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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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强调的是,美国是个极其复杂的国家。她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虽然没有中国多,但种族构成要比中国复杂得多:有所谓的社会主流WASP(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新教徒),有欧洲其他各国来的移民,有祖上被贩来当奴隶的黑人,

有从墨西哥和中南美洲持续涌入的西班牙裔,还有亚裔。这些来自世界各地,文化传统非常不同的人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不同的原因来到美国,对社会、国家、政治的看法自然会千差百异,甚至针锋相对。我常想,有空得再去查查美国历史书,看看是不是除了南北战争之外,他们还漏记了几次内战。

对于这么复杂的一个国家,任何企图在一篇文章里来谈这个国家的人,大概都应该被流放到阿拉斯加去。所以我必须首先声明,本文挂一漏万,只是最最粗浅的一些个人感受,是比“浅谈”还要浅的“蘸谈”。其次,既然是个人感受,必然会带上我的很多思想烙印,为了防止被我的观点误导,读者看完本文后,应该再去看几篇极权主义者对美国的描述,可能才会有比较全面的结论。

美国号称“种族熔炉”,因此多元化可以说是美国最大的特点。任何一个读过王小波杂文的人,一定都会被他开口便引的那句罗素名言“参差多姿,乃是幸福的本源”叨扰得不堪其烦。如此想来,当年他在匹兹堡度过的时光,一定很是幸福。我初到美国时,有两件事印象很深,充分说明了什么是“多元化”。

一是没有“美国普通话”。刚到美国的中国人一般都会为口语烦恼,因为自己不说标准的美国英语,就像在中国不会说普通话,在英国不会说BBC腔,感觉低人一等。但很快我就发现,压根就没有“标准美语”这一说,这个词大概只存在于中国某些书的封面之上。就算是电视台的新闻播报员吧,比如纽约的电视台,那也是白人说所谓的“纽约英语”,黑人说黑人英语,而如果是南方的嘉宾,他们就说带南方口音的英语,大家各说各的,井水不犯河水。每个人都理直气壮地带着自己的口音。所以,我现在坦然地说我的中国英语,周旋于众多的美国英语、印度英语、欧洲英语乃至英国英语之中。

另一件事,是我做助教时,第一次带习题课,心中很是忐忑,就去问一个美国朋友,习题课应该怎么带。她说了一下该注意的问题,最后说:“最重要的是,做你自己(Beyourself)。”这个说法当时让我新鲜了很久。我本来总觉得,习题课这种东西,系里应该有个惯例或者规定,一二三四五,就清清楚楚地把怎么上课都讲明白了。没想到其实怎么带一门课,完全是带课老师自己的事。我至今很感谢她告诉我的这句“做你自己”,常引为自己跳出陈规、我行我素的依据。

多元化的源头是对个体的尊重。随之而来的,必然就是“宽容”,因为如果人们不宽容不同意见,多元化就不可能实现,必然就还是“万马齐喑”、思想定于一尊。在美国,纳粹党和三K党都是合法的,60年代时,纳粹党一度被禁,美国人权组织认为他们的权利也应当受到保护,任命了一位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个律师是犹太人。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大法官们以5:4判纳粹党也有信仰和言论自由。同样,当年为三K党辩护的律师是个黑人,这大概是“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也要维护你说话的权利”的最好例子。在宗教上,美国极为自由,充满了各种千奇百怪的教派,都充分享有各自的信仰自由。一夫多妻的摩门教、直呼上帝之名的耶和华见证人、信奉教主的大卫教派,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如同农贸市场般热闹。他们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自由地传教。大卫教派是由于私藏火器,并且拒绝联邦人员调查,才被围攻的。那次围攻由于借用了军队资源,还被人权组织找了很长时间的麻烦。

然而,与在政治和宗教上的宽容相反,美国对个人生活却是不那么宽容的。比如,在美国的50个州中,49个州禁止嫖妓,只有赌城拉斯维加斯所在的内华达州允许嫖妓。再比如最近弄得沸沸扬扬的“同性恋婚姻”事件,竟然闹到布什扬言要修改宪法来禁止,真让人对美国的保守程度要刮目相看。这些在很多欧洲国家都不是问题,甚至同在北美的加拿大人都对此不以为然。

这充分说明了美国社会的右派本色。从历史上看,构成美国主流社会的中西欧早期移民,来到美国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在旧大陆所受的宗教迫害;二是对新大陆的经济机会的向往。他们虽以新教徒为主,但教派也是五花八门,况且他们对自己所受过的宗教迫害还心有余悸,因此在新大陆提倡信仰自由,以及由此带来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但同时,由于他们都是虔诚的教徒,所以在道德上要求甚严,对个人生活很是自律。欧洲宫廷里的那种浮华的生活作风,和这些贫下中农是格格不入的。

在经济上,新大陆当时尚未开发充分,个人只要努力,获得成功的机会是很大的,这就是至今仍在流传的“美国梦”。所以,他们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认为经济应当是自由竞争,由个人对财富的渴望来推动,而不是由国家来规划。

这就构成了美国右派的主要立场:个人道德保守、经济自由。他们主张低税收、小政府,强调个人奋斗。由于他们是社会的既得利益者,因此比较维护现有的社会秩序,本能的防范新兴思想。

本来,美国简直就是右派的天堂了,可惜除了这些主流社会,美国还有其他各种三教九流的人。比如,被贩卖来当奴隶的黑人,他们在被解放后,政治上是自由了,经济上却“一穷二白”。“美国梦”仍然存在,可是他们这些奴隶的后代怎么和奴隶主的后代竞争呢?他们祖先的劳动被别人无偿地占有,在竞争中天然处于不利的位置。白人老爷们的后代必须为此做出补偿,虽然不能重新卖身给黑人为奴,但美国开始推行“肯定性法案”、“反歧视法”等,要求学校、公司录取的人员和人口中的民族成分相合,使得少数民族在同等条件下其实可以被优先录取。同时,政府又提高税收,为生活无着落者提供福利。

风起云涌的60年代,无疑是世界上所有右派的噩梦,对美国人来说,尤其如此。除了少数民族争取人权的斗争以外,美国还上演了“女权运动”、“反战运动”,当然,还有“性解放”。这都和右派观念完全相反。在经济上,罗斯福新政更是早从20世纪30年代起就开始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大政府主义已经在美国占有一席之地。左派势力在美国这个世界右派的大本营蓬勃发展起来了。它的主力是少数民族、穷人、年轻人、知识分子。左派的主要立场就是:个人生活要自由,经济要国家干预,补偿弱势群体。

美国的两党政治就是左、右派对峙的反映。共和党代表右派,是所谓“主流社会”的代言人,他们认为:国家提高税收来给穷人发福利,是一种对工作阶层的剥削,伤害了人们工作的积极性,最终会鼓励大家都不工作,坐在家中等救济。国家过多地干预经济,会造成经济的僵化,使经济彻底失去活力。同时,他们的观念保守,对国家有很高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把反战人士看作是国家的叛徒(美奸),对性解放深恶痛绝,对传统的家庭价值非常看重。共和党的成员,大多是中产阶级和富人,他们代表着这个社会的既得利益者。共和党所代表的价值观,是美国的主流,因此又被称作“保守派”。

民主党的观念和他们几乎完全相反(当然,在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权方面,全美国都是一致的)。他们深受从欧洲大陆传来的左翼思潮的影响,认为国家应该干预经济,用计划来调节经济,以免经济盲目发展。同时,他们强调平等,认为国家应当负起照顾弱势群体的责任,不能使贫富过度分化。在个人事务上,他们认为只要不伤害别人,个人有权利处理自己的一切事务,不需要社会或者国家的指导——我不信上帝,或者同性恋,又干卿底事?这些观点在传统的美国人看来简直是离经叛道,因此被称为“liberal”,即“思想开通者”,也称“自由派”或新自由主义者。

不过这个“自由派”和我所属的“自由党人(Libertarian,或古典自由主义者)”还是不一样的。自由党人处于左右派之间,基本上是要左派的个人事务自由和右派的经济事务自由,反对左派的国家干预经济和右派的传统道德束缚。由于自由党人在个人和经济方面同时要求自由,因此被左派和右派共同认为太激进,在美国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影响力。美国人还是觉得,要么个人自由,经济计划,要么经济自由,社会传统。一只脚是自己的,一只脚拄着国家的拐杖,才好走路。两只脚都由着自己的性子走,只怕会走入歧途吧?因此有人半开玩笑地说:自由党是很好的,可是美国人民还不够聪明。看来特殊国情之说,中外俱有。

在我看来,左右派并无谁对谁错之说。本来,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从小熟读“不患寡而患不均”,即使没有政治课和语文课上所受的教诲,也觉得左派是比右派更天然正确的。不过,一方面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周围的环境也正在经历着激烈的经济改革,以及由此引起的翻天覆地般的观念变化,另一方面自己的阅历日增,对生活的理解更加深刻,看的书也比以前多了,后来我的思想开始脱离左派,往中间偏自由的方向走。

西方有句话说,一个人如果20岁以前不是左派,他就没有良心;如果30岁以后还是左派,他就没有头脑。我觉得这话说出了问题的部分实质。年轻人性格反叛,要求个人自由,又富有理想和同情心,容易被“平等”、“权利”等字眼简单地打动,是左派的骨干力量。等到他们长大以后,他们才会逐渐认识到传统道德的合理之处,以及美丽字眼的空洞之处,就会慢慢地成为右派。人老了么,自然会保守些。

从国际上看,著名的右派国家是美国、英国,主流思想是实用主义,国民比较注重实利,不喜欢过激的思想;著名的左派国家是法国,主流思想是理想主义,国民普遍有浓厚的浪漫情调,容易冲动。这大概也是对左派、右派的另一个注脚。

在美国,右派的共和党可以说是社会主流共识,但左派的民主党则得到穷人和自由派人士的支持。2000年的总统大选是美国历史上最接近的一次大选,因此也可以说是对美国两党势力划分最清晰的一次说明。从地图上可以清楚地看出,共和党赢得了民风保守、思想传统的南部和中西部,民主党则掌握着号称自由主义大本营的东北部、以芝加哥为中心的中部工业区,以及以加州为中心的西海岸(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被认为是美国自由主义气氛最浓厚的一所大学)。

美国的选举制度非常特别,并不是在普选中得到多数票的候选人就得胜,而是在各州分别计票,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之外,每个州的胜者将得到这个州的所有的选举团票数(即该州在参众两院的总票数)。如果一个候选人在某些州大败,在某些州小胜,那么他就可能总得票数输给对手,却仍然赢得大选。

我个人认为这种设计是不合理的。它的本意是为了防止小州的声音被大州压倒,但2000年时的情况说明,这样的设计并没有达到目的。2000年的计票工作到最后时,布什和戈尔的票数基本相当,还有佛罗里达以及其他几个小州的票还没有开出来。但那时大家对那几个小州的情况已根本不再关心,而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到了有25个选举团票的佛罗里达,因为那几个小州的所有选举团票都加起来也没有佛罗里达多。如果是采取普选多数票得胜的选举制度,就不会出现这种小州无关紧要的局面。

4年过去了,美国的两党分裂没有被弥合,反而愈演愈烈。布什坚定的共和党立场为他赢得了共和党人的衷心爱戴,也燃起了民主党人和其他自由派人士的满腔怒火。现在看来,两党的主要势力范围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南方和中西部仍将支持布什,东北部和西海岸仍将支持克里。主战场仍将在佛罗里达,以及一些选举团票众多的边缘州,比如俄亥俄州、宾州等。

在我这个自由党人看来,民主党和共和党各有我可支持的一面,也各有我所反对的一面。我认同民主党的个人自由理念,但反对他们的大政府主张,在经济政策上我更倾向于共和党。两相比较起来,我的平等情结最终发挥了作用,对共和党对弱势群体的相对冷漠比较难以接受,因此如果在两党之间一定要选一个的话,我会选民主党。

如今的形势又有了变化,白宫里的共和党人已不再是我们所熟悉的共和党人,而是所谓的“新保守主义者”。他们一方面仍然坚持保守主义的宗教和社会价值观,比如反对同性恋婚姻,强调虔诚敬拜上帝,另一方面却背弃了共和党的小政府理念,将政府的规模空前扩张,创造了美国历史上最高的赤字,还借反恐之名推出了《爱国者法案》,使政府部门可以合法地侵犯公民隐私乃至人权。这一切都使得共和党本来对我的吸引之处都荡然无存。因此,在今年的总统大选中,我将为克里的竞选奔走,为把布什赶出白宫尽一份力。虽然我并不完全认同克里的政策,可民主本来就是要在两个魔鬼中选一个较不坏的,而不是寻找一个完美的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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