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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论奴隶制与自然的自由

书籍名:《政府论》    作者:约翰·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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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果有人认为我这样随便议论一个著名的拥护和崇拜绝对权力者的偶像人物未免太放肆,那我便请求他这次对我稍加宽恕。因为像我这样一个人,即使在读过罗伯特爵士的书之后,也不能不自视为一个被法律所容许的自由人。而且我认为这样做也并没有什么不对,除非有比我更熟悉这本书命运的人能向我表明:这篇被埋没了很久的论文一经问世,凭它的论据的力量,就能剥夺人世间的一切自由。并且从今以后,我们这位作者的简略模式就要成为基督登山训众那样的典范,并作为尽善尽美的政治标准而永垂后世。其实,他的体系建立在一个非常小的范围里,不外是说:因为没有人是生而自由的,所以一切政府都是绝对君主制。

  3.当世界上出现这样一伙人,他们为了谄媚君主们,硬是认为不管君主们依据怎样的法律建立国家和进行统治,不管他们利用怎样的条件取得权力,也不管他们是如何用海誓山盟的方式将自己答应要遵守这些法律的庄严诺言和誓词答应下来的,君主们都享有神权赋予的绝对权力。这伙人否认人类的天赋自由权,从而尽其所能地使一切臣民遭受来自暴政和压迫的莫大灾难,同时也动摇了君主们的称号并震撼了君主们的宝座(因为根据这些人的学说,君主们,只除一个外,其他所有的也全都是天生的奴隶,而且根据神权,他们也都是亚当嫡嗣的臣民),好像他们立意要对一切政府宣战,并企图颠覆人类社会的根基。

  4.可当他们告诉我们说,我们天生都是奴隶,除了继续做奴隶以外,再没有别的办法时,我们只有相信他们的这些空话。我们一出生,便同时取得了生命和奴隶地位,在没有丧失生命以前,决不能不当奴隶。我在《圣经》或理性中都找不到这样的说法,但这些人却硬要我们相信,神的威权已使我们隶属于别人无限制的意志之下。这真是人类的一种奇妙的状态,而凭他们的聪明才智也只是到最近这些年才发现这种状态。虽然对于与此相反的意见,罗伯特·菲尔麦爵士好像也因其标新立异而加以指责过,但我仍然相信,在这个时代、这个国家之外,他想找到其他任何时代或国家曾经确认君主制出于神权并不容易,而且他也承认:“像海华德、克拉克伍德、巴克莱等人一样,曾经在很多方面勇敢地替君权辩护的人,都异口同声地承认人类的天赋自由和平等,而从没有想到这一点”。

  5.这种学说究竟由谁最先提倡并使其在我们中间盛行起来,它究竟引起了怎样的悲惨结果,我留给那些与西托普和曼惠灵同时代的人去回忆,或让历史学家去叙述好了。我现在的任务只是考查罗伯特·菲尔麦爵士(人们承认这种论点被他发挥到了极点,并且认为他已经达到了完美无缺的地步)在这方面所说的内容。因为每一个想要像法国宫廷人士一样时髦的人都曾向他学习,并拿着他的浅薄的政治理论体系到处宣扬,那就是:人类不是生而自由的,因此绝不能有自由选择他们的统治者或政府形式;君主所有的权力都是绝对的,神授的,奴隶绝不能有权利立约或同意;从前亚当是一个专制君主,其后所有的君主也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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