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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很多人都成了马克思的亲戚

书籍名:《我们台湾这些年2》    作者:廖信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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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别说中国五四运动以来的知名作家,因为他们没跟着来台湾,比如巴金、茅盾、老舍、沈从文,就通通在国民党政府查禁之列,因为他们全都“身陷匪区”。而这些大陆或香港文学家的翻译作品,也照禁不误,比如傅雷译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巨人传》等。

  当然情治人员没那么笨,那只是借口。在那个禁锢的年代,当局想要控制一切,包含思想与意识形态,所以禁书、禁片、禁歌也一堆,所列理由在现在看来都匪夷所思。

  有些人比较倒霉,因为自己的小疏忽就被抓走去“喝茶”。

  有一年的“蒋公”诞辰,台视副控室中负责上字幕的技术指导,在设定显示祝贺当时“中华民国总统”蒋中正87岁大寿的字幕之后,不小心把下一个节目《杨丽花歌仔戏》第一句台词的字幕“大哥,不好了!番兵来了!”设定显示出来了,配上画面,看起来就像是“蒋总统”自己在说话。结果大批宪兵与警察冲入台视副控室,将他抓去喝警总茶。

  以前有首歌功颂德的歌曲《海岳中兴》,有一年十月,某报影视版介绍这首歌时不小心把标题印成《海狱中兴》(“岳”的繁体为“嶽”)。这一“山”之差也差得太传神了,山河完全变色,影视版主编也因此被迫离职。

  还有个《自立晚报》的记者,在“双十节”那天的报道中写了“透过一位华侨的大腿,正巧看到‘蒋总统’在校阅三军部队”。因为这一句话,《自立晚报》被停刊三天,这位记者也被送到专门收容政治犯的绿岛监狱,在这所“绿岛大学”里进修了8年。

  情治单位的想象力和联想力超群,堪比脑筋急转弯。如果你是排版工人,不小心把“中央”排成“中共”,“反共”排成“友共”,或者“反共抗俄”误为“反共投俄”,那版也不用排了,排队入监先。更早期一点,如果你是女人,拒绝了痴汉的死缠烂打,他恼羞成怒地指控你是“匪谍”,你也要遭殃。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的老师失踪后再也没出现,那肯定是班上有同学去打小报告。有些人连“政治”两个字都不会写,也会被当作政治犯抓走。还有人结婚喝喜酒,因为主人被怀疑是“匪谍”,所有喝喜酒的人都被指为“参加叛乱集会”而被逮捕。还有,当时民间流行互助会、碗公会、兄弟会等互助团体,只要其中一个人被举报为“匪谍”,其他人理所当然就是“参加叛乱集会”。社会上弥漫着这种肃杀气氛,到处黑影幢幢,好像“匪谍”就在你身边。

  当时的绿岛,就关了很多这种莫名其妙被冤枉,或者一时言语文字出轨的年轻人。他们以叛乱犯入狱,反正法院是国民党当局开的,你要叛乱我就乱判,看你再得瑟。在狱中他们有人自杀,有人发疯,也有人人生的大好时光和大半辈子都在狱中度过,出狱后还遭到歧视,无法在社会上生活,无法找到适当的工作,一生郁郁寡欢,一辈子就这样完了。

  政治犯家属的命运也很悲惨,家中顿失依靠,生计陷入困境,想要找人接济帮忙,亲友也怕受到牵连,纷纷断绝往来,还要遭受左邻右舍的指指点点。孩子在学校也受到歧视和排挤,也常传出特务情治人员将政治犯的妻子占为己有这种事。

  诸如此类被捕的理由,现在大家听了都觉得很好笑,你会笑,正因为我们处在一个比较能够正常思考的年代,才知道其荒谬性。可是在那个时代,遇到这种事没人笑得出来,这些都是人们用生命写的笑话,血泪斑斑。

  就算不涉足政治,对于一般民众来说,以前戒严时期也有一条“万用法律”《违警罚法》,给了警察非常大的权利,简直就是无限大的尚方宝剑。只要警察看你不顺眼或者主观认定你仪容不整,就可以请你去警局喝茶聊一聊,甚至叫你在警察局拘留室过夜都可以,说不定还会偷偷给你玩“躲猫猫”。这条“法律”里有太多模糊的字眼,比如警察最喜欢用“鱼肉乡民”这一条,至于鱼肉是煎的、炸的,还是清蒸的,都是警察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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