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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我走-2

书籍名:《你来我走》    作者:尧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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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肖梅一边开车,一边继续她关于Bill的话题。从肖梅兴奋的表情不难看出,Bill是她恋爱计划中的最佳人选。肖梅对Bill的热情是策划出来的,就像她买名牌衣服一样,先看价签,再看款式。如果价钱在她的期待范围内,她就可以忽略一些样式和颜色上的遗憾。如果反过来,她先是充满热情地相中了款式,而发现价钱贵得吓人,那顿时就会有失落感。肖梅不喜欢把这种失落感留给自己,她喜欢在实际能达到的范围内策划出她能抓得到手的幸福。

肖梅还在絮絮叨叨,把我从沉思中拉回到她的讲述中。

“Bill虽然相貌平平,还是个大秃头,他说他五岁就没了头发。岁数也比我大了十几岁。可他一直是单身,没有婚史,四十几岁对于男人来说才是生活刚刚开始。Bill是律师,你们听听人家的名字——Bill(钞票的意思),跟Bill

Gates(比尔?盖茨)同名,听着就有钱。”肖梅激动地说着。

“不过,我还是想提醒你,爱情是可以疯狂的,但婚姻可是要理智的,一辈子的事呀,你可要想好了。”我觉得我妈说的话用在别人身上句句都是经典。

“我没时间理智了,我费了多大劲才找到一个上流社会的单身白种男人。”肖梅目光直直地说,她对我的“担心”很不满意。

我看了一眼肖梅,虽然涂了妆彩,还是掩不住她眼角慢慢爬上的鱼尾纹。女人老得真快!肖梅“横行”到三十岁,表面的贵族气也掩饰不了内心的害怕。肖梅是对的,一个在异国他乡的女人,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寻找真正的爱情。肖梅在国内的时候,追她的男孩少说有一个加强连。她不是嫌这个身高不够,就是嫌那个智商不够,要不就是学历又太平庸。爱情是奢侈品,异乡的女人玩不起这奢侈。Bill的出现已经是上天对肖梅的恩赐,又何必在意他的秃头和长相呢?

“我想嫁Bill,还不知道他想不想娶我呢。以前都是别人追我,主动权在我,现在一切取决于他的决定,我只能等。我很紧张哟,真的很紧张。”肖梅深情地说。

“我不明白。你现在有白领的工作,有带游泳池的condo住着,你还愁什么?不像我们,心都是悬着的,不定哪天混不下去了就得打包回国。”我说。

“有工作又怎么样。加拿大的工作难找,找到了就是养老院,养老院可不是保险箱,不定哪天就被lay

off(炒鱿鱼)了。什么都不比找个可靠的有本事的男人更重要。”

“你这是杞人忧天!”向东从后面冒出一句。

“得了吧,你们男人理解不了女人对婚姻的期盼。婚姻是我在这里改变命运的唯一契机。最近Bill接了一个案子,是关于一对白人夫妇收养的一个中国弃婴的纠纷。他很有可能要去一趟中国,想让我陪他去。我已经暗示他了,我们中国人很保守,我爸妈不会高兴看见我和一个男人名不正言不顺地回去,除非结了婚,有个名分还差不多。”

“你真有办法,我真佩服你。面包会有的,你的幸福就在前方!”我望着肖梅说。

车停在了餐馆前,Bill果然就在正前方等着肖梅。肖梅来不及熄火就跳下车迎上去和Bill拥抱亲吻,表情十分夸张。

Bill提议去一家环境好的中餐馆吃晚餐。肖梅就定了湖边Queen’s Quay

Terminal的“明珠”。我们在一张靠窗户的桌子前坐下,安大略湖水在夕阳下闪着蓝光,时而有一二艘白帆的小船从湖上划过。

Bill点完菜就起身离开了。肖梅马上对我说:“你们两个,一会儿在他面前多夸夸我啊,夸张些没关系。”

Bill在前台和老板嘀咕了一阵后就回来了。他搂着肖梅,像搂着一只宠爱的波斯猫,时不时地就亲一下,呵护得柔情备至,一口一个“My

dear(亲爱的)”,“My baby(我的宝贝)”。Bill感慨地说:“She is the most beautiful girl I ever

saw.(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儿。)I’m so lucky!(我真是太幸运了)!”

“是的,我可以证明。你的女朋友是非常漂亮的中国女人,不亚于电影明星。”其实想说的是:只可惜你女朋友不小心晚生了一百多年,要不就是皇上的妃子了,又偏偏早生了十几年,让章子怡抢了风头。只可惜我英文水平不够,这么风趣调侃的赞扬我用英文说不好。肖梅抿嘴一笑,已经对我适时送上的赞扬表示感谢了。

“Oh, Ginger is so

sweet(宁宁真是太可爱了)。”Bill对肖梅说。“我想肖梅已经告诉你们了,我接了一个和中国有关的案子。那个被收养的小男孩五岁了,他的亲生父母通过中国政府和民间机构找到了他,他们说当年他是因为拐卖后被遗弃才变成弃婴的。现在他们想要回这个孩子。肖梅在这个案子中帮了我很多忙,帮我翻译了男孩亲生父母写的信,帮我理解中国文化中对男孩儿的重视。”Bill说。

“这个案子很难办,Bill代表的是白人夫妇,他们当年的收养手续有漏洞,但完全可以从法律上弥补。可从人情上讲,那男孩毕竟证实了不是孤儿,他理应回到父母身边。”肖梅好像是Bill的专业助手。

“但那个男孩是在加拿大长大的,说一口英文,他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的加拿大家庭。他的加拿大养父母都很善良,他们并不想占有这个孩子,只是他们很担心男孩回到中国的农村会受不到良好的教育。所以他们才聘我打这个官司,留住这个孩子。”Bill说。

“听说你要去中国处理这个案子。”向东问。

“是,我要去男孩的家乡看一看。我希望肖梅能去。”Bill 抱了抱肖梅。

“又不是什么好地方,我才不想去呢。”肖梅不屑一顾地说。Bill又吻了肖梅的脸颊,一副恩爱的样子。

“我办这个案子的时候,材料里有很多男孩家乡的照片,真是很美的地方,难怪May和你都生得这么美。”Bill举起酒杯冲我示意了一下,眼睛眨了眨。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洋人就是喜欢夸人,瞧你没出息的样子。”肖梅用中文对我说。

吃完了饭,Bill一招手,服务生送来了幸运鱼饼。

“喂,怎么就一个鱼饼,给谁吃呀?”肖梅奇怪地问。

Bill神秘地笑了笑,示意肖梅去拿鱼饼。

肖梅掰开鱼饼:“Oh my God!”肖梅大叫起来,好像里面藏着个炸弹。 她的惊讶声让所有就餐的客人都回过了头。

鱼饼里是一只闪闪发亮的钻戒。

Bill拿起那只戒指,慢慢地起身,又慢慢地拖着他的大肚子蹲下。他拉起肖梅的手说:“亲爱的,我从第一天见到你就爱上了你。你的笑声是那样迷人,我的生命在遇到你之前是一片黑暗,你是天使来到了人间。亲爱的,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肖梅一秒钟迟疑都没有地一把抢过钻戒套在了手上。“Of course(当然),我愿意,我都等了一万年了!”餐馆里响起客人们的掌声。

安大略湖边的晚餐在完美中结束,收入不错的律师Bill并没有表示要给我和向东付帐,甚至他和他刚刚订婚的未婚妻之间也是AA的。

回到家,肖梅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又跑出去和Bill单独庆祝一番。我在电梯里没好气地对向东说:“什么有钱人呀,

看他们求婚,还得我们自己掏钱吃饭,早知道我们就不去了,一共没两个菜,我都不敢吃 。”

“洋人都这样,说是一起吃饭,其实就是各付各的,挺好,不欠人情。你看肖梅,结婚前还都自己付自己的呢。”向东安慰我说。

这顿饭后,我对Bill印像大打折扣,这个叫Bill的人居然不付bill。刚才还在为肖梅的订婚而高兴的我突然莫名地生出了妒忌。

“我看肖梅对异国婚姻的经验都来于美国的浪漫电影。电影总是在两个主人公狂吻过后结束,预示着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呢,过日子,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只不过电影不演罢了。浪漫的阶段能维持多久?过不了多久,肖梅就会发现优秀的Bill也和你一样,早上在被窝里放屁打嗝儿。Bill呢,一觉睡醒也会发现他的东方美人不过是个肿眼泡的黄脸婆。Bill就会大叫:Oh

my dear! 你怎么这么黄呀!难怪你是黄种人呢。”

“然后呢?”向东笑着问。

“然后,他们就开始真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女孩子的妒忌!你不是后悔和我结婚太早,你没机会了吧。” 向东说。

“你还爱我吗?”

“爱!反正咱俩都黄。”

还是向东了解我,我是有些妒忌肖梅。当看到和自己起点一样的人突然过得比自己好的时候,这感觉就会自然发生。凭什么她就一下子找份好工作,凭什么她一找就找了个洋人。我们来的时候都是一样的,现在差距越变越大,想起来就气不顺。

15.白色的婚纱

她前后左右地打量了一番,终于发现了什么:“宁宁,我明白了,这礼服原来就是一个面口袋。”

肖梅就要结婚了。

肖梅没有按照加拿大人的规矩,在订婚一年后举行婚礼。她早就等不及了。虽说是她自己买的condo,可每个月的分期付款加上利息和地税,只能相当于稍微便宜点租了个房子。一年,一年得无端浪费多少房钱啊,能买多少好看的衣服,吃多少好吃的冰激凌。另外,她怕好事生变,到手的人回头跑了。

有个坏消息一直让肖梅寝食难安,听说加拿大人结婚是女方出钱。肖梅打电话和我诉苦,我就劝她,老天是公平的,嫁个有钱的白人老公哪里那么容易,总得出些本儿吧,只要投资效益不错就行了,哪里能所有的便宜都让你肖梅一个人占了?

肖梅还是运气好,Bill在这件事上倒是很开明,婚礼在教堂举行,然后大家小吃一顿,这些他都出了。但是,新娘的礼服,伴娘的礼服和岳母、岳父大人来加的费用都要由肖梅自行解决。

肖梅对她婚礼筹备的热情不亚于当年她申请移民,她认定出国混的人除了本事和运气之外,改变命运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婚姻。而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各方面都优秀的女人,她有这个优势。

“宁宁,我刚打听到了一个结婚礼服的outlet(打折店)店,离你学校不远,这个周五早上有一年一度的大减价。”肖梅打电话来烦我。

“不行,我周五还要去工作室做作业,忙着呢,你不能周六去呀?”我说。

“不能,周六还能剩什么?哎呀,人家就结这么一次婚,人家在这里就你这么一个朋友,求你了。”肖梅恳求地说。

我心一软,答应了。

周五的早上,7:30肖梅就带着张太太来接我了。肖梅说的没错,第一天的减价就招来了多伦多想体面又舍不得出钱的新娘们。店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队,冷风中新娘们虽然热情高昂,却还是冷得瑟瑟发抖。

还是张太太有经验,带了保温壶和毛毯来。肖梅拿出从网上下载的礼服图片给我们看:“看好了啊,一会儿进去看见了,只要是4号的就拿下,千万别犹豫。”

好不容易开门了,我们还是被拦在了门外。为了保证大家都能买上衣服,店里规定每十五分钟放一拨人进去。一个个新娘拎着白色的礼服从侧门出来,急得肖梅团团转:哎哟,别呀,那是我的样子呀……哎哟,又被买走一件。

终于轮到我们了,一头扎了进去。礼服甩卖设在一个大仓库中,里面一排排地挂满了蒙着塑料布的白色礼服,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挂一挂的冻猪肉。

我们分头翻着,找着,交头接耳着。结果是令我们失望的,衣服的样子不少,只是尺码都在10号以上,肥得连张太太都穿不了。看来在加拿大不胖都不行,胖了反倒有衣服穿,而且有质优价廉的衣服穿,外头一件千把块的礼服,今天花个几百块就可以拿下。当然,您要有合适的“身材”。

肖梅气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从屁股底下顺手拉了一件落在地上的礼服,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4号!

肖梅抓起衣服就喊我们,那礼服好像被什么东西拌住了,扯不动。我们闻声过来帮她,一撩堆在一起的礼服,一个女孩子没好气地探过头来,原来她拽着礼服的裙摆呢。那女孩一看就是一个中国人,死命地拽着礼服不撒手,好像命根子一样。

“Do you speak Mandarin(你讲国语吗)?”肖梅还是探问了一下。

“当然,要不咱俩抢这小号呢?”那女孩还是拽着。

“哟,说中文的,让您受累了,我先拿的,你再找别的吧。”肖梅说。

“明明是我先发现的,掉到了地上才让你抢了去。我都找了一圈儿了,这小号儿简直就是稀罕物。”女孩说。

“那你也不能不讲理呀,明明是我先发现的嘛。”肖梅急了。

“你怎么证明是你先发现的?”

两个人都坐在地上僵持着。张太太急得不知道怎么办,和肖梅嘀咕着。肖梅凑近那个女孩说:“你是北京来的吗?”

“对呀。”

“哎呀,我也是,我们都是。你看看,不打不相识,咱们是老乡。”

“就数北京人最不是老乡了,跟多伦多人一样,都是移民,没有亲切感。你看看人家上海人,湖南人都抱团儿着呢。就数北京人最不团结,要不这儿和我抢呢。”那女孩不客气地说。

“是我不好,我这不是急吗?哎,小妹妹,你看看你比我年轻,要不你让让姐姐我,我下个月就要结婚。”肖梅嬉皮笑脸地恳求着。

“哎哟,姐姐,您也同情同情我吧。我和我男朋友为了能在加拿大团聚,他先过来拿身份,再办我的未婚新娘身份。我们已经等了五年了,五年了,大姐。我们也是下个月结婚,不结婚我就得回去。”那女孩一脸的委屈。

肖梅想了想:“要不这么着,我们一家出一半钱,我时间早,我先穿,然后干洗了给你。”

“那可不成,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你穿过的再给我,那不成旧的了,二婚的才穿旧的。不成,不成,不吉利。”

“你真是,这是加拿大,不是中国。我看你们经济上也不富裕吧,要不来这里干吗?我顶多穿几小时。这样,我出税,还负责干洗,总行了吧?”

那女孩想了想,是挺合算的。在国外结婚,也就图个形式,要不是为了能有个婚纱照,和老公的几个同事吃个饭,反正自己也不是教徒,用不着去教堂,穿不穿婚纱也不那么重要,能便宜点儿算一点儿。

肖梅的礼服搞定了,肖梅这个老抠儿,又开始为伴娘的礼服发愁了。

“真不合算,买半天还是给别人买,我这个正经新娘的礼服倒是打折的。”肖梅又来烦我。

我给肖梅想了个办法,买料子自己来做。虽然我没有缝纫的经历,但我毕竟是学美术的。我们在North York

Centre(北约克中心)卖布料的店买到了处理的闪着光泽的淡紫色的缎子。我设计了样子,裙子长长地拖到地,上面用松紧带一穿,胸前又用松紧带一穿,吊了两根丝带,配了朵现成的绢花,结了。

张太太替我缝了礼服,往我身上一套,不无兴奋地说:“真是太好看了,不比商店买的差。”

肖梅也很满意,她前后左右地打量了一番,终于发现了什么:“宁宁,我看明白了,这礼服原来就是一个面口袋。”

肖梅曲折地向国内的朋友们发布了要结婚的消息。 消息加上朋友们的想像力和女性朋友们的妒忌就变成了流言:肖梅在加拿大嫁了个秃头没牙的老头儿。

不管怎样,肖梅终于结婚了,穿着她的白色礼服,像童话中的故事结尾——从此,他们开始过起幸福美满的生活。

18.Foreign Devil (洋鬼子)

她和她,语言无法沟通,但做女人的感受都是一样的……

Monique很快地去了北京,又很快地回来了。

“你遭到他老婆的痛打了吧?”肖梅幸灾乐祸地说。

“遗憾的是,正好相反。他老婆像接待尊贵的客人一样接待了我。”Monique 神情怪怪地说。

“那就是被臊回来的。” 肖梅用中文对我说。

Monique去了北京,本来被她的“男朋友”安排住在一个公寓里。没两天,她“男朋友”的老婆就找上门来了,没打也没闹,诚恳地把Monique请回了家住。他老婆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和谅解,默认了Monique和他丈夫的关系。看来,“洋二奶”要比“土二奶”的素质高,语言又不通,所以待遇也不一样。他老婆每天又是烧饭,又是洗衣地款待Monique,甚至连她换掉的小裤衩儿都帮她洗。她是想用中国妇女的忍让和善良来感动Monique,有点效仿当年慈禧卖国求荣的做法。家里还住着她“男朋友”的女儿,他女儿看她的眼神充满了仇恨,一副誓要痛打美帝国主义者的样子。不过,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很快,她就发现这个洋鬼子在英语学习上给予了她极大的帮助,让她在学校里特有面子。

她“男朋友”很高兴老婆能这么大度,女儿也这么理解,一家人倒也因为这个“洋二奶”的到来而生活得“其乐融融”,呈现了这个家庭多年不见的“太平盛世”。现在Monique理解了为什么叫她“二奶”,人身上都是长着两个乳房,所以男人有了“大奶”,当然要有“二奶”才平衡,要是就一个奶,那就成了乳癌患者。

两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他“男朋友”的老婆翻出些记载着他们青春岁月的旧照片给Monique看。照片有他们插队时在田间小路的合影,有举着红本本的光荣照,还有上了水彩的全家福。照片里的人都很瘦,很难和现在已经发福的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照片里,无论是景还是人都那么单纯,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这些带着时代风尘的东西在Monique的眼里,就好像看《大红灯笼高高挂》一样新鲜,却没有任何共鸣和感触。毕竟,她的年纪,无论从时间还是空间上都同这些照片相差太遥远。他“男朋友”的老婆也不管Monique听不懂中文,一个劲儿地抖落着那相片所记载的陈年往事,说着说着就泣不成声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好不容易才回了北京,他总是骑车驮着我……一个胡同一个胡同地逛……”她和她,语言无法沟通,但做女人的感受都是一样的。

Monique住了些日子,越住越觉得一个外国人生活在北京有太多的“不公平”,这“不公平”不是因为中国人对她不好,而是所有人都把她当成外星人一样供着而不舒服。她“男朋友”做生意,每天都有很多应酬,她自然是陪客。她“男朋友”常常因为有个洋女朋友在场而流露出自豪,所到之处都充满了羡慕的眼光。一天他们一同参加一个和商务有关的宴会,对方也带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临走的时候,那小伙子问Monique:“哎,你替他们开一场会收费多少?要是高,我下回去你那里。”

没两天,Monique又被她“男朋友”的一个哥们儿拉去充当一个国际研讨会的“外国专家”。她的任务就是坐台,充个门面。开完了会,Monique被邀请去阿凡提吃饭,台下吃饭的几乎都是老外,零星地穿插着个把中国客人,台上的节目干脆就用英文报幕,一拨一拨地把老外哄上台耍着玩。在多伦多的中餐馆吃饭,感觉就像在北京;在北京的餐馆吃饭,感觉却像在多伦多,看到的洋人的面孔比多伦多还多。

Monique的“男朋友”喝了些酒,Monique坚决不坐他酒后驾驶的汽车,两个人干脆打车回家。出租汽车司机瞟了一眼Monique,开玩笑地说:“我说哥们儿,待会儿她付钱吧?咱兜一圈儿宰她一笔吧?”她“男朋友”急了,大叫:“她是我老婆!”那司机顿时惊讶地说:“哎哟呵!哥们儿,牛掰呀!真给咱中国爷们儿争脸呀!”

无论家里家外,Monique感觉真的就是一个老外,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她“男朋友”的老婆当面不说什么,可厨房里传来的锅碗瓢盆碰撞的刺耳声总在提醒她:一个愤怒女人的存在。她“男朋友”是个成功的商人,她只要是撇了一眼的东西,他都会不动声色地买给她,但有一点,他只字不提他和Monique未来的事,

既不想离婚,也不想再结婚,一副满足当下乔家大老爷生活的样子。

Monique是个不喜欢关心未来的人,但她很不高兴她“男朋友”对于未来的态度。女人天生是敌人,老这么生活下去怎么成。

她在北京度过了一个悠长的假期后回到了多伦多,回到了原来的公司,继续她自由的生活,继续她不停地换男朋友的生活。

20.办公室生存学

干得好不如干得巧, 办公室的学问深着呢……

出版公司请来了一个临时工做排版工作。从E-mail的通知看是一个中国人Flora Chen。一般香港人的陈都拼做

“Chan”,所以Ms.Chen一定是从大陆来的。

第一眼见Flora(花儿)

Chen,可没觉得她像一朵花。她长得极其普通,年龄虽然只比我大两岁,皮肤看上去却因为没有保养好而显得疲惫和松弛。这些年在外企结识了好几个叫Flora的女孩子,

从而也总结出一个经验, 凡是叫Flora的大多不漂亮,凡是叫Angel的,脾气一定不像angel(天使)。

周一的例会上,每个人走到小黑板前汇报上个星期的工作。Flora上去的时候,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注意着她的穿着。好端端的一身紫红色套装,裙子下面露出的丝袜里裹着一条肉色紧身棉毛裤。她的鞋也很怪,鞋头被撑得鼓鼓的,鞋跟儿变了型,歪在一边,活像动画片里米老鼠米妮穿的高跟儿鞋。Flora的头发是油质的,

却坚持留披肩发,头发一绺一绺地搭在肩上,让人联想到中国超市里的八爪鱼。

我根本没有注意Flora在上面讲些什么,一直担心她裙子下的棉毛裤会掉下来。她下去的时候,大家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落在了地毯上——Flora一只鞋的鞋跟儿掉了个垫儿。那垫儿是灰黑色的,在米色的地毯上特别显眼。大家都看到了,却都装作没看见,有人隐隐想笑。经理走过来,一脚踩住了高跟鞋垫儿,大家的注意力这才回到了经理身上。经理总结完了例会,一弯腰拾起了鞋垫儿装进了口袋。

Flora干活倍儿麻利,经理交代她一周做完的活儿她三天就干完了。她讲话:这点儿活儿,不要说用我的左手,左脚就够了。剩下的日子她就没事了,打电话给老公问孩子怎么样了;打电话和朋友聊家常。Flora的嗓门特大,我总要提醒她小点声,她一努嘴,不高兴地说:“我一直在说悄悄话!”

Flora工作有一不怕苦二不怕累的精神,发烧39.8度还带病坚持在岗位。经理催了她好几遍让她回家,她还是不回,非要坚持把工作干完。

经理就找了我去:“她生病还来工作,传染给其他人怎么办?大家就都不能工作了。”我解释说:“她这样的在中国就是model

worker(劳模)了。”经理非常不解地说:“带病工作,效率差不说。万一出了事,公司还得赔好大一笔钱,家里和社会都要损失,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鼓励呢?”我没有解释,这只是文化和教育的背景不同而造成的结果,说不上谁对谁错。

Flora做得一手好饭,每天中午厨房里都飘着她的“饭香”。 她做饭喜欢放蒜,那味道吃起来香,闻起来就难过了。有人在微波炉上贴了条子:Do not

put garlic in the microwave, Thanks!(请不要在这台微波炉上热有蒜的食品,谢谢!)Flora

不吃蒜了,又开始吃猪蹄儿和鸡爪,吓得洋人同事大有一种看见“人吃人”的感觉。

一个月后的一天,经理把Flora叫进了办公室。 她回来后, 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无声无息地哭了。我拖了她到洗手间,问她怎么了。

她说她感到了强烈的窘迫和自卑。

“为什么?”我问。

“老板说,同事反映我吃东西有味道,害得他们过敏。还说我好像整天没事做。他交代的事我都干完了,他又没有给我新的事。最让我受不了的,他问我为什么总是穿一套衣服,难道我每天晚上不回家吗?”

Flora是从一个小地方的国营单位来的, 连大城市都没去过就来了加拿大, 她的穿着在那小地方已经很新潮了,来了这里才发现自己如此不优雅。

“宁宁,你是大城市来的,又在外企干过,你教教我。我喜欢这份工作,我真的很想留下来。”她的目光中闪着祈求。

我这几年在外企的确总结出了一套办公室生存经验。“你别急,我帮你。”

“首先,你的办公桌太整洁,你要把它弄乱,越乱越显得你忙。

你看我的办公桌,文件堆得直往下流,这说明我忙,日理万机。其次,经理交代的事情,说一个星期完,你磨蹭着也要磨到最后一天,然后告诉他你worked

very hard to reach his

deadline(工作得特别努力才按点儿完成了任务)。就算你一天什么都没干,你也不能说‘不忙’。记住了,‘忙’和‘累’要时常挂在嘴边儿。”

加拿大人的工作节奏很慢,大家都慢,余下的时间就常常发呆,为了证明自己每月没有白领公司的钱,我总是强打起精神假装忙碌的样子,一天的事情劈成两天干,好让每天都能有点主题,偶尔闲得打个电话,私人电话也说得好像在谈公事。

“至于衣服嘛,你就要多准备几套,每天换一套,这是他们的习惯。中午呢,你若是吃了有味道的东西,记着一定去刷牙,养成文明人的好习惯。还有呢,准备一双质地好的高跟鞋在办公室,来了就换好。”我继续说。

立竿见影。第二天Flora就穿了新的风衣来。整整一个星期,她穿了五件同一款式但不同颜色的风衣来。我说:“不对,让你每天换衣服,是指里面的套装,谁让你天天换外衣了。这是春天,这要是冬天,你还不得买五件羽绒服才换得过来?”

经过一个月的改造,Flora果然变得优雅了许多。套装里不再穿棉毛裤了,头发盘了起来,中午只吃一些简单而无味的饭菜。

她的桌子开始零乱了,也老是一副忙在电脑上的样子,

走过经理办公室时脚步匆匆,好像有很急的事等着她去处理。下班的时候,等着经理走了她才动身。经理一问她:“How are you doing

today?(你今天好吗?)”她就说:“Busy,crazy busy!(忙,忙疯了!)”经理对Flora的表现非常满意,

三个月后她就转成正式员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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