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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下水道里困着一个人(1)

书籍名:《》    作者: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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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干和她妈妈帮我在后院围起了布屏风,我泡在巨大的木盆里,让水直没过顶,成为一株无土栽培营养液里的树。

  在痴恋池塘的少年的记忆里,水阻绝了世界的杂音,只有真正重要的才能传到耳中。啁啾鸟鸣令他的视线展开搜索,每一处树叶覆盖下的黑影,静物画里的细微动态,昆虫钻过林间形成的扰动让鸟惊声飞起,原来它刚才正落脚最高的树枝,不知为何自己没有发现。水改变了光线,让一切虚幻不清,木制四叶扇飞快地旋转,用它做背景,手指的晃动会留下明显的残影,万花筒里出现角度不同的同一根手指,一块神秘的透亮晶体又会把它折成一束常光o一束非常光e。最后连眼睛也闭上了,他任由身体悄悄下沉,一块出奇冰冷的石头及时触碰了脚心。

  这仿佛是我的第一个春天。

  我携带的树已经粗壮到不允许我再随意走动了,它会触碰各种各样的东西,与此同时留下它的叶子做罪证。我粗心的第一次是,家里一大一小两个姑娘都不在,我要去缴电话费,某条我再也不好意思走过的街道二楼一个窗台上,刚好有两条金鱼被摆出来晒太阳。一条红色跳动起来像心脏,另一条红白相间,它们连同玻璃城堡一起被树枝扫落,变成两片脆弱美丽、一旦落下就永远无法拾起的花——手指的粗鲁让她们宁可粉身碎骨。

  有一次更严重的事故,我经过路边一个警示障碍,对头顶毫无察觉,上方有个正在努力攀爬电线杆的工人,树枝就把他扫下来。幸好他爬得不算高,除了一身狼狈的树叶,看起来并无大碍。他惊恐地看着面前的人,眼神告诉我们,他还没能理解刚才瞬间发生的事,没能理解这道歉从何而来。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出门了。

  这个阁楼好在有天窗,我能安然地把树干伸出去,当然大部分活动还是受限制。扭动着去拿一只茶杯,用脚趾夹起地上的一张纸。那是豆干的画,她每次画画都来我的阁楼,只有面对着她曾经涂满的墙壁才能找到画画的感觉,其艰难不亚于一个受困笼中的作家。我觉得不如说这房间给她底气,让她自信。

  画的是李白乘舟将欲行。为什么撑篙的是童子?这不是她需要考虑的事。

  李白的一只脚踏在船舷,另一只脚用极别扭的姿势站在岸上,人物的肢体对豆干来说还为时过早,举鼎绝膑。为什么李白穿着绿色?他的名字似乎就是天然的形象代言,我想起海报上的大美女泰勒·斯威夫特(TaylorSwift)怀抱一把泰勒吉他,她坐在树下的凳子上,鲜花盛开一切如此美好。可能李白是飘忽浪漫的云,可能我课本插图看多了,它告诉我李白应该是白的。

  画第二天被交上去,评改后在星期五发下来,果然没有拿到好分数,老师的观点和我惊人地一致,这让我长时间害臊。我听到了上楼的脚步声,豆干露出头来,很快就注意到了她遗落的画在我手里。我递给她,她一言不发地接过来,但我们的默契结束了,我笑的时候她已经转身下楼,没再给我回应。这个小姑娘闷得很,她的心事似乎比同龄人早来了十年,这让我更加好奇:这棵小树会长成什么样,最终能不能拿来做一把小提琴?

  睡觉的时候我需要把树干从天窗里抽出来,小心地半卧着后退,扭动腰身,把树尖对准早已打开的窗户,然后前进直到我的背贴在印花床单上。所以它越成长,我的腰力就要跟着越强。小时候我爸爸(我那给我痛苦的爸爸)经常讲一个故事。一个少年去拜师习武,师父让他喂兔子,这么一喂好多年,绝口不提功夫的事。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割草、把兔子从窝里拎出来、喂好了再拎回去。兔子越长越大,他的胳膊就跟着越来越有劲,后来跟人过招,拎着对手像拎兔子一样。

  春天夜晚敞开的窗上我迎来了我的小小骑士:一只壁虎,它留在玻璃上的轮廓古老而神秘,这个影子统治了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比任何古老文明都更具古典气息。黑暗中它腹部的吞咽令人遐想,大多数时间它安静地伏在透明的平面上,成为它另一个名字“守宫”的印证。它潜伏到后半夜,到我不知觉的更深沉的地方。等我再睁开眼,它已经不见,唯一的痕迹留在我的脑海,就像我每晚的梦。很快会有别人替代它。

  早在我小时候驱车前往乡下——我的爸爸那时候有一辆苏式老爷车,被他自豪地称为“斯大林座驾同款”,天知道他从哪搞来的——那是一条没有任何路标的乡道,林荫树是小叶杨,风吹动时哗啦啦响,唯一给出的提示是一只蜜蜂,它的欢迎仪式笨拙有趣,用脑袋轻撞挡风玻璃,我们就知道目的地到了。

  那只蜜蜂在十五年之后穿过重洋跨越群山,迎接亚洲东南季风的第一轮吹拂,在今天早晨太阳升起时回到了我的身边,它再次轻吻玻璃,这是另一个信息:

  房东太太的花开了。到了我们要去市场上卖花的时候。

  就这样我侧坐在了三轮车上,背朝里脚垂在外,背后的豆干也是一样,车上的空间留给今天的主角。所有的花我暂时都叫不出名字,但它们让我舒适,如大街上偶遇的歌声:

  Iofferyouthememoryofayellowroseseenatsunset,yearsbeforeyouwereborn.

  在我跟随豆干母女前往集市的路上,在我的记忆之库中,在博尔赫斯的一首诗里我搜寻到这样一句。不是我刻意令它出现,对着陌生来客吠叫不停,我忘了把它拴好它自己决定跑出来。当我回头看那些轻微碰撞的花盆,我觉得它们早记住了一个奇怪的人,身上长着树,很多时候一动不动,他的树的部分正在春天枝繁叶茂,而人的部分随之渐渐枯萎,早早迎来了椅子上的老年。人正回头看着那些花,花们觉得惊奇,而且有略微的期待和恐惧,不得不用交谈彼此安抚。泥盆碰撞,叶片颤动,如果不久的将来遇见懒惰的主人或一只精力旺盛的猫,那就是它们的灾难。

  我坚持不需要搀扶,但房东太太仍要用目光搀扶着,直到我在椅子上稳稳坐下,熟竹片发出沉重叹息。她带我来是有原因的。我已经在小房间里待得太久,脖颈苍白,胳膊愈发瘦弱了。

  “你不怕再也握不住提琴吗?”她生气地问我。我怕,所以就要被带出来晒晒太阳——这完全是照料植物的方法。我深重地怀疑,我还活动着的大脑只为这棵杉树而生,一开始它属于我,现在我属于它。

  村里许多人都知道我,我属于那种惯常的民间传说。何况我乍一来就闯出了大事,人们回忆墙分南北,都要从我身上开始。后来我又不知死活地带着几个孩子爬高走低,置生死于度外只为追寻一只兔子,最后需要全村的老人救我们下来。这两件事都不讨大家喜欢。但他们喜欢房东太太,他们说她好温柔,说话时眼睛永远带着笑意,她独自养活女儿不容易,就不约而同来端走花盆。

  怎么找到她卖花的地方?大老远看见一棵杉树就是。

  带我出去的第三个理由:我提供一片相当面积的树荫。春天的阳光虽然充满爱意,但这是不能浸泡太久的温泉水,很快你会头晕,手指因为失水或者本能应激出现褶皱。中午吃饭太太和豆干就能坐在树荫里,整个下午都坐在树荫里,直到她们觉得烦了,或者太阳烦了。

  这赋予我一种奇妙的责任感。成为强者荫庇他人,成为一家之主护佑妻、子,有一种本能在呼唤我,是我这个动植物奇妙结合体中人类那部分的自觉,第一次我觉得我应该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两个美好的姑娘铺了报纸坐在树荫里给我夹菜。想到我这个租客是这家唯一的男子汉,我的脸竟然悄悄红了。我最害怕的是我那聪明温柔的房东太太用一个瞬间从我脸上读走我的一切。

  说实话,卖花挣不了很多钱,尽管我们的人气很旺,却仍要精打细算。清早不会有生意,但要过去占着摊位。上午漫长难捱,豆干去上学,就剩下房东太太坐在树下。她时常在我身上扒拉着,掐掉随时找到的长势不好的小枝,粉色的呼吸扑打在我面庞。随之又转头去照顾花草,擦亮每一片叶子,并朝那上面洒水,这样晒上一天也不会蔫巴。

  中午放学豆干会一路小跑来找我们,带着她的两枚钥匙项链,布满阳光的发梢。午餐很简单,拌海带、煎豆腐、偶尔有碎牛肉。碎牛肉是加工时留下的边角料,带有难处理干净的小骨茬、冷脂肪和一些筋,而它的优点则是便宜。

  豆干打开自己的饭盒,一只仍略带温度(这温度就像淡然的春天里我们廉价幸福的生活)的煎蛋铺在米饭上,取出大茶杯和三个干净杯子,倒上三杯一模一样的茶水,认真调整着它们的水平面,在做这件事时她的长头发会碰到地面。因为她坐的小凳子太矮了。剩下的两只饭盒也被打开,缺少煎蛋的那份在争执下被交换到房东太太手中。午饭之后豆干就趴在躺椅扶手上小眯一会儿,那片树荫总是带有诚意。

  下午有一段时间是我一个人在,房东太太送女儿上学去,一条流浪狗会凑过来。一条黑黄相间的土狗,看起来不窝囊,不令人讨厌。它会停下来看看我,被我的外表迷惑。时间久了我就开始给它留一些零碎,它则开始亲密地蹭我裤腿,它逡巡在市场角落,看到我会用短促地一声叫打招呼。再后来它带了个顾客来。

  这是一位穿着蓝围裙的老人,配套的蓝袖头也扎得整整齐齐,戴着眼镜,跟在那条狗屁股后溜溜达达来到我们摊位上。

  他看了一圈,问:“有没有杜鹃?”

  “我不知道,老板娘不在,我不懂。”

  他从围裙前面的口袋里头掏出钢笔,又在屁股后摸出个小本,沙沙画起来,很快他收起笔把本子递给我看。“就是这样的。”他说。

  本子上已经开着一朵黑色的奔放的花,本子上的打格线也阻挡不了它的舒展。

  “这样的,有没有?”他的大镜片对着我,弯下腰,凑得很近。

  “我不知道……您能不能过会儿再来,老板娘马上就回来了。我们每天都在这儿。”

  “哦。”他咕哝着,收好小本子和钢笔,又检查了一遍我们的花车,迈开大步离去。那条狗紧紧跟在他身后,脑袋贴着地面,我真怕他抬脚时鞋跟踢到它。

  第二天他的蓝围裙晃晃悠悠地又在同样的钟点出现了。

  “您要是早来两分钟就能见到我们老板娘了。”我用小工的口气说。

  他也不接腔,又像昨天一样在花车里扒拉了一遍,寻找脑子里的那个形状。我把零星的一点骨头拿给狗吃,他看样子很失望,就用脚驱赶着狗,对方一边躲着他一边慌张地舔着报纸中间的一摊油污。

  “您的狗吗?”我问他。

  “不是。”

  “让它好好吃吧,您要是还不愿意等,我就帮您问问。”

  “问什么?”他一愣,没明白。

  “问问杜鹃花的事儿啊,您不是要杜鹃花么?”

  “哦,是得问问……问问,你别忘了。”

  说完他就走,趿拉着皮鞋,仿佛那旧胶底子随时要掉下来,必须在地上蹭着。奇怪的是,那流浪狗看到他要走,慌慌张张跟过去,再也不看骨头一眼。

  晚上我才又突然想起来,问房东太太:“咱们有杜鹃花吗?”

  “今年没了。怎么了?”

  “哦,这两天有个奇怪的人来问杜鹃花,每次来你都不在。”

  “去年倒是有,不过都送出去了。今年没准备,明年赶早吧让他。”

  我就这么如实跟他说了。第三天中午,他连声叹气,连那条狗都被传染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明年不行吗?”我问。

  他摇头。

  “那我还有什么能帮忙的?”

  他继续摇头,然后走了。但很快又折回来,支支吾吾地说:“能不能帮我去问问,哪能找到杜鹃花?”

  他左手拉住我的手,右手在身上摸索了一会儿,伸出来盖在我手上,一种神奇的重量落在手心里。再抽回去时,我手里多了一块手表,金灿灿的壳子,表蒙闪闪发亮,表盘内里镂空的地方把叮叮咣咣的齿轮曝露出来,正在搏动。

  “别!”我连忙把这金光闪烁的玩意递回去,他不接,我就丢进他胸前围裙的口袋里。

  “你得帮我。”他叫着,又拿出那块表往我手里塞——这回可没那么容易了,我从椅子上逃开,藏在树枝后面。他追过来,我绕到椅子另一面,很快他露出焦急的神态,狗围着我们打转,它以为我们在跳舞?

  “行了,我帮你,但不要这个!”我叫住了一人一狗。

  “早晚是你的,先放在我这儿。”他说。我已经累得无力辩驳了,我能告诉他的只能是带着一棵树来回跑有多不易。

  我又惹麻烦了。我告诉房东太太。

  “那我得好好想想,到底都送谁了?”她任由汤锅在灶火上翻滚,眼睛往左上方翻动,望向一片瓶瓶罐罐。许多人都这样,我也这样,尽管我知道我要找的信息并不在头顶偏上方,我要用意念去搜捕它,结果眼睛被带动,多神奇。汤锅就抗议了,雾气和汤沫子溢出来吓唬我们,火苗在熄灭之前在锅外沿烧制了一圈四溢的流体锅巴,据考证这是一种由失败造就的古老工艺。

  我的通情达理的老板娘给了我假期,我却要用来陪一个古怪的老先生去拜访刘阿姨。

  人们都说这位阿姨脾气不好,从不主动跟邻居交谈,院子里养了条恶犬,五年前她丈夫还没失踪的时候她就过着一种激烈的生活。与丈夫从早吵到晚,丈夫出门时就跟狗吵。狗可是越骂越亲的,也不会还嘴,丈夫可不见得。所以人们又都说她先生是实在受不了她了,一气之下没了踪影。

  我的房东太太跟她说得上话,因为——说出来有点难听,好在她们不在跟前——她们都是寡妇,彼此有触指相通之处。那年太太送了很多花给别人,别人家的杜鹃都没长好,如今只有刘阿姨的院子里还开着仅剩的一盆,象征着两位之间的友谊。那盆花果然开得很好。每天下午,栅栏、墙、一棵无花果,所有物体的影子都被驱赶到另外一面,杜鹃花盆的空间就被让出来,开出阳光40度照角独特的色彩,令人迷醉的浅粉色。

  “就是这个。”古怪的蓝袖头越过低栅栏,他的心意早就侵入了私人领地,要把那片粉色采回来装进胸前口袋。

  我按了门铃,发现按钮早就失去弹性,它麻木疲惫地陷在那个小坑里。我先清清嗓子,猛吸一口气——“刘阿姨!”

  阳光里的灰尘受了惊,我的喊声瞬间破坏了罗伯特·布朗的观测结果,但很快它们就又恢复常态,漫不经心地飘荡着,有一部分可能来自我的飞蚊症。

  回应我的是远处的狗声和静态的房门。我们身边那条流浪狗,如你所料它当然也跟着来了,接腔回应了它的同伴,这可能是这个下午吵吵闹闹的开始。

  “刘阿姨!”我再喊。

  然后就开始心虚。我不知道这位阿姨,或者周围的更多阿姨,在这个钟点是不是还没结束午睡。我老家有位奶奶,她的午睡就比猫还长,一直持续到晚饭后。

  但也没有任何人被吵醒的症状,一扇窗暴躁地扇开,一个人影愤怒地张望,窗又凶猛地关上。没有,都没有,那兴许这位阿姨正在房门后屏住呼吸,警惕地听着门外响动。不待我再喊,老先生就忍不住了,他纵身登上了栅栏,迈出长腿跨了过去,在我的惊愕中从另一边跳下,麻利得像个小伙子。他已经直奔那盆杜鹃花而去,全然不顾这是别人家的院子、别人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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