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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的黄金,我的时代(2)

书籍名:《一个女人的江湖》    作者:吴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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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和毛毛常在一起做功课,我想不起那时我哥和李烟红躲在哪里,他们经常以各种理由骗过永远忙不完活的妈妈,偷溜出去约会,我知道的就有好几个地方:河边,学校蓝球场,学校池塘,学校小树林,校长家的后院——那边向左是稻田,向右是一条涓涓小溪,抬头就是杨岭,后院不时有香味传出,那是校长夫人给校长做的“保元汤”,喝得校长红光满面,拱猪似得拱出七个女儿、一个儿子,真是地道的保元汤。

  毛毛没我哥高、帅、有名,但他成了我哥队伍中的军师。毛毛是个挺特别的人,特别到我哥也想不明白,他可以在大家都为有一顶军帽或者拥有一点点与“军”字粘边的物品自喜的时候,拿出一堆军公章、帽徽、肩章甚至真子弹——据说多磨几下就会炸开,甚至拆开真子弹,把一团硝磺摊开在我哥面前,说:“知道做子弹吗?硝磺没反应之前的样子是这样,我能做枪,信不信?”我哥他们几个不时被他搞得一愣愣地。我猜我哥跟毛毛成为朋友后,捉摸他的时间比捉摸自己捉摸李烟红和捉摸我的时间还要多。

  那时毛毛除沉默少言外,似乎看不出他是患多年忧郁症的人,老实说,忧郁症这种病,在那年头根本就没医生知道,医生也是与时俱进的,心理医生不也是近年才有,关心自己多了,关心你的人就多了,而那个年头,大家都像贴在墙面的煤球,谁也不比谁高一截。

  我从没想到,跟毛毛一起做功课没几天,同学们就传言说我是毛毛的女人,说我和他亲过嘴,就在校长家后院,就着保元汤的香气亲的嘴,还有星光月亮作证什么的。说我哥跟李烟红那小妖亲过嘴还差不多,他们按恋爱的阶段算,也到点了,至少胸脯以上的点,我哥都做本垒打一次通过了。哼哼。

  老实说,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倾向堕落的暗涌。我那时,一个小丫头,少言寡语,毛毛又极不爱说话,我往他的抽屉塞过一只青蛙和一条黄膳,那都是同班成绩顶不好的一帮爱玩的女同学叫我干的,不然就是喜欢他,就是跟他亲过嘴,她们还不过瘾,在刚流行愚人节的那年头的4月1号,让我写字条给他,我这么写:毛毛,你的鞋带旧了,短得快系不上了,我买了一对鞋带送给你,今晚自习之后,在校篮球场见,等你啊,“等你啊”后面一溜的省略号。

  那晚同去的女孩他都请上了,唯独我,他连看也不看,我不知道是去还是不去,去了是我付钱还是他付,他根本没钱,那帮女同学为首的叫凤凰,高一就会穿超短裙嚼口香糖上学,家父是本县委副书记,还有几个局长副局长家的闺女,她们喜欢让人丢丑,明知道毛毛家里穷,就越发让他糗得全身找毛票,一角,二角,二分,五分。

  毛毛请的是炸春卷,包了春卷的女同学都骑车走了,还有三个人坐一辆凤凰牌自行车的,是凤凰、凤凰的男友、凤凰的妺妺,挺像样的一家,凤凰坐在前车杆上,她的男朋友小号(穿着大喇叭裤)一手抱着她的腰,一手码着车,车后是凤凰的妺妺,唲着眼睛,向布满星光的天空吐泡泡糖,一付讨人扇耳光的样。

  凤凰有一年生日宴请过她的姐妺,我吃过她的蛋糕,我草,爽死,这哪是一般贫民能享受到的,不过,年青时候,吃过的东西都比现如今长大了吃的好吃,姑且向往。

  下了晚自习到校外吃炸春卷和馄饨的学生很多,我从涌上来的学生丛中看到毛毛还拿着一个春卷,眼睛盯着我,脚却没动,那春卷是给我的吗?即使是给我的,我也不敢接,我那时虽说骨子里就骚,但表面上文静的很。我哥来了,把我一拉甩到车后头,跟拿着春卷愣在那里的毛毛打了声招呼就把我拖走了。

  我回头看,该散的都散了,就他一个人还在那个铺子门口站着,灯很亮,他的影子很长。我突然觉得自己那会儿是喜欢他的,只是没人告诉我,或者内心拒绝相信。

  除此外,我依然跟李烟红在作顽强地斗争。

  李烟红私奔未遂之后,就被她妈知趣地赶去了剧团。那时学校提倡实用美学。她被学校请来做画室的模特。我哥在画室画的那张以她为模特的素描最后到了李烟红手中,她硬跟我说是我哥送她的,据我了解,分明是她死皮百咧缠着我哥要的,她中途辍学到剧团之后,我哥就没跟她发生过暧昧,我哥的马子很快换成我们学校舞团的小五,一个单眼皮、脸庞过于丰饶的女生。

  新马子这事被李烟红知道了,她气急败坏,有几次在我家院外喊:“陈军,王八蛋,你滚出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

  她长的漂亮,杏眼一勾,那坪上,邻居家的小伙子正做煤呢,被她两眼一折腾,排出几个歪歪扭扭的煤球。

  后来看这模样不行,又换做很文静娇柔的样子来我们家送戏票,小声问我妈:“阿姨,陈军,在家吗?”

  我妈说:“在,可他不见你。”

  她套近乎地帮我妈穿针引线,穿完。

  我妈说:“姑娘,陈军在厕所,你不走,他不出来。下次,拿前一点的票,我眼神不好。”

  女人的怒火一旦惹急了,容易泛滥成灾。据说,李烟红和他们团小生——爱打群架的头目,叫王国明的好上了,随后我哥就收到了王国明的挑战书,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鬼屋寻宝——李烟红画像。

  为这事,那李烟红在我排练完后还拦着我跟我打赌,非要赌我哥会为谁打第一架。我让她别自作多情了,自故红颜没好戏,不是死就是被弃。她还呸我。

  “别呸!小心被我哥看见说你这么不淑女。”我朝她身后指。

  我哥果然出现在她身后,眼直瞪瞪地。

  我拼了命地叫我哥别去鬼屋,别信那字条的话。他非去,他说去和不去不是他个人的事,事关集体的名誉。那时候,他就像只过早成熟的牛犊,迷失在发情的路上。

  这个鬼屋可不简单,在县城有名极了,是个极阴森的去处。共产党来之前是国民党一个将军的祖屋,四代同堂,建国之前,吊死过一个丫头,有个戏子也是在老爷强迫下跳了井,文革时死的人就多了,听说闹武斗时,尸体从院外堆到院内,井里的水几年往外冒的都还是红色。

  “谁敢先进去?出来,我们叫他爷。”我哥两眼放光。

  “爷,这不毁我们吗?我们谁先进,出来还不是管叫你爷。”肚皮说。

  我哥贼笑:“你这话说对了。”

  “你说,他们真往里面放了画?”西瓜头问。

  “真放,就把画拿出来,假放,我们把灵牌拿出来。我听我爸说那里屋有个灵牌,是这屋的祖宗,做过进士的。叫什么白如洗,敢不敢?”我哥已经推开了门,门很重,抖下来一层土,我哥往回缩。

  “我说肚皮,你能不能放松些。”我哥拍拍肚皮的头,他比我哥矮半截。

  “我很放松啊?”

  “我怎么不觉得?”

  “不可能啊?我真得很放松。就是有点想……尿尿。”

  我哥问他是不是吓的,肚皮不承认,“那就进呗。”我哥怂恿着。自己的脚也没往里迈。这院里本来有棵苍天的柏树,自文革烧光之后,只剩下杂草和青藤,缠成幽冥的样子。门刚推开时,就有阴风四面逼来,几只鬼魈的蝙蝠扑扇着飞入深空。一个二层楼的房子,在开阔的城西郊,蛮孤寒,谁能知道许多年前,这里曾冠盖珍馐、豪奢余世。

  “烟红姐是个好人。”毛毛一说这话,还着实吓了我哥他们一跳,他总不时冒些很毛泽东的话,他们几个正在折裤腿,折树技,我哥拍拍他的肩:“是,是个好人,我看你就在这里等我们吧,守着。”守啥?这鬼地方,鬼也不会来。

  “我先进吧,我熟。”毛毛这话,才真把我哥吓了。

  “你熟?”

  “跟我家似得。”毛毛说。

  我哥他们几个盯着他不知真假。

  “那井旁边还有个石碑。上面写着:忘忧泉。”毛毛嚼着嘴唇,一付漫不经心的得意样。

  我哥他们真信了。

  毛毛果真进去。我哥几个跟着他,毛毛才没有像他们一样折什么裤脚,他做事很直接。他腿细,拖了一双球鞋,面上很新的白鞋带和又旧又脏的球鞋很不相配,那鞋带真是我送他的,用我卖长发的钱,一尺可以卖五块,五块不少了,是我十六岁之前第一次赚钱。

  我不像李烟红这小妖,估计在十六岁早都知道用脸面赚钱了,她后来去了县城的剧团,还算知道自己是哪类货色,我觉得聪明人生活在文明社会最成功的标志就是他始终能把自己安排的恰到好处。像李烟红这样的女人,高二没读完进了剧团,一个月领上三十九毛九,到处显摆她的红色自行车和大波浪,一边还跟在校的同学说是为了不影响我哥考大学,要钱要情她都贴上了,她可不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女人。

  同是十六岁,我还只知道送礼物只能动用卖长发的钱,因为用任何钱都要在我爸面前被拷问上半天,毕竟不是儿时,十六岁的我已经没有这种为钱等待的耐力和精力了。不过,十六岁我至少知道我可以卖头发!我需要证明自己的人生从此不再茫茫然,我可以在卖头发这一刻起,自主选择做施者或者被施者。

  所以,我哥他们要去鬼屋,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尾随而去。我一到鬼屋就看到我哥把毛毛从鬼屋背出来,我哥见到我:“快走,快走,他晕了。”

  “他们把香炉放在门顶上,挨砸了。”肚皮说。

  “他奶奶的茄子,这王国明真他妈不是人。”我哥说。

  “西瓜头,我不叫你把灵牌拿上吗?肚皮,那边,看是不是有画藏着。”我哥背着毛毛扭着路,一边没忘记此行目的,“不拿不白挨砸了吗?”

  肚皮一边缩着身往里抹,嘴里依然对李烟红挑的事心存不满。

  “他奶奶的茄子,你怕你奶奶在里面抓着你不放呢。”我哥拿肚皮刚去世不久的奶奶激他,听说肚皮在他奶奶出殡那天,哭得泪流成河。

  “别说我奶奶啊!”肚皮好不容易摸进了几米又退了几步,青着脸。

  “你怎么走路跟画圆规似得又画了回来。我给毛毛掐人中。快去快回。”

  “毛毛是醒的,只是不说话。”我跟我哥说。我哥把毛毛放身边坐好,让我去取些水来。

  我转出门院,县里剧团那几个唱小丑、小生和花脸的人就从外面插了进来。那些人在舞台上看着人五人六,台下一旦抖了白粉个个像煤渣。

  “你是陈军的小妺吧,长得可水了。”

  “那鸡巴样会有这样的小妺?”

  “不同爹,不同妈。”

  “这戏经典,他陈军怎么不搞他小妺。”说话的是有两撇胡须的小男人,脸很白皮很薄额骨高,像泡过醋酸的生姜,我看过他演的《这样的女人》中的丈夫,是那种积郁需要反抗的男人,放在眼前这张脸上,真是滑大稽了——这是十六岁之前最让我恶心的一张男人脸,以后但凡遇到相似模样的,我都很想扇他耳光。

  他就是王国明。

  “你别惹她,她火气大,我听说她跟烟红打过架。”

  “会叫唤的小猫才好玩。”王国明把自行车横在我面前。

  “王八蛋!”我憋了泡眼泪喊。

  “那娘们说你王八蛋,对了,妞,他那蛋还真是很王八。”有人帮腔。

  “喂,里面好像真出事了。”说这话的人没什么特别,就是穿着一条大喇叭裤丑得令人崩溃。

  如果两帮人真打起来,毛毛一定吃亏,毛毛在我印象中基本上是一个思想者,但也许会出其不意在大家乱成一团的时候,掏出类似手枪的东西对准他看不顺眼的人一枪崩了。

  可我把水往我哥身边一放,他就叫我滚蛋。

  我哥叫我滚蛋的时候,毛毛被香炉砸了捂着头躺卧在地,像要将死的样子。我还特意翻看了毛毛身上的东西,他带了一支笔。我那时还在幻想他是不是在乱战时会突然跃身而起,做个打不死的侠客。我摸到他身上有支笔,我又幻想他是不是也改装过笔,像007那样,射出一条笔直的钢丝,然后飞出鬼屋,也幻想过他跟我说:陈玉,做我女朋友吧,拉着我的手,然后沉默对望,在我哥和剧团那帮人长时间彊持的时空里——我们做的事是:接吻。

  我喜欢沉默的接吻,这点直到现在也没变,我幻想中接吻的对像都是沉默少语的那种男人,他们集智慧和有趣于一身,像毛毛,一个反讽社会的忧郁症者,差不多算是极品。

  那年代,逃脱了文革的混沌,但新鲜空气不足,阳光还有些短缺,家家的生活品质都是短距离的,院墙里外堆放着煤球和干柴,每年排出的那些滴油的腊肉总会打到人的头顶,在这种物质贫乏的时候,精神往往也是长焦距的,于是欲望显得更加无厘头,有时瘦削扁平,有时饱满捅堵。

  饱满涌堵的时候,荷尔蒙一上升,就打群架。我去鬼屋的那晚,被我哥当众喊了一声滚蛋,我就含着委屈走了,压根不知道毛毛有没有翻身跃起、有没有用身上的特制笔飞梭似得射出去或者拨出了装了真子弹的手枪

  ——这就算干了一战啦?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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