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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突然被打动(3)

书籍名:《别走我爱你》    作者:董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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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得他屁颠儿屁颠儿的。

  当然他不会当真。

  婊子无情,戏子无意,教戏子做戏的人,更是水晶心肝玻璃肚肠,八面玲珑的人们,谁不知道彼此那点底细?太阳底下并无新事,男女之间,也无非就是这一点稀薄的情分了。

  投资商探班时我们正在拍一场悲情戏,照例是雨景,不知道编剧为什么那么缺乏想象力,分手总千篇一律在雨天。我不禁想起宣桦说分手的那天,天气好得不得了,彩霞满天,或者悲剧总是在人最意料不到的时候发生的。

  水是从外景地的河里抽上来的,有股刺鼻的异味,初秋的夜晚已经很凉,被臭水淋得满头满身,风一起,寒彻肺腑。雨点的大小不好掌握,反复重拍了好几次。我没说什么,和我配戏的小生直嚷嚷受不了。

  几个群众演员私下嘀咕,“人家陈默身子那么单都没说什么,看看!”

  我抿着嘴苦笑,谁喜欢吃苦?可只有大牌才敢有指手画脚挑剔,小角色总是说多错多。

  陈北也注意到我冷得打哆嗦,现场没有可以取暖的东西,只好把剧组一辆普桑发动起来,导演一喊CUT,我和男主角立刻冲到车边,披块浴巾趴在热乎乎的前盖上取暖。

  正趴得舒坦,忽然有人喊说虞总过来了,我抬起头,只看见众人纷纷围上,里三层外三层表功,我冷笑,低头假装盹着。

  陈北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你不去看看?”

  我笑,“看一眼给加多少片酬?”

  陈北趁众人不备,抬手为我理粘成一绺绺的头发,“说不定一眼看上了,后半辈子可就不用受这罪了。人家会来事儿的女演员可还专门跑家里去求老板看呢。”

  话有三分醋意,我抿嘴笑,“我倒觉得挺享受,受罪?我不觉得。”

  陈北眼里有笑意,这个人有才,心胸却窄。寻常艺人眼里老板总比导演强,只是我没有攀龙附凤的意思,攀上去又怎样?还不是人身上一只跳蚤?

  两个人正卿卿我我,背后突然传来笑声,“这两天可累坏陈导了,我还没向你赔罪呢。”

  要不说是老板,看起来也无非一个寻常人,这虞总五短身材,没什么特别与众不同的地方,只一双眼睛精光四射,一看就是生意人。

  陈北心不在焉附和着,人家是腕儿,不太需要看别人脸色行事。

  虞总小眼儿倍儿亮,看到我时略呆了一下,“陈小姐,演得很好啊。”

  我心里暗笑,他根本没看到我们演戏,反正说客套话不费劲,“虞总过奖。”

  虞总毫不忌讳外人的眼光,“辛苦陈小姐了,今晚戏完了我请你消夜。”

  我一愣。

  众人的眼光立刻暧昧起来。

  “傻妞儿,”虞总车前脚走陈北后脚在化妆间追上我,“老虞的饭局你都敢推?够狠的啊。”

  我冷笑一声,“男人的饭桌通向床。”

  要卖,卖一次也够了,我还不至于人尽可夫。

  陈北却忽然感动起来,一把拥我入怀,喃喃道,“是因为我吗?”

  越聪明的人越爱犯把自己当太阳的毛病,我很勉强地推开陈北,“老夏接我来了。”

  我在剧组的所作所为,夏郡不能说一无所知,但是这厮很沉得住气,我察言观色很久,没发现丝毫破绽,我甚至开始怀疑根本就是他给我下的套儿,为什么都这么巧,为什么这么一帆风顺?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世界太多悖论,我已经无力理解,也不想理解。

  我有个小替身,才十八岁,很会来事儿,每天都是一脸甜甜的笑容叫所有的人哥哥姐姐。我拍戏,她跑前跑后帮我拿杂物,提词儿,比助理都勤快。我不忍心看她那么辛苦,让她自己注意休息,小姑娘扬起一张如花笑脸,“没事儿姐姐,我不累。”

  我有点儿难过,她还这么小。

  回头跟张菲说起来,她立刻脱口而出,“薛雪凝是吧?你可别搭理她!那就一公共汽车!”

  我愕然,“谁说的呀?不能吧?还是个孩子呢。”

  “小什么小?”她倒是见怪不怪,“都知道,见谁贴谁,出了名儿了她都。”

  我哑口无言,想想也脸红,我又有什么资格说她?娱乐圈里女演员有几个不靠色相上位?

  权色交易,银色交易,要是在小说里,女主人公都是被逼无奈走上邪路,天知道我们都是自愿的,呵呵。你可以说我贱,我不介意,世间本来就什么人都有,最爱骂妓女的就是嫖客,最爱骂荡妇的就是色狼。

  想起《红楼梦》中柳湘莲对贾宝玉说的一句话:你们贾府只有门口的两只石狮子是干净的。如今看来,娱乐圈亦然。狮子开口、勾心斗角、笑里藏刀、唱做念打、卖身求荣、忘恩负义等情景不时上演,有人中箭落马,有人一骑绝尘……成者王侯败者寇,反正是强奸,又顾虑什么姿态?等到一举成名,大可以买断媒体,一手遮天把污点包起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人本是最健忘的动物。

  我已不再纯洁,陷入这个世界,但愿它还属于你。

  我想我已经成功地忘记了宣桦,这么久了,他从未在我面前出现过一次……当然,他是那种以靠女人为羞的男人。听起来很好笑是不是?几乎每个男人嘴上都不齿于这种行径,可就我所知,这种人还真不少。有一次我妈非常正式地向我提出了什么时候结婚的问题,我刚陪陈北吃饭回来,一身酒气抱着电话笑了,“啊?结婚干吗呀?”

  我妈有点怒了,“一个女孩子,挺大岁数了还这么不着调!小夏那边是什么意思?怎么他也不急啊?”

  “不知道,无所谓,管他呢。”我傻笑一阵,听得我妈直叹气。

  我知道我爸妈都不大看得上夏郡,他们也就是觉得我走上这条路了,周围觊觎的人多了,不放心,想早早把我安顿下来,哈哈哈哈,我抱着电话笑得稀里哗啦的,我妈真单纯。

  夏郡非常得意,他视我为他的作品。三天两头拉我出去炫耀。

  “你不累呀?”我白他一眼,“做造型就得半天,我不想去。”

  “最后一次,以后你就不算这个圈子的了,”夏郡很正经,“告别Party。”

  “走吧。”我顺手捞了夏郡的一件老头衫想穿。立马被夏郡截下,“没见过你这样的,去好好打扮打扮,不嫌丢人。”

  “想抛弃我提前一个月通知啊,我好再找主儿。”

  “谁能抛弃你?”夏郡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我以为他接下来要说些“谁会舍得抛弃你”什么的,谁料他说:“你根本不属于任何人。”

  我笑了,这人倒还了解我。

  不交心,就不会有抛弃不抛弃一说。

  男欢女爱对我已经是件遥不可及的事,只要身边有个伴陪我说说话,遇事有人商量,就觉得上天待我不薄。什么叫情,什么叫爱,还不是男男女女在做戏?

  上妆时觉出皮肤越发晦涩,眼角居然有了细细皱纹,我拔下一根白头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别看了,咱们是一年当十年的活着。”夏郡安慰我,“好歹活过一遭,够本儿了。”

  “我想戒。”

  夏郡不置可否地笑笑,“想从良?立牌坊?”

  我不吭声,想起以前宣桦为我设计的路。心里立刻一痛。花无百日红。

  夏郡见我不说话,立刻改口,“好,我信我信,我帮你。”

  我妩媚一笑。

  夏郡为我挑的衣服都不是我的Style,我试了一件深V领,“这领儿也太低了吧?”夏郡不满意。

  “没事儿我胸也低。”

  “可不,这领儿都快开到肚脐儿上了我都没看见你胸,你这胸可真够低的。”

  一只拖鞋凌空飞起,“去你妈的。”

  最后挑了一件小吊带,遮遮掩掩地露着后腰上的刺青,很是逗人遐思。夏郡拍拍我的肩膀,“不错哥们儿,走着。”

  我重申,“最后一次了啊!”

  “行行没问题,最后一次!”夏郡答应得很痛快。

  后来我想起这一刻,总联想到一个故事,一个仆人到巴格达的市场去赶集,在那里看见死神朝他装鬼脸,他吓得魂不附体,赶返家中,求主人赐他一匹马,往麦加方向逃去。

  主人看着仆人向麦加飞驰,实在不服气,亲身到市场去,见到死神,问他:“你为何吓唬我的仆人?”

  “死神回答:‘我没有唬吓他,我只是作了个诧异的反应——他怎么会在巴格达出现?因为今夜,他与我在麦加有约。’”

  也许我们的一生早就订好轨道,一个人得多少失多少,都是命中注定的。如果这样的话,那我只能算咎由自取。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一切全都,全都会失去,你的眼泪,欢笑全都会失去。所以我们不要哭泣,所以我们不要回忆过去,所以我们不要在意,所以我们不要埋怨自己,走完同一条街,最终会回到两个世界。短的是人生,长的是幻觉,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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