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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书籍名:《冤家宜结不宜解》    作者:陆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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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周末,然而,他十分不想回家。不想回去对着那些空旷的房间,空旷的墙壁,冷冰冰的毫无人气。昨天,司机老王打电话来问他用不用接,他一口回绝。他知道,老爸已经去纽约出差。还不是谈那些永远谈不完的生意。他冷哼一声,钱,果然是挣不完的,对那个人来说,亲情算什么,三个月半年看不见儿子,又算什么,只要每个月往银行卡上打一笔钱,他就觉得足够了。

  这样的老爸,他早已麻木。

  校园小道上,间或有小女生走过,盯着他看看,然后彼此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宋聿耶,宋聿耶……”一副十分仰慕的纯纯少女的样子。宋聿挑挑眉,啼笑皆非,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这么有名了?

  应该是从前一阵子班主任陷害他去参加那个无聊的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开始。在那次比赛上,十分不情愿上场的他,在班主任的软硬兼施下,最终一边歌一边弹吉他,以一曲MEMORY技惊四座,毫无异议地一举夺魁。

  MEMORY一向是他最爱的歌,也许是因为……

  他蹙眉,不愿再想下去了,无视过往的小女生们不断瞟向他的眼光,不动声色地径自向前走。方才,姚远他们打电话让他一起出去玩,去HAPPY,但是,现在的他,没那份心情。也许,可以去校门口那家小小的咖啡吧消磨一下时光。

  蓝山咖啡,他一向喜欢。

  刚刚快走到咖啡馆门口时,突然,拐角处一个人影飞快地冲了出来。一下子撞到他身上。然后,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粘乎乎的东西就直接粘到了他的衬衫上。

  他第一反应是闭眼。

  他们宿舍的小男生们从不知道,宋聿身上看似不起眼的衬衫,最少也要上千。明明是看上去有些皱巴巴的料子,法国进口,立刻身价倍增。

  在置装方面,他老爸从来不需要他省钱。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生意场上的定律,这一点,精明的宋致山一向谨记。于是,他也就老实不客气地从来不省口。如今,一件上千的衬衫,就这么无辜地阵亡了。

  等他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张极其极其平静且看不出一丝丝歉意的脸。

  而且,似曾相识。

  他在记忆的丛林中搜索了半天,没办法,认识的女生太多,经常结伴出去玩的也不在少数,想着想着,终于灵光一闪,记起来了。

  是那座冰山。叫什么陆小小,陆笑笑,还是什么该死的陆潇潇的冰山。他记得当初他无意识地说那句话被她听到时,她跟看到一只下水道里的臭老鼠般的眼神。一脸的气定神闲,还带有些微轻视地打量了他一眼。果然是定力非常,明明撞到了人,还一副极其极其无辜的样子。

  于是,他抱起手臂,口气十分阴冷地说,“你后面到底有狼还是有豹,走路不会看人啊?”

  凭着过人的辨识力,陆潇潇一早就认出来了,是那个一把将她直接甩到高龄女士之列的小男生。

  长得还挺高高大大人模人样的,只可惜,一开口就破功。身为知名专栏作家的女儿,她的鉴赏力一向惊人的挑剔。只是这会儿,她暂时还没心情计较。因为,就在方才,她后面的的确确有东西在追,但是,既非狼也非豹,只是一条小小的丑兮兮的土狗而已。

  但她就是怕。小时候被狗咬过一次,打了足足两个星期的针,算是给从小视打针为毒蛇猛兽的她开了先河。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现在,她对狗的惧怕程度仅次于武疯子。

  她心里在低低哀叹。她的要求高吗?不高吧。只不过想在回家前,吃着最爱的龟苓膏,逛着最爱的小书店,然后买到了最爱的《源式物语》,再回去喝刘阿姨炖的最爱的乌骨鸡汤,今天一天的人生眼看就要功德圆满。只可惜,因为一条小小的土狗,毁于一旦。

  但是,绝不能让这个小男生看出来。

  对敌人,要想办法知己知彼,但是,敌人对自己,千万不可知彼。

  于是,她十分冷静地说:“我赔你干洗费。你先垫着,回头拿发票来,我付钱。”还没跟他算她报销的一大块龟苓膏的账,算他占便宜。只可惜,对面的小男生继续冷哼:“干、洗、费?你知不知道我身上这件衬衫,是你身上这条裙子的十倍价格都不止!”

  一条廉价的棉布长裙而已。他罔顾其实她穿得还挺好看的事实。

  陆潇潇愣了一下,有这么贵吗?她的裙子,还是艾格的啊,浅米色,式样简洁大方,虽然是打折买下来的,但穿得明显比那个小男生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衬衫好得多啊。接着,她堪堪反应过来,他瞧、不、起、她——她有些微诧异和恼怒,这种意外状况,素来生活规律有条不紊的陆潇潇甚少遇见,但是,这么多年的冰山生涯自然不是虚度的,于是,她继续冷静地以静制动,“那,请问,你、想、怎、样?”

  宋聿从她的眼神中,明显看出一丝丝嘲弄,一丝丝不屑,还有,一丝丝看好戏的态度。他一怔,看起来,这个冰山显然并非体积虚大腹中空的那种,怪不得能当李莫愁。于是,他也收起轻视的态度,提起精神小心应战,“我这件衬衫,从法国进口,折合人民币一千八百三十块整,有发票为证。”他有些嫌恶地掏出袋中的餐巾纸,擦擦那不知是什么的黑糊糊的东东,眼看衣服上留下了一块不小的污迹,然后,面带一丝冷笑地,“你说怎样?”

  不知为什么,他很想看看这座冰山失控的样子。

  一定很有趣,非常有趣。他心里不无恶意地想。

  可是,他失望了。

  乍一听到他的那句话,陆潇潇心里早就尖叫过百转千回,这个年头,实在是世风日下,无商不奸,这么丑看上去又这么老土的衬衫,上千,骗鬼去!!

  但是,从小到大,和从珊女士斗智斗勇惯了,她的控制力早就已经非常人可比,于是,她的脸上依然波澜不起,“我提出的条件,你不接受,大不了,民事法庭见。”

  开玩笑!想当初念大学时,她的第二学位可是法律呢,的的确确就是为防这种不时之需的。真应该感谢从珊女士当初火眼金睛,从潇潇拿回去的一大堆待选专业资料中一眼就相中这个专业,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用脚指头想也知道,即便上了法庭,她也绝对绝对不用赔RMB1830的十分之一给他。

  她不是没看出这个小男生对她有一种莫名奇妙的刁难。

  果然,小男生又冷哼一声,极其尖刻地说:“是吗?那么,D大大名鼎鼎的冰山美女陆潇潇同学,撞了人,毁了别人的衬衫,态度还这么差,是不是有必要让你的师长加强一下教导呢?”

  瞧瞧,连一向别人用来赞美她的话在他口中说出来都是一副极其讽刺的口气,真是人间极品。

  不过,这个脸色臭臭、话语尖刻的小男生,还真是像郭靖一样,误打误撞击中她的罩门。

  拜好强的从珊女士所赐,她的家教就是:一件事,能做好,就要做得更好,好上加好。

  总之,最好不要有哪怕一点点一丝丝一纳米单位的瑕疵。

  这也就是她冰山性格的真正由来。

  在师长们眼中,陆潇潇是绝对绝对笑不露齿,冷静内敛,美貌与智慧并重的零缺点淑女型资优生。

  在她的字典里,谨言慎行是必须的,行差踏错,则是绝不允许的。

  如今,天道报应,要她踢到铁板,差点破功。

  于是,她忍住心底的尖叫,缓缓地开口:“好吧,那你开条件吧。”

  脸上绝对还是一片平静。

  波澜不惊。

  然后,她就看到那个小男生在她脸上仔仔细细地搜寻了老半天。

  再然后,只说了一句:“等我想好了,自然会告诉你。”一副你别急的样子。

  再再然后,潇洒前行,没有再看她一眼,径直进了在D大学生中素来以价格贵,奇贵,TOO贵的口碑出名的,犹如孙二娘家所开黑店的,那家小小的咖啡馆。

  她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但是,片刻后,就感觉到了什么叫为盛名所累。

  以她在D大的赫赫声名,那个小男生压根不用怕找不到她。

  己在明,敌在暗,不妙,很不妙,十分不妙,大大的不妙。

  陆潇潇陡然身上一阵凉意。

  当陆潇潇回到温暖的家中时,已经华灯初上。

  转过玄关,走进陆家装潢简洁高雅的客厅,她第一眼看到的是,在家里的玻璃餐桌上,已经放满了各种美味佳肴。刘阿姨正在小心翼翼地用微波炉专用手套,往桌上放炖着乌骨鸡汤,还在咕噜咕噜冒着热气的砂锅。

  放下砂锅,一回头看到陆潇潇,刘阿姨笑得甚是慈祥,“潇潇,回来啦。”

  不知为什么,陆潇潇老觉得刘阿姨之于她,很像母仪天下的孝庄太后对待心爱的小宫女苏嘛拉姑。

  这个刘阿姨,明明在家里是亦主亦仆的身份,但放在她身上,愣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端庄和威严。

  记得小时候,刘阿姨刚到陆家时,看着她烧饭做事有条不紊,说话麻利干练,处理突发事件也永远是一副稳若泰山的样子。年幼的潇潇曾经问从珊女士:“妈妈,刘阿姨以前是不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啊?”那时的她,刚刚启蒙,旧体小说看多了,对什么都充满幻想。

  从珊女士好不容易抽空从笔耕不辍中勉强抬起头来,敷衍地答道:“不是,她只是一个乡下寡妇。”就埋下头去,再也不搭理她了。

  当陆潇潇想明白什么是寡妇的时候,她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已经和刘阿姨熟稔得不再去想这些没营养的问题了。

  但是,潇潇一向都认为,不识几个字的刘阿姨,凭借其丰富的民间阅历和过人的见识和头脑,对如今的D大管理系高材生陆潇潇同学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其影响力绝对超过潇潇母亲。

  因此,苏嘛拉姑立刻奔向孝庄太后,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刘阿姨,这个星期,想没想我啊?”

  刘阿姨脸上笑开一朵花,打量着潇潇,如花似玉的姑娘,青春逼人,只是——“潇潇,你怎么好像又瘦了,是不是学那些女孩子节食啊?”

  这个年头,都是那些花花绿绿的报纸杂志把那些个小女孩子教坏了,什么减肥,什么瘦身,潇潇可千万不能学那些个乱七八糟的!

  潇潇无辜兼巴结:“绝对没有,只不过食堂的饭菜不好吃,哪比得上您烧的咧?”

  她一向都知道,刘阿姨跟食堂的大厨有不共戴天之仇。厨艺一流的她一直抨击他们糟蹋中华美食文化的精髓,不肯花心思钻研,凡食物均用味精勾兑,再加上心爱的小苏嘛拉姑居然一个礼拜要吃五天那种味精勾兑的食物,想来她就心中不喜,极度不喜。

  因此,深谙她心理活动的潇潇只是小小地,投其所好一下。

  果然,刘阿姨在她脸上轻轻一捏,“小丫头,先去洗手,快出来吃饭。”

  一脸的灿烂笑意。

  等到陆潇潇洗完手出来的时候,还是没见到老妈从珊女士。

  待到她坐上餐桌的时候,只见到刘阿姨绷着脸,重重敲一下书房的门,“出来吃饭!”

  接着,又大声埋怨了一句:“一个下午都呆在里面,也不知道起来活动活动,还以为自己十七八岁哪!”

  潇潇偷笑,在心中默念:十,九,八,七……

  果然,还没到五,从珊女士美艳却略带沮丧的脸就显现在书房门口。

  即便是慈禧太后,在前辈孝庄皇太后面前,也只能低眉顺眼,敢怒而不敢言。

  这种戏码,隔三岔五潇潇就得见识一次,谁叫从珊女士完完全全是个生活白痴呢。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在十项全能的孝庄太后面前,她是全身上下哪儿都短,哪儿都软。

  餐桌上各吃各的,各想各的。

  陆潇潇想的是,那个臭屁的小男生,会怎么为难她呢?得事先想好对策,而且,得想周全了,千万不能中了他的招。虽然他年纪比自己小,但是万万不可轻敌,现如今长江后浪推前浪,搞不好她这个前浪就要死在沙滩上咧。

  刘阿姨想的是,明天一早要买什么什么菜,务必把潇潇喂胖点,不要跟她那个不肖的老妈学,四十出头的人了,动不动就节食节食地乱叫一气,偶尔重个一两斤就好像天要塌下来一样,平白地让她的一手好厨艺明月照沟渠。

  从珊女士则一直在暗自盘算,应该怎么跟女儿开口讲这件事呢?用什么方式来讲会显得比较自然呢?

  一时寂静无声。

  吃饭间,陆潇潇下意识抬起头来打量了一下坐在对面低头吃饭的老妈。

  果然,一周两次的美容院没有白去。四十出头的从珊女士,绝非一般家庭主妇可比,面如春水,唇如芙蓉,再加上烫得很精心的大波浪卷发,十指纤纤,气质出众,说她三十出头,绝对有大把人相信。

  潇潇一向都极其讨厌和老妈一起去美容店,厌烦透顶那些人为了从顾客口袋里拼命掏钱而说得天花乱坠,一副天上有牛在飞地上有他们在吹的架势。但是,她不否认,那些人的确是有两把刷子,真的能化腐朽为神奇。何况从珊女士本身就天生丽质,更加被烘托得出神入化。

  只是,不比以往的是,今天的从珊女士有些异常的沉默。

  根据潇潇一贯的经验,通常,这就代表她有极其重大的事情宣布。

  于是,陆潇潇静候其发言。

  仍旧是半晌沉默。

  但是,很明显的,对着一桌美食,从珊女士一直有些心不在焉,食不知味,因为,孝庄太后的眉头明显皱得已经可以夹死好几只苍蝇了。

  当孝庄太后实在忍不住了,正准备开口发问的时候,电话铃声响了。

  还没等潇潇反应过来,从珊女士就极其敏捷地一跃而起,奔过去接电话。

  陆潇潇有些纳闷,老妈的小脑神经一向不甚发达,动作怎么突然这么灵敏呢?

  接起电话,从珊女士脸上浮现笑意,居然……还有一丝丝羞涩,“啊,我就知道是你,怎么,事情办得还顺利吧?”

  陆潇潇诧异之余,用眼光询问刘阿姨,WHO啊,能让一向大女子主义的老妈刹那间一巴掌打回到传统路线?

  刘阿姨一脸肃穆,不看她,只是紧盯着从女士的背影,一言不发。

  那神情,明明白白知道是谁,且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

  “嗯,我在吃饭,你那儿才早上吧,哦,早点办完早点回来啊。”听到电话里说了些什么,她看看一眼不眨地盯着她看的女儿,压低声音,“还没说呢,一会儿……”

  又讲了几句,这才依依不舍地挂断电话。

  回到餐桌,脸上依然面若桃花。

  而且,很明显的,神思不对。

  刘阿姨重重哼了一声,低下头去,板着脸一声不吭,继续吃饭。

  从女士显然有些尴尬,看看孝庄的脸色,又看看一脸莫名所以的女儿,喝了一口汤,然后,装模作样地吃了一口饭。

  陆潇潇不为所惑,依然一眼不眨地盯着老妈。

  老妈有事瞒着她,而且,绝对不是小事。

  要盯着看,一定要盯。

  而且,一定要持之以恒地盯得她心里发毛。

  这也是拜从女士所赐,从小,她从老妈那儿得到的教导就是:宜将剩勇追穷寇。

  果然,从女士在她的眼光荼毒下实在招架不住了,清了清嗓子,又喝了一口汤,压压惊后,轻飘飘地扔下一颗超大SIZE的,炸得陆潇潇魂飞魄散的炸弹——

  “潇潇,我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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