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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他选择放弃(3)

书籍名:《和校花同居》    作者: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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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秦可一转过身来,很肯定地对我说到。

  “我再问你一遍!去!?还是不去!?年轻人做事容易冲动,往往不考虑后果,我希望你最好想清楚!”

  “哎呀!还威胁我!就是不去!问一百遍也是不去!”秦可一提高了嗓门,再次用肯定的语气回答了我。

  “好!你选的!别怪我!”我冲秦可一诡异的笑了一下,就在秦可一莫名其妙之际,我忽然弯下腰,一把搂住秦可一的腰,把秦可一扛在了肩上,然后向学校侧门走去。这时,我们迅速成为了校园里的焦点,所有过往的人都停住了脚步,吃惊的看着我们。秦可一在我的肩上发疯般的又喊又叫,两只手不停的向我背上锤去,两只脚也拼命的乱踢,致使一只鞋也飞了出去,于是我不得不艰难的蹲下帮她把鞋捡起。

  此时,我们学校的一个外教迎面向我走来,看到了我和秦可一的这一幕闹剧,一双深蓝的眼睛泛着刺眼的绿光。我向他友好的点了点头,微笑的说到,“oh……,she…… is ……my girlfriend! We are playing a game!”外教听到我蹩脚的英语后,眼睛瞪的更大,似乎是自言自语的说到,“oh……no! A crazy game!so crazy!”然后又用惊奇得眼神看了看我们,转身向教学楼走去。

  秦可一在我的肩上表现的更加疯狂,而我也渐渐的感觉到力不从心,虽然1.72的秦可一只有102斤,但用单肩扛着走,还要同时兼顾她的疯狂挣扎,运动量可想而知。在走了十几步之后我决定把她放下来顺便休息一下,同时我认为秦可一出于顾及一个校花级人物形象的考虑,也应该会答应和我去打针,毕竟一个美女被别人扛在肩上在校园里乱逛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也许是体力消耗太大,把秦可一放下时的动作完成的不够标准,再加上秦可一从我肩上下来时的心情急迫,两点原因致使秦可一从我肩上蹦下后,没有站稳,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于是我赶忙上前,想把秦可一扶起来,但没想到秦可一再次狠狠地甩开了我的胳膊,双手抱着膝盖坐在地上,眼睛里慢慢的流出了眼泪。

  “怎么了?摔疼了?”我换了关切的语气问到,秦可一的眼泪就好像催化剂一样,使我心里温情的元素迅速的冲到头顶,看到秦可一的眼泪,我真想上去一把抱住她。秦可一倔强的把头扭到了一边,用手狠狠的擦了一下眼泪。

  “别哭了,先起来,在地上坐着算什么啊?”我再次试图扶秦可一起来,就在我的手刚碰到秦可一胳膊的时候,秦可一忽然举着拳头向我锤来。

  “你滚!就知道欺负我!天天欺负我!我生病了也欺负我!”秦可一一边哭着向我喊到,一边用拳头在我身上乱砸。由于中国的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对于“欺负”一词,不同思想境界的人可能有着不同的理解,正所谓“仁者见仁,淫者见淫”,但在这个提倡“禁欲教育”的年代里,学生们的脑子里龌龊的思想往往会很轻易的泛滥。当过往的很多学生听到秦可一嘴里的“欺负”一词是,第一反应都是用惊讶的眼光看着我们,然后小声的和身边的人议论着,嘴上往往还挂着淫笑。尽管秦可一的本意我能理解,但路人的理解能力毕竟有限,想到可能某天在校园闲逛,眼前忽然闪出一个身影并指着我的鼻梁说了一声“禽兽”的时候,我的心里不由得一阵哆嗦。于是我决定有必要尽早的结束现在的一幕。

  “好了,别哭了,你是不是想明天全校的人都议论咱俩啊?”我抓住了秦可一正在乱锤我的两只手,在她耳边小声说到。秦可一听到我的话后,收敛了不少,一边擦了擦眼泪,一边环顾了四周,发现确实有很多过往的行人在看我们,便对我说到,“把鞋给我!”于是我把她掉的那只鞋递给了她,秦可一狠狠的从我说中抢过,准备穿上。

  “啊!好疼!”秦可一在把鞋套在脚上的时候,忽然小声叫了一下。

  “怎么了!?”

  “怎么了!都怪你!我的脚好像刚才崴到了!”秦可一对我狠狠的说到。

  “我看看!”我说着,抬起了秦可一受伤的那只脚,脱下了她刚穿上的鞋和袜子。由于从小学就开始接触篮球这项运动,所以对于崴伤脚踝这种情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典型的“久病成医”。秦可一的脚果然是崴到了,脚踝处已经肿起了一大片,根据我的经验,虽然不算太严重,但也不太乐观。

  “看来不去医院也不行了!”我一边帮秦可一穿好鞋袜,一边对她笑着说,换来了秦可一的白眼。我把秦可一慢慢的扶了起来,帮他拍了拍裙子上的灰,扶着她试图让她走两步。当她受伤的脚刚一落地,她的整个身子就要倒下去,我急忙一把抱住了她,这时我脑袋里的龌龊思想也开始泛滥。

  “不行,好疼!”秦可一吃力的说到,额头上已经开始流汗。我于是把秦可一的胳膊跨到我的脖子上,另一只手扶着她的腰,陪着她小心翼翼的向学校的侧门走去。

  在和秦可一艰难的走到了侧门以后,我拦住了一辆出租车,扶秦可一上了车,当司机问到去哪的时候,我却犹豫了。如果按正常情况,我会毫不犹豫的对司机说哈医大二医院,但考虑到最近医大二医院爆出“天价药费”丑闻后,我不得不有所顾忌。

  想到前段时间在电视上看到这个医院的某位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还振振有词地宣称说:“我们的医院是为贫下中农服务的好医院,没什么可怀疑的!”听了她的话,叫我感受到什么是一种不可演说的悲哀;当高尚的教条和原则,服务于肮脏私利时,教条将土崩瓦解,原则也灰飞烟灭。当一个担当着神圣职务的人说谎时,那种嘴脸比一般的撒谎更无耻。他们不仅暴露了自己的恶臭,而且将那个职业的神圣性质也糟蹋了。为面子故、为乌纱故,摔倒了却不愿或不敢承认,连站起来的胆量都没有,蒙上双眼,继续爬行甚至匍匐原地、动也不动,其结果必然是被滔滔浪潮卷走。

  在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后,还是最终选择了医大二医院,就算犯了再多的错,黑了再多的钱,可毕竟是家有实力的医院,而且离我们学校也很近。

  到了医院之后,我把秦可一扶到走廊的椅子上坐下,去排队挂号。今天来看病的人似乎不是很多,我排了不到一分钟的队后,就挂好了两个号,然后先扶着秦可一去开药打点滴,尽管秦可一表现的极不情愿,但还是和我一起去了发烧门诊。

  医生见进门后的秦可一咳嗽的很厉害,急忙带上了口罩,然后让秦可一坐下,以紧张的语气问秦可一最近有没有接触鸟类或家禽类动物。当得到了我的否定的回答后,医生深深的松了口气。

  “哎!今天你给我的鸽子喂食了吗?”秦可一忽然回头对我说到。此时医生听到秦可一的话后再次表现的很紧张,而我也迅速的反应过来秦可一的目的。

  “医生你不用理她,我们家根本没养鸽子。她也绝对不是禽流感,只是正常的发烧感冒。”我诚恳地向医生说到,医生却半信半疑的坚持要做N项检查来证明,而秦可一此时也满怀歉意的笑着向医生伸了伸舌头。最后终于在医生的强烈要求下,我陪秦可一化验了血,秦可一此时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懊恼不已,而我却为秦可一给了医生黑我们的口实而稍显愤怒。

  在拿到了秦可一的血常规化验后,我和秦可一再次艰难的到了医生的办公室,医生对着化验单看了半天后,给出了“可能是普通的发烧感冒”的观点,最后给们开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药。当我拿这价值178元的治疗普通感冒所开具的药单时,心里深深地感到了医疗改革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我去药局取了药,然后陪秦可一去点滴室打点滴。当我把秦可一刚扶上床时,护士拿这一瓶药进来了,看着这瓶价值178元的小瓶子,我的心一直在淌血。

  护士熟练在秦可一手上涂着酒精,然后把皮筋扎在她的手腕上,准备把针头扎进她的动脉。这时秦可一忽然紧紧的抓住我的手,闭上眼睛,仿佛一只待宰的羔羊。随着针头慢慢的插进秦可一的皮肤,秦可一的指甲也试图慢慢的插进我的我手上的皮肤,秦可一疼痛感有多强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没有我的强,于是我可怜的向护士恳求到,“护士,麻烦轻点!”

  “呦!还挺疼女朋友的啊?”护士笑着说到。

  “才不是那!他是心疼他自己!”秦可一忽然睁开眼睛说到,然后握着我的手抬起来给护士展示了一下,弄得护士哭笑不得。

  点滴的过程是漫长的,我坐在床边茫然的望着天花板,接二连三的打着哈气,而秦可一却从开始打点滴的时候就从她的挎包里拽出一本《和xxx一起喝咖啡》这种包装精美、内容空洞、充满小资情调的弱智书籍津津有味的看着,完全不顾无聊至极的我,令我不得不怀疑她是否早就做好准备要和我来打点滴。于是我决定出去到门口的报纸摊买了一份《xx报》回来看。据发行者吹嘘《xx报》是哈市日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但在我眼里这张报纸除了一半是壮阳补肾的广告外,几乎都是其他媒体发表过的老新闻;凶杀、强奸、****等的暴力、淡黄色的新闻充斥着本已不多的版面来迎合大多数的低俗口味,偶尔几个比较有新意的文章中,还被歌功颂德的占去了四分之三。我一向认为作为一个年轻人,如果想保持活跃的思维最好不要涉及这些扼杀思想的地方性的报纸,它们应该属于40岁以上人的读物。在我的印象中除了一次坐公共汽车因为没有零而钱迫于无奈的买了一份以外,这是第二回买。

  当我回到点滴室时,秦可一仍然靠在床上看着弱智书籍,于是我再次坐在她的床边,无奈的看着手里这份引领大众走低俗路线的报纸。

  “把那张给我看看!”秦可一在我身后忽然对我说到,并表示了对我手中报纸的兴趣。

  “哪张?”我握着一叠报纸对秦可一说到。

  “就是有刘德华那张!”在递给秦可一之前,我出于好奇,看了看到底是什么新闻如此吸引她。新闻已经是老新闻,出现在这里我一点都不奇怪,大概讲的是刘德华的某铁杆粉丝,苦追刘德华12年,以致倾家荡产,就在她即将绝望之际,央视等多家知名媒体纷纷表示同情,并伸出了援助之手,全力帮助这名女子完成她的愚蠢举动。更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全国很多媒体记者也表示,为了能让该女子完成与刘德华见面的心愿,他们愿意联合向刘德华本人发出“请愿书”。

  这让我很怀疑是不是新闻媒体单位食堂的伙食都很不错,否则他们不会干出这种“吃饱了撑得”的傻事。一个所谓的“追星族”,及其不正常、不健康的行为,竟然能够得到中央电视台和一些媒体的支持,竞相报道,让我不得不为这个国家的命运暗暗担忧。同时也对刘德华深表同情,遭遇如此一个“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的神经歌迷,后面还跟着一大帮弱智媒体去追捧,华仔有生之年所见过的怪现状,我想也莫过于此了。

  我向来对追星族嗤之以鼻,凡是有关追星族的报道都不屑一顾,但看到此女子的行为我不得不“深感佩服”。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为追一个娱乐明星竟至于闹到不死不活的地步,还连累全家跟其一起遭殃,迂腐的父亲竟还要卖肾支持。这不就是所谓的作孽吗?人说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对这样的人,我们除了报以一百个轻蔑外,就是劝其去专治心理疾病的医院看医生,并查看是否有家族遗传病史,别无他途。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把报纸递给了秦可一,出于对我心脏承受能力的考虑,我暗暗的下定决心,除非哪一天手纸这种东西从世界上消失了,我会考虑买这种报纸来代替手纸的功能,但条件是在我没有患痔疮的前提下。

  在我即将濒临崩溃的时候,药瓶的里的药终于见底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把护士喊来替秦可一拔了针头。我扶着她下床,然后走出了点滴室,一步一步的挪向骨科。

  骨科的大夫的年纪不大,似乎是一个实习的医生,看见秦可一进来后,立刻显示出了其他医生鲜有的热情。当给秦可一检查的时候,两只手不断的玩弄着秦可一的脚,好像是在给她足底按摩一样,这让我想到前段时间媒体上争相报道的“色魔医生”的形象。

  医生在尽兴之后,给出了“基本上没有大碍”的结论,但仍让我们去拍个片子,于是我又不得不再次扶着一瘸一拐的秦可一去拍x光。由于要半小时后才能取出结果,所以我先把秦可一扶回了骨科诊室。当医生再次看到秦可一进屋后,立刻又变得异常热情起来,开始和秦可一东拉西扯一些在我眼中看来很无聊的问题。据他介绍他是医大的研究生,至今还没有女朋友。

  我不清楚他无意中透露后一句话的真实意图,如果是想显示一下自己的学历以博取秦可一的芳心,那他只能算他倒霉,在秦可一这种从小就生活在蜜罐里的女生眼中,专科学历的男人和研究生几乎没什么区别,这个年头,也就研究生自己把自己当回事。我本打算默默无闻的坐在角落里忍受这难挨的半个小时,但听到一些在我这种愤世嫉俗的人的眼中的屁话时,我就有反驳他的冲动,但考虑到秦可一的伤脚,我不得不压制了这种冲动,最终决定到外面透透新鲜空气。

  在外面闲逛了一会后,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发呆。自从佟晨走以后,我迷恋上了发呆这种感觉,经常在一个人的时候对着某个东西就开始发呆,脑中回忆着或刻画着和佟晨的一幕幕,尽量的把他们都想得维美些,甚至有时连自己都分不清哪些是虚构的、哪些是实实在在的发生过的。而我此时也把所有对佟晨的感情,寄托在了这种发呆上。

  一首熟悉的铃声打破了我对佟晨的感情寄托,那是我和佟晨都喜欢的一首歌,确切地说是在佟晨的影响下喜欢的歌——《至少走得比你早》;当初我和佟晨一起买情侣手机的时候,不约而同的把这首歌作为铃声,如今我的手机仍然是把这首歌作为铃声,但却不知道佟晨的铃声已换成了什么?

  真没想到在这里也碰到一个和我喜欢同一首的歌的人,于是我寻声向那个人望去。结果应该是我早就能预料到的,但我怀疑是否因为我经常发呆而致使我的脑袋迟钝的缘故,如果换作以前的反应,我在第一时间就应该想到这个人是佟晨,或者应该叫她丁宁。此时她就在我的面前不远的地方,背对着我接着电话。我慢慢的站了起来,一步一步的向她走过去,之所以这样是为了证明我没有认错人,直到站在她的背后,我才万分之一的肯定她就是,除了她的名字我不能肯定以外。我就这样在她背后默默的站着,而她此时正全神贯注的打着电话,丝毫没有察觉我的存在。

  电话终于在我的忐忑不安的心情下打完了,她合上电话后,很自然的转过身来,但却被站在后面的我吓了一跳,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我的出现是他始料不及的。

  “嗨!好巧啊!”在对视了几秒钟以后,她率先打破了沉默,从她的反映看出,应该是上次碰到的丁宁。

  “是啊!你……来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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