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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他选择放弃(1)

书籍名:《和校花同居》    作者: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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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对他残存的记忆里,只剩下天天蓬头垢面、总是因为鼻腔里某些器官分泌旺盛而使鼻子上时不时的挂着黄色粘稠状液体,也正由于此形象而使他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还荣登“99年度xx中学十大最不受女性欢迎人物”。没想到命运弄人,沧海桑田,谁能想到我们当年的那批同学中最早结婚的竟然是他。

  由于我们初中毕业后就失去了联系,所以不他清楚他在初中毕业后究竟遭遇了什么奇遇,但据这厮在电话里介绍初中毕业后上了职高,学的是导游,后来考上了省旅游学校,今年专科毕业,进了他家亲戚在哈市开的一家旅行社当导游。据我后来分析,可能是初中毕业开始,常年身处在“彩蝶狂舞”的导游专业中,自然会遭受到不少心理和生理上的打击,致使内心深处的荣辱感一发而不可收拾,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早上起了个大早,把自己精心的打扮了一下,穿了一套相对正式点的衣服,毕竟会有很多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不能显得太寒酸。

  秦可一睡眼惺忪的从房间走出来,看到我的这番情景,感到有点奇怪。

  “你大早上打扮这么精神干什么啊?去相亲啊?”

  “呵呵,猜的很接近,是和‘亲’有关,不过是去参加婚礼!”

  “参加婚礼!?谁的婚礼啊?”

  “我一初中同学的婚礼。”

  “噢!那一定很热闹啊!带我去好不好啊!我从小就喜欢参加婚礼,因为热闹,还有糖吃!”

  “带你去!你又不认识我初中同学!”我对秦可一这种类似小孩子喜欢凑热闹的心态有点反感。

  “我不认识你吗!认识你就行了!”

  “那怎么行啊!我怎么好意思!”

  “哎呀!有什么不好意思地,就说我是你女朋友就得了!快点的,别废话了!”秦可一不耐烦地说到。

  “我女朋友?拉倒吧!我可丢不起那个人!今天会有我很多的初中同学到场,我可不希望他们因为我找个如此劣质的女朋友而笑话我!”其实我心里已经同意秦可一的要求了,因为带秦可一这样的美女出现在公共场合确实是一件很张脸的事情,只要秦可一稍微再坚持一下,我就会向她妥协。人们都说女人喜欢口是心非,其实在我眼里这方面男人的表现也比女人强不到哪去。

  “不带拉到!”就在我正准备向秦可一妥协时,她却选择了放弃,这到把我放到很尴尬的境地,进退两难。

  “喂……喂……!你真不准备去了!?”

  “你又不想带我去,我来能赖着你不成!”

  “那个……你……不再考虑一下吗?”

  “啊!?你有病啊!刚才不想带我去的也是你!现在又让我来考虑!?你是不是心理有问题啊?”

  “少废话!想去就赶快打扮一下,尽量少给我丢点人!”

  “你什么态度!好像我等你施舍一样!我还不去了那!”秦可一恢复了她大 小姐的脾气,向我喊到。

  “好了,算我错了。我正式要求秦可一小姐和我同参加这场婚礼!”我说完,办弯个身子,做出舞会上男士邀请女士跳舞时的动作。

  “那我勉强答应你吧,等我会儿!”秦可一强压住笑容,装作一本正经的说到,然后跑向她的房间。

  就在秦可一十分钟后从房间走出来的同时,张炜在楼下按响了他的车喇叭,表明他已到了我家的楼下,而我此时的注意力完全被从房间走出的秦可一所吸引,根本没意识到张炜正焦急的在楼下等我下去。

  秦可一选择了一套介乎于职业装与休闲装之间的衣服,加上画上了淡妆,使秦可一产生了平时所没有见到的另一种形式的美,同样令人惊诧。最终还是张炜的汽车喇叭声,打断了发呆的我。我和秦可一匆匆的向楼下走去。

  从张炜的表情中可以看出他已经极不耐烦了,靠在车门口,一只手拼命的按着车喇叭,用另一只手抽着烟。看到我出来后,刚想对我说点什么,嘴却忽然凝固住了,从他的嘴型可以看出,无非就是那几句骂人的口头语,而嘴部动作的麻木,我想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也被初次相见的秦可一的美貌所震惊。

  我仔细的观察了这厮的眼神,由泛着微弱的光芒到喷射出“炽热的绿光”最后又变得暗淡无光,过程虽然极为短暂,但我想他此刻的内心活动是剧烈的。在我把秦可一向他简单的介绍之后,他主动热情的伸出了他的手,这时我抢在秦可一前面替秦可一握住了他的手,虽然我和秦可一没什么关系,但却不希望她遭受粗人的“玷污”。

  秦可一和张炜都为我这莫名其妙的举动而感到疑惑,我于是用催促他们赶快上车作为掩饰。秦可一一头钻进了后座,而当我即将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时,张炜神秘兮兮的把我叫到了一边,一脸龌龊的对我说到,“行啊,哥们!以前佟晨走得时候我还为你捏一把汗那,怕你至此以后再也找不到心仪的了?没想到这个比佟晨还要强。”

  “别扯了!我们之间没什么,就是合租在一起,纯洁的男女关系!”

  “操!《梦里花落知多少》里面有一句话说到好,‘都有关系了,还纯洁那!’”

  我在惊叹张炜开始涉及一些文学作品的同时,选择了沉默,转身上了车,很欣赏老罗的一句名言“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在去婚礼的这一路上,张炜的嘴始终没有闲着,一直在试图讲些笑话来逗秦可一开心,并且近一步想在美女面前表现自己。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幽默感与这个人学识和智商有着某种联系,所以这也就决定了张炜的笑话如果不走成人路线,就会相当的无聊。

  秦可一似乎是为了不想打击张炜的自尊心,所以一路上始终保持着笑容来迎合张炜,而我此时觉得张炜和秦可一两个人的行为很好笑,所以一路上也总是面带微笑,这就让张炜产生了他的笑话很有市场的错觉,所以更加激发了表现自己幽默感的**,我们就在张炜的那些蹩脚笑话中,不知不觉的到达了目的地。

  新郎子在门口热情的接待着每一个参加婚礼的客人,看我和我张炜下车向他走来,显得很兴奋,神态给我感觉好像是在向我们示威“老子现在牛X了!”

  经过几年的磨练,新郎子满脸的黄色不明物体已经从它原有的位置上消失,也不再像以前那么不修边幅,脸上多了一副眼镜竟也显示出了几分书生气。在热情地与我们交谈的同时,把我们熟练的领到了礼金收取处,然后向我们表示还有其他客人要招待,一会在聊。我一边掏出红包,一边怀疑他邀请我们来的主要目的。我脑海里这时闪现了,在凌晨两点钟,一对新人在新房的床上没有干进行**这项本来应该例行公事的运动,却忙着在床上数钱的景象。作为一个已经接受大学三年的系统理财教育的人,我不知道是否应该提醒他,据某位权威人士研究而得出的结论,礼金的75%是需要日后加息奉还的。

  这时,接新娘子的车队缓缓的开到了酒店的门口,一共十辆车,前五辆清一色的奔驰600,看这排场他的家里一定是为他下了大血本了。在我眼里,现在人对结婚的态度,已经不是浪漫到极限的由头那么简单了。中国人理解浪漫,总和钱字挂钩。我小时候挺爱看婚庆典礼的,露天在楼群间举办的那种,倒不是早熟、思想复杂,主要是生性贪热闹。我发现与小孩观察婚礼的视点不同,大人们更偏好借此机会显露些什么,比如攀比经济实力,借筹划之便大摆排场,向亲戚眷属及邻居生人们证明自己有钱,讲气派。

  婚事大操大办,在中国成了一个必须遵循的民间传统,其深远影响已经渗透进好几代人的灵魂之中。是凡男人,都要在结婚前许多年就为这人生一大目标做酝酿,立长志,努力准备。甘作半辈子穷人尚不要紧,熬到婚礼这日再暴发积怨不迟,能扮一天富翁就好,哪怕下半生喝粥咽咸菜,那也是没丢虚荣脸,没辱没祖宗的名声。更有许多“孝子”选择毕业后就结婚,趁机榨干了父母的最后一滴血。没有工作或拿着几百元的工资,却在新婚之际住着百平米的楼房,用着高档的家用电器,这也许就是许多老外对咱们发出“神秘的东方国度”这种感叹的原因。

  曾经幼稚的我在看待各种婚礼场面时,第一感觉不径相同:所谓结婚,不是娶媳妇,而是买媳妇。

  从彩车上下来的新娘子,虽然浓妆艳抹,但也摆脱不了庸俗的气质和平凡的长相,看来我这位同学的“买卖”不大划算。我和张炜、秦可一随着大帮人流走进了酒店,被我同学热情的母亲带到了一张桌子前,在座的所有人都是和我在初中一个班并且现在在哈市的人,几乎都在上大学,只有一两个在工作。看到我和张炜的到来,显得很惊讶和兴奋,但见到秦可一后,他们的目光便迅速的转移到了秦可一的身上,几个女生的眼中还流露出嫉妒的目光。当我向他们介绍秦可一并说她是我女朋友的时候,众人的目光迅速有了变化,仿佛是替秦可一感到可惜,让我看了很不爽。

  几乎一桌子的大学生,所以聚到一起交流的话题,也几乎脱离不了大学。在这一桌子上大学的人中,来自黑大、哈工大、哈师大、哈理工、哈工程、哈医大,总而言之,没有比我的学校再烂的,但我却是鲜有的几个通过正规渠道走进大学的人,所以在他们面前,我从没感觉到任何的自卑。但有些人却没有太高的觉悟,混进了好的学校,就认为自己真正的属于这个学校,志高气昂的和你高谈阔论,真把自己当回事了,一口一个“我们学校”,反过来还以嘲笑的口气来对我指指点点,以便用来满足他们愚蠢的虚荣心。我只能对这种人表示同情,既然他们有这个精神需要求,那我干脆做个好人满足他们,我和张炜只是埋头的吃着东西,无论他们说什么我只是点头。秦可一听到某些人的言论后却明显的不高兴,拉着个脸,有时还会瞪瞪那个人,于是我在桌子下面轻轻的用手碰了碰秦可一,示意她不要理那些人的屁话。

  婚礼伴随着古老、沉闷的《婚礼进行曲》开始了,我不清楚为什么当时西方人会选择如此沉闷的音乐作为庆祝,一点也体现不出丝毫喜庆的地方,虽然中国的《喜气洋洋》也不怎么样,但起码听起来不至于会让有的人分不清是婚礼还是葬礼。在婚礼进行曲刚结束的时候,就有小部分人匆匆的离开,仿佛他们来参加婚礼只是为了来送钱一样。而剩下的大部分人就在那里埋头苦吃,任凭司仪如何的卖弄也无动于衷,而司仪也无视台下参加婚礼的亲友的反应,一味孤行的讲着蹩脚的笑话和弱智的顺口溜,偶尔几声稀疏的掌声,就会使他向被注射兴奋剂一样。台上的人和台下的人犹如在两个世界,互不干涉的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这场尴尬的婚礼丝毫看不出任何的热闹和喜庆,一切的程序和仪式都在机械性的执行着,我真怕我参加这样的婚礼过多以后,会产生结婚恐惧症。

  在婚礼进行了大概一小时后,黔驴技穷的司仪终于提出要玩一个愚蠢的游戏,大概的规则就是,新娘背对着所有亲友然后抛一束鲜花,接到的人将会可能是下一个结婚的人,并上台来接受新郎新娘的祝福。我不知道是谁发明了这个无聊的游戏,但好像是从西方传进来的,我很纳闷为什么中国在学习外国先进的技术和思想不是很成功的同时,却成功地引进了这么多无聊的习俗。

  新娘子和新郎在司仪的命令下转过身,然后再司仪的数完三个数后,两人一起把手中的花向后抛去。此时我和张炜正在为争夺桌子上新上来的一盘蒸大虾而忙得不可开交,根本也顾及到事态的发展与变化,就在张炜正庆幸他的筷子已经即将碰到桌上的最后一只大虾的时候,那束花很及时的飞到了装虾的盘子里,阻止了张炜对虾的企图。因为这束花,我们这桌迅速的成为了这场婚礼的焦点,而张炜更是焦点中的焦点,他此时显然还没有意识到他已是此时的公众人物,很粗鲁的把花拿起来扔向一边,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夹住了那最后一只虾。看到这里,我不得不为张炜的行为感到丢人,好歹也算是个黑道上的“白领”,怎么“堕落”到如此的地步,一点也不像香港电影里那些黑社会大哥的表现,他此时应该明白他现在的行为损害的已经不是他个人的影响,而是影响到了哈尔滨黑社会的整体形象。

  “好,恭喜那位美丽的小姐获得了新人的祝福,请走上台来。”在司仪的提醒下,我才忽然意识到那束花鬼使神差的飞到了秦可一的手里。而是此时秦可一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表情很镇定的站了起来走向舞台,我想这可能是得益于秦可一经常走T型台的原因。

  在座的所有人立刻被登台后的秦可一所表现的高贵的气质和美貌所吸引,很多人都纷纷在下面小声地议论,而台上的新娘也由于被高她一头的秦可一抢了风头而显得不太高兴。

  “这位小姐,是娘家人还是婆家人啊?”司仪又开始了弱智的提问。

  “啊……应该算是婆家人吧!”秦可一犹豫的说到。

  “噢!婆家人中能有这么漂亮的小姐,看来你们娘家人那边要争口气了!”我怀疑这个蠢司仪是被派来挑起两方矛盾的。

  “请问小姐贵姓?”

  “我姓秦。”

  “秦小姐。恭喜你得到了我们这对新人的祝福,我冒昧的问一句,你结婚了吗?”

  “没有。”秦可一有点脸红的回答到。

  “那有男朋友了吗?”司仪似乎有点兴奋的问到。

  “……有……。”秦可一说完后,把目光投向了我,此时我们目光交汇,从秦可一的眼神中似乎传递出了令我欣喜的信息。

  “能否在这里对你的男朋友说几句话。”

  “说……?说什么?”秦可一显然被司仪弄得不知所措。

  “什么都可以?”

  “啊……!希望她不用让我天天给他做饭,不用让我天天给他洗衣服,收拾屋子,不要天天欺负我,骂我,对我好一点点就行。”秦可一忽然调皮的说到。我们桌上的所有同学听到这些话都,都纷纷向我投来鄙视的目光,仿佛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

  “呵呵。有这么美丽、贤惠的女朋友,我想你男朋友不会这样对你的。”我忽然觉得一向被我视为愚蠢的司仪有着比我们这些同学无法比拟的智商。

  “呵呵,但愿吧!”秦可一说到这里偷偷的看了我一眼。

  “那好,我代表我个人和这对新人祝愿秦小姐和她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司仪说到这里,新郎新娘递给了秦可依一份小礼物,秦可一接过礼物后对他们表示了感谢并说了一些无关痛痒的祝福话后,高兴得走下了台,坐在我旁边,而我此时用一种充满杀气的目光看着她。

  “你干嘛?”

  “你天天给我做饭、洗衣服?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不用感谢我,女人一向都是命苦的!”就在我刚想对秦可一发作的时候,她调皮的用眼神示意了我一下,这时我才发现有几个同学正在看着我们,作为一个自认为有内涵的男人,我不得不决定回家在和她算这笔帐。于是我和张炜又把头低下,继续横扫桌子上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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