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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骆中丞 咸丰三年十月十一日

书籍名:《曾文正公全集》    作者:曾国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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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奉初九申刻手示,并咨到寄谕,敬悉一切。援鄂自是正办,尊见极是。侍前信痛切言之,而不敢决者,以侍既不能回省,则虽发此议,仍应阁下裁定。今得老前辈主持,赴鄂之见甚坚,全楚幸甚!天下幸甚!谕旨饬办之件,即能赶紧办到,犹为人臣者稍尽微悃之一端。望即催王璞山带湘勇三千,星速起行,至要至恳!惟谕备炮船,仓卒实难兴办。敝处所拟之排,止堪湘中之用,若以放于重湖大江,则排身短小,难压洪涛;若因此式推而大之,则行动笨滞。又夏憩亭兄所谓'以之堵御则有余,以之转战则不足'者也。且连日大雨,即搭一厂而不可得,而造排更难就役。计造备百排,教练千勇,非两月不为功。即成矣,又不克援鄂之用。智虑短浅,只增愧愤。自排而外,或另筹炮船,如小■钓钩之类,而民舟既不能多雇,水手又不习战阵,以视三五千帆之贼艘,多寡既悬,勇怯随之,或且弃舟潜遁,此舟船只,仍以资贼,此亦意中之景态,非好为过虑也。再四思维,如何而可,不特钦奉谕旨,奠能复奏;而贼樯横塞江汉,将何以驱之使去?东南全局,桑梓深忧,岂堪设想!老前辈焦虑之余,当有至计。现拟如何复奏,即求飞示。



与吴制军咸丰三年十月十四日



接奉大咨,令派兵勇赴鄂。初十日奉呈一函,言令王璞山带勇三千往援,想已收到。



顷得中丞回信,与国藩意见相合,大约日内可起行。惟带勇之人,实难其选。璞山血性过人,而才器难以驭众。前将三百六十,则恢张有余;今加至三千,则恐照料不周,前已将信稿呈阅矣。此外,官场如平江林令,代理兴宁之孙令,颇能自将一军,而仓卒不能调遣。国藩昨已书嘱夏观察带兵一行,而省垣需才,恐不果行。绅士中亦有数人可用,目下俱以他务不得往。到鄂以后,将湘勇交朱石樵刺史,或少得力耳。



吾师昨咨中丞,请南省筹拨银二三万解鄂。现在有委员解广东饷银十万往江南大营。国藩思天下大局,能通南北之咽喉者惟鄂,能扼长江之中枢者惟鄂。此时之鄂,视金陵更为吃紧。武昌兵勇近万人,万一饷需不继,一旦溃散,岂复可问!已函商中丞,竟将此项粤饷,全解鄂省支用。权其轻重缓急,不得不出于此,或由中丞奏,或由吾师奏,想朝廷亦必深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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