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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与骆龠门中丞 咸丰三年十月初五日

书籍名:《曾文正公全集》    作者:曾国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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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前所谓要务三端者:城内坚守,止须四千人;城外扎营,亦止须四千人,非谓四千遂足鏖战也,但使有一路可通,不使贼兵合围,则战守皆有可恃,不必屯兵万余,以待贼之至也。其水路筹备一端,则听侍在此兴办,老前辈不必分虑及之,断不可又派员别为措置。如省城外内仅留兵勇八千,则此外兵勇,似可分三四千援鄂,望鸿裁与提军及司道诸公熟商。



王璞山之勇,止令其招三千,尊见极是。盖多则难精,即招至三千,已恐其不精矣。鄙意璞山本营及新招之勇,并康、杨已回省之勇,与罗、李、邹将回省之勇,数项湘勇,严汰慎选,只须存四千人,斯为适用。盖信其可用者,惟罗罗山、王璞山、邹岳屏三营,久经训练,确有几分可靠。此外,则新集之卒,殊难深信,求老前辈传罗、王、邹三人到署,相与熟计。或留千余守省,而令璞山率三千人援鄂,则面面俱到,尚觉妥叶;若璞山新募至一万,或少亦四五千之多,则无论不尽精锐,口粮亦断不能敷,器械亦断不能齐,是不可冒昧也。侍另有书与璞山,已将鄙意告之。自湘勇而外,凡省城所招勇,皆宜严为简汰,鄙意以八九千防南,以三千援北足矣。侍非不知兵勇宜多,恐两月后,无饷可发也。愚拙之见,动辄累纸渎陈,惟冀鉴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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