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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三十七论事十大应

书籍名:《梅花易数》    作者:邵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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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辰秘文)



一行:问官事,属木,旺木有文书;属火,有官司;财金,财有至。有客至问病,人火潮热,金水米浆。



二立:官司不发,木土无金,大小口舌,病不凶。财水土,有贵人至,文书发动。



三坐:问官司,有讼不成。主财属火,主和劝。金败财,木得财。病却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祸不凶。



四卧:问官司侧睡者,欲起必作,主阴人事。金有财,火事发破财。土水无财难就。土木有财。



五担:官司被人自惊,与面说人成口舌。问信见水土得财。金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六券:官司不成,火有财,水土有灾。心下不安,有贵人,主口舌,不安。



七裹头:官司立见口舌。火,大官司;水土比和,财无,小人分上。口舌呕气。病主阴人小口灾。



八跣足:官司破财,外人欺,心下惊慌。火主破财,土不凶。病人孝至。



九喜:官司自己无主,外人有请,劝官司。有酒肉,别人事。口舌纷纷,求财不许。不凶。



十怒:官司主外人欺凌,不见官,主破财。倚人脱卸,火惊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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