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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存亡品第七 之六

书籍名:《地藏菩萨本愿经》    作者:实叉难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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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更为身死之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天,受胜妙乐。现在眷属,利益无量。】



(解)‘若能更为他身死过了之后,七七的日内,广大的给他修造许多善事,能使这诸多的众生,永远脱离恶趣,得著投生做人,或上天去受很好很妙的快乐,现在在世的眷属,所得的利益,也是无量的。



(释)这节仍接上面所说的,仗了智识的大力,去扶助他。每七中,给他广做善事,七个七做满,就是资助他上天去享福,不但是死者上天,就是现在存活的眷属,也得到无量的利益。资助是比喻发他川费一样,或是上海是地狱,北平是天堂,现在我不愿在地狱受苦,想到天堂去享福,但是没有川费,那里办得到呢?只好在地狱受苦。所以死过后七七日内,你给他修福,即是发他上天去的川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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