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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附 曾文正公国史本传译文(3)

书籍名:《曾文正公嘉言钞》    作者:曾国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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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国藩回到两江总督任上后,咸丰六年(1667),上奏称:“制造轮船是挽救时局的重要策略,请求准许将江关、海关的关税酌情留取二成,一成专门用来制造轮船,另外一成酌量补济淮军军需以及增加兵力之用。”上奏得到批准。七月,补授曾国藩体仁阁大学士,仍留在两江总督任上。十二月,捻军被平定,同治帝又赏曾国藩云骑尉世袭职位。

  咸丰七年(1668)四月,又补授武英殿大学士。七月,调任直隶总督。十二月,曾国藩到京城履职,被赏准许在紫禁城骑马。咸丰八年(1869)二月,曾国藩查明了因积涝而减产的洼地每亩应征收的粮食,请求根据各地的情况加以减免。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三月,上奏:“直隶的刑事案件积压太多,臣请求与直隶提刑按察使张树声加以梳理清查,现在刚刚有一些头绪,张树声却要调任山西。臣请求让张树声多留京城一年,以便清理遗留下来的案件。”同治帝下旨:“曾国藩担任直隶总督以来,做事认真扎实,致力于整顿吏治民风,大力改变原来的陋习。同意曾国藩的请求,以便张树声能助他一臂之力。”此后,曾国藩又先后两次对下属进行考核,评定优劣,并将结果列具名单上奏。得到皇上的同意后,根据考核的结果分别给予升降任免,以此整顿吏治。当时直隶的军务废弛,廷议决定选练六军。同治帝下旨让曾国藩根据以前制定的军队训练章程稳妥办理此事。

  到了五月,曾国藩上奏:“臣看到朝廷内外大臣的奏折,其中关于直隶不适合驻扎外地招募来的勇丁这一问题,讨论得已经十分详细了。招募勇丁虽然不是长久之计,但东南一带募勇已有多年,其中有一些好的办法,可以作为本次练军的参考:第一是军中行文应当简单明了。招募而来的勇丁质朴耐劳,不事虚文,营规只有寥寥数条,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的文告,管理上讲求职责安排,而不讲究官衔大小。用他们挖壕沟、筑堡垒,一天就能完成;运米搬柴,一个早上就能完成。而兵首先被编入兵籍,杂务差使都有仪式礼节,行军必须要用官车,驻扎当地必须征用民夫,油滑偷懒,是长期以来的习气所导致的。而此前所制定的练军章程,竟有一百五十多条,即使士大夫也不能很快背诵理解,更不要说目不识丁的勇丁了。这些规章制度文法太复杂,官僚气太重。这是应该参考东南勇营的第一个意思。第二是事权应当专一。一营的事务全由营官负责,统领不要干涉;一军的事务全由统领负责,大帅不要干涉。近来江楚一带的优秀将领在担任统领时能够充分施展才干,通畅无阻,都是因为事权集中。现在直隶六军的统领不断更换,统领所辖的各营各哨中的文武官员,都由总督一人选派提拔。作为一军的统领,在下有翼长分担其权力,在上有总督全权掌控,统领没有选人用人、管理粮饷等事务的权力,突然让他带兵赶赴前线杀敌,士兵又怎么肯听命?再加上总理衙门、户部、兵部的层层约束,就算良将也要瞻前顾后,不敢放开做事,又怎么能够充分发挥统领的才能呢?这是应该参考东南勇营的第二个意思。第三是军中的关系应当亲密融洽。东南勇营的制度是,营官由统领亲自挑选,哨官由营官亲自挑选,什长则由哨官亲自挑选,勇丁则由什长亲自挑选。这种层层选拔的方式就像一棵大树,统领是根,由根而生树干,由树干而生树枝,由树枝而生树叶,都是一气贯通的。因此,士兵的口粮虽然出自国家,但他们却都感激营官选拔的恩情,像是受了营官个人的恩惠。军中上下级平时就有这种恩情相连系,到了战场上自然也会共患难、相照应。现在练军的士兵,离开他们原来的军营和驻地,调入到新哨新队之中,他们的选拔都是原来军营决定的。新队伍的营官没有决定这些士兵去留的权力,而又没有其他可以优待、奖励士兵的方式,所以,上下级之间感情疏远,彼此的情意不相通,遇到危急情况,又怎么能够依靠他们呢?这就是虽然有参考勇营的意思,却难以做到的原因。

  臣又听说各营的练军都有冒名顶替的弊病,防不胜防。士兵所分的粮饷不能养活自己,便经常做些小生意小手艺来补贴生计,这种状况各省都很普遍。直隶六军把其他地方的士兵调到直隶训练,一名士兵的练饷是二两四钱,在练营中支取;底饷一两五钱仍在原军营中支取。士兵不愿意离开家乡,往往选择留在原来的军营,再在练营附近雇用他人顶替,受雇的人替他参加点名和出操。一旦遇到战事需要远征,受雇的人又不肯出征,于是又转而雇用乞丐或者赤贫的百姓代替。这样一来,本来只有一名登记在册的兵丁,而所用的人却变了三次;十名练兵之中,冒名顶替的超过了一半,还怎么能期望他们有战斗力?现在寻求改变的方法,当然以杜绝冒名顶替作为开始。今后每挑选一名兵丁进入练军,马上裁减原来军营的员额。练军每增加一名兵丁,原军营就减少一名员额,底饷及练饷都归到一处发放。如果有兵丁因事被革除,便由练营招募补充,被革除兵丁的原军营不得干预。这样做,希望可以逐渐改变这种不良的风气。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需要酌情改变。例如骑兵不应该掺杂在步兵的各哨之中,应该另外成立骑兵营,以免与敌人作战时陷入混乱。每一队不应该增加至二十五人,而应该仍保持十人一队,使队中的士兵便于沟通调遣。诸如此类的制度,臣打算拟定一个简明的章程来重整练军,争取练满一万人,以符合朝廷殷切的期望和要求。那些没有被选入练军的兵丁,各原来兵营仍在役的兵丁,也必须细心管理,不可以听任他们穷困潦倒、自甘堕落。臣打算效仿浙江减兵增饷的办法,不必大量裁减兵员,只需把老弱的士兵淘汰而不再补充,病故的士兵空缺也不再补充,节省下来的粮饷用来补发历年营中的欠款,使各军营都有一点公用经费,用来添置器械旗帜之类的物品。这样一来,应该可以让军队看起来更壮观,从而提振士气。多年以后,那些原来只能按军饷五折、七折或者八折发放的军营,全额地发放给兵丁。进入练军的兵丁,待遇本来就很优厚;即使那些留在原军营的兵丁,也完全可以养活自己。军务或许因此而逐渐而有起色,而直隶练军的事情,也不至于屡次提议屡次中断,如同儿戏。请皇上将臣的建议交由原来提议的各个衙门进行审核复议后施行。”不久,同治帝下令让曾国藩拟定练军的简明章程,上报朝廷决定。

  曾国藩上奏:“臣认为用兵之道,是随地形、敌军实力的变化而变化的。最初并没有固定的规则和可供效仿的办法,即使古人著名的成功先例,后人效仿也并不能成功。今天取胜的策略,他日照搬反而失败。必须要明白过去的经验不能照搬,一己之见不能作为依靠。要随时随地采纳正确的建议,这才是长远的做法。就以扎营来说,湘军刚组建时,屡次被太平军打败。此后,湘军筑起高垒、挖深壕沟,先用来谋求自保,后来用于打击敌人。后来淮军兴起,也把深沟高垒作为自保与制敌的根本,善于扎营的军队就是精锐之师。后来围剿捻匪,便以每天行军的路程来评判各军的优劣,并没有时间去筑垒挖壕,而营垒坚固与否与胜败完全没有关系了。陕西、甘肃平定回民叛乱,贵州平定苗民叛乱,也不以扎营为第一要务。从这一点足以看出用兵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然而扎营是自古以来打仗的常规方法,不能废弃不练。

  臣愚钝,认为直隶练兵,应该增加学习扎营的方法。每个月拔营行军一次,每次行军二三百里左右。令士兵修筑堡垒、深挖沟渠,亲自运土劳作,通过这些让他们习惯于劳苦;要求士兵不坐差车,使其习惯徒步行走,增加劳工专门承担砍柴挑水这些重活。至于各部大臣所议论的士兵应该讲究穿戴仪礼,臣认为士兵们在大本营操练的时候可以整肃衣冠,借此学习仪礼;拔营行军的时候,仍然应该裹头巾穿短衣,方便行动。以上所说都是一张一弛、选择正确的方法加以实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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