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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则 虫蛀叶

书籍名:《包公案》    作者:安遇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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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公因这件事自思:某为民官,自当与民分忧。心中自觉不安,乃具疏文一道,敬诣城隍庙行香,将疏文焚于炉内。祷告出庙回衙,令左右点起灯烛,将几案焚香放在东边,包公向东端坐祷祝,坐以待旦,如此者三夜。是夜三更,忽然狂风大起,移时间风吹一物直到阶下,包公令左右拾起观看,乃是一叶,叶中被虫蛀了一孔。包公看了已知其意,方才吩咐左右各去歇宿。

  次日,包公唤张龙、赵虎吩咐道:“你即去府县前后呼唤叶孔名字,若有人应者,即唤他来见我。”张、赵二人领命出衙,遍往市街,叫喊半日,东街有一人应声而出道:“我乃叶孔是也,不知尊兄有何见谕?”张、赵二人道:“包公有唤。”

  遂拘其人入衙跪下。包公道:“数日前有新郑县高尚静在城隍庙里失落去白银四两,其银大小有三片,他在我这里告你,我亦知道是你拾的,又不是去偷他的,缘何不把去还他?”叶孔见包公判断通神,说得真了,只得拜服招认道:“小人在庙中焚香,因拾得此银,至今尚未使用。既蒙相公神见,小人不敢隐瞒。”包公审了口词,即令左右押叶孔回家取银。复令再唤高尚静到台,将银看认,果然丝毫不差。包公乃对高尚静道:“你丢了银子,系是叶孔拾得。我今与你追还,你可把三两五钱秤粮完官,更有五钱可分与叶孔以作酬劳之资,自后相见,不许两相芥蒂。”二人拜谢出府。高尚静乃将些散碎银两备办牲物并香烛纸锭,径往城隍庙还愿,深感包公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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