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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则 久鳏

书籍名:《包公案》    作者:安遇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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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阎君告道:告为久鳏无妇事:注禄官不通,文字无灵;掌婚司无主,姻牍不明。不知有何得罪,独犯二位大人。无一可意,年近三旬。乞台查究,心冤少伸。上告。

  包公看罢曰:“偏是秀才家怨天尤人。”赵能曰:“不是赵某怨天尤人,语有云:不得其平物自鸣。每见问阳世举人、进士,文理不通的尽有;文理颇通的屡试不第。又见痴呆汉子多有娇妻美妾;轩昂丈夫反致独守空房。哪得教人不怨!”包公曰:“阳间有亏人的官,阴间没有亏人的理。福禄姻缘,天生注定,怨恨也是徒然。”赵能曰:“阴司没有亏人的理,但如赵某这样一人,也不该到这步吃亏田地。或恐衙门人役作弊多端,就阳间一样的。因此教赵某这般零落,乞大人唤掌婚司查检明白。”包公曰:“我最可恶见衙蠹作弊,秀才所言有理。”

  即着鬼吏掌婚司来到。掌婚司曰:“案牍上并无赵能名字。”包公曰:“哪有这样事?”再请注禄司来查。注禄司曰:“册籍上并无赵能名字。”包公心下生疑,口中叫怪道:“天下有这样事!阳间弊窦多端,阴司益发不好。”满堂官吏面面相视,不知如何。包公曰:“案牍也拿来我看,册籍也拿来我看。”二司各各上呈,看时,并无改易情由。包公又问赵能曰:“你将诞生的年月日时写上来。”赵能一一写呈。包公遂将年月日时查对,二司簿上只有朱能名字,与赵能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包公心上明白,遂将赵能带在一边,送二司去讫。登时奏知天曹,恐朱能或是赵能。天曹传旨:赵能改作朱能,当连科及第,入赘王相国之女。包公接了,即批道:审得目前未遇之赵能,即将来连科之朱能也。因数奇而执中,遂一诉而两事。文字无灵,发达有迟早之异;案牍不明,姻缘有配合之巧。三十有室,古之道乎,四十发科未为晚也。不得怨冥间,致阴官有不公之号。合行再往阳世,见大材无终屈之时。改姓重生,久鳏莫怨。

  批完,放回阳间,后果一一如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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