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文网 > 明诗三百首 > 第104章 王象春

第104章 王象春

书籍名:《明诗三百首》    作者:金性尧
字体大小:超大 | | 中大 | | 中小 | 超小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王士禛《池北偶谈》卷十六云:“从叔祖季木考功跌宕使气,常引镜自照曰:此人不为名士,必当作贼。尝奉使长安,饮于曲江,赋诗云:‘韦曲杜陵文物尽,眼中多少可儿坟。’其傲兀如此。”

  书项王庙壁①

  三章既沛秦川雨②,入关又纵阿房炬③,汉王真龙项王虎。

  玉玦三提王不语④,鼎上杯羹弃翁姥⑤,项王真龙汉王鼠。

  垓下美人泣楚歌⑥,定陶美人泣楚舞⑦,真龙亦鼠虎亦鼠。

  【注释】

  ①项王庙,在今安徽和县乌江镇东南凤凰山上。②三章句,汉王刘邦攻入秦都咸阳,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及盗抵罪。”当时百姓苦于秦政的苛暴,故闻之如久旱逢甘雨。沛,充盛貌。③入关句,项羽攻入潼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大火三月不灭,收其货宝妇女而归。阿房,秦宫名。④玉玦句,项羽在鸿门宴请刘邦,谋臣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三次向项羽暗示,要他杀死刘邦,项羽默然不应。玦,开缺口的玉环,古时赠人表示决断、决绝。⑤鼎上句,项羽虏刘邦父(太公)为人质,并置于几上,欲烹之,刘邦却说:吾与项羽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姥,通“姆”。按,《史记》未载刘邦母亦被虏,此因作诗连类及之。⑥垓下句,指乌江被围时,项羽与美人虞姬悲歌泣别事。⑦定陶句,刘邦宠姬戚夫人欲立其子赵王如意为太子,但因吕后使计而未成,戚夫人为此哀泣,刘邦说:“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戚夫人为山东定陶人,故称定陶美人。

  【说明】

  此诗对刘、项二人的行事分别做了评价。约法三章,宽慰父老;入关纵火,杀戮降王,一得民心,一失民心。鸿门宴上,不从阴谋,这是项王的磊落处;汉王的父亲被虏,此固无可奈何,但何至忍心地说出“分我杯羹”的话。虞姬垓下之歌,戚姬宫中之舞,皆为美人而气短,故诗人两非之。

  唐李贺曾作《公莫舞歌》,咏鸿门宴故事。宋末谢翱曾作《鸿门宴》,高出于李作。王象春此诗,朱彝尊《静志居诗话》卷十七,以为“比于谢参军《鸿门》作,更觉遒炼。亡友颍川刘考功公亟赏之,几于唾壶击缺”。沈德潜《明诗别裁集》亦谓“奇僻可俪谢皋羽篇”。兹录谢诗于此:“天云属流汗流宇,杯影龙蛇分汉楚。楚人起舞本为楚,中有楚人为汉舞。鹈淬光雌不语,楚国孤臣泣俘虏。他年疽背怒发此,芒砀云归作风雨。君看楚舞如楚何,楚舞未终闻楚歌。”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本站所有书籍来自会员自由发布,本站只负责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或违规等行为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