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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叔叔沃洛夫是怎么找到狼的 (2)

书籍名:《无所不知的兔子》    作者:维·比安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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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

  妈妈不在家里,我想要是让她知道的话,一定会坚决反对的:“什么,你想带我孩子去打猎?想让他喂狼啊!”

  要知道,我跟妈妈都猜费佳看到的狗就是一头狼。

  于是我跟他说:

  “你可别告诉妈妈,她可能以为我跟小伙伴出去抓兔尾鼠了。”

  “什么,兔尾鼠?”叔叔问道。

  “黑麦田里有很多,它的头非常美味。”我沉默了一会儿说。

  “算了,”他说道,“你别担心,没有任何危险,我带着猎枪呢。”

  “哼,我可不是小女孩。”

  早上我特意第一个爬起来,然后我们出发去找牧人。费佳都不知道我们到底要找什么,就稀里糊涂地跟我们捆到一起了。

  我们已经离开小河有一段距离了,可是我们两边和头顶上还到处是柳枝。

  “咱们就从这儿开始吧,”叔叔说道,“万尼亚,到河右岸去,费佳,你去左岸,找到小狼崽子就喊一声。我往前走,那地方柳枝稍微稀疏一些,可以听得更清楚。如果什么也没有找到,咱们中午还在这儿会合。”

  我跟费佳往前爬行:他朝一个方向,我朝另一个方向。枝叶还不是太密,前方和脚下还能看得比较清楚,没有发现任何狼的踪迹。

  越来越难爬了:土堆之间全是水,就跟浓茶一样,褐色的枝条在我脸上来回抽打着,这种地方哪儿会有狼啊!只看到一只野鸭和几只沼泽地上生长的鸟儿。只听它们叽叽喳喳,很明显,它们的巢就筑在这里。

  再往前就开始干燥了,喜鹊看到我之后叫得更大声了。我粗略一数,不下十只。叫声真令人讨厌,要是你,耳朵非得震聋不可。

  我觉得有点累了,想坐下来休息一下,朝天上望了望,太阳正好在头顶上,已是中午了,我得快点往回赶。

  叔叔和费佳正在溪边等我呢,会合之后,叔叔跟我说:

  “我跟费佳什么都没找到,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啊?”

  “什么踪迹都没有,”我说,“真不值得去那里!就看到一群讨厌的喜鹊,而且味儿也很难闻,臭气熏天。”

  叔叔很高兴:

  “你说是喜鹊?觉得不舒服了?快带我去那里!”

  他点了根烟,烟还没抽完,就往枪托上一捻,火星掉到水里。我真不想再去那个鬼地方了,来回折腾,简直能把人累死。

  我想,他净干徒劳无功的事情,整天想着捕狼,而事实上这儿哪有狼啊,谁都没看见。他现在开始对喜鹊感兴趣了,要知道,喜鹊是一种非常警觉的鸟:不管是人,还是动物,一靠近,它就飞跑了。

  唉,我想,无所谓了。我给他指一下喜鹊在哪儿,那里离松林不是很远,到时我跟他说我没空再陪他了,然后,我就从那儿回家。

  我带着他,费佳没跟我们一块儿。他说,他再不回去,爷爷就该骂他了,他得赶回去圈牛了。

  喜鹊还在那里,叫得正欢!

  “小心点儿,我们再往前五十步,或许能找着狼窝!”叔叔说。

  前面不远处有座小山包,上面有一个洞,不是很深,在一棵松树下面。斜坡上到处是爪印,有鸟的、兔子的、野猪的、狗的,气味相当难闻。

  小狼崽正蜷缩在洞穴里。

  叔叔解开口袋,然后一只一只地往里面放,一共是六只。小狼崽身上的毛是浅灰色的,尾巴就跟小细绳一样,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

  我一直朝四下里看,万一老狼突然回来了,那该怎么办啊?到那时就死定了……

  “怎么样?”叔叔高兴地说道,“要是不过来,什么都得不到了。”

  “你还想打母狼吗?”

  “我们没看到公狼和母狼,要是它们在周围的话,我们在灌木丛中就听到了。逮到母狼才是一件大事。走,走,快点,万尼亚。”

  小山包后面还是灌木,但稀疏多了。很快,我们就爬上了高山,上面全是针叶林。

  叔叔在那儿停了下来,晃着头说道:

  “我们沿着来的这条小道走吧。”

  “叔叔,不对啊,”我说,“那样的话就反了,我们得往那儿走。你看,村子就在眼前了。”

  他用愤怒的眼光看着我,小胡子撅了撅。

  “你,”他说,“小孩子家的,用不着给我上课。给我上课,就等于给死人治病,根本用不着。按我说的做,别再说话了。”

  我非常生气:他又跟别人不一样了!

  总之,我不敢不听他的,继续往前走,他跟在后面。

  很快,我们沿着小路来到一片林中旷地,穿过旷地后,他在我身后小声说:

  “往前走,别回头,不要停。”

  他把装着狼的口袋放到我的肩上,把背带给我系在肚子上。

  “走,”他小声说,“轻点走,别停下,千万别回头,否则就完了!”

  我非常害怕,这个疯老头儿!为什么小声嘀咕?为什么让我一直往前走,还吩咐不让回头?现在就好像有一支双管枪顶着我后背似的……

  我全身都凉透了,往前走,还不能回头,而且还听不到他在我身后走。

  而这条小路,就像是故意的,直直的,哪怕是有一个拐弯也好啊,那样我也能转转身——撒腿跑!

  我吓得腿直打弯,脑中一片空白。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走完这条路啊……

  突然,后面传来“啪啪”声!

  我吓得蹦了起来!连口袋也扔了!

  听到后面有喊声:“跑,往哪儿跑你!站住!”

  我回过身,看到他站得很远,在旷地上,从地上站起一个东西。

  站起来的是——狼!

  我忘了恐惧,快速地往后跑。拾起口袋,朝他跑去。

  他正朝我走来,死狼已背在了他肩上,前爪搭在他肩头,狼尾巴拖在地上。

  “这是怎么了,小傻瓜!”他说道,“怎么那么害怕?这是头母狼。我已经知道它沿着咱们的足迹跟来了。它想看看,咱们到底把它的孩子带到哪里去。

  “夜幕降临,狼看能否营救自己的孩子。我让你背着口袋在前面走,我拖在后面慢慢走,不到几分钟,它开始跑,鼻子贴着地面,闻着我的气味。我之所以走这条路,是因为顺风,就是想让它闻到气味,它就直奔我而来。”

  嘿,你说叔叔都聪明到什么程度了,几乎什么都想到了。然后他又对我说:

  “记住:最聪明的动物就是狼。你要明白,狼一旦从一个地方把家畜叼走,它就不会再在那个地方出没了。你也找不到狼窝,叼走家畜的是公狼,母狼是从不离开幼崽的。

  “公狼要走到很远的地方,负责给幼崽捕食。它们生活的洞穴也很隐蔽,一般很难发现。所以,我们要反其道而行之,到没有狼出没的地方找。”

  然后他说:

  “想一想,喜鹊怕动物:有喜鹊的地方就不会有狼出没。恰恰相反,狼吃剩下的猎物骨头上还有残余,所以喜鹊常聚集到这些地方来。在森林里,小伙子,每一个足迹都要仔细琢磨,就像我的姓名,要反复思考。对不对,万尼亚?”他想通过狼来教育我,我觉得有点惭愧!

  当费佳看到我们带回的狼幼崽和母狼后,也感到很惭愧。他这才知道,狼原来就在他们身边啊!

  以后虽然发生过很多事情,但只有发生在叔叔吉特·沃洛夫身上的事才是最不寻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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