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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书籍名:《男孩,别哭》    作者:詹姆斯·凯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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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外公。”

  人死后是有灵魂的。特别是人死后不久,身体还有温度的时候。外公死的时候身体还有温度,如果他是个灵魂的话,他还能再回到身体里去。

  外婆不说了,一如往常去到水槽那边洗着什么,屋子里很安静。突然间,我好像听到了一个小小的声音,是外公的声音。外公在哪儿?那声音就突然钻到你的脑海里,于是我开始四下看着,找着外公。也许他在洗手间呢,如果你听到冲水的声音,那就是他了。外公对着家里冲水的塞子总是没办法,这愚蠢的旧东西得使劲地拉出来再按下去。很多时候,他都冲不了水,于是走出来“砰”地关上门。“这麻烦的旧东西。”我听到他这么说。

  可如果外公在的话,他就能听到外婆说的话了。可他知道那是因为她还放不下他。外婆并不是一个爱吹牛的人。外公听到后会笑的。“哦,她在讲我吗?”

  如果外公成了灵魂的话,他会留在房子里的,那样我就总能看到他了。别人如果对你做了什么,他也能看得到。可现在,没人会对我做什么,也没人会试着对我做什么,说到底,有这个念头的人都没有。

  外婆的眼睛合上了。她没有带眼镜,就坐在那里,连收音机都没有听。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哦,孩子,我只是在想些事情。只有你外公才会打开收音机听那些新闻。她从来不听新闻,也许她睡着了,可她只是闭着眼睛,如果我站起来的话,她会听到的。

  我得需要请假条去应付教务长,我得让他相信我是因为肚子疼得厉害才离开学校的。他很严厉,而且还会用皮带抽你,所以我必须把借口编得可信。外婆有一本书,上面详细地介绍了医院的情况,还有医生的名字。如果我的借口是肚子疼,那得会拼腹泻这个词。那本书在前厅的柜子上,还有她的便条纸。以前我就以爸爸妈妈的口吻写过东西,还签了他们的名字。我知道怎么模仿他们的笔迹,我甚至还加上了外婆的签名。她的签名简直就好像是印上去的一样,每个字母都很清秀,尾巴上还调皮地打着卷。我喜欢模仿她的签名。我喜欢看别人的签名,那些签名都各式各样的,有的高、有的矮、有的胖、有的瘦,反正没有人的签名是一样的。

  可我还得用妈妈的口吻写这封请假条。“基隆因为有了腹泻,所以提早回家了。”

  学校里还有打字机,能打出很好看的准假条。可明明我就不想去这个学校,为什么还非要去呢?明明是自己讨厌的东西还要去做。如果不想去学校,为什么还非去不可呢?

  学校里的那帮势利鬼实在是太讨厌了,我恨他们恨得要命。如果他们认为我不会打架,觉得我就是个懦夫的话,那他们就大错特错了。如果他们觉得我很好对付,那我非揍得他们爸妈都不认识。

  要是我把以前认识的那帮男孩子带到学校来,那整个学校没人是我们的对手了。我看谁好笑,就笑话他;看谁不顺眼,就揍他,不管是五年级的还是六年级的,这帮该死的势利鬼。就算当着马特的面,那又怎样。他会选哪一边呢,我们这边还是势利鬼那边。如果他选了势利鬼那边,那他也就是个势利的家伙。他的一个朋友就是这种人,我听过他说话,他的声音就是那种自命不凡、咬文嚼字的声音。马特自己就很势利,所以才能跟那帮家伙交上朋友。那他就跟在那帮家伙的屁股后面走吧!我在以前的学校也有自己的朋友,我应该去那上学,为什么我非要来这所鬼学校。这都是因为妈妈,妈妈想我过来,她这么做就是因为势利跟爱吹牛。我爸爸也势利,也爱吹牛,可没像她那样严重。还有外婆也是,我之前不知道,可我现在知道了,这都是因为她说的那些几代之前家里的那些事情。

  所有的人都是势利的,每个人都是,除了比利舅舅,还有梅姨,他们两个是唯独剩下不势利的人。

  梅姨要从外婆家搬走了,外婆会想她的,她不想让梅姨搬走。“哦,她很会逗你开心。”

  外婆喜欢笑,逗她开心的时候你也会很开心的。外公还在的时候,就经常逗外婆笑。现在外公走了,外婆就只能孤零零地坐在椅子上,半天都不动。外公还在的时候,她从来就不坐那儿,外公只能说:“哦,婆娘,你就不能过来坐一会儿吗?”

  “我没时间坐,一点时间都没有。”

  她从来不坐外公的椅子,那只是把木椅子。现在她坐在椅子上,眼睛闭着,也许是睡着了,脸上没什么表情。

  她睡着了就是这个样子,闭着眼睛、面无表情。可现在,她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可谁知道呢!我去到前厅那边拿来了便条和钢笔,小心地关上门,尽量不让它发出“吱呀”的声音。然后蹑手蹑脚地回到椅子上,外婆没有动。那只小猫趴在她的脚边,好奇地看着我。另外那只大猫已经不在了,它被人安乐死了。可怜的老猫。就那样被杀了,从此长睡不起。哦,我们送这只大猫一程吧!然后我们就杀了它,错了,不是我们,是他们,他们就那样杀了那只猫。

  我翻到便条本的最后一页,开始画外婆现在的样子。她就那样坐在椅子上,身子滑到一边,好像要从椅子上滑下来,她的胳膊交叉放着,一只手抱住另一只手的胳膊肘。她的那只手松松地抱着另一只手的胳膊肘,手指头都是松开的,整个画面看起来很有意思,她的大拇指顶出来,指甲里还有点黑黑的东西。外婆现在已经没有以前那样在意卫生了,这让妈妈很担心,可外婆不以为然。还有她的裙子和膝盖,就那样耷拉着,膝盖从裙子下露出来,小腿也拖在一边,脚上还挂着拖鞋,拖鞋的样式看起来有点丑,上面还挂着一粒一粒的毛球,绒绒鞋。“哦,你瞧那双女士的拖鞋。不是女士,是婆娘。”外公总是这么说:“瞧那婆娘的拖鞋,孩子,瞧瞧那双你见都没见过的绒绒鞋。”

  外公说起话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婆娘、不系(不是)、不拧(不能)、不鸟(不要),可他一点都不在乎。妈妈总是会教育我们说:“别跟你们的外公学,别像他那样说话。”是的,不学,可他不是势利鬼,他不是的。我没有画过外公,真希望自己以前画过,我打心底里这么希望。我总是记不住很熟悉的人的脸,看来我记忆力有问题。

  我去比利家找他踢球,他妈妈开的门,看着我吃惊地说:“哦,你不是去那所好学校了吗?”

  她知道我转了学校,所以才这么说。她看起来好像不欢迎我过去,她以为是比利呢!我还注意到一点很有趣的,就是她没有说我的名字。以前她都会说:“哦,你好啊,基隆。比利不在家。”可她今天没说。我和比利还有皮特一起往牧场那个方向走,可彼此话都不多。很多男孩子都等着一起踢球,还有七年级的。然后大家就痛痛快快地踢起来。很多时候那些大孩子都会让我们一起踢,可如果人多的时候,我们就上不了场了。踢球的里面还有信天主教的人。

  如果我们不能上场的话,就在一边等着。如果有人提前离场的话,我们就可以上去踢了。比利轮到第一个,我排第二个。波奇和皮特有时候也一起踢球。

  加里、米切尔还有别的孩子是不会跟比利还有皮特一起踢球的,除非不够人了才让他们上场。

  如果没有我们的位置,我们就去到一边然后自己踢起来。一些大孩子已经离开学校开始工作了,还有一些大人也会在那儿踢球。我们还在小学的时候,波奇的爸爸就经常跟别的大人们一起踢球。一些大人在球队踢球。有一个叫格里的人就在艾比安史特宁队踢球。一个叫谭·麦克伦南的人在凯尔特人的预选队踢球。我们很少在他们都在场的情况下踢球,如果他们都在场的时候,我们得使出浑身解数。通常他们都会教我们说跑动的时候要顺着风,不要逆着风。他们跟着风跑就好了,然后穿过去。

  可这种比赛踢起来都很艰苦,我不能很好地享受踢球的快乐。可如果那些大孩子们开口让我踢球,我也只能“噢”地答应一声,然后上场。相比起来,我们自己踢球更过瘾一些,因为我在里面可以发挥得很好。可我们还是喜欢看大孩子们一起踢球,因为他们的踢球往往能变成一场闹剧。有时候,他们还因为踢球太用力而受伤的,而不得不躺着被抬出场。那些个大的在场上总是欺负那些个小的。你正跑着呢,他们过来把你撞开。他们在场上故意秀着一些所谓的球技,嘴里还乱嚷嚷个不停。格里是个教徒,他简直就是个笑点。他嘴里总是骂着那些保守派:“哦,我才不跟那帮娘娘腔一起踢球,他是一个十足的清教徒王八蛋,他还在橙带乐队里吹他妈的长笛。”

  那些新教徒也会喊:“你个芬尼亚的贱人,有本事就不要做那个该死的上帝保佑的手势。哦,瞧他妈的那个叛徒王八蛋,他人就长得跟十字架一样,我他妈的才不会选他跟我这一边。他就是他妈的一个天主教徒王八蛋。”

  有一场比赛他们甚至没有分队。一个人举起球叫着:“天主教徒对阵新教徒啦!”他好像踢橄榄球一样把那足球踢得高高地飞起来。于是比赛就开始了,看热闹的人都笑了,一边是天主教徒,一边是新教徒。他们就那样踢着,看着他们天主教对阵新教,简直比喜剧还搞笑。

  那场比赛我不知道谁赢了,因为看到一半我们几个孩子就到一边自己踢起了比赛。可我想,如果我们人不够的话,我还可以把帕特和丹尼叫过来一起。然后天主教的一对,新教一对,我们也能轰轰烈烈地踢上一场。那样刚好一边四个人。

  踢完球后,我们就去到大人那边看他们打牌,一边看一边还说着什么。我没去,因为我不想去,他们一准儿会说他们学校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个社区的孩子基本上都读那个学校,其中很多都是难缠的家伙。两个孩子打起来了,其中一个掏出了口袋里的匕首,幸好老师及时赶到把匕首给夺下来了,不然匕首可要扎到那孩子的身上去了。加里跟打架的其中一个男孩儿是朋友,他头脑一热,就叫了一大帮人找那个孩子的麻烦,那帮人都骑着摩托车穿着皮夹克。加里的哥哥已经十五岁了,马上就要离开学校。然后他会找一份工作,自己挣钱自己花。他现在混帮派了。如果一个人跟别的一群人混在一起,我们都这样说:“哦,他现在跟他们混帮派了。”

  波奇问我:“嘿,小史,你学校里有帮派吗?”

  “哦,当然有。”

  “那他们的帮派是什么样子的?”

  “我他妈的跟他们不熟。”

  “他们很强吗?”米切尔问。

  “呃,不是特别强,可是……”

  “那他们带着那东西吗?”

  “我想有些带着吧!”

  米切尔说的是匕首。一些帮派的人都带着匕首,可我从没见过他们拿出来过。米切尔也有匕首,可他不是随身带着的。

  我的那个年级有帮派,可跟别的年级比就不算什么了。加里的哥哥笑着说,他跟他的帮派能把我学校的那些都干掉。可波奇跟别的孩子也行。想想看,我带着这么一帮人去学校,哪怕一天也好,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进校门,也许还会在火车站那边的咖啡馆溜达一下。那场面该有多壮观啊!

  他们不用学拉丁语,皮特和比利在学法语。如果我没转学的话,我就跟他们一个班了。拉丁语是罗马帝国留下来的一种死语言,马特也在学。爸爸告诉我,如果说拉丁文是死语言就太可笑了。它是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传下来的语言,是那帮罗马天主教徒学的东西。爸爸把这当成一个笑话讲的,他讲的时候马特不在。妈妈对于我学拉丁文感到很是欣慰,只有那些好学校才教拉丁文,别的学校根本没开这课。

  我想跟他们说班上那个比利时孩子来着,可我想了想,还是不打算说了。他们是不会想听到我们班有一个天主教徒的,可想到这里,我又很有想说的欲望了。马特班上有个黑人学生,是女孩子,她的妹妹也在那个学校,比她低一年级。

  这个学校还教其他的课程,比如木工。我很喜欢上木工课。波奇还有别的孩子在学校学的是金工课,女孩儿学的是家政课。他们上的是初中,还不用学语言,他们还学算术,我们已经不用学了。我们现在上的是几何和代数,还有对数。皮特和比利也学了这些玩意,可别的孩子没有学。波奇说:“哦,我们是傻瓜。”

  加里还有其他七年级的孩子听到了都哈哈大笑,可我没笑。波奇知道我没笑,他这句话是冲我说的,我知道他。米切尔问:“哦,小史,你还要参加海军吗?”

  “当然啊!”

  我很高兴他这么问我,因为大家现在都把注意力放到这个话题上了。米切尔满十七岁就要参加海军了。参加海军必须要年满十七岁,如果你只有十五岁,就只能以军校生的身份进去。等到两年以后,你就可以正式参军成为七级士官或者九级士官,薪水还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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