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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书籍名:《男孩,别哭》    作者:詹姆斯·凯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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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喜欢坐在沙发上,除非没人在的时候。如果妈妈或马特在的时候,我根本没法好好看电视,因为他们的脸总是挡住我,我能看的就只有他们的脸了。我根本没有办法,因为妈妈不喜欢看电视的时候还去想我在不在。可这样就轮到我不开心了,我不想看妈妈的脸,可是没办法,她的脸就挡在我面前,因为我坐在沙发上。

  妈妈叫我坐得离电视近一点,可如果那样子的话,又变成他们看我的脸了,因为我挡住他们,而且我还不能随便动。

  “嘿,你怎么坐着也不老实啊?”

  “可是妈妈,我只是……”

  “嘿,能不能别在那儿乱动。”

  我只能一动不动。而且他们最看不惯的,是挖鼻孔。“噢,去擤一擤鼻子吧,这个习惯太不好了。“

  可又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做。马特也挖鼻子,但他们都装作没看见。我和别的孩子说起挖鼻子这事,加里·马克奈伯说他婶婶挖鼻子那才叫恶心呢。如果挖鼻子的那个是你妈妈,想象你妈妈挖鼻子的样子,太恐怖了。我从没见她这么做过,但是我见过爸爸用中指挖鼻子。周围的孩子开始兴致勃勃地说着谁谁谁挖过鼻孔,可我没把爸爸抖出来。他那挖鼻孔的时候,脸都变形了,而且挖完还不擦手。有人挖完鼻子后还和别人握手,我从来不这样,想着用握完的手去做晚餐,可真是够恶心的。

  我不喜欢观察别人。露丝·格林德蕾坐第二排,她的桌子就在我旁边。她总是抓脑袋,那些头皮屑好像雪花一样落到我的桌子上。老师一边上课,她就一边这样做。我做过一个梦,不是在床上做的那种,是上课时趴在桌子上做的那种。我梦到她一抓头发,就有毛毛虫从头发里掉出来,落在桌子上。

  她抓完,低头看看,再把那些头屑吹走,还偷偷地瞄着是不是有人在看她。这真是既讨厌又阴险。想象着在烹饪课上,你正吃着东西呢,她的那些头屑落在你的盘子上,然后再放一个屁,真是再恶心不过了。可是她不胖。我总是认为胖子容易放屁,因为所有的气体都被压缩在的身体里,所以他们也很难控制。他们身材是如此巨大,气体在里面挤得满满的,稍微动一动,肚子里气体就到处乱蹿,连他们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正在放屁呢。外婆就经常放屁,一边走路一边放着,可是都不臭,因为她不胖。

  我们那个街区,没有多少孩子去马特的学校。那个学校的孩子能顺利地进到高中,然后大学,然后找份好工作。妈妈是这样说的:“如果你那样的话,就不用干那些又脏又累的活了,你靠脑袋吃饭,而不是靠手。白领的工作只有最优秀的人才能干,比如一个记事员。那些干记事员工作的家伙们,他们手从来不会脏,而且工作时间也短。爸爸在工厂干的就不是白领的工作。哦,马特是绝对不会去工厂的。”妈妈说。

  马特学校里全是衣着光鲜、势利的家伙。妈妈喜欢听马特讲学校的那些人。我进到厨房里,看见马特在讲着学校的一些人和事,噢,你瞧瞧妈妈的脸,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饱含笑意。哦,她喜欢听这些。

  可我在厨房的话,马特就不讲了,他不想我在一边听着。我一进厨房,本来在和妈妈说什么的他马上闭了嘴,然后等着我出去。他不希望我在那,这样他就能和妈妈说一些不希望我听到的事情,因为全是那些装腔作势、势利眼的事情。我知道他讲的那些事都是些我不感兴趣的,于是就假装他在讲自己的功课,还有学校的老师说了些什么。

  “噢,谁和你一个班呢?他们讲话是不是很得体?噢,他们是不是些很棒的人呢?”妈妈喜欢这些事情。

  所以,当孩子们在讨论自己哥哥,谈论他们打架有多厉害的时候,我们很少聊到马特,他基本上不打架,但他在以前住的地方打过。如果有小混混,或者是街上的一些人找他们的麻烦,马特就会冲上去打起来。他以前打架也挺厉害的,我见过。他以前和他的朋友哪里都敢去,可是现在他不了。他总是待在房间里看书、温习功课,刻苦得不得了。如果是星期六和星期天,他就坐着火车去看他的朋友们。他们和他一个学校,只是不住在附近。

  米切尔喜欢马特,他总是希望自己能有个哥哥,可是我告诉他凡事无绝对,“即便有了哥哥,你还是有可能会被他揍。”不是真的被揍,而是挨几下。他想要什么,直接就拿了,甚至是聚餐的时候,他也总能吃到想吃的。他盘子里的土豆总是比我的多,香肠也比我的大。他能分到三根香肠,而我呢,只有两根半。就算我也有三根,那三根也都像营养不良似的,远没有他的看起来让人有胃口。

  还有什么?吃炖菜的时候,他盘子里的肉是最多的,妈妈总是把肉分给他,而我呢,只能可怜巴巴地吃胡萝卜和肉汁。他总能分到最大块的布丁,甚至比爸爸的那块都要大。凭什么?只要是在家里,妈妈分给马特的那份都是最大的,而爸爸只能干看着。吃点心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是妈妈做点心,马特就能分到最厚的一块。所以如果吃点心的话,我宁愿自己去做,那样我就可以分给自己最好的一块了。我把最好的那块塞进面包里,这样就能连着面包一起吃了。它们可真厚呀。

  我还有做晚餐,可他一次也没做过。我喜欢做晚餐,因为那样我就能给他盛最小的一份,烤面包、奶酪还有炒蛋什么的。我用最小的盘子盛给他,然后偷看他的表情,他照例会看看家里其他人的盘子。如果爸妈盘子里的比他多,他就无话可说,因为于情于理他都不能比爸妈的那份多,然后他看了看我的盘子,发现我的也比他的多,噢,瞧瞧他的表情,我差点都快笑出来了。我端着盘子坐下,强忍住笑,不然的话他就知道我是故意整他了。如果爸妈不在的话,他就会朝我的背或者肩膀来几下,不过可惜的是,爸妈是不会容忍这种事情的。通常,我在厨房就会把我盘子里的那份吃掉一些,这样,马特就不会知道我那份到底有多少了。

  他从不做晚餐,在我看来,是一种懒的表现。除了学习,他基本上什么也不做,而且爸妈也从不要求他做什么其他的。可对于我,他们可就要求多了。“嘿,去楼下商店买点牛奶和土豆上来。”“嘿,去把垃圾倒了,或者是把土豆皮给削了。噢,基隆,削了土豆皮后再帮忙把桌子给摆了。”如果让马特摆桌子,他把桌布铺上,把刀叉勺往上一放了事;而我呢,则是很到位地放上茶杯、奶杯和糖罐,再把盘子放好,最后放上盐罐。可如果让马特也这么来,你是别指望了。还有就是房间里,他的东西全都堆在床底下,袜子啊,短裤啊,通通都扔床下面。每次妈妈洗衣服,还要从他床底下把脏衣服给翻出来。真不公平,凭什么我的就要自己拿去洗,而对他就可以不管不问。

  还有让我觉得不公平的地方就是房间里的窗户。凭什么他就能睡在靠窗的那一边?凭什么?要是我睡在那一边,我会很享受夜晚的,瞧啊,拉开窗帘,躺在床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月亮。如果外面的光线很亮而影响到睡觉,或者是窗外下起暴风雨,还电闪雷鸣的,这两种情况下,你就得拉上窗帘,关上窗户。尽管这样,你还是可以舒服地躺在床上想些什么。爸爸还是海军服役的时候,他就经常碰上这种恶劣的天气,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巨浪打来,淹过船头,如果一不小心,就会被巨浪卷走。就这样,活生生的人就消失在海浪里。在海上,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船员朋友,甚至是船长被卷到了海里,也没办法去营救。因为把船掉头,得花不少时间,而且当他们绕一个大圈回到船员落水的地方的时候,那人早就淹死,永远地被大海吞没了。

  有时候,他们会在北极圈航行。那儿一年四季都是冬天,特别的冷,人掉进海里,十分钟之内就会送命,也有人说,一分钟就够了。那里海水的冰冷程度,足以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个大冰块。没有人能够抵受得了那冰冷的海水,更别说跳下海救人。除非是有救生艇,可有暴风的时候,救生艇就不能正常工作了,放到海里也划不动,还有可能被风浪打翻。船长不会因为救一个人而失去更多的船员。所以,在那种情况下,落水者只能自求多福了。你掉进海里,脚还不停地上下扑腾着,同时,你还得当心鲨鱼还有别的一些海洋生物。你在海里,看着自己的船越开越远,船上的灯光也越来越暗,逐渐消失在地平线上。你竭力想往船开走的方向游,可是你的靴子太重了,里面满是水。如果不巧你穿的是雨靴,海水会灌进去,然后拽着你往下沉,于是你会死得很难看。在那种情况下,你得脱掉雨靴,首先要不停地踩水,把头仰过水面,或者你也可以潜在水里脱,这样是最好不过了。

  或者你就干脆别穿雨靴。其实只有小孩子才穿雨靴。我讨厌雨靴,除了能踩水没什么好的,而且还经常会踢到脚,疼一整天。穿雨靴什么都不能干,不能踢足球,爬也不能爬。你能想象自己穿着雨靴去爬排水管,或者是一棵树吗?不能。所以同样,对于水手来说,雨靴没什么好的。穿着它在甲板上根本站不稳,最好还是穿些其他的什么,那样至少能站得稳些,起码掉进海里不会灌水,然后因此丧命。

  有件事情我很好奇。有时候,人在海里快淹死了,他已经没有力气再支撑着浮在水面,他已经放弃了,连腿都不再挣扎。他往下沉,每呼出一口气就吞进去很多水,就这样沉到海底。可有的时候,人淹死后会浮在水面,明明就是彻彻底底的一个死人,却浮在水面。为什么有些人淹死后浮在水面,而有些人则是在水底呢?

  这是为什么呢?马特问过爸爸这个问题,我不太记得爸爸当时是怎么说的了。好像是有些人掉进海里,是被海草给拖下去的。那些海草缠在你的脚踝,你越挣扎,它们缠得越紧。到后来,你没法呼吸,水会灌进你的肺里。这种死法可真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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