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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你不可不知的典章制度 (1)

书籍名:《你不可不知的历史典故》    作者:文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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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位继承如何确定?

  中国奴隶社会王位继承的主要制度是:禅让和嫡长子继承制。中国封建社会世袭君主制的核心就是皇位继承的制度。一般遵循两个人人皆知的基本原则:“父死子继”和“立嫡以长”。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由于种种争斗原因,两个原则也未必绝对贯彻,但无论怎样,以本系亲属来继承王位却属无疑。

  相传我国原始社会末期,部落联盟首领尧年老时,四方部落首领推荐有才德的舜为继承人。尧对舜进行三年考察后,让舜继位。舜任用禹治水,禹治水成功,得到人们的信任。后来舜老了,也以同样推举方式让位给禹。这种原始民主推选部落联盟首领的制度,史称“禅让”。如果用四个字来概括禅让制度的话,就是:能者居之。

  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核心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庶子分别被分封为诸侯、卿、大夫、士,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把西周社会的统治者既区别又联系地组合起来,形成严密的宗法制度,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

  父死子继制这一皇位继承原则早在中国奴隶社会的西周即已确立。无论历史的现实怎样,但这一封建的父死子继制原则却牢牢的根深蒂固于传统宗法观念之中。

  封建的父死子继制把皇位继承权集中到儿子身上,在诸多儿子中,“立嫡以长”原则却更进一步把皇位继承人集中到嫡长子头上。这一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也是轻易不可违背的。

  皇位世袭制的弊端很多。中国历史上的传统皇位继承制原则因在窄狭的世袭范围内选择接班人,不可能保证皇帝素质的优化与崇高。所选皇帝中幼儿、白痴、浪子、昏庸之徒众多,其祸国殃民定属必然。蜀汉后主刘禅,“乐不思蜀”的故事为人皆知。西晋惠帝司马衷的糊涂令人捧腹发笑。

  古时选拔人才的标准是什么?

  察举制

  汉代选拔人才制度称为“察举制”。前196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前178年,汉文帝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后又下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东汉220年,曹丕用吏部尚书陈群建议,立九品官人之法。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有名望,善识别人才的官员任“中正”,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曹芳时,司马懿当国,于各州加置大中正,遂有大、小中正之别。但是这种制度执行到后来就演变成只从名门望族中选拔官吏,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隋朝时这种制度被废止。

  科举制

  魏晋以来,均以“九品中正制”选拔、任用人材,由是导致门阀世族垄断朝政。隋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打击门阀世袭,因此开始实行科举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吏须由尚书省吏部铨举,废除了传统的州郡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隋代的考试制度,除有秀才、明经科外,炀帝时又加了进士科;进士只试策,明经除试策外还试经。这两种科目都适应了一般士绅的要求,通过考试,即可入仕。由是就算是一般庶族寒门,只要有才就有机会跻身掌权的统治阶层中。

  唐朝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制度,并使科举制逐渐完善,使我国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唐朝科举制度分制科和常科两种取士方法。制科由皇帝临时下诏设科考试,以待“非常之才”。应试者可以是现任官吏,也可以是常科及第者,还可以是庶民百姓。唐太宗时扩大国学的规模,参加进士科考试的每年达千人以上,进士考中第一名的称为状元。武则天时亲自进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考试的主要内容。科举制在唐朝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尤其因为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宋朝对科举制做了不少改革。宋太祖时正式建立殿试制度,即礼部考试后由皇帝在殿廷主持最高一级考试。考生在殿廷及第后,可直接授官。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第三名称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称状元。南宋以后,改称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宋朝科举制基本上仍分制科和常科。常科考试分州府试、礼部试、殿试三级。州府试称解试,礼部试也称省试。

  元朝科举制度也分乡试、会试、御试三级,但将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南人分开考试,并分别登榜。元朝科举考试重经义而轻诗赋。

  明清两代,科举制度变得十分严密,各种弊端也愈发严重。明清科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校与科举考试紧密结合,进学校成为参加科举考试的必由之路。考试程序分三级,即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一次,在各省举行,考生应先参加县试和府试,录取后再参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称学政、学台)所支持的院试,院试录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乡试逢子、卯、午、酉年举行。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举人可于第二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会试。会试由礼部主持,逢丑、辰、未、戌年的3月举行。会试录取者称贡士或进士,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在会试后的同年4月21日举行。

  凡贡士均参加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分三甲录取。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为“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俗称“连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明清时期科举制的最大变化是考试内容和形式的变化。乡试和会试,专取《四书》《五经》命题,考生答题有固定的程式和一系列清规戒律。规定一篇文章在开始的破题、承题之后,必须有起讲、领题(入手)、提比(起股)、中比(中股)、后比(后股)、束比(束股)、落下等部分。在提比、中比、后比、束比的每一部分必须有两股两相排偶的文字,共计八股,所以这种严格的文体又称八股文。即“八股取士”。

  科举制的确立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政治的选拔官吏。但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显明显。由于明清时期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典,考试形式的死记硬背,一切有用的知识都不涉及,把读书人的思想禁锢在孔孟之道之中,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而且束缚学术思想的发展,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1905年,推行学校教育,废除科举制度。

  中央如何管理地方?

  西周分封制

  分封制是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西周的分封制又称为“封建”、“分土封侯”制,即封邦建国。周灭商后,为了有效的统治被其征服的广大地区,大规模的分封诸侯,派遣王室子弟或其他贵族到各地去建设诸侯国,代表周天子行使对地方的统治权,以拱卫王室。相传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初分封的诸侯有三类:王室子弟、异姓诸侯、古代帝王的后代。

  第一类诸侯国不仅数量多,所在位置也多为要冲之地,与王室关系密切,是西周诸侯国的主体部分。异姓诸侯虽不是王室子弟,但世代与周人有同盟关系,于是分封他们去建立诸侯国,以诸侯的身份继续为周王室效力,齐国和宋国就属于这种类型。第三类封国一般比较小,有的只是象征性的,在西周政治中作用不大。

  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赋税、朝觐述职的义务。诸侯在封国内是君主,初封时就是半独立状态,在封国内亦实行分封。国内土地的一部分归诸侯直辖,一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的情况分土地给士,士直接统治、剥削庶民。分封制也是与宗法制相结合的,就是嫡长子世袭制

  从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和促进地方之间联系两方面看,西周分封制在历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大宗小宗

  西周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保持严格的等级关系,它的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大宗小宗是为了处理嫡长子和他的庶弟之间的关系而立长子为嫡子,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因此,周天子既是天下的共主,又是天下的大宗,享有主祭的权利。被分封的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为小宗,但在其封国内又为大宗,其权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其他的庶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士,士的长子为士,庶子为平民。

  二十爵制

  爵位制度是战国时秦国初置,秦及汉代沿用。秦国商鞅变法时,依据原有爵制,参照各国制度,制定秦国军功爵位等级,其后逐渐形成二十等爵制。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二十等爵名为: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簪袅别称谋人,大上遭别称大良造。一级至四级相当于士,五级至九级相当于大夫,十至十八级相当于卿,十九、二十相当于诸侯。有爵者依据级位不同享有各种政治、经济特权。战国时秦国五大夫以上得食邑,汉初,公大夫以上食邑,官大夫以下得免役,文帝时又改为五大夫以上才得免役。

  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是秦朝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之下有九卿,他们的名称和职掌是:廷尉,掌管司法;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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