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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与“大美人”失之交臂(1)

书籍名:《骆驼王子》    作者: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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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下午,我通过无线电接收器,得知野骆驼群在离我们野外观察站约七公里左右的戈壁滩。已经有半个月没见到它们,心里还是挺挂念的,便骑着摩托车和强巴一起前去探望。怕惊吓它们,我俩在老远便熄了火,将摩托车藏进草丛,徒步来到它们身边。这儿遍地砂砾,寸草不长,也没有水源,除了骆驼,其他动物都难以立足生存,这群野骆驼在尕玛尔草原吃饱喝足后,爱跑到这片戈壁滩来栖息,这儿很安全,很清静,不用担心会遭到食肉兽的侵扰。

  五匹骆驼都在,它们很高兴能见到我们,光脖子首领呕呕叫了两声,围着我们兜了一圈,以示欢迎,骆驼王子踏着碎步跑到我面前,脑袋埋在我的胸口摩挲揉动,表现得极亲昵友好。我和强巴将随身携带的拌过盐水的糌粑扔给它们,它们很满意我们带来的礼物,吃得津津有味。

  就在这时,风吹来一丝细微的骆驼叫声,隐隐约约,若有若无。其他四匹骆驼根本没在意这丝叫声,仍埋头咀嚼糌粑,并没把远方骆驼的吼叫当回事情。但骆驼王子却像听到了天籁之声,眼睛倏地发亮,盖在毛丛下的耳朵竖直起来,傻乎乎地侧耳谛听。

  “呕呦——呕呦——”远方仍传来丝丝缕缕骆驼神秘的叫声。

  我举起望远镜,似乎是在遥远的地平线尽头,朦朦胧胧有一幅骆驼的剪影,镶着一圈阳光金边,显得很美。

  突然,骆驼王子停止进食它平时最爱吃的糌粑,急走几步,登上一块高地,临风而立,头颈像鹅似的伸得老长,鼻吻使劲耸动,脸上露出痴迷的表情,贪婪地嗅闻着,就像闻到了麝兰之香。

  我迷惑不解地望着强巴问:“它这是怎么啦?”

  “想老婆了呗。”强巴淡淡地说,“你瞧它的模样,眼也直了,鼻也红了,嘴也歪了,口水也流出来了,八成是闻到了雌骆驼的气味,听到了雌骆驼的叫声,看到了雌骆驼的身影啊。”

  强巴是土生土长的猎人,业余动物行为学家,我相信他的判断。

  屈指一算,骆驼王子已经两岁半龄,对骆驼而言,已进入性成熟期,换句话说,已到了求偶年龄。这个时期的雄骆驼,看到年龄相当的雌骆驼的身影,听到年龄相当的雌骆驼的叫声,闻到年龄相当的雌骆驼的气味,会表现出痴痴迷迷的醉态来。

  俗话说,爱情是杯美酒,酒不醉人人自醉,借用在骆驼身上,那就是酒不醉骆驼骆驼自醉。

  瞧着骆驼王子嗅闻得这般如痴如醉,我也动心了,登上高地临风而立,耸动鼻翼做深呼吸状,嗅闻了半天,什么特别的气味也没闻到。人的嗅觉太迟钝了,远不如骆驼那般灵敏,再说,我不是雄骆驼,对雌骆驼的气味反应不敏感,引不起任何联想与冲动。

  骆驼王子嗅闻了一阵,噔噔噔从高地上蹿下来,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在骆驼群里奔过来跑过去,一会儿受惊似的大呼小叫,一会儿受难似的长吁短叹,显得很激动很焦躁。我拿起一坨糌粑,糊在它嘴上,想让它安静下来,它根本不领我的情,噗的一声,将那坨糌粑一股脑儿全喷还我的脸上。真应了一句人类社会的成语:秀色可餐。有了秀色,山珍海味都不稀罕都咽不下去了。可见人类和其他动物在求偶问题上有许多相同之处。

  秋草母和杏眼雌使出老办法,温婉地靠拢来,想安抚骆驼王子。殊不料骆驼王子倏地跳开去,脸上露出厌烦的表情,怪模怪样地叫了两声,好像在说:我现在不需要你们,别来烦我了!

  秋草母和杏眼雌讪讪地走开去。

  自打灰狼事件发生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见骆驼王子在成年骆驼面前表现出不顺从来。久违了,青春的叛逆。看来,爱情的力量确实惊人,也许,骆驼王子能借助这奇异的爱情力量,冲破精神束缚,铸造独立品性,来补上第二次断乳这门缺漏的课。

  我喜欢骆驼王子,我真诚希望它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能正常地健康地成长。

  骆驼王子在群体里磨蹭了一会儿,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与冲动,扬蹄朝远方地平线奔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没办法的事。

  观察动物的求偶行为,是揭示其生存奥秘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入了解其生活习性必不可少的内容。我急忙拉着强巴骑上摩托车尾随跟踪,想看个究竟。我们远远跟在骆驼王子后面,考虑到摩托车的轰鸣声和陌生人的气味有可能会干扰它们谈情说爱,我们在离目标约一公里远的地方就停车熄火,然后绕到下风口,猫着腰蹑手蹑脚往前靠。走到一半,刚好遇到一段早已成为废墟的古城墙,我俩趴在瓦砾堆后面,我取出带望远镜头的相机,窥视和拍摄骆驼王子的求偶过程。这对我来说,是很珍贵的研究资料。

  空气洁净,能见度极高,两三百公尺外的景象看得十分清楚。对方果然是一匹年轻的雌骆驼,头顶和驼峰上盖着一层金色的绒毛,就像穿着凤冠霞帔,四肢细长,腹部紧凑,唇如点朱,眼如点漆,宽宽的鼻梁盖在脑门上,亭亭玉立,用骆驼的标准来衡量,算得上是个花容月貌的大美“人”。当骆驼王子气喘吁吁地来到大美人身边,大美人开始还有点羞涩,忸忸怩怩闪开去,却并不躲远,一面避闪一面还用媚眼瞟骆驼王子,应了一句成语叫暗送秋波,细腻地表达了少女骆驼半推半就的微妙心态。骆驼王子激情澎湃地靠拢去,嗅闻大美人的身体,用脖颈摩擦大美人的驼峰,淋漓尽致地表达爱慕之情。大美人终于抵挡不住如火的热情,不再忸怩躲闪,也开始嗅闻骆驼王子的身体,用脖颈摩擦骆驼王子的驼峰。投桃报李,拉开了爱的序幕。

  过了一会儿,它们互相舔理对方的驼毛,在骆驼社会,这是雌雄之间很重要的交谊内容,也是正式婚配前必须经历的恋爱阶段。互相舔理体毛,不仅能帮助对方清除身上讨厌的寄生虫,更重要的是,通过唾液涂抹,将自己的气味像刷油漆一样刷到对方身上去,你身上有我的气味,我身上有你的气味,对习惯用鼻子思想的哺乳类动物来说,彼此气味融合,意味着彼此感情融洽。

  气味融合后,就可以进入婚配了。

  我衷心希望有情骆驼终成眷属。我觉得骆驼王子和大美人是挺理想的一对:骆驼王子尚未娶亲,大美人待字闺中,十分相配;骆驼王子高大健壮,大美人闭月羞花,称得上是郎才女貌;遐迩相遇,一见钟情,浪漫情调,罗曼蒂克,真可谓天造地设。

  骆驼王子和大美人交颈厮磨,渐入佳境,我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它们就会好得如胶似漆了。

  就在这时,我身后传来嘈杂的吼叫声,回头看去,戈壁滩上滚动一团蘑菇状尘埃,渐渐向这儿移来。风吹散尘埃,飘飘忽忽露出几匹骆驼的身影。哦,是光脖子首领率领歪峰雄、秋草母和杏眼雌,急急忙忙赶过来。秋草母和杏眼雌一面奔跑还一面引颈吼叫,很焦急的样子。不用想我就知道,它们是在追赶骆驼王子。它们舍不得骆驼王子离去,它们要拴住那颗叛逆的心。

  那壁厢,大美人也看到那团滚动的尘埃,听到成年骆驼嘈杂的吼叫声了。它停止了与骆驼王子的缠绵,竖直脖子,朝那团尘埃张望了一会儿,绕到骆驼王子的背后,驼蹄踢踏着地上的砂砾,呦呕呦呕叫着,不难猜测,是在催促骆驼王子快带着它离开这里。

  我十分理解大美人的举动,两情相悦的时候,自然是很讨厌别的骆驼来打扰的。人类谈恋爱时渴望两人世界,骆驼配对时也喜欢两骆驼世界。走吧,天涯海角,只有你和我,建立幸福美满的小家庭。大美人的行为,不仅符合感情发展逻辑,也符合骆驼社会传统的结构形式。好几位动物学家野外调查证实,野骆驼是典型的以家庭为核心的群居性动物。除非有大的天灾人祸,野骆驼很少像斑马、牛羚那样成百上千地聚集在一起。这是因为,骆驼生活的环境较恶劣,一般都在半荒漠地带出没,庞大的族群挤在一块难以找到足够的水源和食源。野骆驼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型社会结构,自然而然派生出这样一种生命成长的模式:小骆驼到了一定年龄后,和族群的关系日渐松散,经常游离在族群之外,某一天巧遇自己所中意的异性配偶,双双离群出走,到另一个地方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就像细胞分裂一样,大家庭分裂成若干个小家庭,小家庭繁衍壮大后,又再次出现裂变……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八,八变十六,种群就在这不断的裂变中越来越兴旺发达,疆域就在这不断的裂变中迅速拓宽,生命就在这不断的裂变中逐渐强悍。

  最新动物行为学研究表明,采用家庭为核心社会结构形式的动物,普遍智商较高,更能分散和回避风险,更能适应环境并打开生活空间,更有利于物种的生存和繁荣。

  我衷心希望骆驼王子能毫不犹豫地带着大美人远走高飞。从动物学家的立场上说,云南日曲卡山麓一带野骆驼已快要绝迹,假如骆驼王子能成功地建立新的族群,使得这一珍稀濒危动物存活并发展起来,当然是件天大的好事。从朋友的立场上说,我愿意看到骆驼王子成长为一匹勇敢面对生活挑战的顶天立地的雄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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