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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桑林闹鬼(1)

书籍名:《漂来的狗儿》    作者:黄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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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明亮一张白脸倾刻间胀成了红脸。刚巧我那时候站在旁边,他羞得眼睛都不敢抬起来看我,慌张地溜进人堆里去了。

  个子长高的代价是衣服不够穿。做一套新衣服在那时候是一件大事,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布票。配给的布票总是不够用,因为除了买布做衣服之外,买被里被面、床单、蚊帐、枕头布等等全都靠这几张小小的票子,我妈每年为它的使用途径不知道要操多少心。为了省布票,我妈把她的一些旧衣服下放给我穿。她的衣服我穿上太肥,颜色也过于暗淡,所以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常有人把我看成十六七岁。我是个外表老成持重、内心幼稚无比的孩子。我妈还经常把我嫌短的裤管和袖管用零碎布头接上一截。新接出来的布料和旧的总有区别,有的是颜色崭新许多,有的根本就不是同一块布头,牛头不对马嘴。于是我也就这么牛头不对马嘴地穿着。我在班上同学中还算是家境不错的,有条件更差的女同学,偶尔做一条新裤子上身,宝贝得不行,每隔一星期就把裤子的后裆倒换到前面来穿,怕后裆磨损太凶,容易破洞。大家都懂得做裤子的常理,后裆一般是要比前裆大出一块的,这样,当她从远处走过来的时候,小腹前的一块总是微微鼓突着,活像怀孕三个月的小妇人。

  因为常穿我妈的衣服,很多年里,我总是老气横秋一副灰姑娘的模样,而且衣服的肩膀挂着,裤裆拖着,膝盖鼓着,毫无形体可言。我一直认为自己很丑,每回看神话故事,看到某人得到一件宝物,可以对宝物许几个愿望的时候,我就羡慕得无以复加,我想如果这人是我,我的第一个愿望肯定是让我变成一个仙女般的美人,全世界最最漂亮的明星。我只要漂亮,别的都无所谓,智慧啦财产啦,跟美貌比起来,全都是微不足道的东西。

  一直到我十六岁的那年,有一天我到长途车站搭汽车去我的外婆家,等车的时候,一个农村老太太始终不错眼珠地盯住我看,然后她嘻开没牙的瘪嘴,笑眯眯地说了一句话:“这姑娘长得真标致啊!”我有三分钟的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标致”是什么意思?然后我心中狂跳,面容醉红,好像那一刻宝物已经拣到了我的手中。天哪,她说我“标致”,那个面容慈祥的老太太称赞我“标致”!“标致”是什么?不就是好看吗?我长得好看?我真的不是一个灰不溜秋没人喜欢的丑陋女孩?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我感觉对自己有了信心。我开始拼命学习,要求自己样样事情都做得最好,以便对得起那个农村老太太对我的欣赏和称赞。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我依然是老气横秋的,肩膀挂着、裤裆拖着、膝盖鼓着的。

  因为我爸爸下乡工作一年,我在家中的地位顺理成章地上升了一级,成了二号人物。可是地位的上升也意味着我必须承担更多的家务,替我妈分担更多的烦恼。这样,我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好多种手艺。

  比如做饭,除了炒熟简单的蔬菜之外,我学会了剖鱼,学会了切肉丝,学会了煎鸡蛋,炒鸡蛋,烧鸡蛋汤。有一种鸡蛋的做法叫“涨蛋”把鸡蛋打碎搅匀,倒进温热的放了少许油的锅里,用文火慢慢地烘焙,鸡蛋就会在锅中一点点地往上涨,像发面饼一样,三四个鸡蛋能涨出好大的一片,盛到盘子里,别的不说,体积上就极容易让我们满足。

  我会摊那种既薄又脆的面饼:把面粉调成粉浆,锅里刷一层油,烧热,粉浆沿锅边均匀地倒进去,用锅铲摊开,饼面凝固之前再刷一层油,撒上葱花。刷油的工具应该是洗干净的刷锅把,可是我那时候已经很懂得为家里节省了,我嫌刷锅把太大,自身沾油太多,浪费,就异想天开地改用毛笔刷油。第一次使用时,锅烧得太热,滴油的毛笔头一沾锅,“嗤”地一声响,顷刻间笔头成了灰烬,只剩下光秃秃的一根笔杆。我弟弟小水咬一口摊饼,皱皱眉头说:“什么怪味呀?”其实是毛发烧焦的味道。后来我就改进方法,先刷油,再把锅烧热。我摊出来的面饼,四面翘翘的,铲进碗里依然是一口锅的形状,饼的表面小油泡滋滋地响,饼色焦黄,葱香扑鼻,够得上大师手艺。我妈很得意地给每家邻居分送一只摊面饼,邻居们称赞说:“你家小爱真能干啊。”我妈很高兴。我更高兴。我下一回就会努力把事情做得更好。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对纳鞋底表现出了非凡的兴趣。我的第一只鞋底是给小水纳的,因为他的鞋相对来说比较地小一点,他自己还不懂挑剔,不会对我的手艺评头论足,所以我尽可以大胆想像,放手操作。那一双鞋底填得很薄,而且针脚粗疏,线拉得也松,小水穿上脚之后,三天不到就将鞋底磨出了窟窿。我妈发现他的鞋坏了之后,先还把他臭骂一通,说他不是穿鞋,是吃鞋。骂着骂着,我妈忽然想起这双鞋是我的杰作,赶紧收口,把话头引到了别处。我妈倒不是照顾我的面子,是怕骂走了我做鞋的积极性,从此不再帮她照顾这一大家子的脚丫。我妈才不会做这样的傻事。

  我的第二双鞋,当然是要做给我自己穿了。做鞋的时候我用了很多心思:包边用的是最白的细布;纳鞋底之前,我在鞋底上手绘了一大枝梅花,决定纳出一种不同凡响的针脚。我甚至想用红色的鞋绳勾出梅花轮廓,可是满大街找遍,没有见到有卖红色鞋绳的摊档。租小人书的老头儿告诉我说,他活了七十多岁,没见过拿红线纳鞋底的,我的想法太邪门儿。他还小心翼翼问我:怎么不去租他的小人书看了?是不是我妈不给我零花钱?我很自豪地回答他一句:“我忙,没功夫。”

  我的确没功夫。鞋底上纳梅花费了我不少时间,纳出来的效果,梅花像一条盘缠的蛇,歪歪扭扭毫无美感。更糟糕的是,当我把做好的鞋子穿到脚上之后,梅花就被我踩到了脚底,再也没有人看见和欣赏了。有一次我家里来了客人,那天也是我的新鞋第一天上脚,为显示自己的才艺,我坐在一张低矮的凳子上,故意把两只穿鞋的脚跷上了一张比较高的凳面。结果我妈狠狠地瞪我一眼,用目光喝令我把脚放下。客人走了之后,我妈还特别训斥我一句,她说:“从哪儿学来的流里流气?”

  我们院里的小妹和隔壁的鸽儿都在我的带动下努力做鞋。小妹纳的一双鞋底,因为过于追求完美,左修右剪,做成之后只剩下巴掌大小,她和林老师谁也不可能穿上,送给了方明亮五岁的妹妹。方明亮妈妈可是一点儿也没有嫌弃,捧着鞋底左恩右谢的。她以为是小妹好心为小姑娘做的呢。当然我没有揭穿其中的内情。

  鸽儿到底还是手巧,而且她比我聪明,懂得应该在鞋面上而不是在鞋底上用心思。她选了一块黑色平绒做鞋面,然后匪夷所思地用银白色丝线在鞋面上绣了一对跳芭蕾舞的小人儿。这样,当她偶而兴起,踮起脚尖跳一个芭蕾动作的时候,鞋面上的小人也跟着翩翩起舞,精彩极了。

  我妈看到这双鞋之后说:“鸽儿真是个人精啊。她不把心思花在念书写字上,可惜了。”

  我跟我妈的看法相反。我觉得只有像我这样一无所长的人,既幼稚又蠢笨的人,才应该下死劲读书学习,否则我们长大了更无出路可谈。

  五月份,我们全年级的学生开始军训。派来做我们教官的是县人武部的一个干部,三十来岁的样子吧,黑包公样的脸膛,军装穿得周周正正,喊口令的声音短促响亮,常常会把走神的我们吓一大跳。练习“枪上肩”的分解动作,他喊了“一”之后,很长时间都不再喊“二”,就让我们把两只手臂直直地伸着,沉重的钢枪毫无依托地举在半空中,一直到有人实在举不动了,钢枪啪地一声掉在地上,砸到了自己的脚丫子,疼得她抱住一只脚呜呜大哭。送到校医务室去,校医一检查,半边脚已经红肿发紫,立刻找工友抬到县医院,拍片,结果是骨折。家长找到学校来,死缠活闹要学校出医药费营养费,学校不得不花钱消灾。

  教官不敢再让我们分解“枪上肩”了,改为分解“正步走”。右腿笔直地抬起来,左胳膊笔直地甩出去,木偶人一样地单腿立着,一动也不能动。甚至他拿着一把几何老师用的特大号折尺,一个一个地给我们量过去,非得看到我们把腿抬到与地面成九十度不可。烈日炎炎之下,我们汗流夹背地“金鸡独立”着,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扑嗵一声坐倒在地。最后操场上剩下的只有一个鸽儿,她姿态优美地抬着一条细细的长腿,目光平视,颜容沉静,手臂摆动的角度无懈可击,好像她悠悠然然地站上一天都没有问题。我羡慕不已地想,练过舞蹈基本功的人真好啊,军训都可以比别人神气这么多!

  对于严重近视的方明亮来说,实弹演习是最可怕的事。得知军训科目中有这样的一项,他提前三天就开始心里发憷。他活像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不断地对我们重复着一句话:“我怎么办啊?我怎么办啊?”他认为戴着眼镜是绝对不可能打枪的。正因为如此,他白天黑夜狂练瞄准,一有空就平端着一根树枝,单眼吊线,讨教了姿势又讨教决窍,虚心得像一个头一回握笔写字的一年级小学生。结果真到打靶那一天,他三枪打了二十七环,成绩出人意料地好。倒是我那天出了大错。我第一枪打的是十环,回头看教官,他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了。第二枪我的成绩就急转直下,只有倒霉的六环。教官脸上的笑容转眼消失,又重新变回那个黑脸的包公。第三枪,我的手开始发抖,一个劲地在心里提醒自己:要打到九环以上,一定要打到九环以上!正赌咒发誓呢,一不留神食指一扣,耳边“砰”地一声炸响,我闭上眼睛,长叹一声:完了完了。果然是完了,报靶员找了许久找不到我的枪眼,原来子弹根本就没有沾到靶子的边。教官紧咬着腮帮,恶狠狠地骂了我一句:“二五眼!”声音里还透着深深的鄙夷和不屑。我难过得胀红了脸,一天都没有说一句话。我的这枚脱靶的子弹影响了全班的成绩,为此大家都把我看成了一颗老鼠屎。我羞耻得恨不能死掉算了。

  军训的最后一天,黑脸教官隆重推出一个压台的节目:深夜拉练。也就是说,在夜静人深的时候,地球上北半球的居民基本上进入甜蜜睡梦的时候,把我们这些初一学生集中起来,背上背包,腰间还拴上一个搪瓷茶缸,胳膊上捆一条白色毛巾作为识别标志,然后狂走十里农村土路,然后再回来。教官说,他们部队上都是这么训练的。教官还说,为什么要在深夜拉练呢?因为敌人的袭击往往都是选择在我们最不防备的时刻(当然就是在深更半夜了),所以我们在和平时期就要作最坏的打算,我们绝对不会让敌人的阴谋得呈。

  出发的那天晚上,我们跨进校门时头顶还有圆圆的月亮,可是转眼之间乌云遮月,身前身后一片朦胧。我亲眼见到教官的脸上一下子笑逐颜开,兴抖抖地忙前忙后吆三喝四。他巴不得月亮隐去,换成这样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月黑之夜。最艰苦的条件之下才能够最锻炼人啊,那是我们小时候常常被人教导的话。

  八点钟我们就已经在学校礼堂里集合完毕,可是教官就是不让我们出发,他死活要等到十点钟以后才开始行动。在他的观念中,“十点”才是深夜的开始。当兵的人大概都是这么较真。礼堂的灯关着,两三百个学生无所事事地坐在自己的背包上,不能走动更不能打闹,所以我们只好压低喉咙说话。小妹神神叨叨地给我们讲了一个鬼的故事。一个村庄里,住着三兄弟,她说,就叫他们阿大、阿二、阿三吧。阿大和阿二有一天晚上出门,路过坟场,看见一个坟墓被盗墓的人挖开了,棺材里的腐尸扔在旁边,尸身上的肉已经烂得像豆腐,眼睛嘴巴鼻子都没有了,一阵阵的臭味叫人恶心。阿大阿二赶紧捂着鼻子狂奔回家。

  小妹的故事讲到这里,已经吸引了众多的听客,连外班的鸽儿都凑了过来。小妹这个人本来就有点巫气,她平常说话就有点神神怪怪的劲儿,黑暗中讲这样一个关于鬼的故事,绝对有一种惊悚的效果。最可笑的是方明亮,他天生胆小,想听又不敢听,用两只手掌紧紧捂住了耳朵,手掌却又稀着一条缝,眼睛紧张地盯住了小妹,一眨不眨。

  小妹接着说,阿三见两个哥哥奔逃回家,当然要问清怎么回事。阿大就把看见腐尸的事情说了。阿三笑话他们说,一具腐尸,也值得吓成这样?阿大阿二很不服气,商量要反过来吓一吓阿三。阿大对阿三说,你不要笑话我们,你肯定比我们更加胆小。阿三拍胸脯说,不可能。阿大就说,那好,我给你一颗核桃,你要是敢在夜里十二点去坟场,把核桃放进腐尸嘴巴里,算你英雄。当天夜里,阿三果真去了坟场。那天还不像今夜这么黑呢,小妹说着,探头往礼堂外面看了看。我们都一齐跟着她看。那天有一点点月光,小妹的眼睛像幽灵一样眨动着,说,所以阿三模模糊糊看得见腐尸的身体,看见腐尸的脸是死白死白的,没有眼睛鼻子的地方是几个黑黑的窟窿。阿三浑身发毛,闭着眼睛掰开腐尸嘴巴,把核桃塞进去。

  “哇!”鸽儿皱着眉头,满脸腻歪:“阿三真的碰了腐尸的嘴巴?”

  “哪儿啊。”小妹轻轻一笑。“腐尸是阿二装的。阿三一走,阿大从坟墓里跳出来,和阿二两个人笑得半死。”

  “没意思。”方明亮松一口气,放下捂着耳朵的两只巴掌,嘀咕道:“一点也不吓人。”

  小妹怪怪地看了他一眼,继续往下面说:第二天,阿大和阿二起床上茅厕,看见门外有人探头探脑。阿大说,肯定是阿三知道我们昨晚吓他,今天要来报复,看我用尿水浇他。阿大就转身朝门口射尿。门外的人一下子跳进茅厕。阿大和阿二定睛一看,魂都没了,两个人咕咚一声吓昏在地上。猜猜那人是谁?

  “谁?”方明亮的声音里已经透着颤抖。

  “就是那具烂糟糟的腐尸嘛。”小妹轻描淡写。

  听故事的人全都不说话了,一个个紧张地坐着,你看我,我看你。黑暗中大家的眼睛像星星闪烁,亮着那种既兴奋又恐怖的光。大家都有点盼望这时候礼堂的门外或者窗口也能够出现一颗腐尸脑袋,于是全体惊炸,尖声大叫,想想那是多么刺激的一幕!

  可是这时候教官吹响了集合的哨子。大家慌张地从地上爬起来,手忙脚乱地往肩上背背包,检查茶缸和毛巾,没头苍蝇样地找寻自己班上的队伍,把小妹的故事忘到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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