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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狩猎开始

书籍名:《骨魂》    作者:荆洚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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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停地变速、变向,不时突然在地上打个滚再爬起向前冲刺,当我离那残楼还有三十来米时,我停了下来。“嗒、嗒、嗒、嗒、嗒……”几乎和打字机一样的枪声响起,错落的十几个弹孔横在我前进的轨迹上,然后是几乎同时响起的枪声。

  我就在这一瞬疯狂向前奔跑,没有任何变向,没有任何假动作,当我一个鱼跃跳入那残楼的入口时,在短暂的滞空中,一发子弹已削去了我的鞋底。不过,幸好我到了,从现在起,狩猎开始了。

  我快速地奔到二楼,从狙击镜里慢慢地寻找目标,不急,我不急,我等它们攻击洞拐那边。它们一定会攻击的,以便引我开火暴露我的位置。我相信它们天性中还是对我有畏惧感的,否则刚才在洞拐拉我下掩体以前,它们就不止射出一颗子弹了。

  随便地找了一个狙击点,随便地端起枪。我知道,它们向我扣下扳机以后,必定会转移位置。刚才每声枪响,我都听出了方位的变换。可是没有关系,是梅超风制造出它们来的,而梅超风,是从哪来的呢?如果不是遇到我,它仍不过是一只浑身溢着绿色恶臭汁液的腐尸!

  我已感觉到它们在窥测着我的位置,尽管准确的定位不太清楚,但我知道,我一定能找到它们的位置——在它们找到我之前。这本来就不是一场公平的决斗。我甚至叼起一根烟,毫不在意那火头会暴露出我的位置。看着烟雾缓缓地升起,这里的风不大,二米每秒都没有。

  突然间我见到两点钟方向,那堆垃圾后面火光一闪,那本来隐隐约约的危险的征兆一下子清晰了起来!但是天啊,这有什么用?我总不能达到狙击枪的两倍音速吧?之前奔跑时躲避子弹,那是在集中精力,凭直觉在对方扳机压下前,改变我的速度和方向,干扰它们的提前量来闪避。现在我都成了固定目标,还避个啥啊?这一瞬间,我突然有点后悔了,后悔为什么要出来一人扛它们十几个……

  “铮!”对方的子弹狠狠地,把我身边三米外半截断开的水管边的花瓶打爆了。我这时没有任何想法直接就压下了扳机。百米开外那个杂碎痛苦地号叫,它站了起来,浑身通红如烧透了的火炭一样,然后变成了灰烬。

  我按熄了烟头。它大约是没想到,在一百多米路程上可以躲过它们十几把狙击枪的高手,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在狙击时抽烟吧?所以它认为是一个陷阱,它觉得那半截水管才是我的狙击步枪,那花瓶才是我的头骨。

  重新寻找了一个狙击点,我喘息得很厉害,刚才那一枪,很让我有点透不过气来,尽管我根本不用呼吸。那一枪如果打在头骨上,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头骨不可能比钢铁硬,我一眼就看出,它那种狙击枪是介于反器材枪和普通狙击枪之间的,那种子弹,一百米内,直接命中时可以打穿三寸厚的钢板。

  我的手有点哆嗦地想去摸一根烟,但马上又制止了这个动作,我可不想死。尽管我感觉到十一点半的方位有一个杂碎,但我也直觉地发现三点钟方位、二百米左右远的窗口处,另一个杂碎正在等着我开枪时的火光来校正位置。如果我干掉它,那么十一点半方位的家伙,就会冲我开枪。

  我悄悄地退出了狙击位,猎杀这些浑蛋哪怕掉一根头发也是我不愿意的,只要我认真一点,收割它们并不比拍死一只蚊子更难。我端着狙击枪,蹑手蹑脚地穿过这幢残楼的走廊,到另一边的房间里,我知道刚才在等我开火的杂碎,它就躲在其中一个房间。

  我把狙击枪背了起来,掏出从不离身的白银手枪,很快就穿过了走廊。尽管有一部分通道塌陷了,但这难不倒我,扒开几块开始长青苔的砖头,再拨开一些沙土,缝隙尽管不大,但我很瘦,挤一下就过去了。

  离它越近,我的感觉就越敏锐,我甚至可以确定,这杂碎就躲在前面右边第三个房间里。我想银弹射入它们的身体时,我会欣赏它浑身炭火般通红的死亡之舞的。但莫名的,有股不祥的感觉缠绕着我,以至我再次检查了一下白银左轮手枪,但一点问题也没有。

  我再次让自己的思维扩张开,确实那杂碎就在右前方第三间房子里,它现在的姿势仍是背对着我。我决定不再犹豫了,干掉它之后再去考虑别的问题吧。我慢慢地向前,不发出一点声音。

  “我的神啊,你怎么能如此迷信自己的大能呢?”冷冷的嘲讽从我身后响起,可恶,我想莫名的不祥,就来自这家伙了。可是,哪怕现在,我明明知道这家伙在我身后,但我仍感觉不到它,难道,它不是腐尸?

  不,它用了“MYGOD”这样的词,除了梅超风的手下,其他的人不太可能用这样的词。这时却听它在我身后说:“我的神,请放下你手中的武器吧,嗯,对,就这样,然后请转过身来,让我好好瞻仰一下传说中伟大的神的容颜。”

  我无奈地举着手,慢慢地转过了身子。在扔下武器之前,我是有点后悔的,投石问路、设置陷阱、清空每一间房这些动作,在废墟这么长时间,我哪样不会?这次真的是太大意了,一个狙击者,要有一颗冷静的心,而我没有,哪怕是在那一枪惊魂以后。愤怒和不屑导致了这个下场。

  但是当我望着它时,面对它时,我却不由自主地生出了一种俯视的心态。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它穿着一身宇航服,从透明的头罩里看去,皮肉皆全,果真和人类的外表没什么差别,但我一看见它,我就知道,它是它,绝不是他。

  “连雷达都有盲区,我亲爱的神啊,你怎么就那么迷信自己的大能呢?当然我得承认,在面对你时,我的确很难压下扳机。”它在透明的面罩里嘲弄地说,“但是,我有眼皮,我可以闭起眼睛,在扣下扳机的瞬间。然后我就等着看,我被拆成一节节白骨的神,会否跟耶稣基督一样复活过来呢?哈哈!哈哈!”

  这破烂的残破楼房里,到处透着腐败的气息。死气,尽是死气,我右手边那电梯的门敞开着口子,电梯厢不锈钢的缝隙里,长着一些灰色的苔藓,我能感觉到几只拳头大的老鼠就在电梯厢顶,透过电梯厢顶的通气口打量这里。

  无路可逃。我面前的腐尸在那透明面罩里讽刺地看着我转动头骨,如同猫玩老鼠一样的得意。我不是没有想过死,我在那别墅里时,也曾设想自己会怎么死掉,也许被教廷的人杀死,也许被吸血鬼咬死,也许死在变异生物的围攻下,也许海伦纳把我碾成骨粉……但我没有想到,会在这灰暗的残楼的走廊里,死在自己制造出来的腐尸梅超风手下的枪口。我从没有想到过一只腐尸会穿着宇航服来杀我。他妈的!我低低地骂了一句,这实在是世上最无趣的死法。

  我盯着那腐尸,尽管荒唐,但我想试试,海伦纳可以在身前弄出一堵无形的墙让子弹停下,她不是说我和她一样是什么天人嘛,我不能就这么死,决不能,我用尽全部的精神,盯着它,我要它死!我一定要它死!

  这明显让它有些慌乱,它透着烦躁和不安地说:“跟世界说再见吧我的神!”就压下了扳机。它并没有真的闭上眼睛,很显然这套宇航服让我无法感觉到它的气息,也让它可以屏蔽掉很大部分它对我的原始的畏惧。

  就在这一瞬间,我内心深处突然有点什么东西亮了起来。

  “刷!”我的一缕长发缠住了它压在扳机上的手指,如果我脸上有皮肉,我会比它更惊愕,我沙哑的嗓音,冷静得几乎让我怀疑是否是我在说话:“我说,赋予它身体,它才有了身体。很可笑的是,作为它制造出来的杂碎,你怎么敢,对我不敬?”

  我从来没有这么狂妄地说过话,没有从骨子里透出过这样的傲气和猖獗。我长这么大,哪怕在被窝里意淫幻想,也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这么讲话,而且还是在被腐尸用枪指着的情况下。但我说了,很明显,它在颤抖。

  “不!难道你以为你真是我们的神啊?是DNA再造机恢复我们的身体的,如果你真的是我们的神,为什么你自己还是一具白骨?不,我们比你高级,我们比你高级!”它似乎努力在维持心理最后的防线一样,语无伦次地。

  我觉得这让我厌烦,“刷、刷、刷、刷!”它的透明的半圆状面罩被无数根长发穿透,长发刺入它的眼睛里、脸上、额上,我清楚地感觉到穿破了它的头骨、脑膜、脑浆,再从它后脑勺穿了出来。

  无声的,长发缩了回来,包括本来缠在它手指和扳机上的那一缕,如果不是发梢仍带着淡淡的血腥味道,我几乎以为一切全都是我的幻觉。它的脸千疮百孔地喷着血,有不少溅在透明面罩上。透过被头发穿过的小孔,淡淡的尸臭味溢了出来。

  我弯下腰,想把枪械捡起来,但就在刹那间我感觉右前方第三间房的那腐尸出了房间,我快速地蹲下,转身,举起白银手枪。但我没有开枪,我没必要对一个头颅已经离开身体的目标开枪,一根被鲜血染红——否则我根本就不会注意到——的发丝快速地缩了回来。

  我望着十几米外那无头的颈腔里喷着血的腐尸,愣住了。这算是什么?我的头发也就到肩膀以下,还没到腰呢,十几米远啊,刚才那头发如同被我意念控制一样杀了那用枪指着我的腐尸,我尽管意料不到,但心里还很有点沾沾自喜的。

  可头发又不是甩棍,怎么能把十几米开外的腐尸勒飞了头颅呢?我甚至用手扯了一下自己的长发,确定了它们没有和橡皮筋一样的弹性,并且也不是钢丝的那种质感。柔顺、乌黑的头发,如果不是只有一副骨架子的话,我去应征当模特拍洗发水广告,一定没问题。

  我回过神来,决定不去管它了,不过我试图用意念控制头发去把狙击枪捡起来,长发却披在肩骨上,动也不动。如果我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别人,而又无法示范一下用意念驱动头发,我想我多半会被人家认为是疯子的。

  当我找到一个很不错的狙击位,锁定了大约七十米外的一只腐尸时,它正准备调整角度向洞拐他们开火,我仍试图驱动头发去杀了它,我在心里拼命想着杀死它的念头,可是没有用,我的长发一动也不动,我只好扣下扳机,用白银子弹把它变成通红的炭火,再化为灰烬找不到一丝存在过的迹象。

  从崩坍的楼板间隙我翻到了上一层,已经有足够的平静来进行这场狩猎,一千二百米,我找到了那个腐尸,它在寻找我的位置,动作不算太大,但已足够让我发现它了,要知道哪怕不看,我也大约能知道它们的方位。

  用狙击镜上的标尺比照着它出现在狙击镜里的大小,界定了一下,没错,我的直觉估算还是很准的,一千二百,我瞄准了它,屏气凝神,尽管我早已没有呼吸系统,但下意识地仍会闭气,而这明显对我很有用,可以让枪身在短时间不发生抖动。

  一千二百米,基本上是单兵狙击枪的极限了。“叭!”毫无悬念地,子弹把它的头盖掀开,在狙击镜里我可以清楚地看见,它那只有半个头颅的身躯,是如何变得通红然后又成了灰烬。到目前为止,我杀了五只腐尸,只用了三发子弹。

  当我转移位置,再度寻找狙击点时,却听见了“轰轰轰”的八声枪响,然后是梅超风的声音传来,带着疯狂的宗教特征:“神啊,饶恕我们吧,这些罪人不知珍惜您的恩宠,神厌之,神厌之。但请饶恕我们,我们是您忠实的子民,那罪人已死,大能的神啊,神罚应施加在罪人的身……”

  透过狙击镜,我见到梅超风跪在空旷的地面上,它的身前摆着八个外表如人类一般的腐尸尸体。每一只腐尸的额上都开着一个血洞,实在死得不能再死了。她杀了其他的狙击手?为什么?我有点不明白。

  我一时有点措手不及,不知该如何应对了。也许我扣下扳机干掉梅超风,就能一了百了。但事实上就是一只自家养的小狗,都很少有人将它杀了做成狗肉煲啊,更别说这厮还是我教它剔去腐肉、找了DNA再造机帮它恢复的身体。

  “不要动,不要说话,就呆在哪里。洞拐,撤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沙哑的嗓音低沉地说了这么一句。我记得刚才向我开火的,除了被我干掉的几个,也的确只有八个了。如果梅超风还布置了别的狙击手,趁我说话时狙击我,那么,我就拉它陪葬。

  洞拐他们很快就出了那破车和简易挖掘的掩体,一个队员郑重其事地取出一个真空盒子,打开以后快速启动了里面的仪器,看样子可能是一个定位仪或者类似的东西,似乎一离开真空包装以后磁性就会消失,很有点一次性用品的意思。

  我也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或者我能做什么。幸好大约十分钟以后,三架直升机编队就飞到这里来,都是携带了导弹、火箭巢的武装直升机,不过我仍坚持最后一个上飞机,因为我怕再来个单兵对空导弹之类,我实在不忍看见洞拐他们在我眼前死掉,我上了直升机之后仍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只是死死地端着枪,锁定了梅超风。直到再也见不到她,才把枪拆开装进洞拐给我捎来的皮箱里。

  一次不明不白的旅途。

  身边的队员,是那个伤了臂膊的狙击手,他很友好地递了一个军用水壶过来,但递到我面前却又愣住,一个骨架子,有必要喝水么?不过他脸上的真诚,却没有让我觉得尴尬,“给。”洞拐在边上,塞了一条毛巾过来。我接过身边那队员的水壶,倒了些水在毛巾上,洗去头骨上的灰尘。

  “小秋,要得!没想到你小子不声不响的,一出手不得了啊!”那个臂膊负伤的狙击手,塞了根烟给我,对着直升机上来接应的战友说,“这小子,强啊,一个人硬把五个人形腐尸收拾了……对!就那种打不死的杂种!看不出来吧?”

  另一个也坐在这直升机上的队员,摇头说:“这个小秋太牛!咱当兵的人,直来直去的,我实话讲,之前是瞧不起他的,想不到,想不到,真的很强。老三,你别不服,你能在十几支狙击枪下,越过一百多米的距离么?就这点,我告诉你,在人家面前,收起你那点傲气!”

  那个被他叫做老三的,野战油彩涂得脸都看不清了,低声咕噜着说了句什么,直升机本身旋翼的噪音极大,稍离远点也听不清,不过洞拐就坐在那老三边上,却听到他的话,兜头就给了他一巴掌骂道:“你还要看是什么人拿着狙击枪?没听刚才和你说,十几个那种打不死的杂碎!你行么?逞什么能啊你?”

  我听着都有点不好意思,那老三转头望着我,我想还是低调一点的好,连忙说:“运气,运气罢了。”谁知那老三一听,那没有涂油彩的耳根羞得通红,一个劲地说是他自己不好,这实打实的水平,他服气。这当兵的也都是直肠子,没什么坏心眼,最后还一个劲管我叫秋爷,说有空一定要指点他一下。

  那个臂膊负伤的狙击手,在我头骨边说:“老三的哥哥,整个特种团里最好的狙击手,就是死在被你干掉的人形腐尸手上。你要不介意,就点拨他两招吧。”我听着真的很不好意思,我凭什么点拨人家?老实说,要不是最后关头,我这一头长发突然发威,我都早被拆成一堆白骨了。

  可我实在不想让人把我当怪物,哪怕我现在一个骨架子本身就够怪了,但起码他们能接受我,起码他们没有排挤我,而头发这事我觉得说出来也太过匪夷所思了,只好喃喃地说:“那些人形腐尸都被干掉了,想必梅超风一个人也做不了恶……”

  “你开玩笑啊?难道你真以为那些人形腐尸都死了?”洞拐很惊诧地问我,“那个梅超风往那些人形腐尸头上开了一枪,你觉得它们就死了?要这样就能死,还是打不死的怪物么?我还寻思着为什么你会放过它们呢!”

  头骨里如同一个雷霆炸响一样,我一下子站了起来,“砰!”撞到了直升机舱顶才醒觉。它们没有死!我上当了,我居然就这么上当了!对啊,之前那队员不是说过,一枪轰掉了那人形腐尸半边脸,但那腐尸还是一枪命中了他么?

  我为什么会以为它们就这样死了呢?我在心中只有苦笑自嘲,但一个疑问却也豁然而解:梅超风为什么要给我来这出,为什么要扮信徒来乞饶?它是为了在我枪口下保住那八个家伙,而不是真的出于对我的敬畏,它是出于对武力的敬畏。

  洞拐他们再说什么,我根本就听不下去。我甚至有点不愿正视这个事。一直以来我并不想当腐尸的头领或是所谓的神、精神领袖,因为我知道我是人,我不是它们的同类,对于在它们中间处于什么位置,我毫无兴趣。

  但起码我向来以为,遇到我才脱离了腐尸外貌的梅超风(瞧,连这名字都是我给它起的,到现在我还记得它跪在我跟前求我赐名的情景),我以为至少它会念着我对它的恩典,不说知恩图报,至少有那么一点尊重吧?

  但它没有,到了它的领地,姑且这么称呼吧,欢迎我的是狙击枪的子弹。哪怕最后我以为它真的良心发现的时候,却也不过是它为了谋取最大的利益,设下的一个骗局,一场表演。原来,哪怕是在梅超风的心里,我也是如此的微不足道,只是个可以用子弹来灭杀、用言行来欺骗的角色罢了。

  当直升机到达我埋下仪器的地方,我连告别的话也没有说,就准备捉着绳子滑下去,洞拐一把扯住我,让我跟他回去,办手续继承我那两位老哥留下的遗产什么的。我拒绝了,也许,废墟才是我的森林。

  “嗨!兄弟!”那个负伤的狙击手叫住了我,他说,“娘的,咱也算共过生死了,啥时你小子想出这废墟了,一定要去找我喝上几杯,哥请你喝!”他那毫不作伪的真情流露,很爷们,很男人,让我有一种很热血的感觉。我们俩都没发现他话里的语病,请一个骨架子喝酒,本身是一件很荒唐的事。

  那个叫老三的,掏了个盒子出来,对我说:“秋爷,我哥的仇你帮我报了,也没啥好谢的,不值钱的小玩艺,留个纪念吧。”听他说不值钱,我也就收了,点了点头算是告别,快速地扯着绳索滑下了直升机。

  尽管洞拐和他的队员给了我很多赞美和感叹,但对于我来说,唯一有用的,只是同类的族人没有排挤我的兄弟情谊,让我真真实实觉得自己是个人。而他们对我能力的惊叹,对我干掉几个人形腐尸的赞叹,对于我来讲,是无意义的。

  干掉几只人形腐尸,有什么好得意的?好比杀死家里的宠物狗,我想没有人会因此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吧,除非是变态。我并不是变态,所以我不觉得这说明了什么,反而令我看清了自己仍微不足道的实力。

  我高兴不起来。尤其是梅超风最后的表演,简直当我是白痴!

  挖出之前埋下的仪器,走了三天,我的心情才稍微好了一些。路过一个废弃的修车店,我居然翻出一辆摩托车,这辆车刚好在烤漆房里重新喷漆,塌下来的楼板把门窗塌成了密封,两个修车工人没有被辐射变成腐尸,只是成了两具干尸。

  有了交通工具,我再不时从路上的破车里、废油站里弄些油,滤了铁锈凑合撑着。骑了三天,总算到了我在废墟里的栖身地,那幢还住着春香和旺财的别墅。旺财远远地就跃出围栏来迎接我,它毕竟比梅超风强多了。狗是不是比人可爱?我没这个思想深度,但起码变异狗旺财,绝对比人形腐尸梅超风可爱得多。

  春香一见着我,眼泪就夺眶而出,让我无端地心里一暖。在别墅卧房,注满了热水的浴缸里,我把自己这副骨架,深深浸泡进热水,感到一种解脱般的舒畅。我不用去为梅超风的行为愤怒,管它呢,它想啥样就啥样吧。也不用为洞拐他们担心,都是身经百战的人,想必能照顾好自己吧,反正就算有事,我不在现场也做不了什么……是,我就这么鸵鸟,没啥出奇的,经历了这一次,我实在很害怕和洞拐他们这种很有英雄气质的人呆一起了。否则跟着他们一久,总会做些莫名其妙的英雄行为出来,对于一个普通人,那是极不划算的。

  我点上一根雪茄,看着烟雾袅袅地盘旋着上升,我的心情也愈来愈好。对了,我想玉真要是知道了我可以恢复身体的消息,想必会很开心吧?

  事实上女人的心事,如海底针一样难以捉摸。我的雪茄还没抽完,浴室的门已被狠狠地踹开,伴之而来的是玉真的声音:“死肥秋!这些天你死哪去了?”吓得我连忙用浴巾挡在下体,尽管没什么好遮掩的,但我感觉赤身裸体对着女孩,总是不太好意思。

  “肥秋,快点跟我走,等你好几天了。”玉真毫不客气冲到我身边,狠狠地用手上的酒瓶子敲我的头,“死肥秋!那个吸血鬼小姑娘一有点事,你就火烧火燎跑过去,兄弟叫你帮手,你就在这里发愣!”

  啊,我用手骨护着头,连忙嚷道:“别敲,别敲!我去,去就是了,你再敲我就给敲成傻瓜了!快停手!”

  她手劲可不小呢,真把我头骨敲得有点痛了,我不禁嘟囔着说:“谋杀亲夫,这绝对是谋杀……”话没说完,“啪”的一下,一下子脑子里钹也响了,锣也响了,跟那古小说里写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样,顿时开了个水陆道场。

  可怜的我就是那个镇关西,头骨挨了玉真这下鞭腿,实实在在没有半点地方可以卸力。我突然发现颈椎扭不过来了,连忙大叫起来,谁知道又发不出声音,只好坐在浴缸里望着墙壁,拼命地指自己的头。

  还好玉真跟我心有灵犀,马上帮我正了过来,这下我真的生气了:“你有没搞错啊?我现没皮没肉的,就这颈椎骨撑着了,你就可劲儿地这么真抽?你再大力点,我这头骨指不定就掉下来了!明年今日你就可以给我做死忌了!”

  谁知道玉真冷冷望着我,只是说:“掉下来,明年今日大约是老萧给咱俩做死忌。一场兄弟,同年同月同日死,也没什么大不了。不过你以后别再乱说话。再说什么谋杀亲夫,别怪我和你割袍断义。快点出来,我在外面等你。”说完自顾扬长出门去了。

  我坐在浴缸里,摸着还有些生痛的头骨,想这都怎么回事?开句玩笑而已,有必要对我下这么重的手吗?不是,我记得我去救吸血鬼小姑娘、那个芭特丽之前,尽管也被玉真追打了半天,挨了好几下揍,但她也没有下这么狠的手啊。

  后来她送我上直升机的时候,我们之间起码也有点暧昧吧?有吧?

  我想怎么也有一点儿吧?也许没有?就算没有,至少也没这么狠,这么一言不合就往死里打吧?有必要这么狠吗?我真想不通!不就说了一句“谋杀亲夫”嘛,还是她先打我的,就这么着我一再被打,最后她还成了受害者?

  我想我知道了,其实她是喜欢我,对,然后有恶霸要抢亲……不对啊,这也太无聊了,再说以她的身手,谁能抢得了亲啊?那要不就是有人威胁她,如果和我在一起就要杀她……不太可能,她可不像我这么怕死。那么也许是威胁和我在一起,就要杀我?对,我想这个应该是正确的答案。

  应该就是这样吧?我拿着毛巾抹干每一根骨头,边穿着衣服边这么想。应该没错,总之就是错,我也要当没错,难道我要去承认她只是把我当兄弟?可能么?是个人都知道不可能的,至少还是有点那个,暧昧吧?

  把半截被打湿的雪茄扔掉,我穿好衣服出了房间。透过二楼的走廊,可以见到玉真坐在泳池边上,长长的黑色风衣被风吹着招展,她叼着烟,似乎在思考什么,因为她习惯性地抽出刀,在刀鞘上打磨,这是她想事时的小动作。

  “上楼顶。”她远远就见到我了,示意了一下。我有点疑惑地上了楼顶,却见一架直升机停在那里。没等我发问,机师已向我招手,发动了直升机。这时玉真已上来了,扬手把我那装着狙击枪的沉重皮箱扔过来,只是说:“是兄弟就不要问,到了你自然就明白了。”

  上了飞机我递了根烟给她,她也接了,这是个好兆头。我想和她聊聊那仪器的事,就跟她说:“我和你讲个事,我找到可以恢复身体的法子了!”谁知直升机在起飞,那声音实在太吵了,她听不清楚就把耳朵凑过来。

  我看着她雪白的耳垂,不禁吞了口口水,真的很想轻轻咬上一口。对了,老萧说关键时刻,火候到了该上就得上,这是泡妞不二法门,男人嘛,总是要主动一点,我觉得她把耳朵凑过来,我亲上一口,是很自然的事。

  谁知就在我准备付诸行动时,那直升机一颤,她回过头说:“你到底要说什么?”我一激动,竟然说不出话来,只好比划着,她望了我一眼,笑了起来,很美,让我心醉。她说:“肥秋你出去一趟回来,怎么神经兮兮的?算了,一会到了再说吧,我困了,先眯一会。”

  她合着眼,风不时把她的长发吹拂到我的头骨上,痒痒的,很过瘾。我的长发不时也被吹到她脸上,我试图控制头发在她脸上摸一下,哪怕她发现了也不会怪我吧?谁知这头发根本不听指挥,一点反应也没有,唉,那就算了吧,等下了直升机,我再告诉她这个喜讯好了。

  我看着进入梦乡的她那姣美的脸,只愿这旅程不停地继续下去,让我就这么守在她身边,永不分离。但我突然见到下面的大地有一片碧绿!我打了个激灵,我还看见了雪,洁白的雪覆盖在山头!

  天啊,我很害怕,我颤抖着把玉真推醒,我问她:“这是去哪里?”她惺忪的美态我也无暇欣赏了,只是紧紧地捉着她的手。但这让她很有些不耐烦,显然她近来睡得不好,一把拍开我的手,打了个哈欠说到底是不是兄弟?是兄弟就别烦她。

  我孤单地望着机舱外的世界,生机勃勃的世界,我原来就是在这样的世界长大、上学的。但现在,我却很恐惧,我不知道玉真为什么要把我弄到这里!难道要把我送去研究部门切片么?不,我不要离开废墟,那里才是我的家园。

  缩在机舱的角落里,我无助地望着外面,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的天地。机师很不合时宜地大声嚷着:“小秋,左前方,见到了没有?太阳!哈哈哈,亲切吧?尽管是人造太阳,但每次执行任务回来见到它了,我才感觉真的脱离了鬼气森森的废墟!”

  我不觉得亲切,不!废墟也许有辐射能残存区,也许有辐射尘和放射线,也许真的和他说的一样,鬼气森森,但那才是让我觉得安宁的地方。我想这里的天空没有一只变异鹰,恐怕就是因为鸟儿跟我的感觉一样。

  阳光染在我身上,是久违的温暖,但这温暖却使我颤抖得愈加厉害。我拼命地把自己缩成一团,以免让阳光沾染在我身上。我不知道阳光里有什么,我是否会在阳光里销蚀随风而去呢?阳光比黑暗更让我感到惊吓。

  这是一个不会有变异生物,不会有腐尸的世界,我不用看就知道。这不是一个适合它们生存的世界。但我呢?尽管直觉上我也觉得这不是属于我的空间,但难道我也是变异生物里的一员么?

  不。我是人。

  可这没用!我面对着前面透射进来的阳光,感觉到的是无边的恐怖!我真的害怕,我不想让它照在我身上,那温暖的感觉、那懒洋洋的惬意让我感觉下一秒就会散架。就算不会散架,我也不想进入这个世界,我无法想象一个骨架子走在正常人类社会的大街上。

  直升机侧摆了一下,终于背着阳光飞行。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慢慢地舒展开身体,只觉得全身每一根骨头都因为方才的用力蜷曲而酸楚。边上玉真睡得很好,尤其进入这个正常世界以后,她甚至在睡梦中都带着醉人的轻笑。

  难道,我希望玉真和我一起,在废墟里度过一生么?不,我想再自私的男人,也不会希望自己心爱的女人去那个地方。那里有辐射,有对人类身体有害的射线,有辐射尘,连寻找一杯没有污染的水,都要花费很大的工夫。

  那么,也许我应该放弃玉真?不,我绝不放手,无论如何!第二次遇到小雀斑时,如果我勇敢一点带她走,她绝不是那个结局!我不能再错第二次,我不会放弃玉真的,这是我坚守的底线。

  但是……

  这让我头痛,也许这就是小人物的苦恼。这不是电影,英雄的主角为了爱情或正义,什么都可以不顾。天知道那暖烘烘的阳光洒在身上,过一会儿我会不会失去知觉?又或者等一下会不会被照得燃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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