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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无法抵抗

书籍名:《骨魂》    作者:荆洚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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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只知道,她很可怜。我实在无法冷下心不理会她,只好叹了一口气,用指骨在她手心写下:你是我的女奴。

  她便笑了,笑容如雨后灿烂的鲜花般绽放。毕竟,她曾经是所谓的天才,她的笑容,是因为她明白了我的意思:我的女奴,去留的决定是在我,而我从没说过要赶她走。她讨好地靠着我大腿骨边上,乖巧得如一只波斯猫,也是哭累了,也许是心情的放松,没等我抽完一根烟,她就这么睡着了。

  当天际渐渐泛起白茫茫的一片时,玉真醒了,她走出帐蓬对我说:“嘿,还有酒吗?”我操起身边一瓶酒扔给她,她还是拔刀轻快地一削,喝了一口之后把瓶扔回给我,淡淡地说,“喂,肥秋,我过去了。”

  她就这么走了,风衣下摆在风里向我招手,连一声谢谢也没有,就像早上出门上班和家人打招呼一样。无礼的人通常不会讨人喜欢,不过只限于“通常”的情况,对于知已或兄弟,过多的礼貌有时是一种隔阂。我望着她的背影,很温馨。

  春香醒来以后,似乎坦荡了许多,也许她面对着我,不用再害怕被揭穿。她开始每天上午都带着旺财出去转悠,时不时提着沉重的袋子回来,到了下午就把自己锁在车库里。我闻到她每次带回来的袋子都有血腥气,可是我问起的时候,她总是很神秘地说要给我一个惊喜的礼物,我也就没追问,随她去吧,了不起她变成吸血鬼。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两三个月以后,我就渐渐很有点期待星期天。因为玉真时常会过来这里喝酒。她一个人来,有时是开车,有时是走路,有几次是坐直升机。来了就喝酒,有时也带一些酒过来。

  我就陪着她喝酒,仿佛很多年的朋友,有时她会喝得很醉。渐渐地我发觉,她来时手里如果捏着几块“狗牌”,几乎必定会醉。醉了她就会说:“喂,肥秋,借个肩膀来靠靠。”我没有肩膀,但还好,我有肩骨。

  有一次,她靠在我的肩骨上对我说,喝醉,是一种很奢侈的事,只有在我这里,她才能醉……

  她说,那些狗牌,身份识别牌,不只是一块小铁片,而是命。如果有一天,有人把她的狗牌交给我,我就不用等她了,但不要哭。说着她又笑了起来,说没想好,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刻,是让人把狗牌捎给老萧,还是捎给我?

  说着她就会抱着我的头骨,看上许久,然后幽幽地长叹一声说,还是捎给你吧,萧师兄很累了,免得让他的心更累,反正肥秋你很有闲。

  自那晚听她这么说以后,我很不安,第二天早上,前来接她的直升机在院子上空垂下绳子,我拉住她,很认真地对她说,你留下,我上去。她笑了起来,很青春,看得我呆了,她抱了抱我,在我的头骨上蜻蜓点水地吻了一下,单手扯住绳子,直升机升空远去,还在绳子上的她向我挥手,黑色的风衣下摆猎猎作响。

  今天又是一个周末,玉真还没有来。我有点自嘲地笑了,抬头望着天际,仍是一片黑蒙蒙,天还没亮,她怎么可能来呢?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发动机的声音,由远至近,极快速地接近。我心头一紧,扔下吉他,拔出白银手枪警戒着,玉真说她怕开摩托车,而这排气和发动机的声音,是摩托车。

  摩托车已经很接近这幢别墅了,但一点也没有减速的迹象,难道只是路过的?这时却见一片黑影从门口围墙快速地升起,跃落在别墅花园的车道上,接着响起急剧的刹车声,还有轮胎和路面磨擦的焦味,整辆摩托车打横着在这刺耳的刹车声和焦味里冲我急驰而来!这亮相,这造型,简直比拟动作电影里NG无数次才拿下的镜头。

  摩托车在我面前大约半米处停了下来,在花园的车道上留下两条长长的乌黑刹车印。穿着破旧皮靴的脚,潇洒地踢下脚架,来者穿一条磨得很旧的牛仔裤,黑色的旧皮夹克,没下车先撩了一下零乱的长发,拍出一支烟跳进嘴里,没等他把打火机在手上炫上一圈再点火,我已知道他是谁了。

  我一下子就把他扑倒在地,狂喜地叫嚷:“老萧!老萧,你没挂啊?”

  “起来、起来!肥秋!知道的说咱哥俩感情深,不知道的还以为玩断背山呢,快给哥起来!让人见到了,哥以后还怎么泡妞啊?”老萧没个正经地调侃着,我可不管他了,在这废墟里泡个啥妞?我见到他实在太高兴了,好好地抱了抱他,才把他拉起来。

  老萧喝着春香泡的咖啡,点头说春香的手艺很不错。

  我没有问老萧他过得怎么样,他也没有问我近来还好吗?这种没话找话的关怀,不是兄弟之间的语言。兄弟在一起,就是放任地聊侃,放肆地骂娘,骂任何不顺眼的人或事,也许是隔壁的牛二,也许是某国元首,没有理由,不用逻辑,就是我们不爽,我们发泄。不用顾虑,不用装模作样。

  天亮了,又是白茫茫的一片,老萧笑着说肥秋现在没人捉你早上去跑步了。然后我们就都沉默下来,比天际更郁积的思念,笼罩在我们心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渴望去跑步。那两位以前早上捉我去跑步的老哥啊,如果人有来生,我想,我还是愿意和他们做兄弟。

  “秋儿,别这样,哭啥?他们活着,他们活着,谁见过他们的尸体了?没人见过他们的尸体,凭啥说两个老伙计就这么去了?”说着,老萧哽咽起来,他偷偷背过脸拭了一下眼角,拍着我的肩骨说,“别这样,他们活着,在我们心里他们活着。只要你坚信,他们还活着,他们就……就活着!”

  我在这片废墟里经历了太多的事情,多得足以让我不再像核爆前那样单纯。我叹了一口气,开了两瓶酒,向着东方,在地上缓缓洒了半圈。老萧摇了摇头,他说眼里进了沙,要去洗把脸,但我看见他背对着我的肩膀在微微耸动。

  在这片废墟里,放眼是不尽的残砖断瓦,入骨的孤独和对现状的无力感,使我们更思念往昔并肩的兄弟,在那时节,我们不孤单。

  直到不知过了多久,天际传来螺旋桨的声音,才让我挣破了心头的郁结。连老萧也感觉到我的异样,咦了一声,我有点不好意思,张口结舌地比划着,告诉他,玉真大约十来分钟后就到了。

  “你怎么知道是玉真?”老萧很有点惊愕。我说我每个周日都在等,都在听,她平日常搭乘的那三架直升机,每架直升机引擎声的不同我都能听出来。按着那引擎声,估计她啥时能到,很简单的事。

  老萧笑了起来:“秋儿,不赖嘛,也不枉哥教了你那么些泡妞的手段。有一手啊!”我一下子很有点不好意思,如果我头骨上还有皮肉,势必连耳朵也红了,幸好我没有。

  我慌忙分辩着,不是泡妞,只是把玉真当成兄弟,我说她每天枪林弹雨的,担心她的安全,没什么不对,难道兄弟之间,就不能有一点情谊吗?难道男人和女人之间,除了爱情,就不能有别的感情吗?

  老萧笑了起来,一副不屑和我辩驳的表情,叼着烟说:“好吧,我承认,秋儿你不是会泡妞,嗯,你遇上爱情了。小心点,泡妞的话,腻了一拍两散,换一个就是;爱情这玩意,一个不好,伤人伤己的。”然后他就唠叨着,说难怪玉真周日总不见人,原来是来这里会情郎。总之话从老萧嘴里出来,只要他愿意,他有足够的法子整得不堪入耳。

  我知道说不过他,哼了一声不去理他,不能否认,这让我心情好了许多。但不知为什么,我内心深处,却很害怕,这种害怕本来不那么明显,可被老萧一说,我开始感觉到我心底的恐惧。

  我怕。

  其实这么长的时间,我有足够的机会和时间去表白,但我没有去做,就是因为我怕。

  我不敢。

  每天深夜,我甚至在内心诅咒,为什么要让我遇上小雀斑?如果没遇上她,也许我少经历一次生离死别,也许我会活得轻松些;如果不是看着她死在我怀里,也许我不会这么颓丧。甚至我想,如果她成了腐尸,被别人杀死,也比我自己开枪了结她,对我,应该会更好一点。

  亲手扣扳机,枪口下就是自己的爱人,这种伤痛,绝非说说而已,绝非任何凄怆的文字可以触摸。

  所以我怕,我很怕,如果我表白爱意,某一天,是否会再经历一次这样的伤痛?

  那样的痛苦,我绝对无力再承受一次。

  我扔下烟头,直升机已出现在视野里,老萧搂了搂我,对我说:“秋儿,向前看,废墟它终不会永远是废墟,黑夜它总也会变成白天。过去的,就过去吧,你得相信明天会更好,要不这日子怎么过下去……”

  鬼使神差地,我不知为什么,突然顶了老萧一句:“明天?还有明天吗?明天,一个医学女博士,就可以跟一个道士有明天?”

  老萧如同被人给予了致命一击,哪怕海伦纳那样强大的存在,那样的强势、重伤之下他都如常地洒脱说笑,但现在,仅仅因为我一句气话,他脸色苍白得吓人。如果有医生告诉我,老萧下一秒会死掉,我绝不怀疑。

  我很内疚,他也是为了安慰我,我怎么能这么做?但没等我道歉,老萧就扶着泳池边的野餐桌,站稳了冲我摇手,示意他没事,他拿起一瓶酒狠狠地灌了两大口,脸上才有了点血色。

  “要挺住。”他的微笑有点勉强,不知是在对我说,还是对他自己说。但他挺住了,在风里他长发飞扬,依旧洒脱。

  直升机已到我头顶,但舱口站着的不只玉真,还有另外一个人。我尽管是第一次见到他,但我知道他是谁,从千年前,他的形象就一直在漫画、电影里出现——把底裤穿在外面的是超人,而这位则把底裤套在头上。

  如果不是他和玉真站在一起,如果不是他望着玉真的眼神中流露出爱慕的神色,我想我现在不是笑得在地上打滚,就是冲上去扒下他头上的底裤,瞧瞧是不是电影里那主演。

  蝙蝠侠,在这一片废墟里出现这么一个电影人物,衬着白茫的天,破碎不堪的地,很有一种黑色幽默式的滑稽。

  但事实上他高大挺拔,绝不滑稽。包裹在黑色紧身衣下的壮硕身躯,一点也不显得粗壮,那盘虬的肌肉一点也没有减弱他的优雅气质,面罩下刀刻一般的唇线和下巴,更让他英气逼人,远比任何一个在银幕上扮演他的人,更加英俊伟岸。跟玉真站在一起,很有种神仙中人的飘逸。

  也许是报应,也许是因为那天我对约翰说出了“我仍信任上帝,但上帝已不再信仰我”这种渎神的言语,所以约翰他那可能存在的神对我不爽,总之这一刻,我的心一下子如被八磅锤砸中的玻璃窗,碎裂成粉。

  他不单和玉真站在舱口,还轻托着玉真的肘尖,两人跃出机舱,他背后“刷”地展开一对黑色宽大的翅膀,就这样向我这边滑翔而来。击倒我的,是玉真的笑,我很少见她脸上迸出如此发自内心的微笑,无疑,她现在很开心。

  她一落地,就熟练地从我口袋里夹出烟盒,边点着烟边对我说:“肥秋,他叫韦恩,和我在同一个作战小队。”点上烟她又对韦恩说,“韦恩先生,这位是秋风。”这让我沮丧的心情稍微好些,起码她还是和我熟络一点。

  韦恩扯下面罩,让我很有些自愧不如的,不是他的英俊,而是那阳光般的笑容,相形之下,我这一身骨架,更透着诡谲的颓然。他望着玉真,微笑着说:“请相信我,我拿过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抽烟,对身体不好。”

  他想跟我握手,不知为什么,我只觉得怒火一寸寸地往上冒,没理会他伸出的手,嘶哑地说:“不要抽烟,不要喝酒,不要纵欲过度,过马路不要闯红灯……请相信我,尽管我没拿过医生博士学位,但我知道,那玩意不叫人,叫行尸走肉或叫机械人。”

  玉真笑了起来,她叼着烟说:“喂,招呼我队友,萧师兄在叫我。”

  “秋先生,你有没有发现,我和你在某个程度上,有着极相似的地方。”韦恩身上透着一股毫不做作的贵族气息,他的话说得很电影腔,但由他说出来,却不惹人生厌,仿佛他这样的人,就该这么说话一样。

  等玉真一进房间,我绝对会掏出枪在他眉心开一个洞!要这都不怒,还算男人?用枪都算便宜了他,最好用我久没开荤的左手,插进他的头颅,让我好好感受,他那阳光般的笑容和贵族气息是怎么来的。

  但他似乎很想和我聊天,他的微笑极为得体,他说:“秋先生,也许你还没觉醒,不过也许你可以记下我今天和你说的话:黑暗议会在三千年里成功培养了两位上位血神,结果是两个上位血神都站到了黑暗议会的对立面。呵呵,日后你想起来,会觉得是件有趣的事。”

  “离开她。”我压根不理会他在说什么,咬牙切齿地挤出这句话。

  他愣了一下,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说:“两千多年来,玉真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女孩,我愿意为她放弃一切,包括我家族在三千年里积累的一切财富……”他脸上的表情,神圣得几乎可比拟神职人员了,“甚至我的生命。请注意,经历危险时,我时刻在她身边,而秋先生,你在哪里?你凭什么让我离开?”

  “离开她。”我嘶哑地重复了一次,对着他高贵的笑脸,我斩钉截铁地说,“或者,我杀了你。”

  他听了,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微微地欠了欠身说:“秋先生,我是否可以把这当成决斗的邀请?如果是那样的话,您随时可以扔下手套,我这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

  我打了个激灵,他是谁?千年前就存在的怪物——蝙蝠侠。和他决斗,就凭他多活我一两千年,我能讨到什么好处?哪怕核爆以前,我完好的身体在他那健壮的躯体面前也是渣,更别提现在只有一个骨架子,怎么打?

  “嘿,好自为之。”我扔下一句场面话,黯然地离开。

  玉真和老萧聊了两句,就去睡觉了,和平时一样,通常她半夜才醒来。韦恩倒也识趣,知道我不欢迎他,很优雅地告辞了。

  “很郁闷啊?”老萧陪我坐在泳池边,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能不郁闷么?论外形,别说英俊如韦恩,随便找个人,都比我这骨架子帅吧?更何况韦恩阳光的笑容,愈让我显得阴森可怖,连我自己都这么觉得了,别说玉真。

  论打?韦恩光在银幕上都折腾千年了,我即使见山洞就跳,一跳就能找到可增长一甲子功力的灵丹妙药,也得跳个二三十次,才能和人家扯平,怎么打?

  要论口才,我连说话都有时说得出,有时说不出的……我不郁闷,谁郁闷?

  “只有一个方法。”老萧吐了个烟圈,幽幽地说,“成为主角。秋儿,只有这个方法,主角,他是不败的。除非你成为主角,否则,你没其他法子了。”

  我恨不得扑上去咬他一口!这时候还来逗我玩儿,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有气无力地说:“你就扯吧,我也想啊,还主角呢,你以为是拍电影写小说啊?我宣布我是主角,然后我就不败了?”

  “那你怎么解释哥能在海伦纳面前撑下来?”老萧居然振振有辞地盯着我这么说,“千多年前,有支军队,当然,不喜欢它的人,叫它流寇,在对手倾国之力的后追前堵下,硬是走了二万五千里,一路上,还从不搞烧杀抢掠的事,这总是真人真事吧?人类历史上,找不出第二桩吧?为啥他们能做到?说好听点是出于对理想和信念的执著;说白了,就是把自己当主角!”

  “你如果相信自己是主角,你就是主角。”

  “你是主角,就没有什么奇迹不能发生!”

  “反正你也没有法子,何不一试?就把自己当主角。”

  我都被他绕昏了,不过他说得也是,我实在也是没法子,我说:“行行,我得怎么做?”

  “主角不用去想怎么做的,主角只需要知道,自己要什么就可以了。他是主角,他最后一定会得到的。”老萧说着,捡起池边的吉他,娴熟地拨弄起来。他弹着一首老歌,很老的歌,我当年在老萧那里听过这首歌,在一种很古老的载体——DVD上,一个很肥,头发很长的歌手唱的,老萧当然没有那歌手的嗓子。

  但他就这么哼唱着,时不时还走个音,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沧桑感,很有感染力:“心若在,梦就在……不过是重头再来……”

  他不知是在唱给我听,还是在唱给自己听,我想恐怕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

  我不是主角,我知道,我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我不是老萧,真的,他或韦恩,似乎天生就是主角,不论去到哪,总能成为注意的焦点,我不是,我只是肥秋。

  但肥秋,哪怕是成了骨架子的肥秋,也不见得就要束手就擒,狗急还跳墙呢。我慢慢地站了起来,老萧已沉溺在他自己的乐章里,我咬着牙向别墅里走去,我要按自己的方法,去解决自己的问题。

  但我不想和老萧讨论我将要去做的事,因为在核爆以前,他就曾无数次肆意嘲笑我这个方法,他说只有笨蛋才会想出这样的方法,他说靠一个眼神,半杯酒,就足够了。

  但我想,这个被老萧多次嘲讽的方法,也许才是最适合我的,那就是,告白。

  连我自己都觉得很老土,感觉似乎在排练幼稚可笑的青春剧,但事实上我只对这个方法有把握。真的,告白,我要去对玉真告白,哪怕被拒绝,起码我会清楚地知道,我被拒绝了。

  我走在通往别墅房子的小径上,我想,只要她能接受我,那只臭蝙蝠,根本不值一提。当我走到房子的门口,泳池边还传来老萧的沧桑弹唱,我觉得,我比他高尚。

  在这一瞬间我顿悟了。以前为何老萧花那么大力气都教不会我泡妞?只因我希冀的,不是哄一个女孩去开房,而是爱情。在这一刻,我竟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高大。我想,每个浪子,都是可耻的,如果抛开了爱情,用一种原始的本能去勾引异性,谁不会?只是因为我心中,有着一分天生的高尚,我寻求的,是一份纯纯的爱。

  嘲笑我吧,我不怕!就这么挺直了脊椎,我昂着头骨走到玉真的门前,叩响了她的房门。

  门开了一道缝,她半闭着惺忪的睡眼,从门后闪出半截雪白的肩,那种朦胧的睡态极可爱,是少女的清纯。在此之前,无论是日间洒脱的她,还是醉后伤感的她,都不曾流露出这种美态,让人一下想轻拥入怀,捏她脸蛋的可爱。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原本准备充分的说辞一时间竟被抛到九霄云外。我望着她,只是傻笑着,摸着自己的头骨,咧开下颔骨发呆,直到她问我有什么事吗,不能让她睡完觉再说吗?我才想起,自己来找她的目的。

  我突然觉得很尴尬,不知怎么说才好,但我想我得开口,不能就这么算了,否则下次,我怀疑自己是否能鼓起勇气。对,我得告白,向她告白,在内心极度的挣扎里,我终于开口,在极迷糊的心态下,用我沙哑的声音对她说了一句话。

  话一出口,我突然从头到脚生出一股寒意,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一句话。玉真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清秀的脸如笼罩上冰霜一样,然后门一下子被她拉开,我见到了穿着吊带睡衣的她,还没等我感叹这睡衣为什么不是透明的,她抬起脚,好白的脚啊!一脚就把我踹飞了。

  我远远地飞起,重重地撞到墙上,门已被大力地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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