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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夜之女神

书籍名:《骨魂》    作者:荆洚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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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了她的视线,我静静地躲在暗处,目送着那三辆装甲车护送着加长悍马远离。然后我回到刚才这里,那些死去的军人,在这个没有支援、呼叫不了炮火和直升机的废墟,哪怕号称不扔下一个同袍遗体的美军,她和她的战友也只能取走死者颈间的军牌。

  我扒下两套连体的作战服和军靴,找了一间破房子换上。她送给我的那套崭新衣服和靴子,我装在捡来的军用背包里。然后我默默地沿着大路前进,路上遗弃的交通工具,都支离破碎没有可以使用的,不知是核爆的原因,或是车里的人受到辐射,成为腐尸觉醒后对它们加以了盲目的破坏……

  我顶着风,孤独地走在长街上。

  在这孤寂的行进里,我想了许多,就算因为我的外形,不可能和她一起走,但为何没有问她的名字?就算不能开口,也可以用刀子在地上刻出这几个简单的英文啊;为何不问问我的祖国,现在是怎么样?起码我可以写下国家的名称,让她选择“好”或“不好”啊;为什么不问问怎么样才能远渡重洋回家?落叶归根是几千年不变的习惯……

  可惜,生活,尤其是废墟中的生活,不是可以容许排练的舞台剧。我点起一根烟,尽管我不能说话,但我可以嚎叫,所以现在我也能吸烟,至于为什么可以,我根本不愿去考虑。我现在扔掉那个破碎的防毒面罩了,不单单是因为我走了三天两夜再也没有碰到一个人,更因为这样可以方便我从本来是鼻子的那个窟窿喷出烟。

  我累了,走上一幢三层楼的天台,解下背包我瘫坐了下去。有具腐尸试探着爬了上来,我头也不回,单手用突击步枪打爆了它的头,然后把没有子弹的步枪扔掉。这三天两夜,我打光了一路捡来的近万发子弹,打坏了沿路捡来的十来把步枪,我的枪法已不错了——尽管没有肌肉的指骨,扣扳机时不太灵敏,但我发现如果面对的只是腐尸,那么几乎通过嗅觉,从他们的臭味我就可以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位置,也算是一种补偿。但枪法好不好,对我现在来说,实在也没有意义。

  我从背包里取出那套衣服,轻轻地抚摸,对于一个处于生死边缘的女军人,她能想到给我准备一套衣服,我已很知足。这样很傻,如果以前要好的几位老哥哥在身边,一定会骂我是傻蛋,尤其我背着这个背包——我现在的身体没有肌肉,背上背包后重心向后,更容易累。但我愿意,傻就傻吧,不傻一点,我大约应该拔出那把白银手枪,用银子弹射穿自己的脑壳。

  我准备把这套衣服收进背包里,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身边十步开外围了一大群腐尸,奇怪的是刚才我居然没有闻到它们的臭味,直至现在才觉得臭不可闻。我站起来,环视了一圈,我没有皮肉,也没有眼珠,我不能做出任何表情,但很显然我的愤怒,它们有所察觉,很快就四散着离开了这个天台。

  我躺在天台上,在没有星星可数的灰蒙蒙天际下,无眠的我在发呆。但发呆也是一种奢侈,远处传来愈来愈清晰的翅膀拍打声音,起码有数十对翅膀,散着尸臭的翅膀。我一骨碌爬了起来,我很清楚,让我清醒的这种恐怖感,绝对不是来自这些翅膀。

  她来了,在夜空中,身着黑色紧身皮衣裤的她艳丽如花,手中那血般鲜艳的彩带末端,由无数变异鹰的爪子紧抓着。远远望去,仿佛她握着两丛盛开苍鹰的花。

  我没有从她身上闻到尸臭,却感觉一千具腐尸也不及她身上透散出的死气浓郁。她的威压几乎弥漫整个天地,四周再也没有那变异狗刨地的声音,也没有那腐尸嗬嗬的嘶叫,连那变异的蚂蚁也全都缩回自己的窝里……

  她实在太强大了,带给我的恐怖如同她美貌一样,让我刻骨铭心。尽管这种感觉是荒谬的,但我颤抖着的骨架,已证实了我的感觉。尽管她如此的美丽,如此的妖娆,但似乎她那绝世的容颜,只是为了让死亡更凄美,让生命更绝望和灰暗。一个强大而可怕的存在!

  她御风而来,渐渐地近了,那些变异鹰松开爪子,四散地飞去。

  她在空中轻盈地跃下,落在我前面十步处,侧着头看我,如看一件新鲜的玩具:“腐尸?这么瘦的腐尸?”语气里透着好奇,就如面前有一只长了三只脚的小鸡。

  我快速后退,我不敢面对她。

  当我从楼顶的水塔后面探出头,她还站在那里,仍然那样的绝美,那样的苍白。我面对她只想跪下,我不知道为什么,似乎是一种天性,就如同在我的嚎叫下,腐尸们纷纷惊恐地远离。

  但那些死在我手下的牛犊大小的变异狗,被我活生生捏爆的足球大小的老鼠,那些让我枪法飞速长进的腐尸,让我在这时,还是能用我戴着战术手套的手骨,把弩弓上了弦。但当我向她举起弩弓,望着她的眼时,我的心碎了。

  如果只是强大,我可以逃,可以奋力一战。面对猛兽,快速的远离是一种天性,只要我够快,惹不起我躲得起。但如冰山雪莲一样美丽的她,对于我有着莫名的吸引力,只要一见到她,便很难再回首,便会想去亲近她,就连跪在她身前舔她的靴底也在所不惜。

  我只望了她一眼,她眼中那决绝的死意便已让我只想倒下,倒在这坚硬的天台上。我那自以为坚强的手骨,简直无法端起那弩弓,几乎要把颈椎挣裂,我才艰难地把头缩回水塔后面,如果我的心脏还在,可能急剧的跳动足以让我全身血管爆裂,幸好我没有心脏,也没有血管。她的皮靴清脆地叩击在天台的水泥板上,缓慢而轻盈的步点,已是一支死亡的圆舞曲。

  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可以感到力量渐渐地流失,更可怖的是那缓慢的步点对于我,竟有致命的诱惑,让我极想冲出去,看着那艳丽的雪白俏脸,即使每一寸骨头都化成灰也在所不惜。尽管我明明知道,这不是我想要的。我怎么可能对着一个恶魔,把她当成观音大士?

  但我仍想冲出去面对她,我死命捏着弩弓的把手,直至把那坚木所制的手托硬生生捏裂。我不由自主地流着泪,仰天嚎叫,一种骨子里的悲痛和无奈,如一个吸毒者一般,原始的冲动摧毁了理智。

  我走出藏身的水塔,没有奇迹,没有,也没有最后意志凝聚的奋勇一击。

  无奈地迈动套着作战靴的脚骨,我走出来,面对着她,一心的臣服。我的理智被这种似乎天生的臣服挤压得根本无法支配自己的身体,她停下来,每个动作都如此地写意,夜风呼啸夹杂着辐射尘而来,我看着她的长发在风里飞扬,那绝世的容颜一尘不染,风里的辐射尘不曾有一点沾染在她的身上发边。

  而从衣服领口、袖口穿梭而入的风,把那沉重的辐射尘灌满我的连体作战服,我看着自己的衣服渐渐地鼓起来,使得我如有血肉,连头骨的缝隙里,也被那辐射尘填充得密实。但我面对着她,生不起一丝躲藏的感觉,望着她,我一秒也不愿离开,也不敢离开。

  风终于停了下来。

  她的长发散落在肩上,黑色的长发愈加衬映出雪白的脸,她说:“你,很特别的腐尸,效忠于我,我不追究你前些天杀了我的代理人的事。我将赐给你听觉,你不单可以听我的话,也可以听到其他声音;赐予你清晰的视觉,赐予你的身体不再流淌着脓和血。跪下吧,这是你最好的宿命了!”

  我的膝盖骨早已不听从我思想的支配,但填满了辐射尘的衣服却让腿骨无法弯曲,就在膝盖骨硬要挤裂出连体作战衣的一瞬间,我的脑海中一醒:我有听觉,我也有视觉,我并没有流着脓和血,我不是她口中的身材极瘦的腐尸!不,我是一个人,男儿膝下有黄金。

  但这也只使我挺直了一下身体,除此之外,便是让她的那秋水般明亮、却又死气沉沉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愤意。她的红唇轻启,我再一次体会到了那种无力的感觉,那种臣服的状态又一次让我沉溺其中,我的膝盖硬生生地挤裂了连体作战服,满满的辐射尘找出一个泄出的口,水一般地向外涌出。

  我那惨白的膝盖骨,重重地跪落在辐射尘上,但她幽幽地说:“没有用了,尽管你是一只很古怪的腐尸,但你刚才竟敢抗拒我的招纳,那么,我也无能为力了。”说着她叹了一口气,悲伤得如刀一般,刻着我的骨。

  她那修长苍白而纤细的手,指甲上染得红若滴血,慢慢地向我伸了过来。但一瞬之间,离我还有五步之远的手,已轻松撕裂我身上的作战服,我知道,她想抽出我的整条脊梁,但我整个意识,似乎人格分裂一般,在惊恐万状企图拼命指挥身体闪开的同时,却又懒洋洋的,甚至有些期待那雪白的手握紧在我的脊柱上。

  但“滋”的一声,那只没入我体内的雪白的手闪电般缩回,如它插入时的快速。她那本来毫无一丝表情的脸上,居然轻轻地扭曲了一下,我清楚地见到那雪白的手心,一个如烧焦了般的烙印。

  我认得那烙印,因它也曾深印在我的手心,来自那把白银手枪的枪身,我用一个残破的枪袋把它吊在胁下,但我没有皮肉的身体的确很难固定它的位置,正如我只能穿连体衣,无法穿裤子一样。

  辐射尘的泄出,让本来就固定不好的它,鬼使神差滑到心口,而她刚好握住的,是这把老式左轮在不配对的枪套里伸出的枪管和半截枪身。大约我找到的,是TT一类的手枪套。也许现在我掏出手枪可以一枪结果她?但面对着她我如果能瞄准击发,何至于此?

  何况,我见到,疼痛使她眼角渗出一滴泪,但当那滴晶莹剔透的泪划过脸颊时,她抬起眼,向我伸出了手,还是那只手,那手心光洁如玉,一点伤痕也没有留下,更别提什么焦黑的印子。

  这时一股巨大的力量将我撞飞,我在空中回望,是一只公牛大小的变异的拉布拉多狗,而她的手插在一具腐尸的体内。那只拉布拉多狗抖擞着浑身的金毛,再一次把仍没恢复身体控制权的我撞飞,这一次,我飞出天台的边沿,而我见到,那条狗瞪着血红的眼扑向她,那雪白的手一下就将那条变异后的拉布拉多狗打得脑浆横飞,但源源不绝的腐尸,一只又一只地包围了她。随后,我开始向下摔落,但当她从我的视野里消失时,我重新掌握了自己的身体,一把扯住二楼一个小阳台的铁支架,再跃落在地上。

  地上几条街道聚集着许多腐尸,坚定地,缓慢地一瘸一拐挤向那条通向天台的楼梯,我听见它们嗬嗬作响的声音,我听得懂,它们只有一个意思:走。它们表达不了太多的东西,只是重复地望着我,嗬嗬地用它们的语言说:走。然后像掩护族人英雄的断后部队一样,决断地挤上那条楼梯。

  我不是一个脆弱的人,但我这一刻却又想流泪,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我抽出那把白银手枪,用左手毫不犹豫握紧枪身,刻骨铭心的痛楚让我疯狂地嚎叫,我狂奔着,但我不哭,人不能为腐尸而流泪。

  在洋溢着尸臭的街道上,我和一具具腐尸擦身而过,她的声音如天簌一般传来,但上位者的威压凌厉无比:“小腐尸,再让你活三天!”我不由自主地回头,“轰!”那天台之上一大堆的腐尸在她一击之下四散飞起,变异鹰几乎要遮蔽天空一般掠向那天台,在被她击飞的腐尸落到地面之前,她已握着两束盛开着变异鹰的“花”,如她来时一样,御风而去。

  我不敢停留,也不想停留,因为面对那些热情的腐尸,我害怕,它们为我做的事情,比杀了我更可怕。“我是一个人!”我在心里这样对自己呐喊,紧握着白银手枪的左手,不住地传来剧痛,让我更快速地奔离了这个街区,我宁死在那只修长纤细的手下,也决不愿接受这些腐尸的帮助。

  我不知奔跑了多长时间,直到灰蒙蒙的天际开始变得白茫茫,我终于脱力摔倒了。当我抬起头时,我发现也许我的跌倒不是随意的,不是跑到哪里脱力就在哪摔倒。因为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十字架的尖顶教堂。

  似乎在这里,在这个残破的教堂的某种范围里,我无法动弹,无法爬起来,也无法动哪怕一个小指头。我只有这么躺着,用一种别扭的姿势,很不舒服地瘫在地上,如果我的脸上有肌肉,我想毫无疑问是一个苦笑的表情。

  显然有强大力量的邪恶美女,要干掉我;象征着光明的教堂,也要干掉我。那些军人也不会接受我跟他们一起同行,如果不是她,他们也一定要干掉我的,到底我是属于哪一边的?到底谁才不想干掉我而给我一点帮助?

  也许,只有那些腐尸?不!我是一个人。人怎么可以和腐尸为伍?

  我死死地盯着教堂尖顶上的十字架,为什么这玩意没有在核爆里被炸掉?我感觉到,它已开始在干掉我了,不论是裸露着的头骨,还是连体衣内的骨头,都能感受到一种慢慢消融的刺痛,如同擦破皮肤以后,拭上碘酒的刺痛一样,在这里,我想嚎叫也叫不出来。

  我只好试图胡思乱想,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来缓解这种疼痛。那个强大的美女到底是什么?老实说,我从见到她第一眼起就不认为她是一个人,不,不单因为她的强大,太完美了,完美到了无可挑剔的地步,那绝世的容颜,模特儿的身高,丰满而绝不至于累赘的曲线,甚至她那纤细而修长的手指甲上的月牙儿,都那么完美,这绝对不是一个人。

  那她是什么?是她的生命形态比我高级,还是她的能力比我强大,以至让我产生那种膜拜的敬畏?她从哪来的?我就不信核爆能变异出这么一个绝世美女,还有强大得恐怖的能力!是否她和她的势力操纵或挑起了这场核爆?难道是外星人?尽管在三十世纪,大家都接受外星人和人不一样,但也不排除和人一样啊……神仙?女鬼?还是什么?我不知道,我没有答案,我只能尽可能去猜测。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很短的时间,起码那个邪恶而强大的美女没有来干掉我;也许很长的时间,我见到天空从白茫茫到灰蒙蒙变幻了上百次,我甚至都习惯了那种刺痛。终于有人出现了,从那残破的教堂里走出来一个大胡子,穿着神职人员的长袍,一圈茂密的金发盘踞在他的头上,而头顶中央却剃得很干净。

  他一见我就脸色一变,恶狠狠地骂着我听不懂的话,然后他翻开手里的圣经,低沉而急速地咕嘟着什么,对我挥动着手中的十字架,我一下子只觉得腾云驾雾,又重重摔倒在地上,接着他又对我挥动了十字架,我再一次飞起,摔倒。

  其实,在我第一次飞起时,我就能动了,但我太久没有动了,一下子根本爬不起来。他攻击我的威力,除了把我打飞以外,带给我的痛楚程度,还不如我一动也不动地躺在那里,那尖顶上的十字架给我带来的痛苦来得深。

  这个神职人员见我一动不动,终于松了一口气。他向我走了过来,蹲在我面前,念了一截经文,然后拿起那十字架就要印在我的额头上,我只好动了,一拳就打飞了他两个牙齿,他跌坐在地上,惊讶地望着我,连失落的圣经和十字架也没去捡,我大约听得懂他在说:“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主啊!邪灵怎么可能在主的光芒下动弹?”

  我从地上捡了一块不知原来是什么的碎片,在地上写道:“我是人。并且我的生和死,不归你的神。”这么简单的英文,我还是可以胜任的。

  很难想象一个粗壮的大胡子会这么尖着嗓子叫:“上帝啊!在天上三位一体的神啊!怎么可能?有思想,会书写的骷髅?我的主啊,我是否失去了您的恩宠,求主带我到比我高之磐石!”

  我很小心地接近,试探着接近。那个尖顶上的十字架,在以它为中心的一定区域里,我会无法动弹,并受到伤害。当然我没有什么直接证据,证明就是它干的。我也没法子证明,那个说三天内要干掉我的美女,是邪恶的。但需要去证明吗?给谁?或是为了申请专利?我知道的是:等论证出来,最大的可能一定是我已被干掉了。

  相信直觉,才是在这个废墟的世界上的生存之道。

  我已走到了那大胡子身边,我如同陷入泥浆里一样,我知道已进入尖顶上它的领域了,这里甚至比我摔倒的地方还更进一步。也许这些日子被尖顶上的它一秒秒不间断地折磨,让我习惯了这种力量,本来我已可以动弹了,但用那个姿势躺着太久,我僵硬了,加上自己下意识认为不能动的心理暗示,所以才动不了。

  我勉力地提起大胡子,也许要感谢他打我,否则我也许就这么一直躺下去了。突然他又尖叫起来:“头发!头发!”居然叫了两声自己翻着白眼昏了过去,一种饥饿的感觉又在我体内扩散!

  一种面对食物赤裸裸的欲求,让我的左手快速地甩下了破烂的战术手套,但当我的手骨按在他头顶时,我突然发现不对,因为我的整个左臂手骨都是黑乎乎的,如同那捏着白银手枪枪身的手心一样。

  我是一个有洁癖的人,这种怪癖对于我来说,是无药可医的。我扔下他,拔出身上的战术刀,三两下就刮掉了外面这层焦黑,但当我弄干净整只左臂,举起左手,那洁白光滑的骨架刚让我稍微轻松些,却又发现,我全身都是这种焦黑!

  那个大胡子晕厥在地上,我就不客气地找了根树枝,把银十字架拨到圣经里,一块弄走。天知道这些东西,对那个说要让我再活三天的邪恶美女有没有用?但指不定她什么时候就找上来。说句心里话,要不是越接近那十字架,似乎就越动弹不了,我恨不得把尖顶上那十字架拔下来拖走!

  当我准备离开时,却听见后面有人说:“你,很奇特的……人。”最后的一个单词,让我松开握在白银左轮枪柄上的手骨,我慢慢地回过身子,一个神父装束的人,拿着一把双管霰弹枪对着我。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蹲下去,捡起刚才用来拔十字架的树枝,在地上写:枪,教堂,钱。我想说的,是教堂真太TMD有钱了!但我不懂语法,只能写下三个我认识的单词,我想他能明白。

  他望着手里那把流淌着银白光泽的双管霰弹枪,很有点尴尬,那真是一把很不错的古董枪,哪怕不计较它是银合金制造这一点,单是那木柄枪托就保留着二十世纪或十九世纪时期,制枪匠的工艺水准。这玩意哪怕把它的古董身份剔除,相比于三十世纪当今全机械流程出来的枪械,也仍是一个精致的艺术品。

  用银来造枪和子弹,哪怕是银合金,我说教堂很有钱并没有错。

  他苦笑了一下,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又似乎觉得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就这么愣在这里。过了好一会,他才说:“你,很独特,但是你是人类。”他指着地上还在昏厥的大胡子说,“不然的话,神职人员是邪灵最好的食品。”

  让我莫名其妙的是,他握着那把白银双管猎枪的枪管,把枪把递过来,解下身上子弹带塞在我怀里,然后说:“你的。”随后从地上抱起那个大胡子,进了教堂。我一头雾水,当然我不会把枪还给他,不单因为我知道,只要走到教堂门口,那十字架绝对会让我无法动弹;更关键的是我现在连那大胡子的圣经都能捡就捡,怎么会拒绝这么一把利器?

  剃干净了身上的黑焦,我知道为什么大胡子会昏厥了,因为头发,我的头发,我光溜溜的头骨上长出了披肩的长发!在地上捡了一块汽车的倒后镜,我照了一下自己,绝对的诡异,这一头长发不知从哪长出来的,飘逸得可以做洗发水广告了!

  尖顶上的十字架,给我的伤害已越来越小,或者说我越来越习惯了,我现在已经可以坐到教堂的门口了,当然,我不是有心自虐,但它能让我长出头发,绝对是正常的头发,不是那种腐尸头上暗淡无光,杂草般的头发。我实在很期待,它还能给我带来一点别的什么。

  绿叶,我不知道多长时间没见到绿叶了,最起码从核爆以后,记忆中就没有见过绿叶。站在我面前的神父,上次送给我是那把双管白银制霰弹枪,这次送给我的,是一片绿叶,一片郑重封装在小型恒温盒里的绿叶。

  尽管在三十世纪,生态的破坏已到了极致,但每个城市还是会有一些绿化。我从来也没想过,面对一片绿叶会让我如此地感慨。隔着恒温盒轻轻地抚摸它,我听到神父说:“送给你,要相信,有一些顽强的生命,是可以得到例外的恩宠的。皈依到基督里来吧,主的血会洗刷掉你的原罪,你将得到永生。”

  我指着地上那行字,那是我之前对那大胡子神职人员写下的:“我是人,我的生死,不归你的神。”神父很和善地笑了起来,向我伸出右手,随和地说:“我叫约翰,介意成为朋友吗?”总之,按我听得懂的单词,连蒙带猜,是这意思吧。

  第一次用我光秃秃的手骨,握上一只有血有肉的手,如果他是汉人,我想我一定不介意和他拜个把子。约翰对我说:“显然英语不是你的母语,请问你用什么语言?”我用树枝在地上写下汉语的英文。

  想不到,约翰马上用广东话说:“我曾在香港的教区呆过不短的时间。”这实在让我开怀,尽管我对外语的掌握几乎是零,但不论是苗语、闽南语、苏州话、四川话、东北话我都一学就会,更不要提广东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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