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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寻佛

书籍名:《游戏时代》    作者:方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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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清晨,当阳光刚刚投射到歌德风格的教室顶端,能容纳近百人的大教室内就已经坐满了来自世界各地、肤色各异的男女学生。哈佛大学负责教授东方历史的顾学海教授登上讲台,看到听课的学生远超过了自己的预计,他的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现在西方学生对古老的东方历史和它那灿烂的文化越来越感兴趣,作为华人他非常高兴,同时也为自己在东方历史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
  “今天这一课,我主要是讲中国唐朝的玄奘大师和他的《大唐西域记》。”顾学海教授环顾众多年轻人一眼,信手把讲义搁到讲桌上。对这段历史他早已倒背如流,根本用不着讲义,为了把这段历史讲得更有趣一点,也为了让学生们对东方文化产生更浓厚的兴趣,他临时决定,从神话和传说开始今天这一课。
  “相信很多同学都知道东方一个著名的神话故事,”顾学海环顾教室,突然在几十名学生中发现了一张全新的面孔。偶尔有别的学院的学生来旁听自己的讲课,这原本没什么特别,不过角落那位金发碧眼的俊美男子,明显比其他同学要年长许多,他的面前也没有讲义书本,尤其神态完全不像一名学生。顾学海的目光在他的脸上停留了两秒钟,只见对方脸上露出迷人的微笑,并礼貌地点了点头,顾学海也微微颔首,然后转开头继续他的讲课,“这个故事在中国叫做《西游记》,也译做《猴子历险记》。不知道有多少同学知道这个故事?”
  “我知道!”“我也知道!”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们纷纷抢着回答,一个来自非洲的黑人学生还模仿了几下猴子抓痒挠腮的动作,他那肤色加上那惟妙惟肖的模仿,惹得其他同学哄堂大笑,气氛顿时活跃起来。中国的四大名著中,大概只有《西游记》更具有世界性,因此在国外有很高的知名度,被誉为东方第一魔幻小说。
  “这个神话故事的原型,正是来自玄奘大师历时十四年,从大唐长安出发,辗转数千里,途径几十个国家,去今日的印度求取真经的典故。”顾学海顺利地把他的讲课从神话传说过渡到历史,“《西游记》中的唐僧,也就是历史上的玄奘大师,他所去的西天,就是今日之印度,那时也叫天竺。”
  顾教授注意到,那名三十出头的金发碧眼男子在聚精会神地听自己讲课,他是那种即便在人丛中也能一下子让人注意到的英俊男子,他身旁有好几个女学生时时不自觉地偷眼打量他就是明证。不过他似乎对这种目光早习以为常,一直目不斜视地倾听着顾教授的讲课。
  在顾教授把历史和神话传说巧妙穿插的讲述中,这节课很快就过去,当所有学生陆续离开后,顾学海开始收拾讲义准备回家,却见那个金发碧眼的男子径直来到讲台前,顾学海忙问道:“这位同学,不知还有什么问题?”
  “我确实有问题要请教顾教授。”那男子紧盯着顾教授,眼光有点咄咄逼人的味道,“当年玄奘大师真是为学习大乘佛经,不远万里去当时的天竺取经吗?”
  顾学海一怔,“这位同学何出此言?”
  那男子笑道:“我看过顾教授许多关于玄奘大师的论文,其中不止一次提到玄奘大师西行取经是另有所图,并非如史料记载是完全出于信仰和对佛教文化的向往。不知道顾教授为何不在讲课时抛开教科书,用自己的发现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呢?”
  顾学海眼中闪过一抹异样的光芒,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位对历史提出怀疑的学生,他微微颔首道:“你说得不错,但我的发现还只是一种揣测,缺乏有力的证据,因此不能把它作为历史知识传授给学生,不过如果只是私下交流和探讨,即使是假说甚至谬误也无妨。”
  “正要向顾教授请教,”那男子脸上露出迷人的微笑,“顾教授认为当初玄奘大师西行,除了出于信仰和对佛教文化的向往,还有什么其它的目的?”
  顾学海迟疑了一下,轻声道:“他在寻找《天启书》?”
  “《天启书》?”那男子眉梢一跳,“婆罗门教的《天启书》?”
  顾学海心中暗自惊讶,《天启书》是印度古老宗教婆罗门教的神圣秘典,就连许多佛教徒也未必知道,没想到一个西方人不仅知道《天启书》,甚至知道它属于婆罗门教。他不禁点头道:“不错,正是婆罗门教的神圣密典——《天启书》!”
  那男子皱起眉头:“玄奘大师是佛教高僧,而婆罗门教曾经是佛教的冤家对头,他寻找对头的经典做什么?”
  “因为他坚信,佛陀当年是从《天启书》上得到启发,最终看破尘世真相,修成正果达到盘涅境界,也就是俗称的立地成佛。”顾学海叹道,“佛教原本是不信神的宗教,佛的本意是觉悟者而不是无所不能的神,后世的佛门弟子将佛祖描述成上帝一样的神,释迦牟尼在天有灵,定会为他的佛理被人曲解而感到悲哀。”
  “有什么理由相信,释迦牟尼是受了《天启书》的启发才得成正果,并最终创立传遍整个东南亚的佛教?”那男子又问。
  顾学海耐心解释道:“没有任何思想是凭空诞生,它总是在前人的思想之上变化、提高、进步而来。虽然没有佛典提到佛陀与《天启书》的关系,但佛教接受了《天启书》中关于轮回和业的思想,抛弃了梵天、湿婆、毗湿奴等神灵说,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将佛教喻为优昙花,那《天启书》无疑就是种子。”
  那男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如此说来,《天启书》是佛陀成佛的指路明灯,不过为何在婆罗门教内部,却无人凭之达到如此成就呢?”
  顾学海想了想,犹豫道:“也许《天启书》有许多版本,其中只有一部是传自远古。那时还没有印刷术,所有经典要靠手抄,难免就有错漏,抄本越多错漏就越多,令人真伪莫辨。佛陀出家修行前是释迦族的太子,有机会接触到真正的《天启书》。另外,婆罗门教内部缺乏变革性的人才,也是一大原因。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见解。”
  那男子追问道:“《天启书》是何人所著?又传自何人?”
  顾学海遗憾地摇摇头:“因为年代久远,《天启书》的作者已不可考,据说它最早是传自公元前一千五百多年的雅利安人,他们来自亚细亚高原,是印度婆罗门种姓的前身。他们用武力征服印度河流域后,也将他们的宗教传到了印度大陆,与当地的原始宗教相融合,就形成了后来的婆罗门教。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圣经》最早的篇章也成于那个时期,并且地点也是在中东。”
  “顾教授认为《天启书》与《圣经》可能会有联系?”那男子有些惊讶。
  “我可没这么说!”顾学海笑了起来,“我对《圣经》与犹太教的历史并无研究,不敢妄加揣测。东西方文化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还没有人同时精通这两种文化,所以对这种巧合,还没有谁能圆满解释。”
  那男子想了想,又问:“如此说来,玄奘大师西行,就是为了寻找这部《天启书》?”
  顾学海微微颔首道:“不错!玄奘大师在研究佛陀的经典时,发现了它与婆罗门教的渊缘。也许为了揭开佛陀成佛的奥秘,又或为了实践立地成佛的体验,他不远万里去天竺寻找婆罗门教的《天启书》,在佛陀当年宣讲佛经的那烂陀寺一呆就是数年。他坚信那是一部揭示尘世奥秘的终极天书,是一切佛经的真正源头。佛陀当年能凭《天启书》悟道成佛,他当然也可以。”
  “他找到那部经书了吗?”那男子追问道。
  “我想是没有,”顾学海推了推眼镜,迟疑道,“从他后来归国后的著述中,隐约提到过这部经书,不过却没有关于这部经书更详细的记录。”
  “世上真有这样一部神秘的经书?”那男子问道,“一部令佛陀成佛的《天启书》?”
  顾学海耸耸肩:“如果作为一个历史学家,我只能回答——不知道;如果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可以告诉你——我坚信有这样一部经书。”
  那男子沉默了片刻,又问:“如果真有这样一部经书,你认为它最可能在什么地方?”
  顾学海犹豫道:“我想最可能是在王舍城郊外那烂陀寺附近,玄奘当年在那里生活了整整五年,远远超过他在其它寺庙讲经学佛的时间。据佛典记载,那里也是释迦牟尼成佛之后最早公开授徒的地方,是佛教的第一圣地。”
  那男子还要再问,兜里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他做了个抱歉的手势,避到一旁接了个电话,然后匆匆过来向顾教授道别。顾学海忍不住问道:“你好像不是这儿的学生,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你。”
  那男子抱歉地笑了笑:“我不是学生,但对顾教授最近的研究很感兴趣,希望以后能随时向顾教授请教。”他说着递上了自己的名片。顾学海知道这是西方人索要名片的惯用伎俩,先递上自己的名片,你也不好意思不回赠他一张自己的名片。顾学海对这个精通东方历史的西方美男子也心存好感,便愉快地把自己的名片换给了他。
  “不敢再耽误顾教授宝贵的时间,希望以后有机会再向您请教。”那男子对顾学海点点头,转身匆匆而去。直到他去得远了,顾学海才拿起手中的名片细看,名片上没有头衔也没有地址,只有一个电话号码和一个比较少见的名字——保罗·霍夫曼。
  顾学海顺手将名片揣入衣兜,这时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听到那独特的铃声,顾学海面色顿时肃然。看看左右无人,他才小心翼翼地拿出手机接通,听筒里立刻传来一个沉凝苍老的声音:“当心!‘神之手’正在向你逼近!你得立刻从世间蒸发!”
  顾学海浑身一颤,手机差点失手落地。他面色惨白地点点头,轻轻说了声“明白”,然后关掉电话,匆匆去往卫生间。五分钟后他从卫生间出来时,已经完全变了个人。花白的头发使他看起来老了不止十岁,身上笔挺的西装变成了破烂的夹克,鼻梁上少了一付金边眼镜,唇上却多了两撇邋遢的胡须,手上的公文包也变成了一个垃圾袋……他完全不像是个名校教授,到像是个流浪汉一般。
  漫不经心地离开校园来到十字街口,他警惕地四下张望。一辆出租车无声地停到他面前,他仔细看了看车牌,这才开门钻进后座。
  “先生去哪里?”司机是个黑人小伙子,嚼着口香糖漫不经心地问。
  他回头看了看,确信无人跟踪后,才从齿缝间轻轻吐出个荒诞的地址:“天堂!”
  黑人小伙子没有多问,猛一踩油门,出租车立刻飞驰而去。
  一辆停靠在街边的“美洲虎”缓缓降下车窗,露出方才那个金发男子保罗·霍夫曼俊美的脸。他遥望消失在车流中的出租车,嘴角浮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轻轻点开驾驶台前的车载电脑,屏幕上立刻现出了一幅电子地图,一个红点在图上正不断移动、闪烁。他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拿起车载电话淡淡吩咐:“跟上那个教授,他身上有我的名片。”
  关掉电脑,他发动车子掉转车头,朝相反方向疾驰而去。那个教授只是一个小虾米,用不着他亲自操心,他现在最想知道的是那只大鱼的去向。
  两辆黑色的卡迪纳克在两个街区外追上了方才那辆出租车,两车一前一后,将那辆出租车逼到了路旁停下,几个西装笔挺的黑衣男子跳下卡迪纳克匆匆围上去,只见出租车内除了那个黑人司机,并没有任何乘客,后座上就只剩下一张精美的名片。领头的黑衣男子捡起那张名片,不禁愤愤地骂道:“妈的,让他给跑了!”
  “美洲虎”发出低沉的咆哮,风驰电掣般奔行在高速公路上,把无数循规蹈矩的车辆远远甩在了屁股后面。保罗一只手操纵着“美洲虎”,另一只手拿起车载电话拨了一个号码。几秒后耳机中传来一个急切的声音:“头儿,我们有他的消息了!”
  目标终于出现!保罗连忙问:“在哪?”
  “正如你预料的那样,他准备去印度!公元十三世纪的印度。”电话中有人讨好地恭维道,“头儿,为什么你的预测每次都那么准确?”
  保罗嘴角闪过一丝自得的微笑。雪妮去了印度,那个白痴会不跟着去吗?他突然有些佩服这个妹妹,居然有这么大的吸引力,能令那个白痴围着她团团转。不过保罗并不想让手下知道他的预测,是来自对妹妹行踪的把握。他把“美洲虎”拐上一条岔道,然后对着话筒吩咐道:“你现在马上联络天使,让她今晚九点十五分,到黑狼帮的夜莺酒吧等我。”
  夜幕降临,街头空无一人,除了匆匆而过的小车,就只有路边的各色酒吧,还不时传出或轻柔或火暴的音乐,以及酒客们高声的呼叫和吵闹。在一条僻静的小巷深处,一间不大的酒吧招牌上,“夜莺酒吧”几个大字在暧昧地闪烁,内里隐隐飘出一丝像呻吟一般的音乐,令人想入非非。
  昏暗嘈杂的夜莺酒吧内,吧台前方那不大的舞台上,几个脱衣舞娘在搔首弄姿,几个黑人在酒吧另一头打着美式台球,两名墨西哥壮汉在吧台前狂喝滥饮,三三两两浓妆艳抹的夜女郎散落在酒吧各个角落,招揽着古老而暧昧的生意。在这样一个表演脱衣舞的酒吧中,一个突然闯进来的东方少女显得颇有些另类。少女有一对大大的眼睛和小巧精致的鼻子,以及微微上翘的小嘴,上穿白色体恤,下着贴身牛仔裤,身材修长纤瘦,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脸上既不施脂粉也没有耳环项链等配饰,模样有些像动漫中的美少女,显得清纯而稚嫩,与这里昏暗的环境格格不入。
  “请问喝点什么?”一个酒吧招待立刻过去招呼。
  “一杯水。”少女简单地答应了一句,目光在酒馆中睃巡了一圈,然后捡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来,接过侍者送来的水小口小口地啜着,同时不住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似乎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她一直在四下张望,似乎在等什么人。少女五官秀气柔美,像天使般惹人怜爱,引得众人连连侧目,近旁一个喝得醉醺醺的黑大汉更是放肆地吹了声口哨,对那少女举起酒瓶:“宝贝,我请你喝一杯怎样?”
  少女有些嫌恶地转开头,没有理会那个醉醺醺的黑人,这激恼了对方。那黑大汉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跌跌撞撞来到少女面前,把一只大黑手搭在少女瘦削的肩上,打着酒嗝笑问道:“多少钱?今晚我包了!”
  少女一下子羞红了脸,连忙一把推开那酒鬼的手:“我不是那种女人!”
  “不是那种女人是哪种女人?到这儿来招揽生意的,难道还有别的女人不成?”醉鬼不依不饶地调侃着,惹得周围众人哄堂大笑。醉鬼似乎受到了鼓舞,掏出几张钞票从少女的体恤领口塞强进去,拉起她的手就往外走,“快一点,我已经等不及了!”
  少女挣脱醉鬼的手,把体恤中的钞票掏出来扔在地上,气愤地大声分辨:“我不是妓女!”
  “我没说你是妓女啊!”醉鬼哈哈大笑,“我喜欢援交少女,你如果不喜欢去酒店,就在这儿也可以,我不在乎当众表演。”醉鬼说着就去搂少女的腰,谁知手还没碰到少女的衣衫,就被她扣住了手腕,醉鬼还想挣扎,就见那少女脚下一勾,同时伸手在醉鬼肩上一推,那醉鬼立刻被这招漂亮的勾连掌摔了出去,庞大的身躯轰然倒下,砸碎了一张桌子。
  酒吧中突然静了下来,众人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见一个身材高大的黑鬼摔倒在地,许多人甚至没看清是谁干的。方才与那个酒鬼同桌的两个黑大汉脸上有些惊讶,跟着就踢开凳子站了起来,一左一右像对恶鬼般向那少女逼了过去,二人比那少女高出整整一头,那少女在他俩面前就像小白兔一般渺小。
  “别害怕,我们一般不打女人,”一个额上有道刀疤的黑鬼脸上带着戏谑的狞笑,调侃道,“我们只干女人。跟咱们兄弟出去玩玩,咱们就不计较你方才的冒犯了。”
  少女一步步退到角落,再无可退缩,眼看一个黑大汉向自己伸出了手,她突然抓起桌上的水杯往墙上一磕,在玻璃碎裂声响起的同时,她已顺手划过那大汉的手腕,大汉一声痛叫,捂着手腕慌忙退开,指缝间立刻有血珠淅淅沥沥地滴落下来。
  “这婊子好狠!快给我宰了她!”黑大汉气急败坏地大叫起来,话音刚落,就见打台球的黑人,吧台前两个喝得半醉的墨西哥人,以及几个散坐在四周的酒客都先后站了起来。少女见状连忙推开一个挡路的夜女郎,急匆匆向出口方向跑去,谁知刚一迈步,一旁一个酒客突然伸出一只脚,少女猝不及防差点被拌了一跤,一个踉跄冲出数步,不由自主地跌入一个肥头大耳的黑鬼怀中。那黑鬼就势搂住她,一脸淫笑地调侃:“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小宝贝,幸好有哥哥接住你。”
  少女猛然一肘击在那黑鬼咽喉上,痛得他一声干呕,不得不放开了双手,少女刚摆脱他的纠缠,又见一个醉醺醺的酒鬼拦住去路。少女环顾四周,只见自己已经被十几个大汉包围,她打量着这些素不相识的陌生面孔,一脸无奈地喝道:“不要逼我!”
  “你究竟是哪条道上的?居然敢到咱们黑狼帮的地盘来闹事?”一个坐在远处的中年黑人慢慢转过头来,抿着红酒冷冷问道。他似乎是这些人的头,他一开口众人便停止了行动,没有再逼近。
  “我不是道上的,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个人,并不想惹任何麻烦。”少女忙道。那黑人一声嗤笑:“你当我是三岁孩子?看你模样不像是条子,那多半是同道了,是青龙会还是山口组?或者越南帮?”
  少女连连摇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也不知道什么青龙会、山口组,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个人。”
  “等谁?”
  “我不能说!”
  那黑人无可奈何地耸耸肩,“那就没办法了,我们只好把你当作送上门的羔羊。”说完向众人使了个眼色,众人立刻向少女出手了。
  酒吧中顿时响起了酒瓶碎裂声、桌椅倒塌声和一两声痛叫,只见那少女在十多个大汉的围攻下,身形异常灵活,不仅躲开了袭来的酒瓶和棍棒,还抽冷子打倒了几个对手,她看起来文弱纤瘦,出手却又准又狠,不是踢中对手的下阴,就是击中对手的咽喉,往往一击就令对手彻底失去了战斗力。
  不过黑狼帮的人实在太多,虽然被少女打倒了七、八个,但更多的人不断围了上来,他们虽然没有经过系统的格斗训练,却都是街头殴斗的好手,人人身经百战,加上他们手中那些破酒瓶、铁链、棒球棍、椅子等非常规武器,少女最终被他们逼到吧台后,再无路可逃。不过他们也顾忌少女手中的破酒瓶,不敢过分紧逼。经过这几分钟的激战,黑狼帮倒下了几个人,而那少女手臂也被破酒瓶划伤,鲜血正从体恤上慢慢浸出来。双方都在虎视眈眈地紧盯着对方,暗暗积蓄力量,准备做最后一击。
  就在这时,酒吧中突然有人鼓起掌来,众人循声望去,却是一个西装革履、金发碧眼的英俊男子,年纪在三十出头,一看就是来自上流社会,无论外表还是气质都跟这酒吧的环境格格不入。他不知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酒吧,激战中的众人竟然都没有留意到。
  少女看到那男子,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惊喜,却没有说话,只用右手抚左胸向那男子微微颔首。那男子也手抚左胸向少女微一点头,然后把手中拿着的一袋饮料向那少女扔了过去。少女一伸手准确地接住,她的眼中立刻闪出异样的光芒,一口咬开塑料袋上的软吸管,含在口中贪婪地吮吸起来。
  正欲动手的黑狼帮众人突然惊呆了,少女手中的饮料袋完全透明,可以清晰地看到袋中的饮料呈一种独一无二的暗红色,对这种颜色这些黑狼帮的汉子再熟悉不过,他们受伤后经常要用到这样的袋子。众人还惊讶地发现,那塑料袋上有着清晰的红十字标识和几个熟悉的大字——血浆300CC!
  这情形黑狼帮众人从未见过,不禁面面相觑,虽然众人都在黑道厮混,常常与暴力和血腥打交道,却也没见过有人以血为食,更没见过一个美若天使的少女,居然把鲜血当成美味的饮料,吮吸得津津有味。这情形实在太过诡异,众人竟忘了出手,只呆呆地望着她把那袋血浆慢慢吸完。
  扔掉空空的塑料袋,少女神态完全像变了一个人,她的眼眸渐渐充血赤红,像两团燃烧的火焰,隐约闪烁着一种常人没有的锐芒,像针一般从众人脸上缓缓扫过,刺得人浑身不由一个激灵。在众人惊诧莫名的注视下,只见她突然咧嘴一笑,露出了一点沾满鲜血、殷红刺目的门齿。
  就在众人目瞪口呆的当儿,少女突然动了,一按吧台轻盈地翻将出来,不等最近的那个黑鬼反应过来,少女手中破酒瓶锋利的棱尖,已闪电般划过了他的咽喉,几乎同时,她的脚悄然出击,踢中了另一个黑鬼的膝盖,骨骼的清晰碎响与惨叫声同时响起。一个手握棒球棍的黑鬼刚举起手中武器,少女的已飞身而起,膝盖顶中他的下颌,那黑鬼不禁一声惨叫仰天跌倒。少女身形迅若鬼冥,出手快似闪电,眨眼功夫就有三名壮汉先后倒地,都是被少女一招击倒,余下众人胆气为之夺,纷纷后退逃命。
  为首那黑鬼慌忙掏枪,谁知枪尚未亮出来,就见少女手中的破酒瓶准确地飞到他手腕上,待他感觉到剧痛时,枪已经不知落到哪里,这一瞬间又有一名黑人被那少女轻易就拧断了脖子,跟着就见她跳上方桌,跟着往上一跃,手拉吊灯荡过众人头顶,向领头那黑鬼扑去。他慌忙钻入桌下,向呆立一旁的两个保镖惊叫:“快!快拦住她!快打电话报警!”
  两个保镖边退边掏电话,谁知电话还没拨通,浑身沃血的少女就已经追到面前,二人只得硬着头皮扑将上去,刚一出手就发现少女反应速度远超常人,二人只感到眼前人影晃过,就被少女一掌劈中后颈软砍倒在地。
  众人纷纷逃出酒吧,转眼间酒吧中就只剩下几个倒地不起的受伤者。少女还想冲出酒吧追击,一直在一旁静坐观战的金发美男子突然站了起来,向浑身浴血的少女招手笑道:“行了!咱们可以走了!我已经看到了想看的东西,我对你非常满意,咱们走吧。”
  少女停了下来,眼中那股疯狂的杀意渐渐褪去,火焰渐渐熄灭。她环顾整个酒吧,除了自己和那个金发碧眼的美男子,已经没有站立的人。她轻轻抹去嘴角的血珠,跟在那男子的身后默默地出了夜莺酒吧。外面正值深夜,街头空无一人,一辆崭新的“美洲虎”停在街边,在这条破旧肮脏的街道上显得十分打眼。少女在那男子的示意下钻入车中,“美洲虎”发出低沉的咆哮,在夜风中绝尘而去。
  车中,保罗一手把握着方向盘,一手拿出急救包递给少女,然后对她赞许地点点头:“干得不错,比我想象要好。你越来越接近‘神之手’的要求,果然不愧为‘嗜血天使’。”
  少女没有理会保罗的赞赏,手法熟练地包扎好手臂上的伤口,然后呆呆望着窗外飞速闪过的夜景,木然问:“你知道那是黑帮的巢穴,为何还要让我去夜莺酒吧?”
  “算是一个简单的考验,”保罗目视着前方微微一笑,“那里确实是黑狼帮的老巢,我想看看你能否在狼窝中平安脱身。”
  “是不是找到那名‘探索者’了?”少女眼中闪过一丝隐隐的期待。
  “你很聪明!”保罗说着按动了一个按钮,驾驶台前方的屏幕上,立刻现出了一个男子的头像,是个相貌普通的东方人,二十八、九岁年纪,脸上挂着懒洋洋的微笑。
  “这就是他现在的模样!”保罗扫了少女一眼,“记住他的眼神,这是一个人最难改变的特征。”
  “他叫什么名字?”少女仔细打量着屏幕中的人像,淡淡问。
  “你是指过去还是现在?他有过许多名字,所以名字对他来说没有多大意义,我们还不知道他现在的名字。”保罗答道。
  “他在哪里?”少女问。
  “他即将去印度,公元十三世纪的印度。”
  少女当然知道,这并不是要她乘坐幻想中的时光机回到过去,保罗口中的“公元十三世纪”,是指“真实幻境”中的游戏历。自从人脑可与计算机网络实现连接后,这个基于人脑与计算机网络互动的虚拟世界,就已经成为人们心目中独立于现实世界的异时空,它有着自己的历史和构架,并且令人惊异地与现实吻合,这早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人们想不通屏蔽现实记忆进入虚拟世界后,人类为何会创造出与现实如此吻合的历史。“探索者”在寻找这个世界的真实,而“神之手”却在拼命掩盖世界的真相,这注定了它们之间数千年的宿命。从远古的老子或苏格拉底,到今日这个新的探索者,都在孜孜以求,以揭开这个世界的终极奥秘,这也注定了他将是“神之手”最大的敌人。
  少女坚信自己就是被神灵挑中、以保护世界为己任的神圣使者,血液中那特殊的基因就是明证。她曾经为自己体内那恐怖的嗜血基因恐惧过,但当她真正明白神的思想后,心中油然生出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她以自己是“神之手”的一员为荣!现在,当她听说那个探索者再次出现,立刻迫不及待地问:“需要我做什么?”
  “去阻止他!他会去找一部当年玄奘大师也在寻找、却没有找到的经书——婆罗门教神圣《天启书》。他已经得到了真正的《易经》、《占星术》和《古兰经》等密典,如果再让他找到《天启书》,”保罗眼中突然闪过深深的惧色,“这个恶魔便要彻底复活,这将比撒旦复活还要可怕。届时,恐怕再没有人能阻止他毁灭这个神创的世界了!”
  “我该怎么做?”少女心中似感受到神灵的召唤,使命感油然而生。
  “我们将保留你的现实记忆,送你去十三世纪的印度,在那里我们已做了布置,你会与那名探索者巧妙邂逅。并不是只有他才可以保留现实记忆进入‘真实幻境’。虽然我们可以利用一些技术手段,让当地的婆罗门教给他制造些麻烦,但依然需要你这个能力超群、目的明确的行动者。”说到这保罗突然加快了车速,眼中冷芒暴闪,“你要阻止他找到《天启书》,必要时……”他用手指狠狠在自己颈项上一划。
  “我会的,以‘神之手’的名义!”少女眼中闪出炽烈的光芒,使劲地点了点头。
  “神灵,与你同在!”保罗伸出手,在少女的额头庄重地画下了一个十字。
  “美洲虎”在高速路上疾驰,渐渐驾出了市区,直奔沙漠深处一个秘密基地,外界只闻其名,未见其实的内华达空军基地第六区。
  同一时间,在远离尘世的太平洋某个无名小岛,探索者47725812结束了他短暂的假期,重新回到这处秘密基地。这里有“真实幻境”一处非法的接入点,可以避免被任何人追踪到他现实中的行踪,这对安全来说尤为重要。
  “我需要回到‘真实幻境’!”当他见到引导他踏上探索之路的霍西教授,立刻就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已经收到了宾城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雪妮终于绝决地割断了与他在法律上的关系。但他不相信,那种同生共死的感情,能被一纸离婚判决书彻底割裂。他想再见雪妮一面,当在现实中遍寻无果之后,他只能去“真实幻境”。雪妮在蒙古大军围攻下,化身扎兰丁奋力跃入申河后,只能去蒙古人势力尚未到达的印度大陆,而她那特殊的身份,使她也保持着现实的记忆。只要能在“虚拟幻境”中找到她,就可以像在现实中一样与她交流,这是找不到她之后的无奈选择。
  对他的请求,轮椅中的老人立刻用电子合成声说道:“我们现在正需要你去‘真实幻境’,去印度大陆!”
  他突然意识到,霍西教授作为探索者俱乐部的名誉主席,非有重大行动不会出现在这处秘密基地。他忙问:“是不是又有行动?”
  霍西教授没有直接回答,却用电子合成声说道:“让我先介绍你认识一个人。”
  他这才注意到房中还有另外一个人,东方面孔,四十多岁,戴着金边眼镜,一看就是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他从未在这个岛上见到陌生面孔,不由有些疑惑,“这位是……”
  “他是东方历史权威,顾学海教授。”霍西教授介绍道,“他研究东方历史多年,最近有一些心得或许对你有用。”
  见他露出洗耳恭听的表情,顾学海忙道:“想必你也知道玄奘大师西行取经的历史,你可知道玄奘大师主要是想取到哪部真经?是古婆罗门教的《天启书》!我原本还想查到《天启书》的确切下落再向俱乐部汇报,不过几天前有个神秘的男子也在打探这部经书的下落,现在注意这部经书的,不仅仅是我们了。”
  “据我们推测,那个神秘男子,就是‘神之手’当世的首脑保罗,他也在追查《天启书》的下落。”霍西教授在一旁解释道,“《天启书》令东方的圣人释迦牟尼开悟,成就了佛教数千年的辉煌,却在后来失去了真传。”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他皱起了眉头。
  “你有没有发觉,当你掌握了《易经》、《占星术》以及《古兰经》后,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一些奇异的事情?”霍西教授问道。
  他一愣,微微颔首道:“不错,这些上古密典令我拥有了一些不可思议的能力,比如突破密闭的空间,或以超越常人理解的速度思考和行动。不过这些能力对我来说就像是做梦,根本不受我控制,我无法主观地使用这些能力。”
  “《天启书》既然能令佛陀开悟,我可以大胆假设,它正如《易经》或《古兰经》一样,是揭开世界奥秘的又一把钥匙。”霍西教授立刻道,“作为探索者,你应该去拿到这把钥匙!”
  “据我考证,它应该还在那烂陀寺附近。”顾学海抢着道。
  他想了想,疑惑道:“‘真实幻境’中的东西,会成为揭开我们这个世界的钥匙?”
  “没错!”霍西教授肯定道,“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有越来越多的相同被陆续发现,谁能肯定现实世界中的《天启书》,与虚拟世界中的《天启书》不是一样的东西呢?谁又能肯定,我们今天以为的现实,不是又一个更大的虚幻世界呢?东方圣人释迦牟尼那句‘万事皆空’的佛理,会不会就是在揭示这个世界的奥秘呢?”
  霍西教授的话令他心神俱震,呆呆地愣了半晌,他缓缓点头道:“好!那就立刻送我去印度!”无论为了雪妮还是为了心中的好奇,他都必须去印度大陆!
  躺入熟悉的电子床,他的大脑通过电极与网络相连,当他向工作人员表示准备妥当后,立刻感到寒意浸透全身,大脑中一片黑暗,意识也像进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经过短暂迷朦,渐渐进入了熟悉的虚拟时空……


第一章 死亡婚礼
  公元十三世纪二十年代,一支人数在万余人的蒙古骑兵由北南下越过申河进入了印度旁遮普帮,追击逃亡的花刺子模王子扎兰丁,这给当地人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其时蒙古铁骑几乎横扫天下,先后击败了花刺子模、大金、西夏和俄罗斯联军,消息早已传到印度各国,在北方逃亡过来的突厥人、波斯人和西夏人口中,成吉思汗和他的蒙古铁骑,几乎就是战无不胜的代名词,蒙古人的南侵使印度各国暂时抛开了过去的恩怨,团结起来一致抵抗这支传说中战无不胜的神兵。
  就在印度各国准备出兵迎击之际,这支只有一万多人的蒙古骑兵在旁遮普邦烧杀抢掠一阵后,便匆匆退回了申河北岸,这样印度各国欢呼雀跃,以为是当地独有的战象使蒙古人知难而退,印度有克制蒙古铁骑的法宝。却不知来自漠北的蒙古骑兵极端不适应印度夏季酷热潮湿的气候,在行军中人马纷纷病倒,只得无奈退回申河北岸,暂时收起了征伐印度之心。
  蒙古人虽然退走,不过印度人依旧不敢放松警惕,对来自北方的商贾和逃亡者充满了戒心,他们中很可能混有蒙古人的奸细,因此,外来者尤其是与蒙古人面貌相近的黄皮肤黑头发的东亚人,在印度人眼里是最不受欢迎的人种。少数极端的城主和国王,甚至下令凡是见到东亚青壮男子,当地人可以不经审判立即处决,他们的随身财产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夺取。
  就在这样一个血雨腥风的时代,一个黄皮肤黑眼睛的东亚男子,一骥孤骑越过申河,孤独地踏上了这片处处充满敌意的神秘国度。
  由于一路上多次遭遇当地人的无端追杀,他不得不换上了当地人的长袍,一袭斗篷遮住了大半个脸,只留一双眼眸在外,由于与本地人了一样有着一双深邃的眼窝,旁人很难从眼睛看出他是异族。虽然风尘仆仆一路劳顿,但他的眼中依旧闪烁着一种玩世不恭的味道。
  他将随身兵刃也换成了当地人常用的弦月弯刀,虽然有些不太顺手,不过为了不惹人注意,也只得将就。坐下的黑色骏马虽不及当初拖雷所赠之“黑旋风”神俊,却也是不可多得的良驹,引来不少路人侧目。
  一人一骑一路向南而行,渐渐进入广袤的印度平原,在一处三岔路口,他与一彪迎亲的马队迎面相遇。他连忙勒马避在一旁,不想惹人注目,谁知领头的司仪远远便迎了过来,对他遥遥一拜,用泰米尔语高声问候道:“尊贵的朋友,请允许我邀请您参加艾米尔公子与塞维亚小姐的婚礼,成为婚礼上最尊贵的客人。”
  他正要推脱,又见几个须发皆白的老人也迎了过来,纷纷在路旁下马拜倒,众人眼里都满含希翼,齐声道:“在迎亲的路上遇到远方来的尊贵客人,定是毗湿奴对新人的祝福,请一定接受我们诚挚的邀请。”
  他知道是自己这身漂亮的武士袍惹的祸。其时印度人分为四大种姓,每个种姓又分为数十个亚种姓,每个种姓之间等级森严,尊卑有序。其中最尊贵的当属婆罗门和刹帝利,婆罗门通常是祭司和僧侣,刹帝利则包括王公贵族和各级武士阶层。自己这身打扮,很显然是被眼前这些乡民误认为刹帝利武士,地位远比他们这些吠舍或首陀罗种姓为高。在婚礼上能请到一个高种姓的贵宾,对这些自认卑贱的愚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想到这点,他不禁为眼前这些完全忘掉了自我的普通玩家感到悲哀。
  一个刹帝利武士接受低种姓百姓的敬拜,在印度大陆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但他依然接受不了年逾古稀的老者对自己行此大礼,可又不能自降身份下马搀扶他们。他只得用略显生涩的梵语道:“好吧,前面带路!”
  印度大陆语种众多,其中梵语和泰米尔语在此地最为通用。几个老者闻言大喜过望,忙上前俯身碰了碰他的靴子,以隆重的触足礼参拜道:“不知尊贵的客人如何称呼?”
  他犹豫了一下,遥望虚空喃喃道:“白、思、绮。”
  几个老者面面相觑,眼中都有些疑惑,显然都没听过这种怪名字。他见状连忙补充道:“白思绮·穆伊尼兹。”
  几个老者顿时释然。穆伊尼兹是印度北方高贵的大姓,与他的身份完全相符。虽然“白思绮”这名字有些奇怪,不过几个老者也没有多想,毕竟自认卑贱的他们,对贵族的名字并没有多少研究。
  “白思绮!”骑士再次在心中默默念着这个陌生的名字,遥望虚空的眼中,隐约有一丝复杂的情愫。他永远记得第一次遇到雪妮时的情形,那是在茫茫无尽的大漠深处,她那时还是绰号“一阵风”的绮丹韵,而他的名字则是白痴。他相信,雪妮听到“白思绮”这个名字,一定能明白其中的含义。只是一望无际的印度大陆,这名字有多少机会能传到雪妮的耳中?
  随着迎亲的队伍来到一个村庄,他立刻得到主人最隆重的接待,被主人请到最尊贵的座位观礼。婚礼隆重而漫长,男方是当地富裕的商人,女方家道也颇为殷实,嫁妆让当地人无比羡慕。远道而来的武士饶有兴致地观赏着婚礼的进行,不厌其烦地接受当地人的恭维敬拜。他是婚礼上唯一的高种姓者,为表尊重,众人刻意与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没人与他走在一起,甚至没人与他同桌,更没人敢问他为何一直遮着自己的面容。
  婚礼热闹而喧嚣,空气中弥漫着强烈的咖喱味,令他恶心欲呕。一直用斗篷蒙着半个脸的武士发觉,虽然四周洒满了鲜花和香料,处处五彩缤纷、花香与咖喱味交替扑鼻,却并没有多少喜气,众人脸上的神情与其说是喜悦,不如说是兴奋与期待交织,就像狂热的教徒在举行神圣的宗教仪式。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一直不见新人出来接受宾客的祝福,气氛显得有些诡异。
  天色渐近黄昏,一个须发皆白的婆罗门老祭司的到来,将婚礼的气氛推向了高潮。众人争相涌到他的脚下,用最隆重的吻脚礼迎接神灵的使者。老祭司被主人领到刹帝利武士面前,整个婚礼上,也只有这位刹帝利武士有资格与他同席。
  “你是谁?”婆罗门老祭司打量着端坐不动的武士,眼中三分警惕,七分不满。即便是国王,对高贵的婆罗门都应该表现出应有的尊重,在他没有落座前,国王也要站立等候。老祭司十分痛恨刹帝利武士的傲慢。
  “白思绮·穆伊尼兹。”蒙面武士总算站了起来,对老祭司合十为礼。听到对方的姓氏,老祭司面色稍霁。“穆伊尼兹”是北方的王族,拥有这个姓氏的刹帝利武士,对偏僻乡村的婆罗门稍有不敬,多少也可以理解。
  “听说蒙古人入侵旁遮普邦,不知前方战事如何?”老祭司随口问道。
  “有无所不能的梵天大神庇佑,蒙古人岂能得逞?”蒙面武士眼中闪过一丝调侃。
  听对方敬拜梵天,自然是信奉婆罗门教,不是异教徒。老祭司眼中敌意尽褪,对刹帝利武士友善地摇摇头,恭维道:“除了梵天大神的庇佑,也要靠武士们的浴血奋战!”
  见刹帝利武士对这样的恭维完全无动于衷,老祭司只得转向身后的主人,不耐烦地催促道:“阿曼,仪式尽快举行吧,我可不想在你这肮脏的地方呆得太久。”
  “遵命!”主人连忙向司仪挥了挥手。司仪立刻高喊:“大礼开始。”
  一张披红挂绿的巨大婚床被四个壮汉抬了出来,婚床四周垂满流苏,床上洒满了五彩缤纷的鲜花,将婚床妆点得艳丽无比。透过床顶四周垂下的流苏,隐约可见婚床中央,两个新人盘膝而坐。二人项上都挂着长长的花环,新郎面覆彩巾,看不见面容,新娘面罩大红莎丽,仅留一双眼眸在外。婚床被抬到老祭司面前,在接受他祈祷和祝福的时候,一阵微风撩起了流苏。武士突然看清了新娘的眼眸,漆黑幽怨,哀恸绝伦,那神情不像是在举行婚礼,到像是参加葬礼一般。
  老祭司小声念起了祝福的经文,围着婚床撒下了一圈花瓣。祝福完毕,老祭司仰天一拜:“保护神毗湿奴定会记住塞维亚小姐对丈夫的忠贞,让她在来世获得一个更加高贵的出身,以褒奖她对丈夫的忠烈!”说完老祭司摆摆手,四个壮汉立刻将婚床抬到房前的空地中央,几个女人默默向婚床上浇洒香油,四个壮汉则在婚床四周架起了柴禾,将婚床完全包围。
  蒙面武士虽然参加过不少婚礼,却从未见到过眼前这种情形,忙问面前那默默颂经的老祭司:“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老祭司叹了口气,惋惜道:“新郎艾米尔前日暴病而亡,塞维亚小姐没结婚就成了寡妇,自然要追随夫君于地府,这是毁灭神湿婆的旨意,谁也无法更改。”
  “什么!你们……你们要将新娘与死人一起火葬?”刹帝利武士惊讶地瞪大双眼,虽然以前也听说过印度女人有为丈夫殉葬的风俗,却没想到今日竟亲眼目睹,婚礼与葬礼竟要同时举行。
  “这有什么奇怪?”老祭司不以为意地反诘道,“莫非你们北方的女人不为丈夫殉葬?”
  刹帝利武士还想说什么,主人阿曼已经将火把扔到婚床前的柴禾上。柴禾早已淋上了香油,见火就燃。在众宾客的欢呼声中,火焰蓦地窜起老高,转眼之间就将婚床四周垂下的流苏烧了个精光,将两个新人完全暴露在众人面前。只见新郎盘膝而坐,身体僵硬,如泥塑木雕般纹丝不动,显然已死去多时;新娘则泪流满面拼命挣扎,却始终无法站起,自然也无法逃出火海,她的手脚显然是被细绳捆了个结实。挣扎中只见她蒙面的莎丽落了下来,露出了那张稚气未脱的脸,清秀白皙,宛若天使。看起来顶多十八岁,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
  刹帝利武士想也没想就冲进了火海,飞身跳上婚床,拔刀割断新娘子身上的细索,用自己的斗篷将她一裹,纵身跳下婚床,踢开燃烧的柴禾冲了出来。众人的欢呼戛然而止,尽皆用惊诧莫名的目光盯着他的脸。
  刹帝利武士手忙脚乱地扑灭身上的火苗,正要向众人解释,却见众人尽皆用异样的目光盯着自己。他心知自己闯了大祸,正盘算怎样才能说服众人放过新娘。突听有人一声尖叫:“他不是刹帝利武士!他是蒙古人!是蒙古探子!”
  “蒙古人!他是蒙古人!”众人纷纷大叫后退,不少青壮则抄起棍棒围了过来。
  武士突然意识到斗篷没有遮在脸上,自己的面目完全暴露在众人面前,在众多皮肤黝黑、胡须茂密的印度人中十分显眼。他想解释自己并非蒙古人,自己的相貌与宽额塌鼻的蒙古人有极大的区别。但众人哪容他分辩,几条木棍先后向他砸来。
  弯刀呛然轻啸,他挥刀划断了飞来的棍棒,以刀背打倒了两个出手最狠的年轻人。可惜对方人数太多,武士虽然身手敏捷,刀如电闪,但既要保护身后的新娘,又不忍肆意杀戮,竟被众人逼了个手忙脚乱。眼看无法脱困,他突然发现婆罗门老祭司正在一旁指挥众人进攻,立刻冲出重围向他扑去,抢在众人阻挡之前,将弯刀架到了老祭司的脖子上,厉声喝道:“退开!都退开!不然我就杀了他!”
  在武士厉声呵斥下,众人纷纷后退。在整个印度大陆,婆罗门教的势力都如日中天,婆罗门祭司在许多愚民眼中,有着神一般的地位。一个婆罗门祭司若死在这里,在场的任何人都脱不了干系,众人投鼠忌器,不敢再出手围殴。
  武士拉起老祭司挡在身前,对身后的新娘喝道:“快跟我走!”
  新娘不知哪来的勇气,三两把扯掉割断的绳索,紧跟在武士身后,毫不犹豫地向大门外走去。门前的大树旁,武士那匹神俊的坐骑正在安详地吃草。
  “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老祭司在不住挣扎,同时色厉内荏地喝道,“你居然敢挟持神的使者,你将遭到婆罗门教所有信徒的追杀,梵天大神一定会让你去见阿修罗!”
  “闭嘴!”武士手上加了几分劲,老祭司立刻痛得呲牙咧嘴,不敢再罗嗦。武士冷笑着调侃道,“原来神的使者,也一样会怕死怕痛?”
  说完他一把将老祭司推入身后的人丛,跟着一把揽住新娘的腰肢,抱着她飞身翻上马背,一刀斩断缰绳。战马不等主人驱策,立刻放开四蹄飞奔而去。
  众人乱哄哄地追出数十丈,却哪里追得上奔马,只有眼睁睁看着两人一骑迅疾如风,渐渐消失在远方。
  “快派人去阿拉尔神庙,向大祭司羯摩那禀报,一定要抓住那个蒙古探子和背叛丈夫的贱人,剥下他们的皮点天灯!”老祭司惊魂稍定,立刻对主人阿曼气急败坏地咆哮。
  众人面色微变,没有想到这点小事,居然能惊动大祭司羯摩那。立刻有人答应着飞奔而去。羯摩那是婆罗门教三大祭司之一的暗月祭司,手下除了有不少精修瑜伽的弟子,据说他还能召唤阿修罗神门下的恶灵,因此他在当地人心目中,有着亦神亦魔一般的地位。有他出手,那蒙古探子和背叛丈夫的新娘子就算逃到东土,也一定会被抓回来!
  天色入黑,在远离婚礼现场的一处荒野中,升起了一堆篝火,借着篝火摇曳的火光,“蒙古探子”打量着眼前这差点葬身火海的新娘子,不禁有些意外和惊讶。此刻新娘子头上的莎丽已经跑丢,露出她那清纯如天使般的面容,不过这并不是让人惊讶的原因。她的眼眸不像当地女人那样呈褐色或灰色,而是少见的漆黑;她的皮肤也不像当地女人那样黄中带黑,而是白皙中带点浅浅的嫩黄,微微上翘的小嘴,看起来有些娇诮顽皮。若非身上裹着粉红莎丽,额上点着眉心红,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土生土长的印度人,反而像个江南水乡长大的汉族少女。
  “你……不是本地人?”男子忍不住问。
  “我……我不是。”新娘子嗫嚅着,满脸煞白,似乎还没从先前的变故中镇定下来。
  “那你怎么会嫁给一个印度阿三?还是个死阿三?”男子一着急,连哩语都迸了出来。
  “不是我要嫁,是顶替塞维亚小姐嫁。”
  “这是怎么回事?”
  少女泪珠扑簌簌掉了下来,“我是塞维亚小姐的女仆,因为她的未婚夫病故,按照风俗,她得为未婚夫殉葬。不过她的父亲不忍心女儿葬身火海,所以就用我去顶替。”
  “她未婚夫家里能答应吗?”男子皱起眉头,“他们用你顶替女儿,如何向你父母亲人交待?”
  少女苦笑道:“她的未婚夫家只在乎嫁妆,才不在乎陪葬的是谁。而我又没有父母亲人,所以他们不用向谁交待。”
  “你父母亲人呢?”男子再次皱眉。
  少女苦笑着点点头(当地习惯,摇头Yes点头No),“不知道,我八岁就被塞维亚小姐的父亲从很远的地方买来,给小姐做贴身女仆。”
  “你是否记得八岁前的情形?”男子又问。
  少女连连摇头,脸上泛起兴奋的红晕:“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有山有水,门前就有一条清澈小河,河边有着两排枝条柔软的树,风一吹就摇曳起舞,十分好看。后来我被人卖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到处是沙子,很少有树。再后来就被卖到了更远的这里。”
  明白了!男子在心中感叹,从少女的描述和她的模样看,她最早生活的地方很像是江南;之后被卖到西域;最后辗转卖到了这里。毫无疑问,她是个汉族少女,不是印度人。在这儿遇到一个同族姐妹,男子心中油然生出一种保护她的责任感。他将手伸给少女:“我叫白思绮,跟你应该是同族,你可以叫我白大哥。有我在,我不会让那些混蛋伤害到你。”
  少女呆呆地望着男子,似乎不习惯跟人握手。不过在对方坦诚而温暖的目光注视下,她还是缓缓握住了男子的手。他的手结实有力,似乎蕴藏有无穷的力量,这让她心底生出一种安全感。她大胆迎上对方的目光,低声道:“我叫阿曼丽,艾琳拉达·阿曼丽。”
  “不对!这不是你的名字!”男子决然道,“你是汉人,不应该用印度阿三的名字。不过我也不知道你原来的名字,不如我暂时给你起个名字,汉人的名字。”
  “好!”少女高兴地连连摇头,欣喜道,“我的名字原本是塞维亚小姐所取,我自己并不喜欢。在方才身陷火海那一刻,我经历的恐怖就像一生那般漫长。我已经下定决心与过去彻底决裂,做一个全新的自己。一个新的名字,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少女的欣喜感染了男子,他不禁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跟着沉吟道:“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好呢?天使?不妥,那是西方人的玩意儿;仙女?太俗!嗯……你刚从火海中死里逃生,不如就叫凤舞吧。凤凰是咱们的神鸟,希望你像凤凰般浴火重生,彻底忘掉过去的不幸!”
  “凤舞!”少女默默念了两遍,高兴地连连摇头,“谢谢主人!”
  “什么主人仆人!”男子沉下脸来,“都说了我叫白思绮,以后就叫我白大哥。”
  “白、大哥!”凤舞有些羞赧地偷眼对方,只见他面目虽然算不上英俊,但眼中却有一种令人心动的忧悒,嘴角那一抹自信的微笑,让人感到温暖如春。这真是一个奇特的男子。
  “不知你在这里还有没有亲人?”白思绮话刚出口,就忍不住扇了自己一个嘴巴,“笨蛋,当然没有了!这还用问?那我该送你去哪里好呢?”
  “不知白大哥要去哪里?”凤舞小声问。
  白思绮抬头望向天边,目光顿时变得幽远朦胧,“我要去东方王舍城郊外的那烂陀寺,离这里还有很远的路程呐。”
  “我跟你一起去!”凤舞脱口而出,不过她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鲁莽,不由红着脸低下头。白思绮见状哈哈大笑:“本来带着你也没什么,不过我还要去找一个人,带着你多有不便。我看不如这样,我先将你寄放到本地一户善良的人家,待我大事一了再回来接你,然后再将你送回江南。”
  凤舞眼中闪过一丝失落,盯着跳跃的篝火不再言语。白思绮忙安慰道:“你别担心,我不会丢下你不管。待我大事一了,定回来接你,我保证!”
  凤舞微微摇了摇头,但眼中的失落依旧。白思绮心有不忍,不过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起身将斗篷铺在她身旁,对她示意道:“天不早了,睡吧。今晚咱们在野外将就一宿,明天咱们还要赶路。只有远离此地后,我才能放心将你托付给别人。”
  少女依言在斗篷上躺下来,却睁着眼难以入睡。白思绮在篝火另一旁席地而卧,不一会儿便发出了微微的鼾声。随蒙古人四处征战的经历,使他养成了风餐露宿的习惯,任何艰难困苦的环境,都不会影响到他的休息。
  少女隔着篝火仔细打量着将自己救出火海的男子,眼中除了好奇,还有一种与她清纯外貌不相称的狡黠,嘴角更是泛起了一丝诡异的冷笑。她很惊讶对方竟然在自己面前完全不设防,这跟她的想象完全大相径庭。不过在没摸清对方底细之前,她还不敢轻举妄动,还好她有的是时间。
  叮铃……叮铃……
  一阵缥缈悠长的铃声,将白思绮从睡梦中惊醒,他猛然睁开双眼,就见对面的少女也从朦胧中醒来,二人心中都有一样的疑惑:深更半夜,哪来的铃声?
  片刻功夫那铃声就来到了近前,随着铃声而来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修行者,手柱一人多高的藤杖,须发纷乱披散纠结着,满脸污秽不堪,半敞的衣衫里裸露着瘦骨嶙峋的胸膛。这样的修行者在印度大陆随处可见,没什么好奇怪,唯一奇怪的是他的左足腕上挂着一串铜铃,随着他的步伐“叮铃”作响,这大概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了。
  “总算到了。”修行者旁若无人地在篝火边坐下来,放下藤杖轻吁了口气,伸出双手在火上取暖。黎明前的夜晚有些寒冷,不过看他那身单薄的衣衫和赤足,应该不是个惧寒之人。
  白思绮和凤舞都在打量着来人,凤舞浑身簌簌发抖,眼里满是恐惧;白思绮则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对方伸出的双手,只见他那宛若鸡爪的手上青筋暴绽,却几乎没有皱纹,他的脸上虽然须发散乱,胡须长及胸腹,却不见一丝皱纹,尤其那只硕大的鹰勾鼻,让他的面容多了一种阴鹜的味道,他的年纪看来并不像外表那般沧桑。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场中就只有篝火偶尔的“比剥”声。足有盏茶功夫,来人才缓缓收回手,将淡泊平静的目光转向白思绮,双手合十道:“你有一匹好马,竟让我追了大半夜。现在随我回阿拉尔神庙向羯摩那大祭司请罪吧,但愿你能得到他的宽恕。”
  白思绮眼里闪过一丝惊讶,自己纵马奔出了近百里,没想到这人竟能连夜追来。虽然他知道印度境内有不少修行者,其中不少人身怀各种各样的绝技,但像此人这般赤足追上快马,这份脚力依然令他惊讶,他不禁问道:“阁下是谁?”
  “羯摩那大祭司座下护法弟子,鹰弋!”来人双手合十,一脸恭谦。
  “鹰弋?”白思绮皱了皱眉头,“好怪的名字。”
  “这不是我本来的名字。”鹰弋淡淡道,“在下拜在师尊座前,就彻底忘掉了自己的名字。鹰弋只是一个代号,与龙、象、狮、虎等师兄弟一样,均是大祭司座前的护法弟子。”
  白思绮明白过来,不由笑着调侃道:“如果我不随你回去,会怎样?”
  鹰弋将藤杖抄在手中,淡然道:“那我只好将你们生擒活捉,带回去交给师尊发落。”
  白思绮哈哈大笑,手扶刀柄昂然道:“听闻印度大陆武功自成体系,尤其不少修行者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本事,在下正想领教。”
  鹰弋长叹了口气,眼里满是遗憾,“梵天大神一定不会原谅你的狂妄!它会赐我力量!”说着他缓缓站起身来,手执藤杖向白思绮一指,“请!”
  白思绮长身而起,手执刀柄笑道:“要抓我尽管动手,我不习惯跟对手客气。”
  “很好,那我就得罪了!”鹰弋说着藤杖一挥,迎头砸向白思绮头顶。
  “好!”白思绮一声长啸,贴地一滚躲开藤杖,跟着弯刀应声出鞘,迎上了追击而来的杖影。刀杖相碰,顿时溅起一串火星。白思绮只感到手臂一麻,弯刀差点被磕飞。没想到对方的藤杖竟是精钢打造,更想不到的是,鹰弋那瘦弱的身体里,竟然蕴藏有极大的力量,与他那单薄的身体完全不相称。
  “中!”不等白思绮站稳,鹰弋突然一跃而起,藤杖凌空下击,一杖幻化出十三道杖影,宛如飞鹰扑兔。只见白思绮弯刀轻盈地搭上对方藤杖,顺着藤杖滑了上去。对方这一杖若不收回,就会将自己四根手指先送上刀口。
  危急中只听鹰弋一声大吼,凌空一个大翻身撤回藤杖,如飞鹰般往一旁让开。他的变化早在白思绮算中,刀锋一拐,遥指他无法回护的腰胁。鹰弋身在半空,眼看无法躲避,他的身体却怪异地扭成一团,于几无可能的瞬间避开了刀锋,跟着杖头在地上一点,一个倒翻落到数丈外,惊讶地瞪着持刀而立的对手,变色道:“好快的刀!你决不是寻常蒙古探子!”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蒙古探子!”白思绮面带微笑,一弹刀脊,钢刀顿时发出一声长吟,“你也不慢!尤其你的身法,还真有几分鹰的神韵,不过却是只雏鹰。”
  “你不是探子,却又为何而来?”鹰弋眯着眼问。
  “我没有回答的必要吧?”白思绮哈哈一笑,将手中弯刀一摆,“你若想拷问,总得先赢下我手中的刀才行吧?”
  鹰弋持杖一揖,肃然道:“我苦练鹰击十三式多年,今日总算遇到对手,请指教!”
  见白思绮招了招手,鹰弋再次挥杖跃起。他的身体关节几乎可以扭曲到任何角度,每每于几不可能的瞬间躲开闪电般的锋刃。凭借精深的瑜伽术和天生的神力,刚开始他将白思绮逼了个手忙脚乱。不过数十招后,白思绮天生的敏捷和丰富的临战经验,最终还是占了上风,正所谓一快破百巧,就在鹰弋鹰击十三式堪堪使完、一杖落空的瞬间,白思绮的刀突然停在了鹰弋的咽喉。他的眼中闪过一丝调侃:“非常抱歉,我好像不用跟你去见那个什么羯摩那大祭司,也不用回答你任何问题了。”
  虽然利刃逼喉,鹰弋的眼眸依旧如古井般清澄宁静,不见一丝涟漪。他坦然迎上白思绮戏谑的目光,若无其事地淡然道:“你最好杀了我,不然一定会后悔。”
  “我只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杀人,”白思绮说着已收回弯刀,嘴角又泛起那种若有若无的微笑,“你既然威胁不到我,我为何要杀你?”
  鹰弋眯着眼打量着白思绮,淡然道:“羯摩那大祭司座下诸多弟子,以我最擅追踪之术,天底下还没有人能逃过我的追踪,你也不能!”
  “是吗?”没想到对方如此坦诚,白思绮眼里又露出那种独特的微笑,“我这人很喜欢接受挑战,明知道你在用激将法,我依然会放了你。你可以走了,回去告诉羯摩那大祭司,有什么神通尽管使出来,在下愿一一领教。”
  鹰弋深盯了白思绮片刻,缓缓在篝火边盘膝坐了下来:“赶了大半夜的路,我已十分疲惫,这里有温暖的篝火,我为何要走?”
  “你不走我走!下次再看到你,我一定剃光你那肮脏的胡须!”白思绮说着牵过坐骑,伸手将凤舞扶上马鞍,跟着翻身上马,望东纵马而去。
  此刻东方已现出鱼肚白,黎明即将来临。鹰弋抬头看看天色,然后曲指入口,吹出一声尖锐悠长的口哨。哨声刚落,一只游隼突然从空中扑簌簌落到他的肩上。鹰弋从肩上的褡裢中取出块鲜肉喂了游隼,然后拿出随身携带的纸和笔,草草写下一张便条,最后将便条塞入游隼腿上绑扎的竹筒中,挥手向来路一指,游隼立刻箭一般射了出去。
  鹰弋目送着游隼消失在夜空后,这才转头望向东方,迎着夜风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风中隐隐传来一丝若有若无的异香,淡得像天边的一丝白云。鹰弋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方才在打斗中,他就将这种独特的香料洒在了对手身上,凭着他这只经过苦练、堪称通神的鼻子,就算白思绮纵马跑出百里,也逃不过他的追踪。
  凭着气味辩明方向,鹰弋慢慢睁开双眼,拄着藤杖大步向东而去,夜风中又响起他的脚铃那单调、清冷的“叮当”声……
  “你在发抖?病了?”纵马奔出数里的白思绮,突然发觉怀中的凤舞在簌簌发抖,连忙勒住奔马关切地问道。
  凤舞使劲点点头:“我……我没事!”
  “没事干吗发抖?”白思绮摸摸少女的额头,除了一手冷汗,一切正常。
  少女犹豫了一下,嗫嚅道:“羯摩那大祭司,是婆罗门教三大祭司之一的暗月祭司,掌握着地狱之神阿修罗的力量。任何人一旦冒犯了他,都会堕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白思绮闻言哑然失笑:“怪力乱神,向来是这些神棍愚弄大众的手段,你根本不用放在心上。”
  “是我亲眼所见!”凤舞眼里闪过莫名惊恐,“我曾随塞维亚小姐去阿拉尔神庙敬神,无意间闯入了神庙后阿修罗殿,据说阿修罗殿中有一道通往地狱的大门,我亲眼见到婆罗门祭司将罪人投进那道地狱之门!”
  “这些可恶的神棍,是在借鬼神的名义害人!”白思绮愤然骂道,“也许那道门下面是地牢吧,这些神棍不好公开杀人,就将敌人投入地牢害死。”
  “下面不是地牢!”凤舞恐惧得浑身发抖,“我听到地底传来厉鬼的嚎叫,刚扔下去的人立刻就没了声息!”
  “也许是那些神棍在地牢中养着什么猛兽吧。”白思绮不以为意地笑道,“你若害怕,不如改信佛教吧。虽然佛教有时候也喜欢故弄玄虚,不过好歹它宣扬众生平等,慈悲为怀,佛教高僧也以普渡众生为己任,不会妄开杀孽。这次我去王舍城,那里就有印度大陆最大的佛教圣地那烂陀寺,想必寺中就有不少得道高僧。你若改信佛教,自然就不会害怕婆罗门教那些神棍了。”
  “佛教?”凤舞眼中闪出更大的惊恐,“那可是天底下最大的邪魔外道!与新教誓不两立!谁要信奉佛教邪魔,都会永堕地狱!”
  “新教?”白思绮一怔,立刻明白过来。婆罗门教原本分为古婆罗门教和新婆罗门教,古婆罗门教因为佛教的兴起而没落,后有婆罗门祭司吸收了佛教和奢那教的教义,改革了落后的婆罗门教义,婆罗门教才得以复兴,从此称为新婆罗门教,也称印度教。
  白思绮这次来印度,除了寻找雪妮,也是为了找寻佛陀当年在菩提树下四十九日冥想得到的真谛,尤其是佛陀修炼成佛的奥秘。为此他曾研读过佛教历史,顺便也研读了与佛教有着密切关系,却又敌视佛教的婆罗门教历史,因此对于两教的渊缘还是有所了解。
  虽然知道婆罗门教能延续数千年,除了用手段愚弄大众,也定有一些神通,不过他对凤舞的恐惧并没有放在心上,对鹰弋的威胁更不在意。他不信凭自己联邦特工训练营学来的反追踪术,还甩不掉鹰弋的追踪。见凤舞对婆罗门教的祭司如此恐惧,又对佛教充满了误解,他不禁问道:“你对佛教知道多少?”
  见凤舞茫然摇头,他笑道:“以后有机会,我就给你讲讲释迦族太子悉达多放弃王位出家修行,经六年苦修,最后在菩提树下冥想四十九日,终于得成正果,以及他游走四方广收弟子的故事。这次咱们要去的那烂陀寺,就是当年摩揭陀国国王为聆听佛陀教诲而修建,是佛陀生前宣扬佛教的一大圣地。不过,现在咱们得先摆脱鹰弋的追踪才行。”
  说着他已拨转马头改道向南,奔恒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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