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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为了报仇

书籍名:《小人物》    作者:蓝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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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唱诗班在一旁咏颂安灵的祷文,没有神父主持仪式,只有一群人围拢在墓碑旁边默默祈祷着。
  棺材的盖板上写着“伊莎贝拉。安格路西恩。莎尔玛。格里斯多夫”。这是瑞丽伪造的身份所拥有的名字。墓碑上不能够留下自己的真名,这不能不说是卜哥这帮人的悲哀。
  葬礼是秘密进行的,为的就是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要不然还有一大堆的麻烦,单单身份查实和血缘谱系的记录,就会暴露很多事情。毕竟瑞丽不像卜哥那样,拥有完美无缺的伪造身份,只是密侦处制造出来的假贵族。
  只有剧团的人,才会参加这个秘密葬礼。随着一蓬蓬的泥土将棺材填没,瑞丽这个名字将永远地只存在于一些人的记忆之中。
  人群渐渐散去,只有三个人没有离开。
  托尔木然地半跪在地上,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忧伤,自从瑞丽死了之后,他就像是一具失去了操纵者的木偶,经常一整天都一动不动。
  留下的另外两个人里,无论是卜哥还是坎妮小姐,看上去也不像其它人那样悲伤,特别是后者,脸上充满了一种茫然。
  “以前的生活虽然辛苦,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坎妮喃喃自语着。
  卜哥沉默着没有什么话可说,确实是他将其它人从过去的生活中拉了出来,当时的他隐约有一种拯救众人脱离苦难的感觉,但是此刻对着已经埋在土里的瑞丽,剩下的只有一丝苦涩。
  他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错了,或许对其他人,他可以说自己是正确的,但唯独对瑞丽,他没有那么大的把握,瑞丽将一切都看得很淡,奢华的生活从来都不是她的追求,她需要的似乎只有和谐、安宁和一点点爱情的滋润。
  瑞丽活着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她的重要性,现在她死了,卜哥突然间感觉到,缺少了她绝对不行,如果说剧团就像是一顶帐篷,坎妮小姐是正中央的那根支柱,那么瑞丽毫无疑问就是让整个帐篷支撑起来的那些绳索。
  现在绳索断了,整个帐篷肯定会坍塌。
  轻轻长叹了一声,卜哥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他现在能够做的,恐怕就只有将托尔从这种行尸走肉一般的状态之中拉出来了。
  走到托尔的身后,卜哥将右手轻轻搭在托尔的肩上:“你认为像现在这样,瑞丽就会感到高兴了吗?与其让哀伤毁掉你自己,还不如振作起来,替瑞丽报仇。”
  这番话无疑是一剂猛药,托尔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
  说完这些话,卜哥转身离开,现在只有让托尔安静一下,他已经替托尔找到了一个活下去的目标,接下去就要看托尔自己,什么时候能够想通了。
  看到卜哥走远,坎妮小姐走到托尔的身边:“瑞丽一直想让你帮她一个忙,但不是让你现在就去做,而是等你拥有了一定地位之后再帮她实现。”
  “是什么事?”连着几天不吃不睡,托尔的声音沙哑得如同破锣一般。
  “瑞丽并不是她的真名。”坎妮小姐轻轻叹息了一声,剧团里面的人大多用的不是真名,瑞丽不是,密特、都克和蕾盈也不是,就连她自己真名也不叫坎妮。
  “瑞丽的家境其实不错,她家原本经营着一个小农庄,她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生活原本过得很平静,可惜后来出了一些事情,具体的情况瑞丽没有对我说,似乎是她的哥哥一时冲动得罪了什么人,灾祸转眼间落在了她们一家的头上。”
  “我一定会替她报仇。”托尔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阴狠。
  坎妮小姐看着托尔沉默了好一会儿,最终叹了口气:“这并不是瑞丽的本意,她原本希望你能够帮她寻找失散的弟弟,她的父母让她带着弟弟逃跑,可惜那个时候弟弟才只有两岁,她自己也才十一、二岁,所以她将弟弟留在了一家专门收养幼儿的修道院门口。
  “一直以来,这件事都是瑞丽心中最大的痛。这一年来,她给那家修道院写了好几封信,想要找回自己的弟弟,可惜修道院一直没有回复。”
  托尔立刻就明白了。卜哥曾提过一些儿时的旧事,其中就有教会对那些孤儿的态度,教会将这些孤儿看作是自己的财富,绝对不允许那些孤儿寻找亲生父母,同样有人找上门来想要领回孩子,也几乎不可能。
  当然这个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如果想要找回孩子的人有相当高的地位,让教会不得不考虑是否有必要翻脸的话,教会还是会退让的。
  给托尔同样找到了一个活下去的目标,坎妮小姐也转身离开了。
  在百米之外的地方,卜哥静静地站着。他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虽然他的耳朵还做不到像光头巨汉扎克那样灵敏,却也练过一段时间,驼子教的那些东西里,就有专门提高感知能力的方法。
  他也是今天才知道,瑞丽用的不是真名,不由得发出了一丝苦笑,他自己的名字又何尝是真名?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卜哥”是英勃瑞修女嬷嬷替他取的。或许,让他降生到这个世界来的那两个人,根本就没有想过替他取什么名字。
  看到坎妮走过来,卜哥靠了过去:“依你看,托尔能不能重新振作起来?”出乎卜哥预料之外的是,坎妮一把抓住他的领子,自从拥有了新的身份以来,这位小姐还是第一次这样粗鲁地对待他。
  “同样是为了让托尔振作,为什么你要用复仇来刺激他?”坎妮显得异常激动,她那漂亮的脸,因为激动而完全变形了:“你难道没有想过,这会导致他死亡吗?”
  如果是在以往,卜哥可能会毫不在意地承受,但是此刻他的心中同样也燃烧着熊熊怒火,提议复仇的他,脑子里面装的也只有“复仇”这两个字。
  猛地挣开坎妮小姐的双手,卜哥往后退开了几步:“我曾经犯过一个错误,那就是替别人安排人生。
  “对剧团的很多人,我都有些惭愧,但是对托尔,我没有任何可以惭愧的地方,他自己选择的就是一条充满了危险的路,他想加入军队,他想靠军功拥有更美好的生活,他更想成为骑士,拥有属于自己的家族和封号。”
  “但是,那会死很多人!”坎妮大声地叫喊起来:“你们全都没有经历过这一切,没有经历过躺在床上不敢睡着,害怕什么时候刺客出现在眼前的那种生活。没有经历过那种一场葬礼接着一场葬礼的日子!”
  发泄了一通之后,坎妮似乎也发现自己泄露了很多不打算让别人知道的秘密,她轻轻地捂住嘴巴,踉踉跄跄地朝着远处走去。
  卜哥仍旧站立在原地,回味着坎妮刚才的那些话。
  一直以来他就有一种感觉,坎妮的身份绝对不简单,她时而表现出来的强势和高高在上的感觉,并不完全是因为剧团团长的身份才会拥有,更像是一种本能或者天性。
  现在看来,事实真的是那样。
  在首都鲁普奈尔,很少有两个家族杀来杀去的事情发生,原因是十几年前国王颁布过法令,禁止一切买凶暗杀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遭受重罚,因为触犯这条法令而遭到毁灭的名门望族就有好几个。
  但是在外地,这类仇杀时有耳闻,毕竟其它地方的执法,没有首都鲁普奈尔那么严密,更没有那么错综复杂的势力交织在一起,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势力平衡,往往某一个地方就只有几个家族说了算,这些家族为了掌权,本身就经常使用暗杀的手段。
  毫无疑问,坎妮出身豪门,哪怕不是大贵族,也至少是某个地方的名门望族,另一个非常有可能的推测是,坎妮是拥有继承权的直系后裔,要不然再怎么暗杀,也暗杀不到她的头上,只有当事人会对这种暗杀感到恐怖;旁观者最多只会感到血腥和残酷。
  首都鲁普奈尔郊外的那座监狱,那如同地狱一般的所在,此刻正回荡着阵阵声嘶力竭的喊叫声,更可怕的是,时而会有一声特别凄惨的嚎叫声响起,然后再也听不到那种声音。每当这个时候,关在牢房之中的那些犯人,就会忍不住缩紧了脖子,有的人甚至会瑟瑟发抖。
  这些惨叫声是从监狱的最底层传来,这里是真正的地狱,那么大的一片空间,居然放满了各种各样的刑具,这些刑具样子看上去就异常狰狞,上面还全都沾满了血迹,空气中更是散发着阵阵臭气。
  在刑讯室的角落,一个看上去颇为斯文,戴着单边眼镜、穿着黑底白边公务员制服的中年人,正和典狱长聊着天。
  那个公务员打扮的中年人,是第二法庭的公证员,第二法庭是专门处理贵族事务的法庭,隶属于长老院管辖。
  纳加小镇发生了骇人听闻的投毒和劫杀贵族事件,而且是发生在狂欢节过去之后不久,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去年狂欢节发生的那件事。不管是治安署还是密侦处,对此都必须有一个交代。
  投毒的凶手虽然还没有调查出来,好在抓了一帮埋伏劫杀的土匪,撬开这些土匪的嘴巴,就成了当务之急。
  这些土匪里倒是没有什么硬骨头,将近二十个人,一看到那些刑具,大多都已经软了,可惜他们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少。
  投毒的并不是他们,他们甚至连要对付的是谁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一个人会在那天晚上匆匆忙忙赶着马车前往首都鲁普奈尔,至于是谁让他们这么做,被抓住的这些人根本说不出来。
  鲁普奈尔附近的土匪,全都有幕后代理人,这些代理人替他们收集情报,有的时候也给他们找活干,就像这一次,就是他们身后的那个代理人帮他们找来的买卖,他们刚刚出事,代理人那边就得到了消息,那个最为关键的代理人当天晚上就跑了。
  审讯到了这里,无疑碰上了一个死结。
  监狱的典狱长是个胖子,脑满肠肥以至于身上的制服扣子一个个紧绷着,仿佛只要一动,这些扣子就会全部弹出来似的。
  只要看他那一身肥肉,就可以知道,这个家伙占据典狱长的职务,捞到了多少油水。
  胖子典狱长聊着聊着,有意无意地用手里拿着的活页夹挡住了别人的视线,刑讯室里其它人看不到的那一侧,紧紧的贴着一张地契。
  法庭公证员心领神会地将活页夹连同地契,一起接了过去,他知道今天肯定会有所收获,要不然他也不会来这种臭气熏天而且阴森逼人的鬼地方。
  做这一行那么久,什么样的案子会有好处,已经了如指掌,这种案子,上面的人肯定希望早一些完结,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一群替死鬼。
  找替死鬼这件事里面,就有名堂了,很多人都希望能够借此机会除掉仇敌,不过栽赃陷害也是有等级的,这个等级的案子能够用来对付的目标绝对不小,所以相应的酬劳也不会少。
  趁着别人不注意,公证员翻了翻手里的地契,那是一幢位于皇后区的房子,皇后区是小商人和像他这样的低级公务员聚居的地方,和他现在住的环境差不多,房价大致也了解,二三十万总是有的。
  “要是真金白银就好了。”公证员试探着说道,拿地契的话,他还要过户,实在不太方便,而且不动产很容易被查出来,密侦处只要有心的话,稍微一查就知道他收贿,远不如直接拿钱干净。
  “老弟。”胖子典狱长耐心不错,笑着将地契塞进了公证员的手里:“做事情要有担当,又想拿好处,又想让自己显得干干净净是不可能的,对方开的价钱,你也已经看到了,应该知道对方图谋不小,既然给你这么多钱,自然是希望你能够帮忙帮到底。”
  那个中年公证员也知道,典狱长让他帮什么忙,无非是将报告写死,不留任何松动的余地,除此之外就是等到这些人杀人灭口,让所有的土匪都死在刑床上之后,他能够代为隐瞒。用地契作为贿赂的手段,就是为了能够留下一个把柄。
  “这个……”中年公证员沉吟道:“这样做恐怕不方便吧。”他怕的是给人捏住把柄,以后的日子不好过。
  胖子典狱长明白这位的意思,轻轻拍了拍中年公证员的心口:“放心,没人会算计你,别忘了还有我这个中间人在,对方如果坑你的话,岂不是把我也拉下水?如果会出这种事,我怎么可能有兴趣加入进来?”
  一边说着,典狱长已经将地契折迭了几下,折成个小团塞进公证人的口袋。做完这笔交易,典狱长朝正在行刑的人,打了个并不引人注目的手势。
  随着一阵比以前凄惨得多的嚎叫声,监狱一下子变得安静了起来。
  三天之后,一份审讯报告辗转落到了卜哥的手上。
  看到那份报告,卜哥首先是松了一口气,不过紧接着又皱起了眉头。
  凶手是双头龙。
  这是他最希望看到的结果,同样也是他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他曾经猜测过,有哪些人可能是幕后的凶手,不管斯宾塞一家,还是那家珠宝行的老板,都拥有着贵族头衔,想要对付他们比较麻烦,先要通过长老院这一关,然后才能够向贵族法庭起诉。
  而长老院和贵族法庭都是很会扯皮的地方,一场官司打个十年八年很正常,中间万一再来一个特赦什么的,复仇只可能是一场空。
  如果幕后凶手是那个神父拉托尔,情况只会更加麻烦,教会抵死不会承认这件事情,因为那投毒的手段实在太邪恶了,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魔鬼的行径,教会的神职人员居然是魔鬼,为了阻止这种传闻的蔓延,教会什么手段都拿得出来。
  最容易对付反倒是双头龙,这种帮会就算背后有人做后台,也用不着在乎,平民毒杀贵族,绝对是一条天大的罪名,谁敢跳出来说话,谁就会当作异类受到排斥。在法克恐怕就只有谋反的罪名,比这更重了。
  不过最难对付的同样是双头龙,其它那些可能的幕后主使者,最多就是一个家族,卜哥如果真的打算不惜代价复仇,杀掉他们并不困难。但是双头龙就没有那么容易对付了。
  连同审讯报告一起交到他手里的,还有关于双头龙的厚厚一迭资料,原本以为自己招惹的只是一个小帮会,没有想到居然是这样一个庞然大物。
  首都鲁普奈尔第一帮会的名头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卜哥完全可以想象,这个位置是用多少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更令他感到头痛的是双头龙这个帮会的结构,这哪里是双头龙?简直就是传说之中的魔兽九头蛇啊。
  九头蛇绝对不是最强的魔兽,但它却是最难以对付的魔兽,远古时代的神话之中成功屠龙的英雄有很多,成功杀掉九头蛇的英雄却没有多少,九头蛇难以对付的地方就是,想杀它只有同时斩掉那九个脑袋,要不然只要有一个脑袋留下,其它被斩掉的脑袋就会重新生长出来。
  双头龙还恰好有九个头目,为首的是明暗两位执政官,这学的是千年帝国时代的双执政官制度,不过比千年帝国的双执政官制度还要稳固。双头龙的两个执政官,一个在明,一个在暗,互相之间没有丝毫职权上的冲突,绝对不会像千年帝国时代的那些执政官一样,出现不团结的问题。
  更麻烦的是,迄今为止都没有人知道,那个暗执政官是谁?
  除了两个执政官之外,还有七个头目。这七个头目之中每个人都管着几片街区。按照双头龙的规矩,明执政官如果死了的话,二号人物顺位上台,而七个头目有人死了的话,就从候补头目里面挑一个补上。
  不管怎么看,双头龙都像是一条披着龙皮的九头蛇。
  最近这段时间,每当他郁闷的时候,他就用练习射术来调剂心情。
  被神父拉托尔激怒的那天他含怒而发,实力无意间越过了好几个层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境界,只不过事件之后,他再也没有进入过那天的状态。
  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都在寻找相同的感觉。
  他记得当愤怒达到了极点的那一瞬间,他的脑子反倒变得一片空明,只有对毁灭和杀戮的渴望。
  箭如雨,半空之中同时有好几波箭飞舞着,后面的一波箭矢追赶着前面那波箭矢,真可以称得上是如雨丝一般连绵不断。
  虽然还达不到那天怒极之下百矢齐发的程度,比之前几个月的技艺却高了不止一点半点。
  “你今天是怎么了?吃错了什么药吗?”陪他练箭的那只兔子一边操纵着漫天飞舞的纸镖,一边问道。
  四周飞舞着的那些纸折飞镖,很多都已经千疮百孔,有的甚至钉得像是一只刺猬,那样密集的箭矢,根本就用不着在意什么命中率,只要方向大致不差,肯定会射中。
  卜哥现在也已经想通了,干脆放弃命中率,剑走偏锋专攻速度和连续性,把他的箭术那欺软怕硬的特性推到极致。
  “有什么事情就说出来嘛,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我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又如何能够帮得了你?”那只兔子停了下来,往日和卜哥练习箭术,它就当作是游戏,但是今天感觉完全不同,它没有玩的兴致了。
  “如果有一条九头蛇在你面前,你会怎么做?”卜哥也停了下来,没有目标他总不可能射空气吧。
  “逃啊。”兔子的回答非常简单:“九头蛇皮糙肉厚,而且不将它那九个脑袋全都剁下来,就杀不死它;但是它跑不快又不会飞,我一心想逃的话,它肯定追不上的。”
  “如果不能逃呢?一定要把那条九头蛇干掉。”卜哥问道。
  “那就去找一种叫噬莳萝的药草,噬莳萝是一种魔性植物,特性是污染,用它来对付九头蛇这类再生能力极强的魔兽最合适不过,只要在九头蛇的身上切开一道伤口,在上面洒上噬莳萝,被污染的伤口不但不会愈合,还会反过来吞噬旁边的好肉,再生能力越强,噬莳萝对它的效果就越明显。”
  “这管用吗?”卜哥有些不敢肯定,传说之中杀掉九头蛇的英雄可不是这样干的。
  “当年教会抓捕异教徒和魔法师的时候,遇到过不少凶悍的魔兽,教会花了几个世纪的时间把这些魔兽全部杀光了,别说九头蛇,就连龙都被屠了好几条,所以现在人类各国的版图,比千年帝国时代扩展了许多倍。”
  噬莳萝?卜哥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他并不是真的想去弄这种魔性植物,双头龙并不是真正的九头蛇,只不过他的那只魔宠兔子刚才所说的那番话,令他产生了一点灵感。
  让那只兔子躲在杂物间里,卜哥将埃德老头叫了过来。
  “我想听听自己现在的财务状况。”卜哥说道,他现在越发清楚,想要做事没钱没人脉可不行。
  埃德老头看上去有些精神萎靡,虽然他是第一个服下解毒药的,但是他的年纪毕竟是所有中毒的人中最老的一个,远比其它人恢复得慢。
  “你的财务状况还不错,虽然总体来说仍旧是负债,负债总额高达一万七千五百五十二金币……其中一万金币是捐献给教会,用来建造修道院……八千金币是和镇上的其它人一起向伯爵借的,你已经归还了……不过其中产生的利息是……您的收入是……其中……是职务津贴……爵位津贴……”
  老头的脑子并没有因为健康状况的原因而变差,将卜哥的财务状况说的清清楚楚,当然他也有不知道的事情,比如卜哥和马尔海姆男爵那些人的生意,以及卖首饰的收入,就没有算进去。
  即便是这样,卜哥的财务状况也仍旧算是不错,这片海滨度假别墅经营的状况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连芭瓦德维伯爵也没有想到,这个聚宝盆有如此巨大,不算卖别墅的那笔钱,一个月也有将近七万金币的收入,而这七万金币之中有千分之五是属于卜哥的。
  老头现在说的这些还只是明面上的收入,还未算上从那些走私贩手上拿到的分成,那要到年底才会结清,不过可以肯定,绝对会比明面上的更多。
  “如果我想借钱的话,按照你的猜测,伯爵肯借出的上限是多少?”卜哥问道,反正已经背了一屁股债了,也不在乎欠更多,他以前并不知道,借钱也会上瘾。
  老头沉吟了半晌,不太肯定地给了一个数字:“两万。”
  卜哥微微皱了皱眉头,这数字比原本猜想的要小得多,这点钱可不够。
  他迫切需要钱,因为他打算再去一趟那个只属于魔法师的集市。
  巴米尔只是在幻术和制作傀儡方面比较擅长,制作武器的水平就不怎么样了。卜哥打算订做一些装备,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念头,是因为几个月之前巴米尔和兔子之间的一番争执。
  那只兔子身为魔兽,不用魔导器也可以施展魔法,却偏偏是一个坚定的唯魔导器论者,用它的话说,如果替它量身订做一套神器的话,它甚至敢去屠龙。
  巴米尔绝对不认可这种观点,他的反驳很有针对性——龙就算什么装备都没有也仍旧是龙,兔子就算浑身戴满神器,也只会成为一堆龙粪。
  为了这场争论,一个人和一只兔子差一点打起来。
  卜哥并没有卷入这场争论,不过他的观点比较倾向于他的那只魔宠。
  当初只是听听罢了,但是现在卜哥却把心思真的放在武器装备上面,虽然不敢奢求什么神器,弄几件强悍的装备却是必要的,只有强悍的装备能够在短时间里,让他的实力飞速提高。
  强悍的装备等于一大堆金币!
  赚钱成了眼前最重要的一件事!
  最赚钱的当然是卖珠宝了,一枚戒指除去成本和珠宝匠的手工费可以赚几千金币,项链赚得更多,虽然每一次都会炼废掉几块宝石,利润仍旧非常丰厚,唯一的烦恼是产量太低了。
  虽然没有筹到足够的钱,集市那天卜哥仍旧早早地前往首都鲁普奈尔。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卜哥没有忘记将佩剑放在家里,他只是带上了那只兔子和巴米尔一起悄悄地从别墅里面溜了出来。
  溜出来的时候,他们走的是一条隐秘的地道,地道从那个密室直接连通到数百米外的一个马槽下面。
  这条地道是那只兔子打通的,前后花了一个月时间,这只冒坏水的兔子故意把地道弄得很小,像巴米尔这样的大块头只能躺在一块滑板上滑进滑出。不过小也有小的好处,就算另一头被人发现,想要爬进来也绝无可能。
  作为出口的马厩,原本就放着两匹马,卜哥和巴米尔正好一人一骑。
  两个人进城的时候,清晨的迷雾还未曾散去,之所以这么早来,就是为了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经历过下毒和埋伏之后,卜哥变得小心了许多。
  轻车熟路找到那家名为“七月十五”的酒馆,酒馆这种地方二十四小时开门,不过这么早根本没有客人,只有几个一宿没有回家的醉鬼横七竖八地躺着,看店的酒保靠在柜台上不停打着哈欠,看到两个人进来也不打招呼。
  和上一次比起来,卜哥放开了许多,也不扭扭捏捏故弄玄虚,径直朝着那个过道走去。
  穿过过道尽头的墙壁,他再一次进入了那个神奇的集市。
  进来之前他看了一眼外面的天空,现在和头顶上的这片天空一对照,可以肯定是同一个地方。
  巴米尔紧跟着他穿了过来。
  “怎么?今天不打算喝一杯了?”卜哥感到有些稀奇,这个粗鲁的魔法师以前都要喝两杯才肯进来。
  “先把该做的事情做完。”巴米尔往四周扫了一眼,看到那只劣魔就站在不远的地方,立刻一把抓了过去。
  可惜这次卜哥手比他更快,那只劣魔还来不及逃开,就被倒拎了过来。
  随着一阵用力猛抖,从那只劣魔的身上倒出来五六件东西,卜哥一脚把那只劣魔踢飞到了十几米外的地方,弯下腰将掉出来的那些东西全都捡了起来。这里面居然有两件东西是他的,还有一件似乎是巴米尔的,只是这么短短的时间,那只劣魔居然连续偷了三把,真是够厉害的。
  要不是这家伙恶名远扬,卜哥真的有些心动了,一只兔子魔宠就给他带来了那么多益处,那只深渊的魔物肯定可以给他更多。
  晚了一步的巴米尔并没将手缩回来,扫了一眼卜哥的战利品之后,他的眼睛一亮:“运气不错,居然有好东西。”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被偷走的那件物品取了回来,顺手还拿了另外一件黑漆漆、如同煤块一般的玩意儿。
  “把那东西还给我,那是属于我自己的东西。”被远远踢飞出去的劣魔仿佛疯了一般,往这边冲了过来。
  刚刚冲到一半,一个巨大肥皂泡泡似的东西凭空冒了出来,那只劣魔一头撞了进去,肥皂泡转眼就成了一个牢笼,任凭劣魔在里面又踢又打,根本纹丝不动。
  巴米尔根本不打算搭理这只魔物,将“煤块”塞回卜哥的手里:“说不定这东西真是它的,你看得出吗?这是一颗心脏,一颗被施加了诅咒的心脏,我猜这颗心脏原来的拥有者,可能就是这家伙的某位主人。”
  卜哥一阵恶心,差一点将那个煤块扔在地上。
  “小心,别摔坏了!”巴米尔眼疾手快,抢先扶了一把:“这绝对是好东西,你以后如果有机会认识精通暗黑魔法的黑魔法师的话,可以请他帮忙举行一场黑弥撒,就用这颗心脏作为祭品,肯定可以换到很多东西。”
  巴米尔说话的时候,那只兔子一直在旁边撇嘴,此刻终于忍不住插嘴:“和黑魔法师打交道有那么容易吗?那些家伙可不是善良之辈,更别说用黑弥撒召来恶魔了,和恶魔做生意,十有八九好处弄不到,连命都搭进去。”
  看了看巴米尔,又看了看那只兔子,卜哥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将那颗煤块收了起来。
  除了煤块之外,还有两件不属于他们的东西,可惜不是什么很有价值的玩意,其中的一件对巴米尔来说有用,另外一件只能卖掉换钱。
  还没有开始购物,就已经得到了好东西,这绝对是不错的彩头,卜哥一直都显得忧郁的心情变得稍微好了一些。
  和上次不同,卜哥一摊一摊看过去,他想看看有什么对他有用的东西。
  用炼金术炼制出来的东西,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卜哥只是一个门外汉,一件东西都不认得,所以只能问巴米尔。
  摊子上摆的东西大部分都不实用。
  被问得烦了,巴米尔忍不住抱怨道:“这是理所当然的了,到这里来的人,大多是冲着别人出售的材料而来,真的想要什么东西的话,肯定会找人订制,至于扔在这里等待出售的货色,不是闲来无事制作出来的小玩意,就是意外得到却有些鸡肋的物品,大多数人都是抱着赚一点是一点的心态,才把它们放在这里。”
  “万一货物拥有者死了,东西仍旧没有卖出去呢?”卜哥忍不住问道。
  “那就把东西拆掉,回收其中的材料。”巴米尔毫不在意地回答道:“当然也有一些难以拆解,或者有些鸡肋但并非一无是处的东西,就会放在一个公众摊位上,当作垃圾来卖,十个金币一件,非常便宜。”
  听到有便宜可占,卜哥的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在剧团的时候,他们之中的每一个人都受过坎妮小姐的调教,有便宜绝对不放过成了一种习惯。
  公众摊子就在集市的中央,两米见方的桌子上密密麻麻摆满了东西,不过这并不是全部,只要轻轻拍一下桌面,上面的东西就会换一批。
  “这些垃圾有几千件呢。”巴米尔在一旁呻吟,一一解说的话他会累死的,他朝着卜哥怒目而视:“以后你还想再来,就先学会怎么鉴别物品。”
  卜哥翻了翻白眼,鉴别物品涉及到魔法理论、魔法阵构造、咒文识别、材料研究等等好几个领域,而且炼金术至少要达到中级,根本不是短时间能够做到的,没有五六年的潜心研究根本连想都别想。
  他当然不会那么傻,放着苦力不用,巴米尔只能抱怨两声,签了精神契约的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拒绝自己的命令。
  卜哥仍旧像刚才一样,一件一件东西点过去,当他的手挪到一根一尺来长的棍子上时,他听到巴米尔用有气无力的声音说道:“这是点金棒。”
  “点金棒?”卜哥叫了起来。
  “别那么高兴,这东西虽然叫点金棒,却是用来骗人的玩意。”巴米尔仍旧是那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当初炼制这东西的家伙,十有八九是个骗子,不知道底细的人真的会以为,这根棒子能够点石成金,其实那只是一种置换的手段。”
  巴米尔随手将点金棒拿了起来,调转过头,指着握柄的部位,那里有一个黄豆大小的孔:“看到这个孔了吗?有一种溶液可以把黄金溶化成为液体,把液体状态的黄金从这个孔注入进去,然后你就可以用这根点金棒去点石成金了。”
  “也不错啊。”卜哥说道:“就算不能够真的点石成金,还可以用来杀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根点金棒的原理类似于石化魔法吧。”
  “呵呵呵。”巴米尔发出阵阵干笑声:“如果你想杀的那个人被牢牢地捆绑着放在你面前,并且你有耐心花上两天两夜的时间,和海量黄金的话,确实可以把一个活人点成巨型金块。”
  卜哥轻轻摩挲着那光滑的握柄,对他来说,能够骗人也是一个不错的用途,“那种药水很难配吗?”
  “并不难。你难道没有发现,很多魔法书是用金色的墨水写的?”巴米尔说着指了指旁边的一个摊子,那个摊子上就放着一排墨水瓶,里面五颜六色什么样的墨水都有,其中有几瓶就是金色的。
  掏钱从那摊子上买了一瓶金色墨水,和魔法有关的东西都很贵,一瓶墨水就要五十金币,相当于卜哥好几个月的津贴收入。
  不过作为点金液,墨水的浓度不够,巴米尔又溶了十几块金币进去。当然这些钱都是由卜哥来出。
  让卜哥感到惊讶的是,那根点金棒看上去非常纤细,一瓶子点金液注入进去居然没有丝毫溢出,重量也没有丝毫变化,真不知道那些点金液都到哪里去了,这下子他就算不想买这根点金棒,也必须要买下来了,花在点金液上的钱已经远远超过了点金棒本身。
  从地上随意捡起一片落叶,卜哥用点金棒在那片树叶上面轻轻一点,就看到点金棒的尖端冒出一点金色,这点金色就像是一个火点一般渐渐蔓开,仔细看的话,甚至可以看到那缓慢蔓延的金色边缘,像着火一般腾起一圈青烟,不过那并不是真正的烟,而是被黄金置换出来的落叶碎片。
  大概用了一刻钟的时间,从地上随意捡来的落叶,变成了一片亮闪闪黄灿灿的金叶子。
  卜哥一下子被吸引住了,点化出来的这片金叶子和真正的叶子简直一模一样,无论是脉络还是表面的纹理,都是那样自然和清晰。甚至连那被虫咬过的痕迹也显得十分可爱。
  突然间他想起了一直困惑着他的那件事,肖恩已经够卖力了,但是每个月制造出来的首饰数量仍旧有限。
  或许解决办法此刻就在他的手上。
  一件好东西到手,这让卜哥越发振奋,他找回了一丝当年在便宜货里面淘宝的感觉。
  按照卜哥以往的经验,这种很少有人光顾的摊子,肯定能够淘到很多好东西,果然,摊子上换了一批货之后,那里面有一副手套让他产生了兴趣。
  那双手套的名字很跩,居然叫“大师手套”,不过所谓的大师其实是盗贼大师,只要戴上这副手套,不管扒窃还是开锁,都能够达到大师的水平。
  当年制作出这双手套的人绝对是一个怪才,迄今为止也没有人能够参透其中的原理,所以这副手套才躲过一劫,没有被拆解成为材料,不过扔在这里也多少有点明珠暗投的味道,如果让法克各地的小偷知道,这里有这样一件好东西,肯定拼了老命也要想办法混进来。
  反正只有十个金币,卜哥把这副大师手套也买了下来。
  这副手套薄如蝉翼,戴着手上就和没戴一样,他兴之所至,在手指尖转动起那根点金棒来,只见那根点金棒盘旋往复、上下翻飞,灵动的就像是多出来的一根手指一般。
  卜哥以前看到一个小贼这样做过,当时的他为此眼馋了很久,还暗地里练了整整一年,可惜他的手太笨,最多只能让一枝笔绕着拇指旋转,其它的花样一个都弄不出来,但是现在,戴上了这副手套,一下子就把那个小贼的表演给比下去了。
  玩了一会儿,卜哥将两件东西收了起来,以后有的是时间继续挖掘这两件东西的潜力。现在最重要的是继续淘宝。
  整整一个上午,卜哥就在“垃圾堆”中流连忘返。
  好东西还真是不少,把所有的货色都翻了一遍,卜哥又找到三件宝物,最有用的是一双叫做“虚空疾走”的靴子,制造这双靴子的魔法师肯定是从溜冰之中找到的灵感,只不过把溜冰鞋下面那把金属冰刀,换成了一寸多高的风垫,只要地面的起伏不大,滑起来和溜冰的感觉差不多。
  之所以会被扔在这里,绝对和魔法师不擅长运动有关,像溜冰这种危险的运动,很容易让人折断手脚,按照巴米尔的介绍,当初制作这东西的那个魔法师,就是因为它而摔死的,有这样的前车之鉴,几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人愿意碰它。
  三件宝物中最古怪的是一副眼镜,戴上这副眼镜,就可以用耳朵代替眼睛“看”到四周的东西,用眼睛代替耳朵“听”到外面的动静。卜哥把它买下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好玩。
  最后一件宝物是一条两米多长的鞭子,这条不知道用什么材料编织而成的鞭子非常纤细,最粗的地方也不过只有食指般粗,鞭子末梢缀着一个枣核大小的结,就是这样一根纤细的鞭子,居然有一个显赫的名字“裂山锤”。
  卜哥并不知道这东西能不能将山裂开,不过他试了一下,地上铺着的那块巴掌厚的青石板,一鞭子下去就裂了开来,还裂成了十几块之多。
  他买下这东西的时候,巴米尔在旁边嘲讽了一句:“这倒是很符合你的建筑师身份,用它来开石头倒是不错。”
  “你想来一下吗?”卜哥扬了扬那条鞭子。
  “我不想。”巴米尔不是傻瓜,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挨一鞭子,虽然他很清楚这东西用来抽人一点用处都没有:“你最好别用它打架,当初制造这东西的人,就是为了开山用的,它的巧妙之处就是可以将力量送进岩石缝隙之中,只要用一点魔力就可以将很大一片岩石崩开。用它来抽人的话,只是一根普通的鞭子罢了。”
  听到这番话的时候,卜哥已经将东西买了下来,不可能再放回去。
  人渐渐多了起来,这里也真正有了集市的气氛。
  当一个五尺多高的矮子穿墙而过的时候,巴米尔拉了拉卜哥。
  “我们要找的就是那个矮子?”卜哥感到非常好奇,那个人实在太矮了,以至于显得有些滑稽。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侏儒吗?”巴米尔板着脸警告道:“你如果想要弄到好东西的话,最好别得罪他们。那口魔法锅就是从他们那里买的,别说在法克,整个大陆的炼金制造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就连教廷都影响不到的那些异教徒占据的地盘,也在他们的控制之下。”
  “这么大的势力?”卜哥有些难以置信:“他们包括哪些人?”
  “不是人。”巴米尔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知道卜哥不可能明白,连忙解释道:“他们是大部分非人类的组合,有侏儒、矮人和精灵,据说还有龙,只是从来没有人见过。”
  “这些非人类的炼金天赋有那么高吗?”卜哥啧啧称奇。
  “谈不上什么天赋。”巴米尔的怒气又冒了出来:“这要归功于教廷,大批的炼金术士被送上了火刑柱,大量的炼金书籍被焚烧掉,千年帝国时代就已经存在的那些魔法学院,也被洗劫一空,很多炼金技术就这样消失了。
  “我们现在还掌握着的炼金技术,只有很少一部分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大部分是最近几个世纪研究的结果;那些非人类里面,精灵和龙都拥有漫长的生命,教会肆虐的那几个世纪,对他们来说,可能只是生命中的一个片段,他们的损失远比我们要小得多。”说到教廷,巴米尔就满腔怒气。
  “那个侏儒叫什么?”卜哥连忙打岔,他可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发泄之中。
  巴米尔注意力确实被转移了过来:“不管是侏儒或矮人的名字都很长,所以没有人会去记忆他们的真名,连他们互相之间也只叫外号。那个侏儒的外号叫锁眼,是个非常实在的家伙,和他打交道千万不要用贵族的那套方式,说话最好简单直接。不过有一点你要记住,侏儒做生意和我们完全相反,他们说出口的绝对是底价,你只要一砍价,这趟交易就到此结束。”
  卜哥已经无话可说了,这个侏儒到底是真的实在?还是扮猪吃大象?做生意能够做到绝对不让买家讨价还价,说得难听一些根本就是霸道。
  “这里各种贸易的价格,恐怕都是参照他们的定价吧。”卜哥猜测道。
  “没错。”巴米尔说道。
  明白了,卜哥的心中雪亮,芭瓦德维伯爵也喜欢这么干,没有比拥有定价权更快的赚钱办法了。伯爵经常将一句话挂在嘴边:三流的商人参与交易,二流的商人进行交易,一流的商人操纵交易,只有站在顶层的商人能够控制交易。这个非人类联盟的背后,肯定有一帮老奸巨猾的智囊团支撑着。
  一想到这些,卜哥越发小心起来。
  “对了。”巴米尔一拍脑袋:“把你的魔宠留在这里,侏儒和矮人都不喜欢宠物,精灵一族虽然也有魔宠,不过他们把魔宠当作是生死与共的朋友,所以对我们签魔宠的习惯一向都挺反感。”
  对这样的警告,卜哥当然不会置若罔闻。
  “和你的那些老朋友一起去玩吧。”卜哥将兔子放在了地上。
  “它们不是我的朋友。”兔子嘟囔着,跑到了一个角落里面。
  将魔宠安顿好,卜哥和巴米尔一起走了过去,首先和那个侏儒打招呼的是巴米尔:“嘿!锁眼,很久没有看到你了,我请你喝一杯怎么样?”
  “是你这个家伙啊,走,我们去酒馆。”那个侏儒倒是不客气,拉着巴米尔就往外走。
  卜哥跟着两个人穿墙而过,此时酒馆里的人已经很多了,所有的座位上都坐着人,这些人有的是首都鲁普奈尔的居民,更多的却是来集市的魔法师,不过普通人根本分别不出其中的差异。这个破旧的酒馆只有那么小的空间,卜哥感到奇怪,巴米尔请客喝酒,哪里还能够找到座位?
  “跟紧我,别走散了。”就在这个时候巴米尔回头叫了一声,卜哥连忙疾走了两步。两个人和一个侏儒径直朝着门口走去。
  就在卜哥猜想,巴米尔是否打算另外找一家酒馆的时候,刚刚跨过门坎的他,突然间眼前一亮。
  他并没有站在首都鲁普奈尔的大街上,而是进了另外一个酒馆,这里简直就是刚才那个酒馆的翻版,只是地方宽敞了很多,酒吧台就有七八米长。
  “不错吧,我第一次被别人带进来的时候,也和你一样。”巴米尔拍着卜哥的肩膀,将他从呆愣之中惊醒了过来。
  “好像魔法师都很喜欢玩这一套,当初你的那座铁匠铺也是如此,这是怎么做的?我也想弄一个这样的密室。”卜哥说道,有这样方便的东西,哪里还用得着搞什么暗道机关,随便弄一扇假门就可以了。
  “这没什么,有钱就可以弄到。”巴米尔指了指那个侏儒。
  “那么原理呢?是空间魔法吗?你不是说,到现在为止,空间魔法仍旧只是理论吗?”卜哥疑惑不解,这半年来他对魔法多多少少有了一些了解。
  “我也不知道。”巴米尔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这并不属于魔法体系,而是东方阵法师的杰作。”
  “阵法师?”卜哥问道,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而且从巴米尔的话中,他隐约感觉到,这个世界并非只有魔法师和教会掌握了神秘的力量。
  “你应该看看威廉詹姆斯写的《力量之源》。”
  已经找了个座位坐下来的侏儒忍不住插嘴说道:“你现在学习的魔法,和教廷的神术只是在这片地域比较流行,被你们称作为异教徒的那些沙民,就拥有属于他们的魔法和神术,再往东是瑜伽力量的领地,而极远的东方则被一种称作为‘道’的力量所控制。阵法师就是那些修炼‘道’的人。
  “不过他们修炼的体系和你们完全不同,根本没有什么空间不空间的概念,他们之中也没有人愿意去研究这方面的理论。”
  卜哥这一下算是大开了眼界,他以前一直以为除了南方的那两个古国,法克就是这个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国家,那些异教徒沙民是野蛮人,再远就只剩下一些未开化民族了。
  “我如果想弄一个这样的密室,需要多少钱?”卜哥问道。
  “先给我来一杯怎么样?”那个侏儒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卜哥无可奈何地朝酒保打了个响指:“两杯欧伯斯堡再加一杯冰块。”
  “你自己的呢?”那个侏儒问道:“没钱的话,我来请好了。”
  卜哥微微有点意外,这位居然是个慷慨的主,看来巴米尔说得没错,这个侏儒确实很实在。可惜这样的好意,他不能够接受,卜哥掏出了银质水壶晃了晃:“我只能喝这个。”
  “是男人的话,就应该喝酒。”侏儒规劝道,侏儒和矮人一样无酒不欢,越是好朋友越是喝得起劲。
  幸好旁边有巴米尔可以解围,巴米尔指了指卜哥的额头,那里有颗金色的痔,这颗痔并不起眼,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侏儒叫嚷起来:“你傻啦?没事找罪受。”他的眼光何等了得,当然知道这颗痔意味着什么。
  “有个白痴惹火了他,以至于不小心生出戾气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巴米尔随口说了一句。
  “是这样啊。”侏儒点了点头,很显然他的见识比巴米尔广,一听就明白卜哥为什么这样做。
  两杯酒很快就上来了,巴米尔和侏儒根本就没有品酒习惯,端起酒杯就一口喝干,喝完了还在那里直摇头:“这不是男人喝的,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那只侏儒更是拍着桌子叫嚷着:“上烈酒。”
  卜哥看了看那只侏儒的身材,心中暗想,应该很容易灌醉,灌醉之后生意或许会好谈许多,不过也可能这家伙三杯就倒。
  “门有好几种。”侏儒看到烈酒还没有上来,干脆先做生意:“一种比较简单,只是颠倒方向或者将距离错开几米,这种比较便宜,当初这家伙也买过。”侏儒指着旁边的巴米尔:“看在你请我喝酒的分上,我给你便宜一些,这种门一扇两万金币。”
  卜哥暗自高兴,这正是他想要的,和当初的巴米尔一样,他也打算弄一个陷阱,当然他绝对不会画蛇添足弄什么迷境怪出来吓人,万一有人也像扎克那样爆发一下,岂不是反而害了自己!
  “另外一种是什么样的?”卜哥还想听听,有没有其它的选择,就算没用,长见识也好。
  “还有一种是两扇门一起卖,这种是按距离算价钱,最短的是十米,五万金币,之后每增加五米,价钱也增加一万,最远不超过五百米。”
  这个价钱让卜哥的脸色顿时有些发白,这也太贵了,门的事情或许应该以后再谈,还是先办正事要紧。随手将左侧护臂解了下来,放在了桌子上。
  “有办法帮我把这件东西改成魔导器吗?”卜哥问道。
  看到那条护臂,侏儒立刻产生了兴趣,侏儒一族对精巧机关的喜爱非常有名,几乎能够和矮人对武器铠甲的喜好,以及精灵对艺术的喜好齐名。
  “啧啧……”侏儒翻看的时候,还不忘记评论两句:“结构倒是很简单,构思令人赞叹,只是这手艺实在差了点。”
  “这样看来,你不是一个魔法师。”侏儒抬头瞄了卜哥一眼:“这东西可以算弩,同样也可以算是暗器,玩这个的人可以算是射手,也可以算是刺客。”他嘟囔了一声:“全都是魔法师的克星。”
  “他最怕的同样也是射手和刺客。”巴米尔一针见血道破卜哥的弱点。
  “是啊,这东西射程肯定不远,如果碰上强弓硬弩就惨了,同样如果被刺客近身也惨了。”侏儒喃喃自语着,他在想自己如果戴上这样的护臂会怎么样,这种武器不需要力量和技巧,对侏儒倒是很合适。
  “对付强弓硬弩要么躲开,要么用盾挡住,如果是魔法师的话,最有效的就是弄一面冰壁或者冰盾。”侏儒盘算着。
  “还有幻术。”巴米尔显得异常不满,射手是魔法师的克星,但是像他这样的幻术师却是例外,侏儒居然把这给忘了。
  “那是因为你没有上过战场。”侏儒不屑地说道:“在战场上箭矢如同飞蝗,总有一队人专门盯着魔法师,一旦有人被发现是魔法师,等着他的肯定是一排箭矢,除了用冰壁抵挡没有其它的办法,幻术再高明的家伙也会被射成马蜂窝。”
  “用不着那么麻烦。”卜哥已经想了好几天,早有了答案。
  “帮我在上臂装一副能够伸缩的护盾就可以了,护盾不需要很坚固,我并不打算挡住劲弩,只要能够让箭矢偏开,别射在身上就可以了。”
  “偏转反弹?”侏儒想了想,最终点了点头:“这倒是一个办法,不过用这种护盾的人,必须身手足够敏捷才行,普通的魔法师恐怕做不到。”
  “我还需要一套附体魔甲。”卜哥说道:“别给我那种带诅咒,穿上去就脱不下来的。”
  “这用不着你来提醒,附体魔甲我们又不是没有做过。”
  侏儒感到自己有些被轻视了:“这类东西虽然不多,七八种总是有的,听说过精灵一族的‘剑咏’和‘战弓’吗?他们穿的就是附体魔甲,这种魔甲用特殊的树叶、树皮和蔓藤制造,穿上这样的树甲,在有树木的地方不但行动自如,还可以隐匿藏身,要来一套吗?”卜哥摇了摇头,他要对付的双头龙就住在城里,他到哪里去找大片的树林?
  “我帮你弄一套北海鱼人的鳞甲怎么样?穿上它,你可以行波踏浪,鱼人鳞甲的特点是滑,不管是刀砍还是剑刺,都很容易被滑开,只要不碰上斧头或者战锤之类的重武器,鱼人鳞甲都能够应付。”
  这下子卜哥有些心动了。
  看到卜哥没有回答,侏儒又说道:“如果你不怕恶心的话,还有一种用吸血鬼的血浆和食尸鬼的皮炼制而成的赤血皮衣,这东西刚刚穿上的时候没什么好处,但是你如果杀了人,赤血皮衣就会变强,杀的人越多,那件衣服越强。”
  卜哥倒抽了一口冷气,与此同时,他的心狂跳不已,那正是他需要的。
  但是转念间,他又想起了教会,如果让教会知道,他手上有这种东西的话……后果不敢想象。
  更何况这种邪恶到极点的东西,上面没有一点诅咒是绝对不可能的,就算诅咒被暂时驱散了,也很容易再一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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