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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书籍名:《雷霆武士》    作者:杀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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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米外,由几十块木板围成一个圈子,中间是空地。这是按奥斯曼的要求设计出来的临时靶场,用来试验这所谓的手榴弹到底如何威力惊人。
  奥斯曼拿过一枚手榴弹,在手中轻轻掂了掂,太轻了,虽然装满了粉末,却只有一两斤重。拿过火把,在三叶草搓成的引芯上点燃,奥斯曼右臂轻挥,在空中划了个弧线,手榴弹准确的飞进了木栅之中。
  过了几息,手榴弹“轰”的一声爆开。奥斯曼心中一喜,这同雷霆珠中记忆的一模一样,看来这东西外表不像,可里面的东西是没错了。
  “走过去看看。”奥斯曼兴奋的说道,似乎看到无数的狼骑兵在手榴弹的爆裂中,灰飞烟灭。
  “这味道好难闻,是赤黄石的味道,又不太像。”米歇尔说道,顺著风势,从木板后面飘来的味道的确不太好闻。
  “这很正常,看来成功了。”奥斯曼自信满满的说道,看来自己真的很聪明,只凭著半吊子的记忆,居然成功的制作出了手榴弹这种威力巨大的武器。如果让比尔那老头看到,不知道他又要如何吃惊了,奥斯曼喜滋滋的想道。
  然而,尚未走到木栅内,奥斯曼的心开始向下沉去,他已经感觉到事情好像同自己想像的有很大的出入。
  “这就是它的‘巨大’威力?”鲍伯似笑非笑的看著奥斯曼问道,米歇尔、卡尼尔、凌格等人,也投来了询问的目光。
  的确,这根本谈不上什么威力。奥斯曼投的很准,那个古怪的容器正好落在木栅的正中间,此时已经碎成无数块,早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在场地的正中央,地面上焦黑一片,看来正是手榴弹的落点。可四周的木板依然完好无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东西有杀伤力,连奥斯曼也看不出自己投出去的东西到底起了什么作用。奥斯曼愣了一下,这同他记忆中的那种被称为手榴弹的东西,好像完全不同。
  在他的记忆里面,如果自己将一枚手榴弹投在刚才的位置上,这里四周的木板,至少有一半会被击飞,其他的虽然可能会保存下来,上面也会插满碎铁皮。现在,这些木板不但完好无损的耸立在那里,而且上面连点灰都没有。
  奥斯曼还不死心,又试了两次,可结果完全一样。奥斯曼制作的这三枚容器,外面都包有铁皮,可那些铁皮在炸开的时候,早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了,就是没有像奥斯曼想像那样,有任何的威力。
  这样的东西,别说是对付凶狠的狼骑兵,就是用它来对付兔子,只怕也不会有任何作用。同它比起来,重骑兵所带的重弩有效得多了。
  面对狼骑兵的时候,战马已经没了指望。重弩的威力虽然很大,可它发射的速度实在太慢了些,而且重骑兵并没有接受过射箭的专门训练,准头要差很多。面对速度极快的狼骑兵,到底会起多大的作用,谁也说不准。
  “我们出发吧!别想太多了。”鲍伯轻轻的拍了拍奥斯曼的肩头,他知道,这次奥斯曼完全失败了。
  “等等,奥斯曼,你制作的这东西,是不是可以在一瞬间将里面的东西全炸开?”米歇尔问道。
  “是的,不过仅仅是这样是没有用处的,必须要将外面包著的东西,像箭一样炸得朝四周飞出才会有用,我们这里没有足够的铁皮,而且现在用的这些铁皮质量也不行,不够厚。”奥斯曼想了想说道,他发现,错误可能出现在外面这一层铁皮上。
  “不,我不需要那些东西。你知道,三叶草的特点,还有,我们用醉丁香提炼的迷药。你让我在放完火后向城里吹一些,不过在天望河边,我们制作的太多了,我只用了一点点,现在还有许多在这里。”米歇尔一口气说道,脸蛋红彤彤的,显得格外的可爱。
  “你的意思是?”奥斯曼的眉头一扬,他已经明白米歇尔的意思了。
  “对,就是这个意思。”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是位魔法师,有很多奇妙的主意和魔法。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奥斯曼制作的这种奇怪容器,似乎在某些地方上,同魔法是相通的。
  奥斯曼和米歇尔对视一眼,两人跑向堆集如山的古怪容器。
  凌格看得莫名其妙,鲍伯和卡尼尔则是若有所思。
  人多力量大,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二十枚样品就被制造出来了。这次制作出来的手榴弹,在外表上,看似没有任何的变化,可在内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在最里面,是一个压得很结实的粉末球,三叶草制作的线绳,一直从里面的粉末球接到外面的粉末球,先是加了一层三叶草,在它的外面,则是一层醉丁香迷药,由于压的很实,因此重量上也稍稍沉了一点点。
  “我来投?”米歇尔兴奋的说道。
  “不,不是用投的。”奥斯曼笑了笑,这种东西,既然没有自己记忆中那样强大的威力,就绝对不能同狼骑兵近战,一旦接近,没有战马的重骑兵会受到相当大的损失,这可不是奥斯曼希望的事情。
  奥斯曼拿过一枝弩箭,将一只容器紧紧的绑在箭梢上。这种东西,用手投显得太轻了,用箭又太重了一点,好在用的是重弩,如果是弓箭,根本射不出多远的距离。
  “这个主意好,怪不得你用这么长的三叶草线,能射多远?”米歇尔指挥士兵,将其余的容器绑在箭梢上。
  “不好说,军用重弩的射程是八百步,这东西有一公斤重,五百步应该差不多吧!”奥斯曼说道,反正这次要求的既不是准确程度,也不是威力,只要能将容器射到地方,就足够用了。
  奥斯曼举起重弩,这次没有设定靶子,将重弩稍稍向上举高四十五度角,用这样的方法,可以试出加挂了容器的弩箭,最远可以射出多远。
  一扣弩机,弩箭带著容器,飞射而出,在空中晃了晃。奥斯曼看得出,加挂了容器的弩箭,根本没有准头可言,无论你瞄得多准,都没有用处。
  “侯爵大人,这枝弩箭飞出了六百步。”一名低级骑士将弩取回,向奥斯曼报告道。
  “够了,在六百步外,将那些活著的巨狼拴好。”奥斯曼说道。
  在前几天的狼战之中,打扫战场的时候,抓住了两百多只身受重伤的巨狼。奥斯曼当时想研究一下,这些巨狼到底怕什么,才没有杀死它们。但这些巨狼在几天之内,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它们不吃不喝,凶狠的扑咬一切敢于靠近它们的生物,到今天,只有五十多只还活著。
  一会的功夫,五十几只身受重伤,已经无法动弹的巨狼,被士兵抬到六百步外,根本不用绳子去拴,它们连站都站不起来。
  “一组准备,二组点火。”米歇尔高声叫道。
  一组士兵将重弩举高四十五度角,学著刚才奥斯曼的动作。另一组士兵则手持火把,等待米歇尔的命令,点燃容器上的三叶草线。
  “点火!”
  随著米歇尔的命令,二十名士兵将三叶草线点燃。
  “放!”米歇尔再次下令。
  二十枝弩箭齐射而出,第一军团的士兵本就是菲格帝国军中的精锐,而重骑兵的要求格外的严格。重弩的份量不轻,可在他们的手里,如同玩具一样轻便,即使加挂了一公斤重的容器,也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不便。
  转瞬间,二十枝弩箭已经飞射到巨狼的上空,其中九枝弩箭上的容器炸开了,奥斯曼计算的不够准确,三叶草线过短了,没等弩箭落地,容器已经炸开。随著一团粉状物四下散开,接著飘散开的是点燃的三叶草。三叶草里面的液体虽然很少,但燃烧起来却格外的猛烈。飞散的火星,只要沾到巨狼的身上,马上便剧烈的燃烧起来,巨狼的皮毛可经不起火烧。
  另外十一枝弩箭上的容器,在落地后才炸开,迷药四射,火星乱飞。
  奥斯曼仔细的观察著,他发现这两种情况,各有各的优点。
  在空中散开的,迷药飞得过高,用处不大,但从空中落下来的那些燃烧的三叶草,却给巨狼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在地上炸开的,迷药的作用要大得多,但火星飞得太低,造成的火伤害相对要小许多。
  奥斯曼和米歇尔对视一眼,两人都能在对方的眼里找到兴奋。奥斯曼想制作一种叫做手榴弹的东西,可惜没成功,不过在米歇尔的帮助下,却制造成了另一种极具攻击性的武器。
  “制作两种。”奥斯曼说道。
  “长的里面全装迷药,短的都用三叶草。”米歇尔接著说道,两人再次相视而笑,发觉确实有了一丝默契。
  “给这东西起个名字吧!你开始叫的什么手榴弹的,根本同这没关系。”米歇尔说道。
  “还是你起吧!你知道,我懂的东西太少了。”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他自己知道自己的缺点,他的常识太差。
  还记得在马其特要塞的时候,他想出用红蛇菌制烟的办法,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具体操作。现在也一样,虽然从雷霆珠中找到了这种手榴弹的记忆,可制作起来完全不是那回事,如果不是米歇尔出的主意,自己已经放弃了。
  “我们一人起一个吧!反正有两种。”米歇尔笑道。
  “好吧!在空中的,我叫它烈焰流星,如何?”奥斯曼心中一动说道,他想起米歇尔使用的魔法,叫作烈焰流星雨,因此想出这样一个名字来。
  “不错,在地上的,就叫烟暴好了。”米歇尔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起个名字,自然是张嘴就来。
  “每样都制作一些比较好,你认为呢?”奥斯曼问道。
  “没问题。”米歇尔点了点头。
  奥斯曼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他想制作的东西并没有成功,不过现在这样的结果,已经足以让他满意了。烈焰流星和烟暴只要利用好,对于狼骑兵绝对是致命的东西。
  八千重骑兵,一下子全变成了工匠,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两种最新的武器,每样一万五千枚已经制作完毕了。
  “凌格,出发吧!”奥斯曼对凌格点了点头说道。
  自从离开京都,凌格一直同重骑兵在一起,无论是平时吃住、行军,还是追杀狼骑兵,从未分开过。他虽然只是中级骑士,亲和力却很不错,两位纵队长都很喜欢他,因此奥斯曼尽量给他机会,让他同这些真正的军人在一起行动。
  从密苏到西尔克多,重骑兵如果全力赶路的话,大约需要八天的时间。不过奥斯曼并不准备马上去那里,按他们几人商量的结果,先追击从密苏城逃出来的蛮族军队,追赶三天。
  这不但给南方郡的蛮族大军制造更大的压力,同时也在此等待其余的雷霆武士。雷霆武士同普通的军人不同,他们甚至不必听从菲格大帝的命令,自然更不会在乎那个斯帝亚王子了。
  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奥斯曼就发现,原来追赶在敌人的屁股后面,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在奥斯曼的面前,至少有四万多的蛮族部队,虽然他们只是些老弱之兵,可蛮族的单体作战能力,通常都是强于人类战士的,更何况他们在数量上,更要多上五倍不止。
  看来无论是人类,还是蛮族,在这一点上还是相同的,一旦失去了信心、丧失士气,除了逃命之外,什么也作不了。
  凌格追得并不紧,以防止蛮族被逼急了。这些蛮族之中,大部分是狼族的老弱之兵,他们既没有巨狼坐骑,又失去了补给,因此根本没想过要回头一战。米歇尔四人强大的魔法已经让他们感觉到害怕,外出的八千狼骑兵,又只回来不足两千人。
  他们不是真正的战士,他们只负责保证前方的供给,他们甚至没有保卫密苏的职责。自从蛮族开始进攻以来,所有的战线上,人类军队节节败退。六个小帝国,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被蛮族彻底消灭掉了。
  整块大陆之上,最强大的国家只有两个,分别是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蛮族集中了全部的力量,准备一举拿下菲格帝国。只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菲格帝国的抵抗非常强烈,不但顶住了第一次的进攻,甚至还在西方战役中,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巨人族的失败,完全超出蛮荒七族的预料。七族之中,血族的智力最高,人数最少。巨人族的战斗力最为强悍,三万人的部队,在正面对战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输给十万以下的人类部队,除非这十万人全是重骑兵。
  巨人族的失败,已经给蛮荒七族带来了相当大的震撼,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他们也更加谨慎了。很显然,这种谨慎对他们来讲,是很有好处的。
  在东方郡的战斗中,蛮族投入了大量的兵力,五个种族一举将东方军团击溃,连菲格帝国派去支援的第二军团也在节节后退。
  趁著人类军队难以为继的时候,蛮族一个转身,向防御空虚的南方郡进攻。密苏城里本来有南方军团的十支纵队五万人,可这五万人,只挡了一天,就被全部击溃了,让蛮族部队长驱直入。
  如果不是天朝帝国派来了二十万的援军,菲格帝国很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全面被攻陷,至于圣西斯堡,是否还能保持它不倒的神话,将是件很难说的事情。
  追击到第三天的时候,奥斯曼已经感觉很无聊了,原来追击就是这么回事,不停的在跑,见到后面的就杀,如此而已,对于奥斯曼而言,一点挑战性也没有,他宁愿去面对西尔克多城下的四万狼骑兵,那应该更有趣一些。
  “看,前面就是西尔克多城了。”鲍伯指著远处的城池说道。
  众人所站的地方是一处高坡,天气又很好,一眼望去,西尔克多城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了。不过奥斯曼知道,这里距离西尔克多,至少还有五十公里以上。
  四万狼骑兵、四万只巨狼,发出的嚎叫声和气味,可以传出十几里外,因此奥斯曼不得不小心一点。
  虽然距离还很远,可战马已经开始显得有些不安了。两只豹子,以及凌格胯下的剑齿虎,倒是越来越兴奋,看来它们比人类更早一步的发现了那些巨狼,这就是动物的一种本能,人类永远也无法同它们相比。
  魔狼王带著它的狼群早已经离开了,奥斯曼并没有为难它们。从小生活在山林间,奥斯曼对于这些野兽,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在以前,他身为豹子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而现在,身为人类,反倒越来越清楚的感觉到这一点了。
  剑齿虎以外的虎豹,奥斯曼也将它们全数放回了东部山脉,那里才是它们的家园。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和闪电豹,这些动物是宁死也不会屈服于人类的,这一点奥斯曼早已经感觉到了,为了能让它们更好的生存下去,奥斯曼才没有勉强它们。
  对于狼,奥斯曼虽然了解的不是很多,可总要比普通的人类知道的多。狼是狡猾而奸诈的动物,魔狼王虽然暂时被自己打服了,可只要一有机会,它绝对会将牙齿放到自己的喉咙上,这就是狼性。
  狼只接受自己的同族,魔狼甚至不会接受其他种族的狼。奥斯曼对魔狼而言只是一只豹子,一只强大的豹子,并非是狼的同类,因此它们是不可能长时间屈服于他的。
  奥斯曼知道,如果自己真的有一支魔狼组成的骑兵,在战场上起的作用将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在同蛮族的战斗之中。可那不现实,就算由雷霆武士来驾御,也不会成功。在这一点上,奥斯曼非常佩服那些狼族,他们是如何将上万匹的巨狼训练成坐骑的?
  “派人通知城里了吗?”奥斯曼回头问道。
  “已经去了,应该很快就有回音。”凌格回答道。
  “城里还有多少部队?”奥斯曼问道,在到此之前,早已经派人到西尔克多联系过了。
  “大约有十支整编纵队六万人,其他的都是被打散的部队,不过南方郡的骑兵部队几乎都保存下来了,目前还拥有三支成建制的骑兵队,一支重骑兵纵队、两支轻骑兵纵队。”凌格回答道。
  “这些混蛋怎么打仗的?居然有十支纵队完整的保存下来?他们到底有没有抵抗蛮族的进攻啊!”鲍伯不满的骂道。
  从蛮族战争开始,北方、东方和西方三个军团,损失惨重,从整体上看,大都损失过头了。可他们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成建制的部队几乎是找不到的,只有南方军团才会有这样的事情。
  “不过,对我们倒是有利。”奥斯曼说道,手下有足够的兵力,才能将所有的蛮族留在这里。而战略的第一步,自然是先让蛮族同斯帝亚拚个两败俱伤。以斯帝亚的指挥才能来看,这根本不成问题,甚至有可能将蛮族击败。
  不过,那并不是奥斯曼想看到的结果,因此奥斯曼必须想办法,在背后助蛮族一臂之力,让他们两家去斗。
  “我看未必,南方军团的指挥官格里高里.派克中将,是维丝特大人一系的人马,只怕我们指挥不动他们的。”鲍伯说道,虽然他现在是一名未来武士,可对于帝国里的各派系,还是了如指掌的。
  “这个好办。”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从小跟随在可利亚魔导士身边学习魔法,但她的父亲是帝国宰相,对于帝国里的派系之争,她也是有一定了解的。
  菲格帝国里,派系之争并不如何严重,只有两大派系。一派是帝国宰相维丝特公爵为首,以三大公爵为主体的鹰派,主张对外扩张;另一派是利克.巴布亲王为首,以四大公爵为主体的保守派,他们认为应该让帝国的公民生活的更好些,公民们需要的是富裕安定的生活,而不是战争和更多的土地。
  菲格大帝则一直周旋在两派之间,两派之争,由来已久,而且都是为了帝国著想,因此菲格大帝并不准备倒向哪一方。
  保守派中,迈克尔公爵是军方的支柱,以他为核心,第一军团、第二军团、四方军团中的三个军团,都倾向于他,因此在军事力量上,维丝特一直处于下风。而且保守派还拥有负责经济的布郎公爵,直到他和迈克尔公爵退休后,维丝特才好过了许多。
  鹰派无论在军事,还是经济上,力量都要差保守派很多,因此,虽然维丝特这个宰相努力了许多年,却一直没有机会出兵,吞噬其他的小国。
  现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一起,所有帝国的力量都被大幅度的削弱,菲格帝国无论是在军事上,还是公民人数上,都已经大大的减弱,看来短时间内,鹰派出兵的计划是不可能实现的。
  维丝特公爵大人,已经到了暮年,能够当政的时日已经不多了,看来想要在他有生之年看到菲格帝国的土地更加广阔,这样的机会已经消失了,相信他本人一定很郁闷,努力了一生,却没有任何的结果。
  “对啊!米歇尔,有你在,派克那家伙会全力支持我们的。”凌格跳了起来,作为布郎的侄子,他自然也知道一些内幕的,这些事情,只有奥斯曼才不清楚,他根本没时间去学习这些人类勾心斗角的事情。
  “米歇尔,最好你去一趟,让派克中将将所有的骑兵调出城来,同时作好出战的准备。看来我们想让这四万狼骑兵去消灭斯帝亚是不太可能了,只好就地将他们消灭掉。”奥斯曼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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