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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书籍名:《雷霆武士》    作者:杀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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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斯曼得意的大笑起来,这些魔狼是绝对不会明白,奥斯曼为何会忽然发笑。其实,连奥斯曼自己也有些莫名其妙,从小到大,奥斯曼就不是一个张狂的人。
  同豹子一起生活的时候,一切都以达到目的为准则,其他的一切都没有意义的。到了人类社会,要复杂的多,可奥斯曼却看不惯那些无聊的行为,虽然他尽力让自己的行为作到最好,让两位关心自己的大公爵满意,可那一切,只是表面的现象。
  今天为何会如此嚣张的狂笑?笑了一会,奥斯曼的笑声戛然而止,自己一脸的惊异,实在搞不懂为何自己忽然间会变得如此。
  “又是那颗珠子在捣鬼吧!”奥斯曼轻轻说道,神色又恢复了平静。
  魔狼王看了看不远处断成两截的大树,以它的齿尖嘴利而言,这样程度的进攻,它也完全可以作得到,可听到刚才奥斯曼的狂笑之声,它却感觉到不寒而栗。
  魔狼王有过很多不为人知的经历,作为一只魔狼,已经不被山脉中的其他生物所认可。自出生一年,离开母亲开始,魔狼王就在所有生物的追杀下生存著。
  它不希望像父母一样,只能作只普通的魔狼,既然它同普通的狼不同,它相信自己一定可以作得更好。花了三年的时间,它终于成为了魔狼王。
  它知道的比普通的魔狼更多,拥有更加敏锐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眼前的奥斯曼,全身散发著一股无形的压力和危险,让它有些胆怯。自从成为魔狼王,它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不知道恐惧为何物了。
  进攻还是逃跑?它在犹豫著,狼不同于虎豹,狼永远不会是王者,逃跑对于它而言,并非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而且在狼群之中,即使是魔狼王,也拥有逃命的权力。在真正强大的力量面前,逃跑是一种聪明的表现,这绝对不是懦弱。
  可到目前为止,奥斯曼只是轻松的表现手中刀的尖利,并没有在自身上表现出太过强大的力量。那仅仅是魔狼王自己可以感觉到的罢了,在没有让狼群知道奥斯曼强大以前,如果自己逃跑,那将会对它的地位有很大的影响。
  能够成为魔狼王,真是九死一生,它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失去现在的地位。
  赌,它现在只有赌一下。看了看远处的大树,再看看被踢飞数次的八匹魔狼护卫,魔狼王的心动了,它似乎想到了什么,显得镇定了许多。
  看来的确应该赌一下,只是这次,它感觉自己不必用生命去赌了。
  两只前爪,在地上用力的刨了几下,只是几下,尖利的狼爪便将地上刨出了一个不小的坑来,这是示威。接著再轻吼几声,这是表示它的强大。
  魔狼王缓缓的向奥斯曼走去,没有使用偷袭,而是用它最拿手的跳跃进攻。这样既可以表示出它的镇定自若,又向奥斯曼透露出一个信息──自己并没有真的拿它当作敌人看待。
  它真的在赌,它在赌奥斯曼明白它的意思。它心里清楚的知道,眼前的生物是如此的强大,即使自己指挥所有的魔狼进攻,在失去风刃力量的情况下,一样会失败的很惨。
  奥斯曼冲魔狼王笑了笑,他很奇怪自己居然可以真切的感受到魔狼王的想法。这只魔狼王,还真不是普通的聪明,不但看出自己的厉害,而且还会谈判──一种无声的,用眼睛就可以完成的谈判。
  向魔狼王点了点头,奥斯曼将手中的黑刀插在背上,双手一拍,大声吼道,示意魔狼王可以进攻了。
  魔狼王心中一阵狂喜,奥斯曼的动作已经告诉了它,对面的生物已经明白它的意思,只要它老实的听话,今天会让它过关的。这样的信息居然进入了它的脑袋里,它想不明白,对方到底是狼还是豹?
  不同的野兽之间,拥有的语言是完全不同的,有时候可以猜到一点点,但那太少了,只有示威、害怕等几种最简单的表情。今天不同,今天魔狼王表达的意思实在太复杂了,至少对于狼和豹两种不同的生物来讲,实在过于复杂了。
  可眼前的生物,他不但明白了自己传达的意思,而且还可以传达回来,如此清楚的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魔狼王在兴奋之余,开始感觉另一种恐惧,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
  奥斯曼和魔狼王,在场中斗了起来,这次又是不同。花样百出,各显神通,无论是力量、速度、跳跃能力,还是反应速度,奥斯曼明显都要高出魔狼王一筹。
  其实对于奥斯曼和魔狼王来说,这是一场表演,表演给四周的魔狼看。在真正强大的力量面前,魔狼是不介意屈服的,而此时,魔狼王求奥斯曼的事情,正是要他表现出这种强大的力量,又不要伤害到它。
  奥斯曼作到了,他轻松的将魔狼王耍的团团转。奥斯曼也弄不清,为何自己忽然之间对于魔狼有了无比的了解,它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处特点,自己似乎都熟悉无比,像对黑豹兄弟一样熟悉。
  奥斯曼的心中一动,看了看不远处的闪电豹,那边的战斗显然已经结束了。剑齿虎仰倒在地上,看来受了些伤,应该不是致命的,它还在那里不停的喘息著。四周上千的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脚下。
  闪电豹得意洋洋的看著自己的新小弟,仰头长啸一声,远处,传来了黑豹回应的啸声,一会的功夫,黑豹从远处奔来。
  看著眼前上千的虎豹,黑豹虽然凶悍,一时之间也愣在那里,黑豹从未见过如此多的同类。闪电豹得意的轻吼一声,所有的虎豹,无不小心翼翼,不知道这位新老大要玩什么花样。
  黑豹从闪电豹的吼叫声中,已经听出了得意,它自然知道闪电豹有多厉害,如果不是自己的兄弟在那里,闪电豹在自己面前绝对会摆出王者的风范,还好,一切有奥斯曼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罩著它。
  “嗷……”黑豹也嘶吼一声,虽然这些小弟不是它收服的,可也差不多,反正闪电豹同自己是一伙的。
  以黑豹的性格,本不是肯向其他豹子低头的,虽然闪电豹的确是豹中的王者,可有兄弟在,黑豹同样敢同闪电豹拚上一场。
  不过,有两个原因,让它很快接受了闪电豹。第一点,闪电豹是由奥斯曼带回来的,而且奥斯曼同样对它尊重;第二点则更为重要,闪电豹是只雌豹,而黑豹则是雄豹。
  如果是普通的豹子,黑豹早就不客气的收拾它了,可闪电豹不同。在闪电豹看来,黑豹不过是一只普通的豹子,根本不会放在它的眼里,如果不是奥斯曼的原因,它根本懒得理会黑豹的。
  两只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了,闪电豹虽然依旧看不起黑豹,但多少也算是熟人了,对它还算可以,不会太给黑豹脸色看。再说了,凭奥斯曼同黑豹的关系,闪电豹也不好太过于苛刻了,它可是聪明得很。
  在闪电豹的眼中,只有奥斯曼,才是真正的王者,他拥有著豹所不可比的力量、速度,更重要的是奥斯曼的头脑里,充满了智慧。闪电豹知道,真正的王者,必须充满著智慧和勇气。
  当然,也有让闪电豹不满意的地方,奥斯曼的体形在闪电豹的眼里,实在是不怎么样,如此丑陋,让它有些无法忍受。如果是其他生物,无论多丑,都不关闪电豹的事情,可奥斯曼不同,他不仅仅救了自己两次,更杀死了地行龙,是它心目中的英雄。
  看到那边的战斗已经结束了,魔狼王也很乖巧,马上停了下来,蹲在奥斯曼的脚前不远处,两只眼睛乱转著,轻轻发出“呜呜……”的叫声,以表示自己臣服在奥斯曼的脚下。
  以魔狼王的经历,它知道,自己绝对不可能是奥斯曼的对手,而且奥斯曼还有闪电豹助威,对于这种生物,它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只要有可能,它绝对不会去招惹这种可怕而强大的生物。
  在所有的生物之中,只有两种生物是会使用魔法的,那就是魔狼和闪电豹,而魔狼的风刃,同闪电豹的闪电相比较,实在是相差太多了。从物理攻击来说,魔狼无论是在体形、力量、速度上,都要差闪电豹许多的。
  奥斯曼环视了一下四周,虎豹全部臣服在闪电豹的面前,如果没有闪电豹帮助,想要让这些虎豹低头,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再看魔狼,虽然都不出声,一个个的眼神里却透露出一股股的狠意。奥斯曼知道,这些魔狼最不容易对付了,别看魔狼现在一副老实样,只要有机会,它们绝对不会介意在自己的喉咙上狠狠的咬上一口。
  这就是狼,狼是狡猾而多疑,又永远不会臣服于其他种族的生物。奥斯曼还真的很奇怪,狼族是如何将上万只的巨狼驯服的。据说,狼骑兵所骑的巨狼,与这里普通的野狼很是不同。这一点奥斯曼是可以理解的,普通的野狼,体形太小了。
  除非是眼前的魔狼,否则根本不能用来当坐骑。一名狼族战士,加上铠甲武器,也许还要带上一些粮食,至少有二百公斤的重量,普通的狼,别说背著二百公斤奔跑,只要这些重量压上去,它们已经吃不消了。
  看看魔狼的个头,奥斯轻轻点点头,这些家伙,一个个都只比普通的豹子小一圈,背上两百公斤,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只是想要这些家伙听话,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还好,在奥斯曼原本的计划之中,本就没有魔狼的事,这只是个意外。奥斯曼在沉思著,是否能利用这些魔狼呢?只要能用一次就好,这些家伙,想要让它们真的给士兵们当坐骑,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每个骑士都有雷霆武士的实力。
  雷霆武士?对啊!他们可以压制住这些魔狼的,至少在短时间内是没有问题的,再加上自己指挥著魔狼王,对付那一万狼骑兵,就多了一丝把握,至于那些虎豹,相对的就容易得多了,只要中等骑士,就可以对付它们的。
  鲍伯看著远处的森林,面色越来越难看,在他身边的米歇尔也好不到哪去,只有卡尼尔和担丁依然神色不变。
  距离还很远,一阵阵的虎啸狼嚎之声已经传了过来,整个营地都动了起来。在建设营地的时候,并没有准备在这里长住,因此营地的建设相当的简陋。
  所有的马匹,都骚动起来,腥风里裹著虎啸声,让这些久经杀场的战马,也感觉到不寒而栗。所有的重骑兵,已经站在自己的战马身边,不停的安抚著它们,同时紧握著武器。
  这里是东部山脉,在这里,有无数的野兽、陷阱。大家心里都清楚,就算是上万的军队,进入这里之后,危险性同样相当的大。几百年来,已经没有大队的人员走这条路了,至于从天望河顺流而下,来到这里,更是第一次。
  “弩箭准备!”两位纵队长,站在营地的最外围,看著远处的森林,大声命令道。
  作为骑士,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情况,都应该保持镇定,显然他们作到了。第一军团的骑士们,拥有最好的装备,同时更拥有整个菲格帝国最优秀的军人。重骑兵,更是第一军团的骄傲,将他们交给奥斯曼,是菲格大帝对奥斯曼的重视,同时也是第一军团长的意思。
  听过奥斯曼的经历,大家都知道,在同蛮族作战的时候,重弩拥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再加上奥斯曼对于军用重弩的偏爱,这次的一万重骑兵,每人都背著一把重弩、二十枝弩箭。
  无数的弩弓绞上弦,散发著寒光的弩箭指著远处的森林,三百步外的森林,已经完全处在弩箭的攻击之下。
  同野兽战斗,他们都没有这样的经历。重骑兵,一旦离开了自己的战马,其活动能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一名重骑兵,全身的铠甲就有七十公斤重,再加上二十公斤的武器,足有一百公斤重,虽然他们的身体都相当的强壮,可背著一百公斤的装备,又要步战,那根本就是开玩笑。
  此时他们却无从选择,在同野兽战斗的时候,想要骑马,那实在太愚蠢了,就算是一名普通的重骑兵也知道,此时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了,那些四条腿的朋友们,此时正在不停的发著抖,根本不可能帮上忙。
  “别放箭!”卡尼尔眼尖,看得最远,当他看到黑豹从森林里一头冲了出来,马上大声的叫道。
  紧张的重骑兵,在卡尼尔的大叫声中,将扳机上的手指松了松,看著远处的黑豹,稍稍松了口气。他们都知道,这次的主帅奥斯曼侯爵,有两只豹子,一只是体形巨大的黑豹,另一只是传说中的闪电豹。
  这只黑豹,大家都曾经见过,并不陌生,因此看到它的时候,都松了一口气。紧接著,众人又紧张起来,因为在黑豹的身后涌出无数的虎豹来,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一只巨大的剑齿虎。在它的身后,闪电豹不停的挥舞著利爪,吓得剑齿虎不停的乱跳乱叫。
  其他的虎豹倒是老实得很,乖乖的排著纷乱的队伍,从森林里跑出来,站到空地上,在黑豹的怒吼声中,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
  虎豹群后面,传来一阵阵的狼嚎之声,当先冲出来一头巨大魔狼,狼背上坐著一人,正是奥斯曼。跟在他身后的,是一百多只高大的魔狼。
  “天啊!他从哪弄来的这些家伙……”鲍伯和米歇尔几乎同时叹道。
  “看来他的运气不错啊!居然能遇到这么多的宝贝来。”卡尼尔也喃喃自语道,他已经明白奥斯曼的计划了,只是这些东西,有多少能骑著它们出去呢?这可太有难度了。
  “你想用这些东西对付狼骑兵的坐骑,对吧!”鲍伯说道。
  “是的。”奥斯曼吃了一口干粮说道,所有的肉食,全都拿出去给外面那些猛兽了,在没有后勤补给的情况下,想要让这么多的猛兽吃饱肚子,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所有的重骑兵,全都改行成了猎人,即使这样,也很难让那些家伙满意。
  不得已的情况下,奥斯曼只好挑挑捡捡,只留下五百只的虎豹,至于魔狼,它们的胃口并不大,只是口味有些特别罢了,这难不倒近万名的重骑兵猎人。
  “可没多少人能骑它们,这些家伙,可不是从小养大的宠物。”卡尼尔说道。
  “我知道,不过问题不大,那些魔狼,相信雷霆武士是可以对付它们的,我骑魔狼王,再加上十名雷霆武士,就足以指挥这些魔狼了。”奥斯曼说道,他知道,这些魔狼,普通人可是绝对无法指挥得了的。
  “嗯,魔狼倒不是很难对付,那些虎豹呢?让骑士去对付它们吗?”鲍伯点头说道。
  “是的,有黑豹和闪电豹看著它们,它们玩不出花样的,那只剑齿虎让闪电豹看著就好,只怕没人能骑得了的。”奥斯曼说道。
  “这个主意不错,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计划也要改变一下。这次不但要将密苏一把火全烧掉,而且还要让这五万的蛮族拚命向南方郡跑,这样一来,那个斯帝亚王子就有难了。”米歇尔笑道。
  她发现,一到山林里,奥斯曼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在京都的时候,奥斯曼显得很有礼貌,同一名普通的贵族没什么分别,只是多了一丝丝的野性罢了。可到了这里,奥斯曼就完全不同了。
  他充满了活力、充满了热情,在这里,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样的熟悉、那样的自然,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倒他。
  “嗯,我是这样想的,花上三天的时间,我们大家熟悉一下这些野兽,选择自己使用起来最方便的野兽。让第一军团的骑士们,尽可能多的使用那些虎豹,我会让黑豹和闪电豹看著它们的。”奥斯曼说道。
  “是得花点时间,我们的人早已经出发了,分成两支部队,一队去了斯帝亚王子那里,另一队去了南方军团,这两天应该有消息了。”
  现在,这里的雷霆武士太少了,除了雷霆武士之外,那些魔狼根本没人能够骑它们。对付狼骑兵所骑的狼,相信这些魔狼起的作用,应该比那些虎豹还要大许多,如果这里的一百多只魔狼,能够全部发挥出它们应有的功效,那一万狼骑兵就得变成步兵。
  “三天后,米歇尔、郎、古结罗和云霓四位魔法师,去密苏城放火。首先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我们对于蛮族人了解的还不够多,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办法查到你们的隐身魔法,如果有血族人的话,你们可能会遇到麻烦。如果真的有血族人,你们马上退出来,我们执行第二套方案,让部队佯攻,吸引密苏城里的部队的注意力,之后你们再潜入放火。”
  “血族人真的很麻烦吗?”米歇尔的眉毛扬了扬说道。
  “是很麻烦,在京都的时候,我们遇到过一次,当时他们的数量相当少,但已经给我们惹了很大的麻烦了。”卡尼尔的眉头也皱了起来,一想到那些见鬼的血族人,他的心情就不是很好。在京都之乱里,很多的雷霆武士,都是因血族人而阵亡的。
  “知道了,我们会小心的。”米歇尔说道,京都之乱的时候,米歇尔还没有回来,也没有见识过血族的厉害,只是从师傅说过的话中,米歇尔对血族人有一点点的了解。
  “按我们得到的情报,密苏城里应该是没有血族人存在的。米歇尔放完火之后,回到城外,将尽可能多的迷药吹向密苏城,那时候城里在起大火,相信蛮族人的注意力会转到大火上,迷药的作用会大一些,那些狼人的鼻子可好用得很呢!”奥斯曼继续说道,制作那些迷药,作用到底有多大,连奥斯曼也不知道。
  狼族不同于巨人族,他们虽然没有巨人族那样强悍的个体战斗能力,但他们像狼一样狡猾,同时也像狼一样善于群战。想要用对付巨人族的办法来对付他们,奥斯曼对那些迷药的信心就不是很足。
  “两位纵队长,你们带领三千重骑兵,在城外吸引狼骑兵的注意力,发现他们出城,马上往这个方向逃跑,我们会在这个位置上接应你们。”奥斯曼指著简易的地图说道,他们没有这里的详细地图,一切都是派人出去侦察得回来的结果。
  “卡尼尔大师,您带领雷霆武士,骑著魔狼在这里准备,我会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照顾两边。鲍伯,你带著闪电豹和黑豹,指挥所有能骑虎豹的骑士们在右边待命,发现狼骑兵的时候不必真的出击,你们的任务只要让狼骑兵变成步兵就可以了。”奥斯曼在地图上不停的指点著。
  “其他人,在这里准备好进攻,狼骑兵一旦失去了狼坐骑,其战斗力并不如何强大,这个在京都的时候,我们已经见识过了,他们绝对不是全副武装重骑兵的对手。”奥斯曼说道。
  “嗯,如果他们都跑了,怎么办?”卡尼尔问道,没想到,每次都是冲在最前面的雷霆武士,这次的任务只是恐吓那些巨狼。
  “米歇尔他们的位置就是在这中间,那些迷药的作用虽然不见得很大,但阻止他们回到密苏城,还是可以作得到的。”奥斯曼说道。
  看著地图,众人点了点头,这个计划很简单,不过是诱敌出城,吓跑坐骑,再冲杀一阵。只要将这一万狼骑兵干掉,甚至只是赶跑也可以,其他的蛮族问题就不大了。虽然蛮族人,可以说人人都是战士,不过战士的种类不同,相对的危险性也会差很多的。
  密苏城里大部分的蛮族,只是后勤人员,他们的战斗力应该并不如何强大。在蛮荒七族里,最具战斗力的是巨人族,最危险的是血族,狼族、聚甲、利爪三族的战斗力最为普通,只是数量多一些罢了。
  “好了,如果大家都没意见,马上开始熟悉这些新的坐骑,希望大家喜欢。”奥斯曼笑了起来,相信没人会喜欢这样的坐骑。
  “我要那头剑齿虎。”凌格跳了起来,第一个向外冲出去。
  “最好带上闪电豹,否则你只怕根本无法靠近那家伙呢!”奥斯曼轻声说道,可惜凌格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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