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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驱虎吞狼

书籍名:《天庐风云》    作者:飞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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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凯曼与法谬卡交界的魔翼森林看起来依然如往常一般平静,而穿过层层枝叶的遮蔽,可以看见商队宿地上到处都是来去匆匆、神色严肃的人们,显示出与周围环境截然不同的紧张感。
在休憩了近一周后,商队终于要有所行动了,人人都在忙着出动前的准备工作。
当人们手头忙碌时,嘴巴作为少数空闲着的器官往往更喜欢发挥它的作用。虽然佣兵这职业一向被认为与“婆婆妈妈”这类形容词绝缘,但嚼舌根的嗜好应该与性别没有太大的关系。负责整理兵器的两个佣兵正用行动证明这一点。
佣兵甲将话头转到佣兵团中的事上来,“那个叫艾里的新丁可真是不得了,这一阵子菲欧拉小姐好像很亲近他。”
“艾里?就是那个让……”话声突然中断了,佣兵乙瞄了瞄后头一座小小的黑帐篷示意,压低声音道,“被关黑帐的人吧?上回里茨队长可是丢了不小的面子啊!”
那黑帐篷位于营地中较为安静的一角,是佣兵团用来禁闭那些犯错的佣兵的地方。自企图对菲欧拉不轨后,里茨便被禁锢在这里反省。
昏暗的帐中,一双半闭的眼睛霍然睁开。虽然佣兵乙收敛了话声,但这黑帐并没有太好的隔音效果,外头的私语声仍传入了里茨的耳朵。关了这些日子,脾气依然不见好,听了这些,他自然是怒火中烧。
“是啊,听说这一次行动的计划也是他向团长提出的。原先团长好像已经有了计划,但这家伙自告奋勇地提出建议,据说比原先的计划更稳妥,团长大加赞赏地采用了。”
“啧!啧!这小子!被团长看重,又跟‘绯羽’的菲欧拉拉上了关系,真是厉害!平时看他一副和气的样子,人不可貌相啊!”
“我看这趟任务一结束,他大概马上就会进入绯羽,从此就算飞黄腾达了……”
外头的话声不知不觉又大起来,钻入里茨的耳中。听到让自己吃瘪的对头在他禁闭的日子里居然这么风光,他越听越是火大,一双眼闪着妒恨的光芒,终于忍不住重重哼了一声,将外头那两个碎嘴的吓了一跳。
“神气什么……”一个佣兵不忿地咕哝着,“都被团长关起来了,还这么嚣张!”同伴赶紧示意他住嘴,低声道:“咱们还是小心点吧!里茨虽然在受罚,但团长一向倚重他的能力,等到让他反省够了,一有事情还是要用他的。没准待会儿就会放他出去。要是得罪了他,等他出来咱们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正在说着呢,便看见几个人从另一头走近那小帐子,看来团长果然要放人了。
※※※
在距商队所在地数十里处,有一个紧靠着魔翼森林的凯曼军哨站。经过一天的急行军,近两百多号人马在密林的掩护下接近了这个哨站。休憩一晚以恢复体力后,他们就将展开行动。
这些人马隶属“翔鹰”一队。“翔鹰”是佣兵团为实施艾里的计划而临时组成的佣兵分队的称号。“翔鹰”分为两队,都是由商队中的精锐组成,身负诱敌重任。一队负责回头诱引凯曼军,二队则经由秘道进入法谬卡,吸引包围了秘道出口的法谬卡军。两队都奉命对两国军队一沾就走,将追兵引向约定会合的那个山谷。这次任务最难之处,便在于会合的时间差不得半分,出发前商队高层领导协商安排了大半夜方才确定下计划。
依照艾里的计划,鲁弗瑞命队伍成员分别伪装成商人和佣兵,让“翔鹰”一队看起来像个普通小商队,接近凯曼军哨站远远地弄出点响动引起对方注意。凯曼早已通令全境禁止任何人越境,这出现在边境附近的商队自然会引得凯曼军派兵追捕。一旦凯曼军被引出哨站,“翔鹰”就立刻策马回头狂奔,利用森林的掩护不即不离地吊着凯曼军,将他们引向约定的地点。
估算好与哨站的距离,各队员遵守队长的号令,很快便各就各位做好行动准备。艾里也在其中,他扮演的是护卫“商队”的佣兵的角色,独自在离队伍稍远的地方做出巡查的样子。
从方位来看,艾里是队伍中离哨站最近的人。虽然看起来比较危险,其实也和其他人差不多,因为队中有人守在高处用远视镜窥看哨站的动向,凯曼军一有动静便会通知所有人跑路,并不需要真正和凯曼军短兵相接。因而他做一脸警觉状地巡查时,其实并没有多少紧张感,只等着人招呼自己撤退。
瞥瞥树顶的晴空,他开始喃喃地对老天发起牢骚来。
虽然前一阵子都是在混日子,但这次,艾里真的是很认真地想要帮比尔的。他很用心地筹划出一个不用烧树林的新计划;很积极地用自己的见识和口才说服团长接受了新计划;甚至不辞辛劳地加入这计划中危险最大的“翔鹰”一队,还决心执行这次任务时不再偷懒或打马虎眼……
连他自己都想夸自己这难得的勤勉,但是,现实生活似乎总是充满各种变数,越是想做的事却往往越可能出现障碍。而且老天似乎越来越有跟他开玩笑的嗜好。
“翔鹰”一队的队长竟然就是里茨!一想到昨晚出发前里茨看到自己时的阴狠眼神,艾里头皮就一阵发麻。
开始行动后,里茨总是走在艾里身边,刻意给他压力。艾里烦不胜烦,索性跟他挑明。
“里茨大人,你在团中是什么身份地位,何必非找比尔和我这种小角色的麻烦?平白让人当笑话看了去,不是反而折了你的身份吗?”
“哼!”里茨冷笑道,“反正佣兵中强者说话,谁要招惹了我,除非他能赢了我,不然都不会好过,谁在乎他们心里怎么想!”也就是说,比尔和艾里都是“招惹了他而没好日子过”的活生生的范例了。
“原来是这样。”艾里针锋相对地嗤笑一声,“要论输赢,其实比尔也不见得会输你!”
“哈哈哈哈!”里茨像是听到了荒谬绝伦的笑话,“那就叫他来和我一决高下吧!他要是能赢我,我自然不会再找他麻烦!”
艾里一口应承:“没问题!不过比什么由我们定。”
“随便你们划下道来!”里茨傲然道。他自负骑射搏击甚至魔法都有所成,绝不可能输给那畏缩少年。
“好啊。这次事情了结后,给你和比尔一人一块地,一袋麦种,等秋收时便比比看,倒是你种的地好还是比尔收的庄稼多。”
“开什么玩笑!哪有人用这个决斗!”
“谁开玩笑。有的人擅长使剑,有的人精于剑术,比尔便擅长种地。一决高下可以比剑术,可以比弓箭,比种地又有何不可?”艾里曾在鲁弗瑞前声称自己的功夫是由农活中演化而来,自然不能对自己的“本行”一无所知,只得找农家出身的比尔为自己恶补。学过后,方知何时施肥、如何灌溉都是轻忽不得,这农活亦是大有讲究。要比种田,比尔自是胜出里茨甚多。
里茨几乎肺都要气炸,半天才反驳道:“决斗都是比拼武技,种地算什么!没有半点用的本事!要比这个,干脆比吃饭喝酒算了!”
“武技就真的比种地了不起吗?他能种得好的菜,你就不见得养得活。要是将你们两人各自扔到无人荒岛上,我看倒是他活得久些。”艾里一番话又将里茨堵得说不出话来,他便接着滔滔不绝地说下去,“只敢用长处去比别人的短处,然后便趾高气昂,根本是懦夫的行径。各人自有各人的长处,有什么高低之分?武力并不能解决所有的事,以善意待人才是相处之道啊。”
里茨半晌找不出话来辩驳,憋得脸都红了,甩手离去。
此后枉费艾里打点精神小心防范里茨的报复,这一路走来他居然没有借机给艾里小鞋穿。或许是因为这趟行程很紧,里茨忙于赶路,或许是任务重大,他不愿横生枝节,或许是这次谈话让他良心发现,终于改变了想法。
“还是相信人性本善吧!”艾里衷心希望是后一个原因。正这么想着,突然觉得前头有些嘈杂声,情况好像有些不对。转过一棵树,面前蓦然出现了好几骑戎装的人马。
凯曼士兵?!
太过突然的会面让两方一时都呆立不动。艾里更是惊讶。怎么会这样?不是有人在监视他们的动向吗?怎么可能让对方这样接近还没有发出警告?
凯曼士兵们也有些摸不着头脑。眼前这男人看打扮像是佣兵,不过手中握的却是把锄头,看起来不伦不类。(执行鲁弗瑞团长的任务,当然得用他特地赠与的“兵器”。)到底是佣兵还是农民啊?
不过他们旋即反应过来。管他是什么,会出现在这边境荒林中的就是可疑人物,先逮住再说!几人嚷着:“在这里!”策马向艾里奔去。随即后头隆隆之声大作,马蹄声将森林的静寂敲得粉碎,也不知还有多少兵马向这里奔来!
发觉只有自己一个人面对着后头的大队人马,一股孤立无援之感油然而生。个人的本领再高,要招架住千军万马的冲锋陷阵也实在不是件轻松的事,而艾里既不想大开杀戒也没兴趣被杀。顾不得多想为什么会遭遇凯曼军,艾里赶忙回头向不远的队伍集合处狂奔而去。
得赶快通知大家!而且马匹都在那里,只要到了那儿取了坐骑和大伙儿一块走,便安全多了!
虽然艾里只能靠两条腿,而后头的追兵都有坐骑,但繁茂的林中马儿难以放开驰骋,短程之内艾里的速度倒是不至于被凯曼士兵追上。拼命跑到了集合处,艾里停下脚步,心凉了半截。
只见林中空荡荡的,只丢着几架掩人耳目用的车架,哪有半个人影?那些家伙,竟然不先招呼自己,就悄没声息地先撤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自然是里茨借机公报私仇,把自己一个人丢到凯曼大军中!这招可比找茬刁难的小伎俩狠多了!
“果然不该对人性有太高期待!”艾里恨恨地咬牙。这下可精彩了,他该怎么办?
当然是看着办!越来越响的马蹄声告诉他敌人已迅速逼近,哪里还有余暇让他继续生气,艾里只得拐个弯跑向另一边。
从哨站出来的近千骑兵在这里停了一下,观察树枝的折损、草丛践踏的痕迹,判断出刚才远远发现的商队是朝东南面去后,凯曼军便策马追去,只分出五个人追向艾里的方向。
凯曼士兵只把艾里当作普通佣兵,用五个骑兵收拾一个徒步的佣兵,自然是绰绰有余了。这五人显然也这么认为,抱着猫戏弄老鼠的轻松心态嬉笑着一路追赶,不知不觉便离部队远了。
然而绕过几个弯,他们却发现目标已失去踪影。众人惊讶地停马,戒备地围成一个圈子,四顾搜寻艾里的影踪。
突然,一道黑影从五人上空的树枝上落下,他们还来不及抬头,每人便重重挨了一下,昏死过去,跌落马下。一个拳打,一个掌击,一个飞踢,一个膝撞,一个头锤,艾里利落地落地拍了拍手:“数目倒刚好,五个一块料理。”
解决了追兵,他并没有赶回“翔鹰”的意思。反正这次任务重在团队的力量,少他一人也不差多少,而既然里茨存心报复自己,回去自然不会好过,他也就不必辛苦赶回去受罪了。
不如自己先赶到商队约定的山谷附近美美睡一觉,等“翔鹰”跟追兵闹腾完了经过那里时再归队,不是轻松得多?如意算盘打得当当响,正想就此办理,艾里却突然火烧火燎地跳了起来。
等一下!离了“翔鹰”,谁来告诉我那个山谷该怎么走?
虽然那天发现那个死谷后,艾里在山谷和商队宿地间沿路留下标记以免迷路,但现在在这离宿地几十里的地方,这路是无论如何也记不得的了。
发现了这个难以解决的技术性难题,艾里只得无可奈何地放弃了原先的完美计划。眼睛向倒在地上的几个凯曼骑兵瞄去,他有了新的打算。
既然自己的队伍不可靠,那就找更可靠的人带路吧!
※※※
乔治·夏柏,二十一岁,凯曼东南边境培拉达边区边防军中的一名普通中士,现在正在执行追捕出现在边境的可疑商队的任务。
急驰在这种密林中的骑兵很难保持稳定的队形,而骑兵营一千多人乔治自然不可能全认得,因而当一个看来眼生的凯曼骑兵出现在他右侧时,他并没有在意,只当是其他中队的士兵。
山路多折,凯曼军可以看见逃跑的“商队”就在前头的山路上时隐时现,但他们速度不慢,凯曼军一时倒也追它不上。追了大半天,士兵和马匹渐渐显出疲态。此时前头出现好几道岔路,“商队”的踪迹却再也没看见,凯曼军一时拿不定商队究竟往哪条路去了,便命些追踪好手探查痕迹,推断商队去向,期间全军将士休息待命。
乔治在马上颠簸了半天,嗓子早干得冒烟,下得马来急匆匆摸出随身的水壶,直着脖子咕噜噜一阵猛灌,半晌,才觉得活过来了。乔治嘘出一口长气,捶着酸痛的大腿,大叹一声:“呼……真是累死人!”转头见自己右边坐了个金发士兵,眼睛盯着自己的水壶,便将壶朝他递去,笑道:“兄弟你忘了带水壶?可真够马虎的!”
不是忘了,是那士兵被打倒落马时摔破了水壶。金发骑兵艾里自然不会说出真正的原因,接过水壶猛喝了几口,向着那热心士兵苦笑:“可不是吗?”
“唉!也难怪你,这趟任务也是够突然的。”乔治啐了一口,“大伙儿一直都把平时的操练当作是锻炼身体,谁想得到在这种小地方当兵,居然还真得打仗!”
不打仗的兵,那是兵吗?艾里忍笑问道:“那你是为什么当兵?”
“这还用问?!大家不是都一样的吗?我们村里男孩多的人家,田地用不着那么多人手,多半就会送些男孩去当兵。”见艾里一脸不解,乔治接着解释道,“这么多年都没有战争,在咱们这偏远山区当兵,更是安全又清闲。只要每天当是锻炼身体一样按时参加操练,就会有国王给我们按时发薪水,当然是个好工作啦!”
艾里哑然。
“大家也比较敬服退役军人,回家后要在镇上找个保安守卫之类的活计谋生也不难。等做几年攒了些钱,我就可以把丽莎娶回家了!”乔治张开大嘴呵呵地笑,仿佛美好的将来已经触手可及。
这也就是普通人的一生吧。找份安稳的工作,娶个喜欢的女孩,然后在剩下的几十年里专心赚钱养孩子,再为了孩子的事情烦恼……战争,并不在他们对未来的预计中。
“我叫乔治·夏柏。”士兵说得高兴,伸手与艾里相握,算是结识了,“你叫什么?还有多久退役?”
“我是艾里。唔……大概再过不久就要离开了。”
“是吗?兄弟你退役后,要是到我们培拉达镇上住的话,帮你介绍老婆的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不……不用了……”艾里气势低弱的推辞对兴致勃勃的乔治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他继续口沫四溅,“咱培拉达的女孩子,那是有名的俏!不是吹的,我隔壁家的珍妮,她的皮肤啊……”
出发的命令打断了越来越有做媒倾向的乔治的话头,众士兵翻身上马,沿着商队的踪迹追去。
奔驰中,队形再度开始散乱。不知不觉乔治新结识的男子从他旁边消失了,他自然还是没有多在意。
※※※
里茨的小心眼虽令人不敢恭维,不过领军能力确实不错。“翔鹰”一队忽远忽近地吊着近千名追兵,终于在约定的黄昏时分,在约定的山谷前与商队会合。随后,商队开始向山谷内移动。
当凯曼军赶上来时,正看到商队进入山谷的这一幕。从谷口探察,后方陡峭的山壁将山谷包得严严实实,明显是一个死谷。料想是商队慌不择路,竟走入这死路,凯曼军不由大喜,整合队伍准备进谷瓮中捉鳖。正在此时,一阵隆隆的马蹄声如雷鸣般自前方向他们压了过来。战马不安地踏动马蹄,士兵们戒备地暂缓行动,齐齐望着前头山坡顶上的林子。
蓦然一骑穿林而出,接着,越来越多的骑兵从林中急驰出来,汇集成流的军队如流水般迅速向山坡下蔓延。当他们发现凯曼军时纷纷勒住了马,战马嘶鸣声响成了一片。天色虽有些暗了,仍可以分辨得出兵士服色和旗帜。那是邻国法谬卡的军队!
片刻后,法谬卡军的人马基本到齐了,黑压压地拥在对面山坡上。这一带虽仍是地形起伏,但已经出了魔翼森林,地面低矮的灌木和杂草无法遮蔽军队,可以看出法谬卡军的数目约在两千之众。
不时有战马轻嘶,两边的人却都保持着静默,都在盘算该如何处理这意外的局面。谷中商队的人们知道,两军随后将采取的行动,决定着商队的命运,生死便取决于接下来的短短片刻,都忍不住屏住了气息。
谷内谷外都是一片诡异的安静,不安的静。
很快局面便发生了变化。双方的传令使才相互传了几句话,两边的领军者便都失却了耐心。一声令下,两军便向对方冲杀过去。一时间金铁交击、战马嘶鸣,士兵呼吼交织出一片杀戮之声,山间的宁和之气完全被血腥淹没。
凯曼军装备精良,而法谬卡军胜在人多,法谬卡军考虑到在这凯曼境内随时可能有凯曼军前来增援而全力扑杀凯曼军,力求速战速决,凯曼军也知道这点而咬牙苦撑着,两边人马杀得难舍难分。厮杀场面的惨烈,便是谷内身经百战的佣兵们也为之心惊肉跳。
想到要不是事情忠实地按着商队的计划走,与眼前这数千战士生死相拼的便是自己了,佣兵中许多人庆幸地喘出口大气,互相交头接耳低声感叹,整个商队卷起了些微的波澜。在计划的提出者艾里身边,比尔见事情终于顺利进展,自己的村庄终于没有受波及的危险了,激动得眼泪汪汪。而艾里,则显得平静得多。
在他看来,狭路相逢的两军抛下商队开战,本就是理所当然的发展,其中并没有侥幸之处,有什么可感叹?
凯曼和法谬卡已经正式开战,两方军队对对方的敌意本就很高。这一带距法谬卡国虽近,但有天险相隔,从不曾有法谬卡军在此出没,因而凯曼军自然不会放过这神秘地出现在本国防守薄弱地带的法谬卡军,拼了命也得抓些俘虏回去,慢慢问出这天险的漏洞到底出在何处。
另一方面,法谬卡应该对经由商队引他们进入凯曼而得知的秘道有更大的企图心。只要是稍有头脑的将领就应该想到,如果封锁住这条秘道存在的消息,那么便可调派军队出其不意地攻入凯曼兵力薄弱的后方,在战争中发挥更大的用处。为保住这个秘密,法谬卡军应会利用这次兵力倍于对方的大好机会,全歼这支凯曼军队。
两边算是一拍即合,这战是非打不可了。
至于商队,双方虽都不会放过商队,但亲眼见他们进入了三面为山峰包围的死谷,已是无处可逃,再加上商队先前故意示弱,都只派了不到半数的兵力诱引双方军队,他们都不会把这点兵力放在眼里,因此法谬卡和凯曼军都必然作出这样的决定:走入死路的商队大可先放在一边,等收拾完敌军再来处置。
两国军队以为商队是走投无路下闯进山谷,便想当然地将三面环山的山谷看做是死谷了。但看来是死谷的死谷,早已不是死谷。前几日艾里和比尔忙活了大半夜的成果,便是将死谷打通了一条通往谷外的小通道,在谷外自然无法发现。
所以,事情的必然发展便是两军谷外厮杀,商队隔岸观火。
谷外的厮杀场面虽然动人心魄,但现在却不是看热闹的时机。计划仍未完成。
团长传下号令后,青叶、里茨等上级佣兵指挥协调着佣兵团开始行动。商队尽量维持安静,以免引起谷外军队的注意,将事先准备好的草扎的假人排放好。此时天色已暗,谷外的人远远望去,商队原先的位置仍有不少人影待着,根本看不出什么破绽来,然而真正的商队却悄悄进入山谷深处,经由艾里那天开出的通道潜出谷外,溜之大吉。
“一切都很顺利,都按着原先的预想在走。”艾里一边和其他佣兵一起做事一边想,“惟一的意外是被里茨摆了一道,不过自己在会合前准时赶回‘翔鹰’一队时,在里茨脸上看到的惊讶之色也算是够本了。”
明明事情办得很顺遂,自己为什么并不觉得高兴呢?心中反而沉甸甸的……
虽然过去在封魔之战时也曾在军中待过,可多是倚仗个人的力量单独行动,军队只不过是从旁辅助。这次算是自己第一次筹划这种真正意义上的军事行动,能这么顺利,也许自己还算有些天分吧!
艾里想用自我夸奖让心情变得轻松些,但看来没什么效果。
“发什么呆?还不快干活!”里茨低声呵斥心不在焉的艾里。好在顾忌着不能惊动谷外的人,里茨才没多刁难。
最后看了一眼谷外厮杀的场面,昏暗的天色虽然能掩饰住溅洒在地上的鲜血,但那股战场上独有的血腥酷烈之气仍是黑暗无法湮灭的。艾里转回头做自己的事,脑海中却不期然浮现出那个谈过几句的乔治·夏柏淳朴热情的笑容。
谷外那些血淋淋的尸体中,是否有他?那个期望回家后能得份好工作,梦想着攒够钱把一个叫丽莎的小镇女子娶回家的士兵。
也许,在这一战中死去的人中,还有许多和乔治一样,只想当个不用打仗的兵。
艾里曾经历过不知多少次战斗,双手沾染的鲜血也不少。过去每次厮杀,他都确信自己所杀的,都自有其该杀之处,所以能坦然面对,久而久之已习惯了血的味道,对那些血腥场面并没有什么感觉。然而此刻他突然觉得反胃,喉头一阵干呕却吐不出什么,习剑多年稳如磐石的手竟然有些发颤。
就像第一次杀人后的感觉,虽然这次他并没有杀伤一个人,没有沾上半滴血。
※※※
且不管计划的提出者艾里本人的感受,商队对这个计划相当满意。原先将两国追兵引入林中,商队趁乱脱身纵火烧林的计划,有着太多难以把握的因素,商队也很难完全避免伤亡,而艾里的计划不仅能达到同样的效果,而且实行起来简单得多,又能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计划果然实施得很顺利,商队开始按计划进行下一步。潜出山谷后商队全速前进,将仍在混战的两国军队远远抛在后头,穿过索美维峰山腹的秘洞,终于踏上了法谬卡的国土。
接下来,便轮到佣兵团上场了。
法谬卡军大部分被青叶带领的“翔鹰”二队引到山谷前与凯曼军厮杀,但秘道出口外还留守有上千兵力。计划是将商人和非战斗人员护在中心,佣兵团排成锥形,借着夜色向法谬卡军发动迅猛的突袭。
佣兵团本就骁勇善战,又是有备而来,而法谬卡军一则吃亏在措手不及,二则因为分散在好几处出口,兵力不集中,佣兵团很快便占了上风。
埃夏、萝纱都属于非战斗人员,和商人们待在一起,那个来历不明的维洛雷姆也在这里。为防这可疑人物临阵在背后捣乱,佣兵团仍派哈罗西兄弟将他看得严严实实。
自佣兵团进攻法谬卡军始,他便心痒难搔地动个不停,恨不能到战场上凑热闹,却碍于哈罗西兄弟而动弹不得,只能在嘴里不停咕哝着:“好热闹!好……好想上去看个清楚啊!”不一会儿,又向哈罗西兄弟求情,“大兄弟,让我上去吧!我孤身流浪多年,好歹也有些防身之技,不会拖累各位大哥啦!”哈罗西兄弟依然板着面孔不加理会。
“维洛雷姆大哥,你怎么这么喜欢凑热闹啊?”萝纱笑着问道,“艾里平时老说我会惹事,看来你比我更爱招惹是非呢!”这几天艾里、德鲁马等佣兵忙得团团转,她和维洛雷姆同为闲人,便经常在一起聊天。维洛雷姆见闻广博,说话风趣,很对小姑娘胃口,几天下来两人已经颇为熟稔。
“嘿嘿,职业需要吧!魔术表演生意清淡时,我也兼差当吟游诗人的,当然得多长些见识,将来也好编到歌里混口饭吃。这种难得的大场面,要是错过太可惜了!”
战场上的景象确实可谓壮观。战士,即佣兵与法谬卡士兵以血肉相拼,跃动的人体充分展现了人体力量之美,而随队的魔法师则在佣兵的护卫下施放着破坏力较强的火系、风系魔法,青蓝红各色的光芒交相辉映,就像灿烂的烟花不时照亮了战场。魔法攻击主要针对远处的法谬卡军队,令近处的法谬卡士兵得不到援助,陷入孤军作战的境地,很快被佣兵团的战士包围、分割、剿灭。战圈向前稳步推移,将法谬卡的封锁慢慢削薄。
但,这并不是维洛雷姆真正想看的。带着几分无聊的眼光掠过大群厮杀着的士兵,寻找着那个引起他兴趣的人。而当他终于找到时,却显出失望之色。佣兵群中,金发的佣兵只是随大流地和大家并肩作战,表现虽然不算差劲却也精彩不到哪里去。魔术师轻轻地哀叹一声:“真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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