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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万金一计

书籍名:《天庐风云》    作者:飞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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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里整日哀嚎着盼望萝纱等人早日回来之时,身在数十里外的萝纱他们感应不到他的半分痛苦,开心得很。
墨河镇一带本就是魔翼山脉的外围,遇上厉害角色的机会跟中大奖相差无几。鲁弗瑞团长调拨来保护他们的佣兵并没派上用场,萝纱他们一路上连只小兔子都没碰上便到了墨河镇。
“快去那边看看嘛!那边好像很好玩!”
“等……等一下,我想再看看。大弟最喜欢这种小刀小剑了!啊,啊!还有这个,二妹十三岁了,是喜欢打扮的年纪了,一定喜欢这把梳子……”
踩在墨河的土地上,萝纱东瞄瞄西看看,恨不得马上就逛遍全镇,而一向腼腆的比尔也像换了个人似的,踏入集市后便在各个摊头挪不动脚了。他进商队时比较仓促,不及买齐带回家的礼物,此时自然抓住机会大买特买。
红姨见两个孩子心不在焉,便提议干脆分头行事。随行护卫的那个佣兵原本不赞同,但她坚持众人聚在一起目标大,行事反而不方便。红姨看起来和气好商量,但庞大的身躯带来的逼人气势也不是盖的。在这股威压下,人们总会不自觉地按她的想法去做。被她叽叽呱呱一阵炮轰过后,那位佣兵再也想不出反对的理由了。
约好傍晚时分在镇口那家酒馆会合后,三人便分道扬镳了。比尔自个儿逛集市,萝纱去寻访母亲的故旧,而红姨则去打听智者的居所。
与同伴分手后,萝纱一时倒没想好该往哪儿去,便随意在街上逛逛,看看镇上的景色。
这墨河镇虽不大,倒是相当繁荣,街道整洁干净,石砖砌成的屋舍虽简朴倒也雅致。街上的行人想来都是相熟的街坊邻里,见了面都会微笑地唠几句嗑。而因为女神故居在这里,不时有游客来此游览,所以墨河镇民们见惯了生人,不会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生面孔,让人觉得很自在。
在小镇的青石路面上不时有鸟儿一闪而逝的影子,鸟鸣啁啾,为小镇更增几分悠然。在这里,似乎连空气都特别温和清澈。想起母亲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和宁静的地方长大的,萝纱不由得笑了起来,觉得好像又靠近了母亲一步。
萝纱正遐想着也许二十多年前的这样一个午后,母亲便和自己一样踩在这条街道上,街边围着的一堆人中传来的喧哗唤回了她的注意力。到底是少年心性,她也挤过去凑热闹。
人群中,一位年轻的魔术师正在表演。魔术师与魔法师虽然听起来差不多,却大不一样。魔法师是通过操控魔法精灵来施展魔法,而魔术师所表演的只不过是用一些小伎俩瞒过人们眼睛的把戏,能力实与常人无异,因此魔法师为人们所敬畏,而魔术师的地位只与歌伎、舞者这类的艺人无异。
眼下在表演的魔术师看来不过二十出头,身上的长袍层层叠叠地打着好些补丁,又是只身一人,颇有些寒酸相,不过他轮廓分明的相貌倒是相当出众,加上满面笑容,颇为讨喜。
他正将一张纸牌在手中转来转去,一时变出一叠,挥挥手又消失不见,反手一甩又抖出一叠。虽只是普通的小把戏,但他的表情活泼多变,时而作神秘状,时面作着急迷惑状,倒也生动有趣,观众不时被他逗乐,萝纱也看得喜笑颜开。
魔术师留意到人群中这小姑娘笑得最是灿烂,便收了那副牌,从行囊中摸出一顶礼帽,持帽向萝纱一躬身:“能让这么可爱的小姐绽放笑容,是维洛雷姆的荣幸。”
那人抬起头来,萝纱便在近处和他打了个照面。见他的眸子竟是一蓝一灰,令他在俊逸之外又添了几分邪魅之色,她的心跳一时也略为加速。年轻的魔术师便一边用那少见的金银妖瞳向众人放电,一边向萝纱笑道:“这么可爱的小姐,自然应该配上最美的鲜花。”说着便伸手在帽中掏着什么。知道这是艺人的噱头,萝纱吃吃而笑,等着他变出花来。
当那只手抽出来时,众人看到的却不是花而是一束草,魔术师自己也是一呆,笑道:“失手!失手!”又伸手进帽中掏摸。
这回摸出根烂草绳来。
年轻,且可以初步判定水准是二流以下的魔术师也不着急,向萝纱抱歉地笑笑后继续努力。大摸特摸之后,树枝、鸽子、白兔之类会动的、不会动的东西在地上堆成了堆,就是不见一朵花。最后一次还从帽中揪了一只角出来,下面连着一大片黄不黄、绿不绿,覆着有如蛇鳞一样的硬甲的东西,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魔兽!魔术师见势不对,赶忙将它又按了回去。
观众先前只当是他故意耍的噱头,还喝彩声不止,后来嘘笑声便渐渐大起来。也亏得那魔术师面皮厚,仍是笑嘻嘻地丝毫不见窘迫,扫向观众的眼光倒坦然得令人分不清谁才是这场蹩脚戏的主角。也许,他早已习惯被人喝倒彩的场面了。
萝纱却开始觉得不对劲。魔术师所变出的东西都是自己准备好的道具,怎会弄出些草绳、树枝之类不知所谓的垃圾呢?她好奇心起,详加观察,竟发现从魔术师的帽子中隐隐发散出魔法波动!但即便如此,她还是无法理解眼前的状况。
魔法波动的惟一解释,就是他在帽中做出小小的位移之门以取得别处之物。要将位移之门控制得这么小,又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个魔法看似简单,却有很高难度,至少是中级以上的魔法师才有这种能力。但是,怎么可能会有这种用真正的魔法表演不入流的魔术(呃,还经常失败),甘心受人嘲笑的魔法师呢?
虽想不明白,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位大哥,绝对是个有趣的家伙!
尽管不明原委,萝纱已对这位奇特的魔术师颇有好感。不想见他继续为难,略一思忖后她上前捡起魔术师一开始变出的那束草,爽朗笑道:“鲜花是送给美女的,我这样的小姑娘送草就好啦!”
那魔术师眸光一闪,脸上有些讶异,随即洒脱地笑笑,向萝纱略一点头以示领情,也不多啰唆什么便继续他的表演。见这人行事干脆,与她有心照不宣的默契,萝纱对他更增好感。
看够了热闹,她便从人群中退出来,自去逛街。没走几步,被人群推挤着,萝纱的手臂擦到一个小贩挑着的担子,被划破了一道小口子,滴了几滴血在地上。那小贩一迭声地道歉,萝纱自是没把这放在心上,兴致高昂地继续寻访母亲的故旧去了。
这件小事激起的涟漪很快便平息了,墨河镇的小街恢复了原有的景象。流浪艺人仍在进行二三流的表演,人们仍在悠闲地消磨时间,享受这冬日的暖阳,一切都安宁得似乎连时间都停下了脚步。
过了一顿饭时间,那位半吊子魔术师的表演终于到了尾声。虽然纰漏连连,技术实在难称高明,不过认真的态度还算可嘉,善良的镇民还是向魔术师的帽子中扔了不少钱币。观众散去后,魔术师笑眯眯地收集着地上零落的钱币,然而阳光般的笑容在他的眼光停驻在地上几点干涸的血痕时慢慢凝固了。
年轻人踱了过去,猫下腰,纤长的手指轻轻抹过地上的血痕。低头看看指尖上匀开的隐藏在红艳下的一抹深蓝,片刻后他勾起嘴角笑了起来。仍然是原先那种似乎毫无心机的亲和的笑。
“看来……会很好玩哪!”他低语道,声音很快消失在午后的轻风中。他抬起头来,望着萝纱离去的方向,金银妖瞳在阳光下煜煜生辉。
※※※
大名鼎鼎的修雅·艾美拉的故居自然不难找,萝纱没有花费太多时间便看到了那被修整得宁馨幽雅的院落,然而她也看见了院门上挂着的“御赐护国女神故居”的牌匾。通过门廊,可以看见几个王国公职人员在院中走动。
萝纱立时明白,这里不过是又一处王国为了塑造护国女神形象而打造出来的地方,母亲遗留的气息早被破坏殆尽了,心中一阵失望。她想离开,却和一位住在附近的老人搭上话聊了起来。当然,谈的是修雅的事。
年过六旬的老翁可以说是看着修雅长大的,萝纱相信,从他口中得知的修雅应该比那堂皇的故居塑造出来的真实得多。
“修雅?当然记得啦,那个艾美拉家的小妮子!六岁时就是让大人又恨又爱的淘气鬼,七岁懂得割我家的蜂蜜去逗山上的熊瞎子,八岁已经是镇里的孩子王,带着一帮小鬼疯玩了!看她玩闹的那个劲头,好像这世上的一切都很有趣,都是她最好的玩具!这个女娃儿再过三十年都不会忘。”
虽然不相信王室塑造出来的母亲,可老人口中的这个版本也未免落差太大了吧!看着眼前的黑发少女与二十多年前曾令自己头疼不已的女孩有几分神似,老人露出错愕的表情,随即得意地笑了起来。
“呃,等一下。我们在说的是那个护国女神修雅吗?”虽然萝纱痛恨什么“护国女神”的名号,这时也不得不搬出来求证一下。
“我们住在山里的人,不知道外头人说的什么女神不女神。”老人的笑容变得温和,“修雅对我们墨河镇来说,是颗最珍贵的宝石。
“后来她长大了,不再那么爱捣蛋了,却还是那样热心肠,不吝用她的魔法帮助任何人。在她身边,大人小孩都会感到平和温暖,让人忍不住想微笑。从这点来说,她确实像女神。当年,镇上不知多少小伙子在想着这朵花,却都觉得修雅与其说将属于他们中某一人,不如说是属于全墨河镇的瑰宝,结果一直没人敢对她有所表示。
“直到修雅十七岁时,有一天从山上带回来一个长得蛮俊的迷路的外乡人,后来那叫罗尔的年轻人在这住了下来。才过了一年,罗尔便娶了修雅。呵呵!”想起了有趣的往事,老人张开没剩几颗牙的嘴笑了,“婚礼上,伤心的小伙子们问她为什么偏偏选择那外乡人,她回答,因为镇上没有一个男孩子喜欢她,只有罗尔热情追求她,嫁他自然是理所当然了。那些男孩子们差点没后悔死!”
罗尔……是父亲?萝纱愈发目瞪口呆,除了因为知道了父亲的名字,也为了母亲这段近乎误会的罗曼史。
“修雅结婚后,除了那些嫉妒的孩子偶尔和罗尔斗上几句嘴,一切都像从前一样平静美好。他们是人人称羡的一对。直到有一天,罗尔上山打猎,再也没回来。修雅在山上发了疯地找,都没发现罗尔的踪迹。短短几个月,她瘦了一大圈,镇上最美丽的花朵一下子憔悴了。
“直到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才不得不停下来休养身体。就这样半年多过去了,她生下一个女婴,也渐渐接受了丈夫不会再回来的事实。虽然笑容重新回到她脸上,伤痛似乎已经过去,但我总觉得她的内心深处,还是有什么已经改变了。每当看着她抱着小孩,静静坐在门廊边望着镇门的方向,就连老被老伴说是木头的我心里都一阵发涩。
“后来,也许是不想触景生情,她接受了帝都魔法公会的邀请,抱着襁褓中的女儿孤身到拉寇迪研修魔法,再也没有回到这个镇上来……”
萝纱明白了。对于这镇上的人而言,修雅不是什么万人景仰的女神,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魔法大师,她只是一个在这里长大,在这里欢笑,在这里恋爱,在这里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的女孩罢了。
相比国王宣扬的那个满心忠义的“护国女神”,萝纱更喜欢这个版本的修雅。只为了对王室的忠心,就可以抛下所有的情感和亲友选择死亡,那不是崇高只是无情,不过是个为王家效力的机器罢了。发觉自己对王室好像越来越不以为然,她也不想阻止自己这样下去。
“老头你又在胡说八道了!”蓦地,一声怒骂打断了老人的话。几个“御赐护国女神故居”的守卫骂骂咧咧地走了过来,“再在外头乱造女神的谣,老子非逮你进牢房不可!”王国倾力将修雅·艾美拉塑造成圣洁慈爱的神,自然容不得他人宣扬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她。这老头年纪大了,头脑不大好使,常常不理他们的命令向游客啰唆,早让这些守卫看得老大不顺眼了。
“干什么嘛!……我说的都是实话啊……这年头,说实话都犯法啊?”老人絮叨着,却被守卫狠狠推了一把。“老东西……”
正要出口的污言秽语在看到满天灿烂星光时缩了回去。好漂亮啊!等等,不对啊……星光?!现在不是白天吗?
可惜还来不及探究这难以解释的天文现象,满天星光便转为一片黑暗。几个守卫身子一阵摇晃,纷纷栽倒在地。只剩下颤巍巍的老人呆望着气呼呼的萝纱。
“过分!怎么这么大人了还不懂得尊重老人家!”萝纱本来看这些专门给修雅塑造“完美”形象的人就一肚子火了,现在他们的行为更是让她火上浇油。当年在课堂上怎么练也学不好的“风石压”,愤慨之下莫名其妙地使得这么顺溜,风结集成的无形硬块敲在这些人头上,效果果然跟用石头敲差不多。
消了火气后,她才猛然记起艾里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的“不可用魔法”的禁令。
“嗯……无知者无罪嘛!只要艾里他不知道就不会来责怪我了。”萝纱就这样“注解”古代贤哲的名言来安慰自己。抬眼见老人古怪的眼神,萝纱暗道糟糕!那些昏过去的家伙刚才根本没看清自己,应该没什么关系,可这位老人全看到了啊!
老人忽然转身走开,边走边叹道:“唉,年纪大了,真是越来越不中用了!眼也花得看不清了,事情也老记不住……”
向着老人的背影说了声谢谢,小姑娘赶紧溜之大吉。一心以为这件事就这样了结了的她,并没有发现目睹刚才一幕的,并不只有自己和老人。而这给她的未来带来的影响,是此时的萝纱完全预料不到的。
※※※
傍晚时,萝纱与红姨等人会合后一同前去拜访那位智者。照顾这位名为纪贝姆的智者的,是曾受过他恩惠的村人。村人问明他们的来意后便请他们在门外等候,由他进屋通禀纪贝姆。片刻,紧闭的门终于开了,那位村人探头道:“客人们请进,先生在厅里候着。”众人鱼贯而入。
红姨行商多年,见识远非萝纱、比尔等人可比,进门后略一打量,便觉院内的气象格局竟与院外看起来的大不相同。虽是寻常不过的白墙乌瓦,但院中一草一木,家什摆设,看似漫不经心中却隐隐透出一种刀剑般的森然之气。房舍乃是极能体现主人胸怀气度的所在,由此看来,这位智者确实非一般村夫所能及。
回想起今天打听到的情报,这位叫纪贝姆的智者九年前来到这镇子定居,后来偶然排解了乡里纠纷而渐渐有了名望,仅在短短一年间便得到了附近村镇人们的推崇,更有受其恩惠的村人主动为其修建屋舍并服侍他。之后他便很少在人前露面,看来性子有些冷僻,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他的地位,现在村人遇到什么纠纷、难题,都会信服他的决断,可以说,他是附近乡镇实际上的领主。
原本来找这位智者不过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也许这位纪贝姆果真非寻常人物!踏入厅门前,红姨开始对这位人物增添了些信心。
厅内简单的摆设一目了然,却并不见人影,只在正中垂着一副长长的竹帘,隐约勾画出一个人影。看来主人并不想和人面对面。跟随红姨的佣兵哼了一声,看不顺眼一个乡下人摆这么大排场,被红姨瞄了一眼后才收敛。
帘后传来话声请众人落座,声音略带沙哑,听起来年纪已不轻了。双方自我介绍后,帘幕后的人便问道:“客人远道而来,不知有何请教?”他的话听来谦和平淡,但一句也不解释为何不让客人见到面,在有礼中显出强势。
“早闻先生的大名,今天冒昧造访,便是想借重先生的智慧帮我们摆脱困境。”
为人出谋划策本是纪贝姆吃饭的营生,红姨既然开门见山点明来意,双方便不多客套开始细谈。接下来,红姨留心不泄露真实情况,一张利嘴谨慎地遣词用句,以“强盗”代指阻挡商队去路的法谬卡军,向纪贝姆先生大致说明商队面临的困境。
只听了几句,萝纱便掩着嘴巴悄悄打起了哈欠。这些大人曲里拐弯的说话方式,听着实在很累!就在她恹恹欲睡时,帘幕后苍老的声音再度响起,唤回了她的注意力。
“客人无需再说了,”红姨还未将事情说出一半,便被打断了,“纪贝姆不过是一介山野村夫,平日调解的只是村人们的小小纷争,而客人要的,却是对抗万千兵马之法。纪贝姆不才,对此实在无能为力。”
他的话听来头头是道,但红姨却能肯定这是推托之辞。自己尚未将事情说清,他已推断出商队敌人的真实身份,便出口打断不再倾听详情,应是不愿为了陌生人而牵扯进与国家军队的纠葛中吧。毕竟,作为一介平民,那是太过麻烦而危险的事。
但愈是这样,红姨愈发肯定他能想得出应对之策,只是自己还没有提出能打动他去想的价码而已。
“不瞒先生,商队现在是束手无策。我们行商之人,为的只是更好地生活,实在是最贪生怕死的。如果先生能有助我们脱出困境之策,我们这些商人愿意以万枚金币相谢……”
就算是在大都市过最奢华的生活,万枚金币也足够应付两三年了,实在是令人心动的数目。听闻这巨额的酬劳,帘幕后的身影看来没有什么动摇,萝纱却差点滑下椅子。一万枚金币耶!要是这话是对着爱琳娜姐姐说的,大概她拔光了那一头红发也会拼命想出点子的吧!
帘幕后的人静默了下来,不知是不是在考虑红姨的条件。厅中众人屏息以待,萝纱却觉得脸上隐隐有些发麻,似乎她刚才的骚动引起了帘幕后那人的注意,有道锐利的视线在自己脸上瞄过。她想探个究竟,但密密的竹帘隔绝了一切。
“可以请问这位小姐芳名吗?”片刻后纪贝姆的发问,证明了她的感觉。
“我叫萝纱·凯因。”
“萝纱小姐也是商队的人吗?”
“是的。”
“请靠近竹帘些,行吗?”
萝纱疑惑地走近帘幕。隔着细密的竹条,她感到那股视线愈发锐利地审视着自己。
“有血腥味,受过伤。”不是疑问而是确认。
萝纱暗自咋舌,卷起衣袖露出臂上的伤口。“是啊,今天逛街时不小心被小贩的担子刮破了。先生的鼻子真比……真比什么都灵……”失礼的词汇差点冲口而出,在场的人都听得出她的原话,脸色都有些尴尬,她自己也不好意思地笑了。
帘幕后的人倒不以为忤,仍温和地问道:“在镇上逛了许久吗?”看着小女孩高兴地点头,他又道:“看来墨河镇对你来说是个有趣的地方?”
“是啊。我过世的母亲也是这里的人,这是我第一次回来看看呢!”想到今天的收获,萝纱放松地笑起来。那股视线似乎仍定在她脸上,但她却没觉得不自在。片刻后,她听见帘后微微的气息声,那老者似乎也笑了。
“好吧。请将你们的情况说得详细些,纪贝姆愿尽绵薄之力。”
同意帮忙了?一万枚金币果然有效果!
红姨接着讲述商队的情况,同时,她感到疑惑。让纪贝姆改变主意的,并不像是那高额酬劳,倒像是萝纱的话。但这只是女人的直觉罢了。
※※※
第二天,萝纱等人再度穿行于魔翼山脉的密林间。
这一趟三人各有收获。萝纱得知母亲的事,比尔身上多了一个装满礼物的包袱,而红姨怀中则揣着纪贝姆交与的信函。
昨天纪贝姆听完商队状况的介绍,片刻后便从竹帘后面将这封短信交与他们,又道:“我已在信中写下了能助你们脱困的大致方法,你们的首领应能根据情势采取最适宜的行动。”
“多谢先生了。”
虽看不见信函内容,但红姨决定相信他。将信函纳入怀中后,她将万枚金币的飞票递给帘后之人。那是半月后大陆各大银庄都可兑现的飞票,除非届时开票人因死亡等重大事件而遭财产冻结、清算,他随时都能提取。
至此货银两讫,此行任务圆满完成,于是第二天他们便心情愉快地踏上了归程。路还是来时的路,走起来却轻快多了。然而才到中午时分,走在前头的萝纱突然放缓脚步。从她警戒的神情看来,这并不是出于疲累。
对于危险,萝纱有着近乎野兽般灵敏的感觉。常人往往被烦杂的心绪淹没身体本能的感觉,心灵明澈的她却能注意到。而对天地间无所不在的魔法精灵超乎寻常的敏感,也能帮助她感受周围环境的变化。此刻便有一股异样感攫住了她,令她的脖子上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萝纱怎么了?”比尔不解地催促,却被红姨以手势制止。
从表面上还看不出什么异状。但山林中依然流动着的微风,却隐隐有着危险的躁动。萝纱左右四顾,等待着危险源头的出现。被她的凝重神情所慑,另三人也四下打量。
风猛然大了起来,众人都忍不住眯起眼睛,而就在这一瞬,一头白色的魔兽出现在他们的视线范围内。
细白的长毛随风卷动,树阴间泄下的光束照得它的毛发显出妖异的深蓝色光泽,而更妖异的,是那双如灯火般闪烁着的深蓝兽眼,长毛间露着的尖锐獠牙和额头金色的尖角,都在满怀敌意地威胁着眼前的异族。
“该死!真中大奖了!”红姨喃喃自语。这可是难得一见也最好不要碰见的獬猞王啊!
“好……”看到魔兽,萝纱一时也呆住了,随即高呼一声——不是惊呼是欢呼,扑上前去,“好可爱!”这不就是她梦想中的宠物吗?虽然尖牙和瞪人的圆眼好像有点凶,但摆在这不到人膝盖高的毛绒绒的小身子上,真是怎么看怎么可爱!
片刻前的警惕早抛到九霄云外,她飞奔过去想抱抱它。红姨来不及拉住她,更来不及告诉她这小狗狗般可爱的小兽的来头。
獬猞王,传说中的魔兽,不,应该说是神兽。据《神幻奇物考》上的记载,它是众神迁居神界后遗落在人界的珍兽,能御使风之神力,有很强的战斗力。因角能御风,皮毛能御寒而受世人追杀,渐渐地獬猞王对一切异类都有很强的敌意。进入它势力范围的动物都会被它撕为碎片,是极危险的异兽。自古以来极少听闻有人能生擒或收服它,死在它闪电般攻击下的人却是不计其数。
也许,这毫无戒心地跑过去的女孩就是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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