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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2章 枫霜

书籍名:《妖王》    作者:庚新(明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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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声嘎然而止,数十道目光齐刷刷的向我看来。
  没有想到,这屋中的乐师和舞女,竟然都不是寻常人,我虽压低了声音,但依旧没有躲过他们的耳朵。
  怀中的美人身体一颤,而我顿时感到了一种冰寒的杀机将我围绕其中。我没有打算运力抵抗,目光平静的看着谭雷。
  谭雷的脸色也很平静,丝毫没有因为我这句话而感到诧异。
  上下打量着我,谭雷突然笑道:“天风,我一定要让你成为我的帮手!”
  好一个谭雷!我心中暗自叹息道。在他的面前,最好不要耍弄什么心眼,因为我能想到的事情,他也一定可以猜到。
  “天风,我发现每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总是能给我带来一些新奇的东西。呵呵,你很坦白,很好!”
  气氛随着谭雷这淡淡的一句,立刻缓和下来。
  我笑了笑,轻轻揉捏这怀中美人的酥胸,故作轻松道:“音乐呢?”
  “哈哈哈,是呀,音乐呢!”谭雷放声大笑,在他的笑声中,乐声再次响起,那些舞娘则又一次跟随着乐曲,翩翩舞动。
  和谭雷碰了一杯,我知道他一定有话说。果然,他摆手示意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女人退下,沉吟半晌后道:“天风,其实我也猜到元帅大人一定会宴请你,对于帝都中的形势,我想你也有所闻。但我想告诉你,我和枫霜元帅虽然水火不容,但绝没有半点私人感情的因素在其中。”
  “我明白!”我点点头道。
  当然没有私人恩怨,只不过是权利之争、利益之争罢了。
  “你能明白这一点,很好!”谭雷手指轻轻扣动桌面,接着道:“十年前,先帝将帝国托付给我和枫霜元帅,也使我从一方行督一跃成为帝国首宰。十年来,我一直都在寻找让帝国强大的方法,用了三年的时间才找到了这个方法。天风,你知道是什么方法吗?”
  我楞住,但我也明白,若是回答不出来,会让我的形象在谭雷心目中大大削弱。就在我颇感困惑的时候,昔日自作聪明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让我灵机一动。
  “谭雷生性好进,枫霜一味守成,两人若能中和一下,则斯法林大陆唯我帝国称雄!”这是当年在赤腊角时,自作聪明对谭雷两人的一句感慨。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可是这时候想起来,却让我顿时有了主意。
  “变法!”我脱口而出道。
  谭雷眼睛一亮,平静的面容顿时呈现兴奋之色。他连连点头道:“天风,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说的不错,帝国强大的根本,就是两个字,变法!”
  变法,对我而言是个很新奇的名词。在斯法林人类历史上,只有千年前的一次变法,使得人类真正和魔界、精灵还有兽人一族平等的坐在一起。变法,意味着创新,意味着抛弃,他代表强大,也可能代表衰落。
  “谭大人,我很想知道您这变法中的含意!”
  “呵呵,天风,自界神大战之后,人类占据斯法林大陆,凭藉搜集前人的历法,创造出了火云帝国。我洛丹华清大帝,凭藉强大武力征服半个大陆,帝国建立至今,从一个弱小的民族发展成与两大世族鼎立的局面,堪称一大奇迹!”
  谭雷的眼中闪烁晶亮光采,语音显得有些高亢起来。
  不可否认,这家伙说话确实有些鼓动性,连我听着他这简短的话语,都觉得有些热血沸腾。
  “但……帝国建立数十年,依旧沿用的是火云帝国的历法,或者说,是沿用千年的历法。天风,你知道,人类总是在不停的前进,一千年前,斯法林大陆的人们创造的东西,而在一千年后,我们依然在使用这些东西,说明了什么?”
  我轻轻摇首,表示不解。
  “退步,我们在退步!”谭雷有些激动,他的胸膛急剧的起伏,好半天才将那亢奋的情绪平静下来,道:“枫霜元帅是一个好军人,而且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军人,可是他的顽固思想,已经严重的制约了帝国的发展,这使得我们的将军故步自封,这使得我们的军队故步自封,这使得我们的人民故步自封。只有变法,让无数像你这样的年轻人走到帝国的舞台前面,才能打破这种僵局,才能让帝国统一斯法林大陆。天风,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一个办法!”
  我低声沉稳道:“变法!”
  “对,就是变法!”说到这里,谭雷的眼中突然闪过一种黯然之色,将眼前的杯中酒一饮而尽,艰涩的道:“陛下年幼,而且是个女孩子,对这国事的艰辛不知道。而我,这许多年来更是如履薄冰一般艰难的行走。在很多人眼中,我和枫霜元帅的争斗,不过是为了一己之私。呵呵,老天可以作证,若是我谭雷所作所为是为了我一人的利益,天打雷劈!”
  谭雷的话,让我不由得色变。
  我没有想到他居然是这样一个人,相比之下,枫霜元帅显得就有些自私自利了。我沉吟许久,端起酒壶,朝着谭雷身前的夜光杯中斟了满满一杯。
  举起酒杯,我低声道:“大人,天风敬你!”
  谭雷一扫颓然之色,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抬头看着我,道:“天风,你是否认识天火?”
  我点点头,“那是我大哥!”
  “天火当年从赤腊角回来的时候,曾经向我推荐你,只是在我调查你的履历之后,我只是哂然一笑。所以,当柯士杰传来你的消息后,我并没有放在心上;甚至在我得到你刺杀蒲清夜的消息后,我所感叹的也只不过是你强大的武力。神庙审判之前,我有很多办法让你永远冤屈难洗,可是专使大人也告诉我,你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呵呵,柯士杰的死,其实是我和专使大人给你的一道题目,没有想到,你回答的很好、很好!”
  没有想到,那个神秘的专使大人居然也如此看重我?当初我可是被她一剑打得吐血逃窜,险些死在她的手中,这让我不由得在心中更有了一种怀疑。
  “你今天的表现,让我更加满意,天风,帮我……帮我一起让帝国强大起来!”
  谭雷的语调十分真挚,让我不由得感动起来。如果不是自作聪明当年赤腊角的一句话,我也许会立刻向他拜倒,但现在,我还需要考虑。
  我颇为含糊的应了一声,迟疑一下,“大人,您的想法虽好,但是您不觉得您的手下,并没有几个可造之才吗?据我所知,民间对您怨言颇多,很多出自行政院的手令到了那些官员手中,就变成了另一个味道。”
  “我如何不知?只是,官场就是这样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于柯士杰那些人,我也只能是利用,等待时机成熟。原本天火是我最信任的人,但是他现在却离开了我,天风,我需要一个帮手,你愿意吗?”
  我轻轻摇摇头,“大人,我问你,你在军方控制了几成?”
  “两成!”
  我叹了一口气,“大人,若您能控制军方五成的力量,我定然站在您的一边,可惜……您要知道,在朝堂上虽然你占据了优势,可是帝国真正的力量,你还没有掌控!我现在不能答应你!”
  本来,我说出这句话已经做好了谭雷翻脸的准备,但没有想到他看着我,突然间大笑起来,“天风,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嘿嘿,大人,我还是比较喜欢女人!”我佯装出一副色迷迷的样子,“您把我的美人赶走了,让我失去了很多兴致。”
  谭雷听了我的话,连连摇头。
  他站起身来,为我满满的斟上一杯葡萄酒,“天风,那你有什么打算?”
  “我?呵呵,现在还没有,不过大人若是愿意将您的新法纲要让天风拜读一下,天风倒是颇为感激。”
  “这有何难,明日我就派人给你送去!”谭雷看着我笑道,说完,他突然压低了声音道:“但读完了我的新法纲要,天风又有什么打算?”
  “帝都不适合我,雷耶那不适合我,我想离开!”
  “为什么?”谭雷目光一闪,笑道:“天风,你可知有多少人挤破头想要当个京官?”
  “嘿嘿,可是我只知有更多人挤破头想要离开雷耶那。而且,今日在这风月楼和大人一叙之后,寻常的风月场所再也难入天风的眼中,这囊中羞涩,又要日思夜想的滋味并不好受!”
  “呵呵,天风当真是英雄本色呀!”
  “嘿嘿,大人如此谬赞,天风愧不敢当。而且,天风很想知道,若大人的新法真正推广,又会是什么模样?”
  突然觉得和谭雷说话真的是好累。
  明明可以简单的说明,却非要绕了一个大圈子,也许,这就是官员们时常说的“说话的艺术吧”!
  谭雷没有再说话,神情陷入沉思之状。
  我知道,我的话已经打动了他,当下站起身来,“谭大人,天风另有约会,所以先行告辞,明日,天风就在家中恭候大人送来大作以拜读,告辞!”
  “不送!”谭雷没有起身,神色已经回复了淡然。
  我转身走下地铺,径自向楼梯口走去。当我刚到楼梯口时,谭雷突然叫住我,“天风,谭某等着和你下次畅快一醉!”
  我回头微微一笑,沿着楼梯走下去。
  出了风月楼的大门,我不由得仰天长长出了一口气。
  寒风刺骨,而我脊背上的冷汗已经将衣襟湿透。我发誓,宁可与那名白衣女子再战,也不要这样子和当官的人说话,吃力,真是有够吃力。
  刚要翻身上马,突然从长街的尽头传来一阵凌乱的脚步声,就听一阵呼喝声远远传来:“让开,让开,军部例行公事!”
  一队人马从远处急奔而来,为首一人,却是我熟悉的徐三。
  只见他带着人马飞快的来到风月楼前,刚要出声喊喝,可目光落在我身上之后,顿时楞住了!
  “天风大人,您怎么也在这里?”
  看着那吃惊的模样,我突然想起了自作聪明那笃定的神态,他保证我可以按时离开风月楼,当时我还不知道怎么办,可是看到徐三,我却突然有些明了。
  能动风月楼的,只有军部执法队。
  若是在我和谭雷说话的时候,徐三捣乱一番,我可以藉口兴趣全无,提前告辞。
  不过,自作聪明恐怕小看了谭雷,谭雷的智慧,只有在和他面对面交锋之后,才能有所了解。
  我翻身上马,走到徐三的身边,说道:“三儿,都是你的人吧!”
  “是呀,都是我从铜庐带来的人!”
  我点点头,笑道:“既然如此,收队!”
  说完,我抛下楞在风月楼前的徐三,催马向枫霜的府邸行去。
  身后,传来零落的脚步声,徐三在命令收队之后,赶到我的身边,看着我,“天风,温大人告诉我说要我来搅局,怎么你……”
  “老家伙真的是自作聪明了!”我冷笑一声,“你们这样子大喊大叫的来,非但不会帮我,反而会将我陷入两难境地。”
  “怎么,和首宰大人闹翻了?”
  我摇摇头,笑道:“暂时还没有,不过迟早会闹翻的!”
  “老大,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笑了笑,没有回答,脑海中却突然闪过一道灵光,“三儿,你在铜庐待得腻不腻?”
  “早就腻了!他妈的,什么狗屁事情都没有,打仗没有我们的份,光是制裁自己人。你知道,铜庐地方的军人,哪一个不是身上带着伤疤的老油条?你收拾他们下手狠了些,他们不愿意;收拾他们轻了些,我又不开心。唉,想想这执法队的活儿,是越来越难做了!”
  “如果我这次外放成功,三儿,和我一起走吧。我保你一天三顿大餐,顿顿爽的要死!”我这样说,并非是心血来潮。任何一个外放官员,都要有自己的一个班底,而我又要在夹缝里生存,自然要做到面面俱到。
  徐三,是军方的人,有他跟着,枫霜也会满意。
  而在地方上,我推行谭雷的新法,也是一招向他示好的手段。
  高,实在是太他妈的高了!
  我不禁暗自得意自己这种墙头草的本领,而徐三并不知道我内心的真实想法。他看着我,两眼闪烁精光,“天风,是不是真的?”
  “嘿嘿,地方上总有许多不法之徒,温和的手段收拾不了他们,有时候铁血的方法更有利于长治久安。不过先说好,如果我外放成功,你最多也就是警长,比起军部执法队,可是少了很多威风!”
  “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你不知道,这一个多月我把你说的那些法子系统的整理了一下,可是军部大牢里的人我是一个都不敢动,能到地方实践和完善我的方法,比那个什么威风之类的事情更重要!”
  哇靠,什么人呀!
  我真的是被徐三这种对新生事物总是充满热情的态度打败了。谭雷怎么没有发现他,他也是个很有创新精神的家伙呀!
  和徐三一路调侃,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座宅院前。
  宅门外,两座石狮昂头做咆哮状,样子颇为威武。朱红色的大门敞开,门头两盏风灯高悬,上面写着:枫宅!
  靖宇正在门楼中站着,见我来到府门外,连忙向我迎来。
  徐三一见靖宇,立刻下马躬身施礼。虽然徐三在铜庐也是颇有名气的人,可毕竟只是个小旗,和靖宇的红衣旗本一职相差甚远。若是靖宇犯了军法,他可以耀武扬威,但是在这帝国元帅的府邸前,他只有行礼的份。
  帝国元帅的府邸中,最小的军衔也是个小旗,他徐三可说是差的太远。
  靖宇朝徐三回了一个军礼,而后笑着对我道:“小黑,你可真是准时,我刚出来,你就已经到了。呵呵,元帅最喜欢准时的人,快,随我前来。”
  徐三在我身后张口结舌,不知该说些什么。
  看样子,他并不知道我是前来拜访枫霜,所以显得有些慌张。站在门楼外,他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样子滑稽的紧。
  “徐三,你也进来吧!”
  靖宇笑着向徐三一摆手,这才解了他的局。不过依旧显得有些拘谨,他像个小媳妇一样的跟在我和靖宇背后,走进了枫宅大门。
  枫霜的府邸很简朴,而且拥有极为显著的军人世家特征。
  最抢眼的,就是那林立在过道两边的兵器架,看样子,枫霜还是宝刀未老。那个摆在路边、手把上光滑无比、估计重有五百斤的石锁告诉我,这可不是一件单纯的摆设。
  “小宇,是天风到了吧!”
  未等我走进大厅,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厅中传来。在神庙的时候我没有听过枫霜讲话,不过这会儿一听,倒觉得颇有些磁性。
  靖宇的脸上露出恭敬之色,在门边垂手而立,轻声道:“义父,正是天风到了!”
  义父?
  我顿时楞住了,怎么靖宇叫枫霜义父?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顿时有些茫然,跟着靖宇,我和徐三走进了大厅。
  大厅正中央的桌案后,一名须发皆白的老人端坐在那里。
  国字脸,浓眉大眼,脸颊如同刀削般的平整,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狂涌而来,令人肃然起敬。
  枫霜,执掌帝国百万大军的统帅,那个曾经是我幼年时的偶像,我终于见到他了!
  在神庙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所以我并没有看清楚他的样子,但是当我现在面对面和他对视的时候,却不由得暗自心惊。
  和谭雷雍容的气度完全不同,枫霜显得很有威严。
  打个比方,如果说谭雷是个儒雅的文人骚客,那么枫霜则是一名浴血沙场的军人。
  而事实上,他的确是一名军人。
  做为帝国中,唯一能和华真媲美,三次参加铜庐会战的军神,我从小就听过他的传说。
  十五岁参军,十八岁以小旗身分率领五十铁骑击溃近千月臣军队。二十岁的时候,他以一名旗本的身分,指挥在艾尔文行省的剿匪行动,在一年的时间里,将猖獗四十余年的艾尔文行省土匪尽数剿灭,亲手击杀匪徒千人。二十五岁,以一名黑衣旗本的身分正式领军,在第三次铜庐会战中深入敌后,重创敌军,最难得的是,同他一同前去的士兵,无一人死亡。三十岁,枫霜荣升北方军团第一司令长官,成为帝国历史上最年轻的统帅。
  正是他,以离间计摧毁了月臣和车楼的联盟,一代战神蒲清啸唯一一次败绩,就是栽在他的手中;那一战,是枫霜一生中最辉煌的一战,更从此奠定了洛丹二十多年的和平。
  枫霜的实际年龄只有五十多岁,但看上去,他更像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不过,那一头白发,让他更显出逼人的威严,更令我心中暗自赞叹,好一个帝国元帅!
  “天风,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不过我已经从小宇口中多次听到你的名字。有勇有谋,一代俊杰,不错,不错!”
  一晚上被帝国两位大人物夸奖,让我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谭雷夸我,我只是得意,而枫霜赞美,则让我感到自豪。我连忙上前,行跪礼参拜,这可是斯法林大陆上最隆重的礼节,非是对最尊敬的人,绝不会行这种大礼。
  枫霜连忙绕过桌案,来到我的身前将我扶起,上下打量我数眼,突然对靖宇道:“小宇,以前听你说天风是个汉子,我不信。但是我现在信了!呵呵,而且,他还是个真正的男人,是个英雄!”
  “元帅过奖了!”我闻听枫霜的赞美,顿觉赦然。
  “呵呵,天风,不用谦虚。小宇,说实话,你可敢独自面对千军万马,挑战对方主将?”
  “孩儿不敢!”
  “我也不敢,单是这一点,天风,你这豪气足以让我饮一大浮白,我帝国男儿的面子,让你赚足了!”
  枫霜越是这样夸奖我,我越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面红耳赤的低着头,我轻声道:“元帅,那不过是天风一时冲动,哪有您说的这样英雄?”
  “哈哈哈,天风,若是我帝国军人,每一个人有你这样的冲动,这斯法林大陆早就被我们统一了!”说着,枫霜将我拉到一旁坐下。
  转过身,他的目光停在徐三身上,见徐三一身军装,眉头不由得一皱,“你是?”
  “卑职铜庐北方军团军部执法队第七小队队长,徐三参见元帅大人!”徐三疾走两步,单膝跪地回道。看他这如行云流水一般的架式,我就知道他已经是酝酿很久了。否则,若是单纯的参见,绝对跪不出来这种气势,估计从走进元帅府的时候,他就开始琢磨,这一跪,还真有那么一点小队长的气势。
  也许是因为徐三是下属的原因,枫霜并没有太过客气。他脸上虽然带着笑容,但声音却显得比刚才更加威严,说道:“徐三,我听说过你,北方军团的死神,方赫手下的第一行刑手,对吗?”
  “正是卑职!”
  “这次你护送天风入京,辛苦了!”
  “这是卑职的本分!”
  果然是久经宦海的老油条,一个字,就让整个意思改变过来。
  虽然我这一路上逍遥自在,可是在铁骑军大营中,靖宇用的是“押送”两字,而枫霜仅仅改变了一个字,这含义却已经大不相同。
  我心中不由得佩服,但是却不知为何有种失落。
  和谭雷比起来,枫霜和我好像距离很远,远的让我似乎无法触摸。
  在和徐三简单的说了几句话之后,枫霜回到大厅中央桌案后的大椅上坐下。
  我和徐三一桌,靖宇则坐在我的对面。只见枫霜轻轻击掌,随着掌声响起,几名身着帝国军服的军仆手捧热腾腾的酒菜上来,摆在我们的面前。
  酒菜很简单,大鱼大肉,尽显军人粗豪。
  “天风,这一杯酒,是我代表帝国敬你!连山关若没有你的出现,恐怕我军如今已经苦战天秀山下,所以,你需满饮此杯!”
  说完,枫霜将一大碗酒一饮而尽,酒碗朝我一照,我头皮顿时发麻!
  又喝酒?
  谭雷喝酒,讲究的是情调;但看样子和枫霜喝酒,恐怕要看我的胆气了。我硬着头皮,将面前的酒碗端起,一饮而尽。才刚放下,军仆上前为我斟上满满一碗。
  “这第二碗酒,你被俘之后,依旧能击杀蒲清夜,令车楼方面陷入混乱,使得帝国有足够的时间来调整战略部署,你当是我帝国以后的功臣,所以,这碗酒,请饮下!”
  刚才的那股子酒劲我还没有压下,这第二碗酒又来了。心中苦笑不已,但又不敢拒绝,我听说过,枫霜的酒令如军令,违抗不得的。
  咬着牙,我再次饮尽。
  “第三碗酒,我代表帝国向你道歉。连山关之战,你本是英雄,却闹成现在这局面,枫霜惭愧。所以,这碗酒,老夫喝了,你随意!”
  话是这样说,但是如果不干掉这碗酒,岂不是弱了我血妖王的名头。
  酒气往头顶冲,我站起身来,说道:“元帅,这样就不对了。天风虽不是军人,但却是帝国一员,受点屈辱又算什么?呵呵,天风没有酒量,但是却有胆量,元帅,我陪你满饮此杯!”
  说完,我闭着眼睛,仰头将碗中的烈酒灌下去。
  三碗酒落肚,我只感到天旋地转。酒碗放在桌上,我手扶徐三肩头,大叫一声:“再来三碗!”
  话音未落,我就感到脑袋一昏,朝着桌子扑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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