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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巨头进化

书籍名:《不死冥王》    作者:云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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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地表的恶灵,比地表以下那些被坑杀的士兵还多,但是这一次来这里,王冥可不只是为了恶灵,更为的是地下被埋葬的白骨啊,王冥是想将他们都召唤起来,收进冥界,扩展骷髅海!
  不要小看骷髅海,他是冥界亡灵的基础,可以确切的说,冥界的一切生物,除冥王外,冥界所有的亡灵战士,包括死神,睡神,以及三大巨头,都是来自骷髅海,无论他们将来进化到什么程度,他们的故乡,都是骷髅海,骷髅海的面积和白骨的数量,就是冥界军力的体现!只有让白骨真正堆积成海,冥界才可以拥有最强大的,数量最恐怖的冥界大军!
  经过一夜的绞杀,在确定骷髅不会被恶灵干掉后,第二天晚上,王冥一次性的放出了所有的骷髅,一时间,整个长平古战场上,白骨皑皑,四周游荡的恶灵,以恐怖的速度被绞杀着,第二天下半夜,终于……前面传来了消息,找到了通往地下的入口了!
  当王冥一路收起骷髅海时,整个长平古战场上,已经见不到一丝恶灵的影子了,虽然长平古战场上的恶灵总数达到了六七十万,但是在上万骷髅的绞杀下,又能支持多久呢?平均一个骷髅,只要杀六七个恶灵就可以了!
  终于,王冥赶到了一个位与山坡下的漆黑洞口,看着洞口周围人为的建筑设施,王冥知道,这是一个废弃的矿坑,从洞口的位置,甚至可以看到已经锈透了的铁轨,正朝洞内延伸着!
  思索了一下,王冥带着三大巨头,朝废弃矿坑里走了过去,虽然里面很黑,很湿,也恐怖,但是既然来了,就不能不进去看看!
  对于一般人来说,来这样的地方,照明一定很成问题,可是王冥不同,在冥眼之下,有没有光线,对他来说根本就不重要,此刻……在王冥的眼里,洞穴内一片光明,亮如白昼,而且视力也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提升了!
  呃啊!
  刚进入矿洞没几步,重重的黑影,恐怖的大喊着冲了过来,见到这一幕,王冥当然不会退缩了,手中早已经祭出的噬灵斩,呼啸着朝黑影劈了过去,与此同时,三大巨头也纷纷施展出看家本领,守护在王冥的两侧和身后,组成了一个三角阵,朝黑影冲了过去!
  砰!砰!砰……
  剧烈的轰鸣声中,烂肉翻飞,臭气熏天,没错……现在遇上的,已经不是恶灵了,而是僵尸,那些死在这里的矿工所化成的僵尸!
  说起来,这个矿坑已经有年代了,从古时候起,这里就发现了巨大的金矿,可是一直以来,每一代的发掘者,都没能从这里得到多少利益,伴随着矿工大量的死亡,最终……当矿坑挖掘到一定的深度后,这个矿坑已经不能进人了,凡是进来的,还没有能活着出去的!至于原因,自然就是现在的这些僵尸了!
  回忆着黑皮手抄本上的描述,僵尸的要害不是头颅,也不是咽喉,而是心脏,只要心脏不损,那么你就算砍掉他的头,他依然可以挥舞着四肢,朝你发动攻击!
  想到这里,王冥右手一震间,手中战刀化做了漫天的芒影,一连十几刀,朝对面的十几个僵尸刺了出去,锋芒过处,十几个僵尸纷纷倒了下去,体内的魂魄,纷纷散了开去。被噬灵斩纷纷吞噬!
  见到这一幕,三大巨头一愣,随后……艾雅格斯手中骷髅杖一挥间,九个手握骨枪的骷髅,迅速的出现在我们的前面,排成整齐的九宫阵,封锁了整个矿道!
  与此同时,另一边……拉达曼迪斯手中的长柄镰刀一震间,刀刃迅速弹直,随后分成了两半,分别朝两侧移了过去,……一把血红的方天化戟形状的兵器,出现在他的手中!
  所谓的方天化戟,其实就是一杆长枪上,在枪尖的下方,左右各出现一个朝外弯的月牙刃而已,总体上来说,除了可以锁住对方的兵器外,左右的月牙极其锋利,无论是挥削,切割,还是推拉,都是致命的,不过最重要的是,方天化戟的前端也是枪尖,完全可以把他当枪使用!对付僵尸,和枪没有任何的差别!
  可以这么说,方天化戟是集合了十八般兵器的特性与一身的终极兵器,但是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也分外难练,自古至今,只有一个人可以熟练的方天化戟,这个人就是吕布,凭借着一把兵器,他几乎可以施展出所有兵器的所有招法,单讲武学天才,天下无出其右者!
  不过,对比起来,米诺斯也不比他差,双手一震间,手中的镰刀猛的一弹,先是变成了一把大刀,随后刀身迅速的变化,成为了一把双面开刃的剑形枪尖!
  一眼看去,你不得不承认,米诺斯手中的武器还是枪,但是与一般的枪不同,米诺斯的枪尖,是一把犀利的剑身,这让他不但可以发挥出枪的刺,更可以在推进中,施展出左右挥削的特性!
  事实上,赵云手中的枪,就象是一把超长柄的宝剑,看着他手中的长枪,王冥不由迷茫了起来,幻想着当年赵云在十万敌军中杀了个三进三出,恩……也只有这样的枪,才可以让赵云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壮举吧!
  一枪刺出,随后左挥右削,挡在前路上的敌人,哪还不束手送命,也只有这样的攻击,才可以杀开一条血路,如果是锥形的枪尖的话,就算可以刺死敌人,但是拔枪不易不说,由于刺的时候,力量是象前的,敌人的尸体,必然会阻挠你的前进,只有左右的挥削,才可以在杀死敌人的同时,将敌人朝两侧推开!
  当然,有了这把枪后,还必须配上一匹好马,不然的话,任赵云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完成那样的壮举啊,而且……能够光凭臂力,便将敌人连人带马左右推开,赵云这武力第二的排名,绝对不虚啊!试想,和他争夺排名的家伙,哪一个不是以力量著称的?
  最著名的是排在赵云之后,名列三国武将第三的典韦,据说……一日,曹操营前的高大旗杆倒了,狂风中,四五名壮硕的士兵上前都扶不起来,这时候典韦出现了,只一只手,轻易的将旗杆扶了起来,狂风中,立的稳如泰山,曹操当时夸赞道:“此古之恶来也!”由此可见,典韦的力量有多大了!
  典韦很厉害,这一点是确定了的,可是……赵云比他还厉害,单就力量而言,稳压典韦一头,由此可见,其双臂的力量,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
  思索间,王冥仔细的观察着这杆长枪,据说……赵云是白马银枪,不过现在看来,这枪的颜色,和他的骨骼是一样的铅灰色,枪身表面盘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一道道灰色的龙形雾气,饶枪飞舞,这应该就是赵云的兵器——盘龙绕云枪了吧!
  与此同时,艾雅格斯的武器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杖身暗红,顶端的三个骷髅也消失了,取而带之的,是一把造型诡异的类似与雨鳍的扇形构造,扇面暗红色,扇骨狰狞的突出,如鸟骨一般,扇骨一共九道,每个扇骨末端,是一个精致的暗红色骷髅,骷髅上升腾着暗红的火焰!
  见到这一幕,王冥眼睛不由一亮,他知道……诸葛亮的成名武器,是朱雀羽扇,平日看来,是一把白色的羽扇,一经施展,火光缭绕,可是现在看来,这扇子怎么多了这么长的一个杖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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