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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激越

书籍名:《花朝奇事》    作者: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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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个……”此时轮到明霄大惊失色,被卫恒占据的西蜀一直是个神秘甚至是邪恶的所在,大家对那里都知之甚少,“卫恒擅长巫术……”明霄嗫嚅着说。
“——巫术也不能当饭吃!”衡锦浓眉倒竖,厉声打断明霄,惊得明霄心里一跳。
“巫术只能暂时震慑人心,又不能长久维系人命,不想办法增垦农田,如何能养活那么多兵将,还有川西的各族蜀民。”衡锦放缓了声调,不自觉地与明霄争论探讨。
明霄此时已完全陷入迷茫,他一边消化着衡锦的言论,一边继续追问:“这个卫恒一向荒淫无耻,暴虐无度,他……”
“他也许荒淫无耻,但却并不窝囊无能。——暴虐无度?他不杀人,人便要杀他!正义与邪恶全都由胜利者评说,你若任人宰割,那就只剩百口莫辩。当年蜀幽王,也就是卫无殇的父王,骗取苗王的信赖,不仅对苗王之女始乱终弃,还趁苗王来探望女儿之际将其斩杀,嫁祸于彝王,致使多年来川南川西内祸纷乱,自相残杀,这算不算暴虐无度?”
衡锦只觉胸中翻涌着热浪,完全与情欲无关,那是一种来自灵魂的快慰,他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痛快淋漓地与人交谈过了,久得他已经忘记了避讳。
明霄被他问得哑口无言,本能的觉得这全属狡辩,正邪黑白以及各族之间的仇怨已全被其颠倒混合,但面对衡锦琥珀色的晶亮眼眸,面对他咄咄逼人的言辞,明霄又觉一时难以争辩,更加无法说服他。
“——嗯,衡先生,咱们立场不同,自然看法也就迥异。你们苗人可能得到过卫恒的关照,所以对他心存感念,而川东的夏人(汉人)百姓却对他深恶痛绝。”
“哈哈哈……”衡锦忽地仰头大笑,笑声无比讥讽,“是夏人百姓对其深恶痛绝还是夏人的氏族豪强?这些豪门大户广占良田,蓄养家兵家将,百姓不尊蜀王,只听命于各地领主,这难道就是大蜀之福?这种积弊已达百年,当年太阳王也对此一筹莫展,可却只能姑息。”衡锦不明白自己如何知道这些王室秘闻,且能说得头头是道,也许他曾是卫恒手下的臣僚。
“先生……先生的言论倒是我闻所未闻的……”明霄已被他说得头晕目眩,心中万分疑惑,口中偏偏无法辩驳,毕竟他们都早已习惯诅咒卫恒,现在面对这些全然不同的论点论据,明霄忽觉心底震动,因为氏族豪门的弊端不是大蜀独有,南楚也相当严重,此时正是他和景生的心头大患。
衡锦振袖而起,居高临下地说道:“这些世家大姓以各地领主自尊,每遇天灾人祸不但不帮蜀王消灾解忧,反倒趁机盘剥,将王庭调拨的救灾钱粮尽归己有,欺骗愚弄百姓,教唆他们仇视蜀王,难道卫恒不该将他们一网打尽吗?”
“应该!只是他操之过急了,这样会引起反扑,呃——”明霄不由自主地沉声接言,话一出口才悚然而惊,自己……自己怎么竟替卫恒说起话来了呢?
衡锦的神色一下子变得黯然,“是呀,他操之过急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又懂什么政务,他仇恨,他就去报仇,结果必然反受其害,以致南楚武王伐蜀之时无兵可用,氏族豪门皆拥兵不出。”
“十四五岁?”明霄惊问,迅速在心中回顾大蜀王史,不禁一凛,卫恒篡夺卫无殇王位时确实只有十四岁,卫无殇和卫无暇那年刚满十六岁,明霄浑身盗汗,——一个十四岁的少年竟然如此铤而走险!忽地又听到衡锦谈起南楚伐蜀之事,明霄立刻为父王辩解:“先生差已,武王是兴正义之师为太阳王及其孪生王妹讨个公道,谁让卫恒谋篡了蜀昭王的王位呢。”
“正义之师?讨个公道?哈哈哈……”衡锦再次大笑,明霄此时心情万分复杂,已开始坐立不安。
“擅自举兵入侵邻国怎会是正义之师?武王要为他们讨个公道,那为何当年卫无暇投奔他而去之时,他要锁江拦船,将卫无暇赶出南楚?十三年后却又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入侵大蜀,这就是萧公子所谓的正义之师吗?”衡锦盯视着明霄,话虽说得猖狂,神态却并无怒色,反而有种说不出的悲凉。
“呃——!”明霄腾地站起身,“你……你是何人?”他瞠目结舌地逼视着衡锦,太阳穴突突地急跳着。
“我只是一个苗人,世居川西。”衡锦简洁地回复,眼神渐渐变得温和,他慢慢地在紫檀椅上坐下,“萧公子,就像你刚才说的,咱俩立场不同,也就辩无可辩了,何必为了这些陈年往事纠结不堪,求同存异罢了。”说着衡锦竟端起案几上的茶盏喝了口茶,“咱们怎么从旱灾说到这些国家政事上了?你我一届平民,还是莫谈国事为妙。”
明霄看着他迅速恢复平静的神态,轻吸口气,——一届平民!此人气度不凡,言辞犀利,怎么可能是普通平民呢?说不定他正是苗彝之地的某位大王!明霄心里一动,此时大蜀的局面依然混沌不清,特别是苗疆,自去年平息了卫恒残兵谋乱后就一直动荡不安,这个神秘的衡锦倒是个可用之人,若是能将他罗织于朝下,对平靖苗彝之邦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帮助。
“嗯……”明霄轻轻颌首,“求同存异最好,这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衡锦虽表现得镇定平和,心里却极度惶惑,刚才他的一番言辞全然出自本能,脑中如有火花不停地闪现,那些语言就自口中说出,如被鬼魂附体,那是一个罪不容恕,罪孽深重的魂魄,日日游荡在他的心中,试图将活生生的他重新拉入黄泉碧落。
就在明霄和衡锦默然静坐,各存所想之时,厅门外忽然传来轻轻的叩击之声,双喜的声音随即响起,“公子,虫儿不肯回府,非要吵着要您,不得已,我们只好先到秦府上找您。”
明霄看看紧闭的偏厅之门,唐怡正在那里与死神抢夺天宝,怀着一丝焦灼,明霄走过去打开厅门,门口站着奶娘和双喜,虫虫儿正伸长了手臂往他怀里扑,明霄一把抱过他,微微蹙眉,“李氏,今天小虫儿怎么没睡呢?他平时这会儿都要睡上一觉呀。”
李氏摇摇头,困惑地笑了,“确实有点奇怪,今儿小虫儿好像特别兴奋。吃过奶也不肯睡,一直闹呢。”
虫儿见了爹爹,一下子变得乖巧,乌发浓密的小头藏在明霄的肩窝里,忽地抬起来打了一个哈欠,那精致秀丽的小小五官全都皱成一团,“呵呵呵……虫儿见了爹爹倒犯困了……”明霄好笑,只得托抱着他在厅中慢慢踱步。此时衡锦已站到琉璃窗下,好奇地打量着窗扇。
“萧公子,这种琉璃真正罕见,竟如此通透,完全能看到外面的景物。”衡锦的声音里带着掩不住的惊讶,明霄看到他的神情,一下子想起自己最初在大华岛景生的房间里看到这种琉璃窗时的情景,不禁也笑了,“这是一种特别的琉璃,叫玻璃,确比普通琉璃透亮。”
“玻璃……玻璃……”衡锦念叨着,伸指摸向窗扇,“我在北朔还没见过这种琉璃,他们倒是有不少西夷杂货,这是……是明华自己制造的?”
明霄猛地顿住,怀里的虫儿唔地轻哼起来,两只小手立刻圈上明霄的颈项,明霄又重新在厅中轻轻踱步,一边不经意地问道:“衡先生是从……北朔过来的吗……路途遥远……”
衡锦微微直起身,伸指啪地弹上玻璃,转头看向明霄:“我是从东朔云州过来的,天宝阿妈的娘家在云州。”
衡锦的唇边带着点笑,几乎连他自己都相信了这个谎言。明霄眸光微闪,立刻想起天宝眼底的幽蓝宝光,——怪不得呢,原来天宝的娘亲竟是北朔人。
“天宝的……阿妈呢?”明霄随口问道,虫儿窝在他的怀里已经睡眼迷蒙了。
“死了。”衡锦立在窗下,嘴唇微动,吐出了这两个字,神态近乎漠然,——自从曲乌一伙人将天宝偷来,天宝的亲生父母就已在他的生命中消亡了。
——啊!屋中众人均是一惊,虽然他们早已想到此节,此时骤然听到衡锦证实了此事,仍然感觉悲伤,明霄抱紧半睡不醒的小虫儿,——世间最苦不是生离就是死别,他已经全都遭遇过,自然对其中惨烈的滋味感同身受。
“衡先生,上穷碧落下黄泉,总有相会的那一天。”
——真的吗?听到萧公子的话语,衡锦突然想笑,若是今生不能天随人愿,那就不要再见了,何苦追到阴曹地府中苦苦纠缠!
“他此时肯定已经转世投胎,重新开始了新的人生,我并不指望再与他相见,即使相见也不再相识。”这些日子,衡锦已隐隐猜到他的生命中曾经有过一个‘他’,不能想,也想不起来,好像那是一个被封禁的魔咒。衡锦没想到此时竟借着那个虚无的阿妈说出了心里的感言。
李氏听了立刻双掌合十默默祈祷,明霄则再次愕然,这位衡先生确实奇特,每次说出的话都出人意表。
就在这时,偏厅的门哗地从里面推开,唐怡满额细汗地缓缓走出,一边艰难地摘下手上的布手套,轻轻捶打着后腰,她此时已怀孕六个月了,腹部隆起,行动已不太方便。
“手术成功了,天宝的麻药药效还没过去,一会儿等他醒来排尿后就没事了,只要注意监护即可。”唐怡虽然感觉异常疲劳,但唇边却带着极之欣慰的笑。
“是个儿子……”衡锦突然开口。
“什么……”唐怡和明霄一时都愣住了,奇怪地看着衡锦,再次对他的话感觉意外。
“我说秦夫人将要有一个儿子了。”衡锦迎视着他们讶异的眸光,神情平静地说着。
“什么……你……你是说它是个男孩儿?”唐怡拍拍肚子,不置信地问,所有那些儿女绕膝的人见了她都暗示她将生个女儿,因为她腹大如盖,并非扁而尖的,她自己对孩子的性别没有任何偏见,男孩女孩她都喜欢,但考虑到秦书研身为庶子的情况,以及婆母在秦家卑下的地位,她还是希望第一胎是个男孩,也好堵上秦家上下的尖酸之口。当初若不是卫太后和景生亲自出面,秦家是断不会同意迎娶唐门之女的。
“对,是个儿子。”衡锦笑了,看着大腹便便的唐怡,他第一次觉得在这世上,除了自己的娘亲,还有值得尊敬的女子。
唐怡抽出手帕频频拭汗,明霄也觉惊疑,他将虫虫儿交给李氏,跟着衡锦唐怡一起走入偏厅,愁眉正在忙碌收拾,天宝躺在床榻上安然沉睡,身上已换上了新的纱袍。
“我婆母已将孩子的衣服准备到了三岁,我就找了一件给天宝换上了。”唐怡说着自己先笑了,大家看着依然处于麻醉之中的天宝,本还担忧,此时细看他身上的小袍子又都忍不住笑了,那是一件大红色的纱袍,好像喜服一般,此时穿在天宝的身上,更衬得他肤色奶白,卷发乌黑。
衡锦快步走上前,俯身撩起红色纱袍,见天宝的右下腹上缠裹着纱布绷带,“什么时候他能醒来?”
“再有半个时辰吧,你们刚好可以用个午……午饭,饭后天宝就该醒了。”唐怡及时将已到嘴边的午膳改为午饭,“阿鸾,我已经派人去你府上通知了,你不用担心鱼儿。”唐怡知道明霄不会先行离开,必会等到天宝醒来脱离了危险,“李氏也别抱着虫儿了,将他和天宝放在一起吧,这样孩子可以睡得踏实些。”
李氏抬眸看着明霄,明霄笑着点头,“愁眉和双喜轮流在偏厅看着两个娃娃,李氏赶紧去用饭吧。”
唐怡走到门口拉动金铃,一位婢女走进外厅,“少夫人有何吩咐?”
“你们将午饭就摆在这厅里吧,我陪着萧公子和衡先生一起用饭。”唐怡早已看出这位衡锦非同一般,明霄对他的态度也颇耐人寻味。
衡锦这一上午被天宝折腾得身心俱疲,此时也真的饿了,听到唐怡细心的安排,也就自然地同意了,他好像还从未如此随和过。
不一会儿,饭菜就陆续端进来,摆放在紫檀镶云石圆桌上,样数不多,却非常精致,俱是蜀菜与夏馔相结合的风格。
明霄和唐怡早都习以为常,衡锦却吃得大快朵颐,差点忘了餐桌上的斯文礼节。他获救后的这一年多来几乎天天吃大漠上的腥膻食物,有时甚至必须生食牛羊肉,或是吃梆梆硬难以下咽的肉干度日,此时见了久违的家乡风味,真恨不得将舌头也吃下肚。
唐怡和明霄见他明明意犹未尽,却又尽力维持礼仪,都有点惊异,也有点唏嘘,此人布衣粗袍,气势迫人,却又意外地隐含腼腆紧张,仿佛是被深埋在灵魂夹缝里的一点光明。
“秦夫人也是蜀人吗?”餐毕喝茶时衡锦才开口说话,他依稀记得曾有个人反复叮嘱他:‘——阿衡,食不言,寝不语。’
到底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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