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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警察旧事(选)(1)

书籍名:《中国散文年度佳作》    作者: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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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以前写的,偶然在另外一个地方重新看到,细读下来,又唏嘘一遍。

  不过不像以前那么后怕。在那个恐惧的夜晚,我越来越平安地走下山,有好几次都看自己的裤裆,看尿湿了没有。

  沦陷的派出所今日做稿件研究做到一半,整个人突然停了。不知要做什么,会做什么,人如巨叶,仰飘于涧下。耳边有《37度2》的片尾曲,又如河水淙淙而下,将巨叶卷入撕心裂肺的瀑上。

  昨夜,因为窗门大闭,眼睛阖严,竟觉世间无一点声音。我说,这混沌中有宁静,在天堂可,地狱也可;明朝可,原始社会也可。归途原来就是这鸵鸟式的一闭。

  但是真正能够与我跨时空连着的还是一个叫洪一乡的地方。1997年或1998年,我在这个乡的双港河赤裸着身体,任水泥坝冲下的水砸在背上,我眼睛闭上,逐渐进入宁静。我看到自己腾云驾雾、穿州过府,直达首都。

  昨夜,我在北京的床上闭着眼睛,等待青蛙和夜虫的叫声,它们没有出现,但是我很快回到了洪一乡。

  我看到自己踩着鹅卵石慢慢走出水面,弓着身子开始穿短裤。太阳开始像失宠的妇女,泛着贫血的光芒。风吹过来,我的手脚起了疙瘩。冬日将至,这个河啊,断然是洗一天少一天了……我光着脚走上河岸,光着上身走回派出所,光着脑子往床上一躺,等待烧火的叫我吃饭。

  但是曾经把我从县城一路接到洪一乡的仪征吉普车,在派出所外边艰难地发动起来了。这堆白铁寿命有限,有人既然把它摇醒,自然是有事儿将欲进入历史。我也没等招呼,把绿色的制服穿好,但是我在两双鞋面前陷入了思考。虽然都布满灰尘,但球鞋更适合于夜间行走。但是皮鞋说话了,皮鞋说,我知道你要穿我,你就别扭捏了。

  那双球鞋我无数次劝自己穿它,但是它从来没有被临幸。我拖着后沿已经踩塌的皮鞋,松松垮垮地钻到吉普车里,然后睡着了。吉普车苟延残喘的声音割碎了我的梦,郑州、上海、广州和北京变得灰尘满面——我回到了现实当中。理发店满地的头发、没有一滴柏油的尖石路、因为开车冲到人家小卖部而被放逐到这里的警察,一桶桶倒在我的脑海里。车行途中,我突然和车一起跳了一下,我知道这是在过双港桥——那老爷车每次都是四足一跃,然后我们伪装痛苦,“哎呀”一声。

  天依然光明,我们爬上山。我看到了油菜花,它们才是太阳,它们投射着巨大的温暖,它们撩拨着我的性欲,它们吞噬了一个咬牙的献身者和一个处男。我说,咱们就在这里撒泡尿吧。小周说好,自己掏着家伙就飙了一地。

  小周说:“忘了说,有个打工弟回到边山了。上次抓赌时他跑了。”

  我点点头,扣上裤子。这个游戏好玩么?又是带一个人回到派出所,又是他的家属拿着钱来赎人,有时候还会有一顿酒——吃的是腊肉,喝的是谷酒,然后全部呕吐到餐馆后边的菜地。

  我们的车离边山村委会所在地越来越近,蓄着斯大林式胡子的联防队长,开始把电棍一下下拍在掌窝里。我有点憋气,太阳有点下垂的意思了。我回头看到山下,山下的景物眉清目秀,走向分明,好像是一块框内的风景画。

  吉普车曾经路过那里,它还路过油菜花地——我感觉到自己离幸福越来越远,我被皇帝放逐到瑞昌市的西藏了,然后又被接着放逐到洪一乡的西藏了。天穷地远,此是尽头。

  我从来不想参与这样的抓捕,我没有兴趣。

  我们的车在村委会停了下来,因为前边不再有供四足动物通行的路。我们借了手电开始走上四公里长的蜿蜒小径。在小径的尽头,是一个小小的盆地,那里住着上百户大姓人家。太阳早就没有火了,我和小周、队长、司机一起百无聊赖地走进密林。我们讲了大概有六个黄色笑话,其中有一个是说:

  有一个包工头嫖娼被抓,他老婆到公安局交罚款领人。还没领出门,她就揪着老公耳朵哭着说,家里又不是没有。

  我们勉强笑了。讲笑话的司机没讲前就再三说,不知道你们听过没有——我们当然是听过了。

  村庄出现在我们眼前时,有如桃花源出现在陶渊明眼前。我感觉到这件苦役的一半已经完成了。我们加快了速度,把那个赌博逃跑的人从他家里捞了出来,然后迅速戴手铐,押走。

  我对我们的速度很满意。何苦要借手电呢?太阳有一半还在山边上呢。

  我们对这条路并不熟悉,它时常令我回转身去捡皮鞋。但是我们是胜利者,联防队长的胡须因为说话翘了起来。他对待这个被抓住的年轻人,就像对待笼子里的兔子。他带着欣赏的喜悦,捏着兔子的胳膊,蛮结实,蛮结实。他又带着笼外人的得意,嘲弄这结实的胳膊死活抓不到清一色一条龙。最后队长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你家里怎么有个说普通话的女子?

  那是我老婆。

  怎么是你老婆,打结婚证了吗?

  没有。是女朋友。

  哪里的人?

  四川的。

  怎么认识的?

  打工认识的。

  队长因为问话放松了警惕,我们也放松了警惕,我们想到掉落到村庄的那位四川女子,就像七仙女掉到董永的那个村子。我们陷入到胜利后的疲倦和胡思乱想,我们有的抬头看天,有的低头看路,有的哀叹,有的因为自己说话别人不理生闷气。

  后来队长就像拉牛的人只拉着一条绳索,他提着手上空空如也的手铐大叫:“别跑!别跑!”

  但那壮后生已经真像兔子,在一处没有树林的山田里一蹿一蹿地越蹿越小。我擦了擦眼睛,伸出一只手指着天,大叫:“不准动!再动我就开枪了!……我开了啊!”

  但是那身影已经彻底消失了。小周拍下我的手,说:“枪呢?枪呢?”

  年纪轻轻的哪来的枪。我没好气。大家也没好气。大家在路边上坐着抽了几根烟。——这下是再也抓不到了。

  兔子已经警惕了,他肯定不会住在自己家里,一定住在别人家里,住了几天就朝湖北的路再打工去。四百元的罚款就这样泡汤了。泡了也就罢了,回去还有个所长。所长?就跟他说,我们没抓着,他不在家。

  但是你以为所长是傻子。第二天双港所有杀猪的卖菜的都会面带笑容地说:“派出所又让人给跑了。”

  有一次派出所把人抓到二楼,只剩下一副铐子挂在窗杆上。我们像狗一样跑出门,跑到河边,跑进芦苇荡,跑入村寨。一无所获。但是当我们回来时,才发现那厮双手正扒着二楼的窗沿,一直在跟自己打气,跳下去,跳下去。最后当然是没跳下去。我们找到一把梯子把他顺下来了。我们把他一顿好打,打完了就发动吉普车连夜把他送到县城看守所了——在那里,武警拿着微冲,站在高高的谷堆上边。

  说到哪里了?妈的,又是开会,又是被人问了一句“最近可好”,又是保安同学走来走去,害得我把烟头一脚踩死。

  却说我们讨边无功,进退正两难间。却又是那联防队长大腿一拍,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句非法同居的罪名来。我们当时都觉得这罪名实在不是罪名,但是那队长不愧是师爷出身,说,只是欺他不懂,来个引蛇出洞。

  这个意思就是先假意逮他“老婆”,把他引出来,再把他二次抓捕。我和小周两个穿制服的也信了,不信也没辙。死马就当活马医。我们已经用梯子丢了一回面子了。我们已经被狗血淋头地骂过一回了。我们还是不是人民警察了?

  我们就这样鼓足干劲,重新返回那个村庄。太阳像那个扒住窗沿的小偷,扒住山顶。我们都看了一眼它,觉得这一趟脚步甚是沉重。

  我们快刀斩乱麻,迅速进入敌人家中,把那四川女子提了出来。我们提了有十来步,就到了村里的大谷场。这谷场近乎中学一个足球场,空空荡荡,摆了几个衣架。

  我们放慢脚步,等待那后生出现。我们知道他就看着我们,他在做思想斗争。我们脑海里出现了抗日战争的片子,我们将看到英勇大无畏敢于承担责任的男人。

  但是那女子突然一沉,就死过去了。我们以为她真有心脏病的时候,她的脚又在地上一顿狂抽。我先吓坏了,接着大家也吓坏了。我们脑袋一片空白。但是那队长久经考验,知道下数,起身一提,又把她提起来了,这女子张口就是一句川骂。

  队长的手电筒正要砸下去时,我突然听到大海的声音。大海正一路怒奔,从云间急切掠过,看起来就要淹没山顶,将盆地变成海底。

  队长、小周和司机也听到了。我们不但听到了,还看到了。乌泱泱一片人群正趁着暮色杀奔过来。他们提扫帚,拿铁桶。提扫帚的,眉毛拧做一处;拿铁桶的,嘴唇咬成八瓣。那扫帚拖地,有如金枪倒走催命来。那铁桶撑天,恰似银锤顺风敲瓜至。

  男的女的,扫帚的铁桶的,就在我们身上一顿狂殴。打得司机叫爹喊娘,打得队长数声狂笑,打得小周鸡飞狗跳。我顺势蹲下,倒还清静。我抬头望着这些交叉运行的武器和唾沫,陷入到了宁静。

  死亡前的宁静。

  我逃生的意识是在菜刀闪过后出现的。我后来写专栏起了个名字叫“菜刀帮”,是因为那把菜刀确切地在我眼前晃过,我从来没见过那么洁净的刀光。我以为天黑了,但是菜刀砍过来后,我看到天下一片白光。

  有如闪电。

  拿刀的正是那逃跑的后生,他嘴里喷了大约有二十个操字,然后专心致志地拿刀来剁我们的手臂。我们一个个中刀了,但是没有看到鲜血。后来我听到队长大喊——有种你别拿刀背砍!

  我想这厮不想活了。但是他喊过后,所有围殴我们的人都愣了一下。这一愣就给了我们机会。队长夺下菜刀就跑,一路跑到半山顶。后边跟着的是小周和司机,他们的速度也不慢。只有我——我跟在最后。

  我穿着要命的皮鞋,只能快步走。我仿佛听到后边的群众都在“哈哈”

  大笑,他们笑穿制服的小周太狼狈了。他们不笑我,他们表扬我,表扬我关键时刻不丢人民警察的脸。我听到自己的心脏快跳到嗓子眼了,我知道这样迟早要被抓住——他们不可能不抓,我不可能不被抓。

  两只手一扒我的背,我转过身来,恰好最后看了一眼太阳,它们只有些触须还在山顶,它们谢幕了。我转过身来看到一个汉子从村巷里钻出,手里提着一把枪担。

  所谓枪担就是樵夫用来挑柴用的工具,中间是木棍,两边是削尖的铁。

  如果乡下有野猪,多是用这个来刺。

  我看着这把枪担,觉得它跟我没关系。那个我不认识的粗鲁汉子只是出来挑柴罢了。我平静地等待着不可避免的谈判,我将代表派出所,和他们就问题怎样处理,展开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的谈判。也许叫妥协好一点。也许叫投降更好一点。

  没有那么多也许了,天黑得差不多了,我的眼睛和耳朵灵敏起来。我听到联防队长在半山顶上大叫:“叫你们逞,叫你们逞,你们的罪证在我手头了!”

  这边一片骚动,都在商量那个菜刀的问题。

  我最后一次摇了摇头,然后看到那准备挑柴去的粗鲁汉子突然大叫了一声——我见到他双手抬起枪担,双脚量好地面,开始助跑,像是要来个撑竿跳——我见到他臂部的筋像钢丝钳在黝黑的瓷器上,他的胸部一起一伏,像山丘被装在身上,腹部有梯田一样的肌块,正在互相挤压——我还见到他的老二,他的老二也像他一样绷紧了,那马口正如他的眼睛,正在深入到黑夜里,期待一个最后的答案。

  我大脑一片空白,看到他朝着我冲过来。

  我最后看到他时,他的嘴巴正朝着我吐口水。那口水半途被风拦下。我的脑海一片空白。

  然后我感觉到自己像一袋吊在梁上的粮食,“噗”的一声,什么都掉了下来。我看到鲜血像礼花一样在身前燃放,看到那枪担冲过我后,越来越短,我看到壮汉的手和枪担一起钻入了我的体内。

  然后他整个人穿过我的身体。

  我看到我像一只爆裂的人皮,四散炸开。我看到所有人都“哦”的一声,惊恐地往后跳开。

  我看到捡回一条命的自己,在这里,流下眼泪,再也不想写了。

  小偷一个

  这个小偷神不知鬼不觉,好几次不打招呼打个洞,就闯入到我的脑海里了。有一次是在横穿马路的过程中,有一次是在斜阳的冷风里,还有一次,就是现在。当我寂寞得不得了,寂寞得恨不能把自己甩到空中去撞死的时候,他就来了。

  他每次都对着我谦卑地微笑。而我的任何一个动作都像是在牵动无数根线,让他像木偶一样全身震颤起来。我就是在寂寞的时候觉得人是可怜的,是筛糠的,是有泪流不出来的。

  我不是在写小说,我是在讲真事。如果不是真事,他就不会老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逼着我开讲。他像满后则溢的精子,他蠢蠢欲动,迫不及待,要一下跳到你的面门上。

  我们看起来像是憋了很久。

  我在洪一派出所的时候,喜欢穿着一条短裤去后山脚下的河里。我扒掉短裤,一丝不挂,会躺在水坝下一两个小时。我一般能看到太阳落山的过程,它开始的时候像是农妇一样,在愉悦地收被子,后来它就觉得天黑了,它感觉到无奈,就在门槛上坐了一会儿,然后走了进去,不再出来。我每天都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我就研究太阳会干什么,后来我知道它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后来我就把自己的头埋在有下冲力的水流里,让自己不想不听不说。就像我现在把自己的头埋在那小小的耳脉里,我觉得自己像是被没有呼吸的节奏感一直推着顺流而下,经过瀑布,经过又一条瀑布,一路被推到大海。

  有一天我正在张望四周,准备脱掉裤子。这个时候我看到桥上有好几个人押着一个瘦子往派出所的方向走。这几个人我当然认得,他们是我的同事,他们去了长坑村。而这个瘦子就是要抓的小偷。同事小周一看到我,就裂开他的厚唇,像领导一样喊道:“小艾,捉回来了。快回来呀,这家伙有轻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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