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文网 > 中国辩论词名篇快读 > 第28章 你认识投毒杀人的郑魁吗

第28章 你认识投毒杀人的郑魁吗

书籍名:《中国辩论词名篇快读》    作者:李天道
字体大小:超大 | | 中大 | | 中小 | 超小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约1820年

  背景导航

  邓廷桢(约1775-1846),清朝大臣。江苏南京人,嘉庆进士,先后任延安知府、湖北按察使、江西布政使、安徽巡抚。在任期间颇有政名,尤善断冤狱,常为时人称道。道光十五年(1835)升任两广总督,其时正值鸦片泛滥之际,目睹鸦片之危害,邓廷桢逐步由主张弛禁转为严禁。1839年春,林则徐奉旨抵广州禁烟,他予以通力协作,取得虎门销烟的胜利。并加紧海防,多次击退英舰挑衅。1840年1月,调任闽浙总督,继续加强缉私与海防,同年10月,遭诬陷而与林则徐同被革职,充军伊犁。1843年释还,旋即授甘肃布政使,期间勘察荒地招民开垦,成效显着。1845年,他升任陕西巡抚。1846年卒于任上,归葬南京。诗文颇有成就,尤精音韵,着有《双砚斋诗钞》。

  嘉庆十五年,邓廷桢被授台湾遗缺知府,浙江巡抚蒋攸铦请留浙,补宁波。母忧归,服阕,补陕西延安府,历榆林、西安,以善折狱称。平反韩城、南郑冤狱,又全同州嫠妇母子,陕民歌颂,传播京师。任陕西西安知府时,邓廷桢复审过一个疑难案件。原经办人在案卷中记载的案情是:被告郑魁曾与被害人吵架,因此怀恨在心,于是从街上一个馒头摊贩那里买了两个馒头,又从药店买来砒霜,放在馒头内送给被害人吃,被害人中毒身亡。案卷中证词齐全:药铺掌柜的证词、左邻右舍的证词、卖馒头人的证词。被告也供认画押在案。邓廷桢开始时对其他证据没啥疑问,惟独觉得卖馒头者和邻居妇人的证言,暗藏蹊跷。邓廷桢知道当时审案人多用刑讯逼供,被告人往往屈打成招,铸成冤案。他反复审阅案卷,心中琢磨,这卖馒头是种生意,此等生意为薄利买卖,一定要多些人来关照才能维持下去。这人一多,卖者怎能记住“买者买了几个馒头”,“具体何时光顾”,“一日有多少人向其递过银两”,以及“每个买者具体相貌”之类的问题。并于一天中午上街了解馒头的销售情况。只见馒头摊被顾客围住,卖馒头的人应接不暇。顾客均为四乡农民,上街办事,中午就买几个馒头充饥。邓廷桢脑子里不觉闪出一丝疑问:他怎么认识被告郑魁的呢?回衙后又仔细看了证词,就传讯证人馒头摊贩。以下辩辞选自邓廷桢智审馒头贩一案。

  辩词精选

  ……

  一进衙门,邓廷桢便开门见山,径直讯问:“你认识投毒杀人的郑魁吗?”

  卖馒头人回答:“认识。”

  邓廷桢:“怎么认识的呢?”

  卖馒头人:“卖馒头时认识的。”

  邓廷桢:“郑魁从你这里买过几次馒头?”

  卖馒头人:“买过……一次。”

  邓廷桢:“你一天能卖多少馒头?”

  卖馒头人:“三四百个。”

  邓廷桢:“一个人大约买几个馒头?”

  卖馒头人:“三四个。”

  邓廷桢:“那么你每天要接待百十多个买主,是吗?”

  卖馒头人:“是的。”

  邓廷桢:“每个买馒头的人,你都问他姓名,认识他的面貌吗?”

  卖馒头人:“不,小的只管做买卖,不问买者姓名。”

  邓廷桢:“那么,你怎么知道郑魁的姓名呢?”

  “……”卖馒头的人无法回答。

  邓廷桢:“怎么记住了他的相貌呢?”

  “……”卖馒头的人张口结舌。

  邓廷桢:“他买馒头的日期,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

  “……”卖馒头人支吾良久,最后只好说了实话:“我并不认识郑魁,也记不清他什么时候买过我的馒头,是衙役找我说,那郑魁买了我的馒头,毒死人命,本人已经招供,让我出个证明。他连懵带吓,我就糊里糊涂地当了这个证人。”

  邓廷桢又传唤其他证人,经过重新审核,左邻右舍的证词也是衙役用同样办法获得的。只有药铺掌柜的证词属实。但是郑魁买砒霜是用来毒死家中老鼠的,与死者无关。后来终于查清,死者是因为狂犬症复发致死,死后嘴唇发青,形似中毒,原办案人将与死者生前有过纠纷的郑魁罗织成罪,差役又制造了大量伪证,所以才造成这一冤案。

  妙语佳言

  每个买馒头的人,你都问他姓名,认识他的面貌吗?

  论辩技巧

  在复审这一冤案的过程中,邓廷桢抓住卖馒头人作为突破口,巧设陷阱,投石探路,步步深入,最终得以揭露矛盾,查清原由,终使冤案昭雪。

  巧设陷阱,就是摆出某一问题,让对方按照你的思路回答问题或发表看法,设法让他自陷罗网,落入陷阱,逼其就范。投石探路,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试探性前进的意思。论辩中使用此法,是想得到对方确切的实际动态实际情况或论辩实力,如论点、方法、技巧等高明与否。而揭露矛盾的特点是,在论辩过程中,揭露对方自相矛盾的情况,使对方的议论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而不能自拔,从而达到驳倒对方的目的。这种方法也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的方法。

  邓廷桢在审阅案卷对其他证据没啥疑问,惟独觉得卖馒头者和邻居妇人的证言,暗藏蹊跷。

  因为他心中琢磨,卖馒头者所光顾的顾客很多,卖者怎能记住认识被告郑魁的呢?而且他还特意于一天中午上街了解馒头的销售情况,发现卖馒头的人应接不暇,因此,他断定卖馒头者决不可能认识郑魁,于是,他决定从卖馒头者的馒头数量入手,以此为突破口来审理此案。一开庭,邓廷桢开门见山,径直讯问:“你认识投毒杀人的郑魁吗?”然后,就马上胸有成竹地过渡到自己早已布置好的陷阱:“怎么认识的呢?”“郑魁从你这里买过几次馒头?”“你一天能卖多少馒头?”等等,从“馒头数量”入手,使对方不知不觉地跟着自己的思维走,落入了自己的圈套。

  在询问卖馒头人时,邓廷桢讲究审讯艺术,步步深入:“你认识投毒杀人的郑魁吗?——怎么认识的呢?——郑魁从你这里买过几次馒头?——你一天能卖多少馒头?——一个人大约买几个馒头?——那么你每天要接待百十多个买主,是吗?——每个买馒头的人,你都问他姓名,认识他的面貌吗?”到了关键的地方再用揭露矛盾法,连提三问:“那么,你怎么知道郑魁的姓名呢?”“怎么记住了他的相貌呢?”“他买馒头的日期,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卖馒头人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先是“无法回答”,再是“张口结舌”,最后只好说了实话。抓住这一突破口,邓廷桢乘胜追击,各个击破,查清原由,真相大白,终使冤案昭雪。

  相关链接

  道光六年邓廷桢开始做安徽巡抚,虽然当时年已五十但意气犹存,几年下来政绩显着,百姓也多拍手称赞。然而却有一条没有做好,那就是在禁止鸦片一条上没有搞好,邓廷桢开始也曾试图从各个方面来实施对鸦片的禁绝,但没有成效。时间长了,实在无能为力,也就对贩卖吸食鸦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专心去忙别的民事了,并取得了不少成绩。邓廷桢自己也怡然自得起来。就这样,几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然而不知何时,巡抚衙门外多了一个乞丐模样衣衫褴褛的人,这人却又不同于乞丐,他不要饭,却喜欢唱莲花落,且改了词,不只在众人面前唱,且喜好在巡抚大人出衙时唱。起初邓廷桢并没在意,他要唱就随便他唱,并不理会他。时间长了邓廷桢也记住了几句词,记得最清楚的莫过于这句:“穷了酒家富了谁”,邓廷桢无事,便琢磨起这句来,琢磨着这句似乎很有深意,但总是有疑惑,且他记得那人每次唱到这句时总是有意无意地加重口气,眼睛也总是有意无意朝他瞟去。

  一日,邓廷桢刚出衙门,就见那人又在外面,众人也不像往日那样围着他瞅,邓廷桢就走上前去,问道:“你经常这样唱,众人都不愿听了。”那衣衫褴褛的人并不回答,只是好像自言自语地说:“有心人听了自然有用,无心人听了自然无用。”说完扬长而去。这夜,邓廷桢正看着关于禁鸦片的一份禁令,又想到白天那人所说的话,似有所悟,就连忙派人把那人找来,待之如上宾,向他讨教此事。以往皇上虽屡下诏书,通令全国严禁鸦片,邓廷桢只是认为禁鸦片目的只在于不使民羸士弱,至于白银流失也不多,无足轻重。然而请教那人以后才知道,白银流失过重,照此下去几年以后国库必然空虚,财政必然危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过后邓廷桢感慨不已,于是励精图治整治鸦片,虽没取得多大成效,但已是尽心尽力了。此后深信人不可貌相.待那人更加殷勤,而且后来还知道那人是陈鸿墀,本来也是进士出身,做过几年官,但是由于性情随便,不喜受约束,就辞了官职,过起浪荡的生活。邓廷桢听后,更加客气,以礼相待,并要招为慕僚,被拒绝了,邓廷桢见他比自己小不了几岁,就对他以弟相称,结为知己。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本站所有书籍来自会员自由发布,本站只负责整理,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或违规等行为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