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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是谁把他逼成了古怪和孤愤?(1)

书籍名:《绕不过的肉身》    作者:耿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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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风浇漓,慎独不易,一个人避开喧嚣,在山东半岛一个近海的小平原写作,这片地方,也像美国乡土作家福克纳的家乡一样,是枚邮票般的模样,每想到此处,我总是臆测,是什么伤害了他,还是他用自己的心劲在与看不见的东西(命运、不公、乃至生命)扳手或者称之为拔河,最终是与命运和解?抑或是满目血痂和疲惫的败北?

  这是张炜。

  这有点像手工鞋匠终生在缝制一双鞋子,他拒绝机器。张炜酷似白先勇,在写作时,还是一枝笔一叠纸,这钢笔和纸就像雕刀和石板,张炜用雕刀在石板上镌下自己思想和精神的丝缕,像魏碑那样满纸雄强的骨力烂漫和不中绳墨的精神的本然。

  有人说张炜的散文贯穿着一个“故地主题”,他就是一个孤独的守夜人,这是确然。张炜的多数散文应该称为故地的副本,他像忠诚的大地之子,记录着大地的草树、云霓、雪雨、收获、泪水、困厄与无奈。

  但他对喧嚣和欲望的质疑、反抗,无疑也是以故地作为依赖和精神资源的,虽然这个故地是否是他曾描述的那个叫“灯影”的地方(我的更具体的出生地,它就是渤海湾畔的一片莽野。当时这儿地广人稀,没有几个村庄,到处都是丛林。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依靠国家的力量在丛林当中开垦了几个果园,但总体上看还是荒凉的。我出生时,我们家里人从市区西南部来到这片丛林野地也不过才七八年。当时只有我们一户人家住在林子里,穿过林子往东南走很远才能看到一个村子,它的名字很怪,叫“灯影”。——张炜)张炜守住的是他的“血地”,这是童年放摇篮的地方,郁达夫说“任它草堆也好,破窑也好,你儿时放摇篮的地方,便是你死后最好的葬身之所”,但张炜不是在衰年还乡,而是主动地守望,他在《守望的意义》中说“怎样才能进入刻意追求的艺术?真正的艺术来自独特的生命,是对于生命、对于人性的一次深邃体味和展示。如果艺术的本质是这样的话,那么你会想,一个艺术家必须守住他的方寸之地。你会想到,世界非常之大,有许多地方你去不了,无论怎样努力,你的脚印最终也只能印上极小的一个角落;于是守住生发你生命第一瓣叶芽的泥土,挖掘它的隐秘,也许才更为重要。”

  在这一点上,张炜非常像美国画家安德鲁·怀斯,这也是非常古怪的画家,怀斯是美国本土画家中的一个“古人”——怀斯使用的是油画在欧洲尚未兴起时的蛋彩画法。这种绘画使用的材料是蛋黄、蜂蜜、无花果汁以及矿石粉混合的不透明物,怀斯通常是自己研磨带颜色的石料,完全根据十四世纪的技法说明调和颜料。他说:“我所以坚持要用蛋彩画的原因,是我喜欢纯正的蛋彩画里含有的一种隐喻的特性,它没有油画的光泽,却带有干枯的质感。”怀斯一辈子没有离开故乡,他是一个少有的怀有“耐心”的画家,这种“耐心”表现在他对摹画对象有一股深情,这是一种现今社会消失的被人看作古板的中世纪修士的深情。

  张炜有一本读域外画家的集子《远逝的风景》,这是一本感悟大师并与大师对话、汲取养料的录记。他在《我跋涉的莽野》中也有同样的内容,题目却是《突围前后》。突围前,我们可以理解张炜是出发时的沉潜和准备,也可理解等待的焦虑。突围后呢,是对“沙场秋点兵”的默默的清理还是欣悦与检讨?他的首篇即是谈论“坚守故乡,不去远方”的怀斯。

  我被他独特精到的表达给深深吸引了。他是这样的艺术家:一生好像只画故乡的两个村庄,而且是两个不大的村庄。画画邻居、房子、道路、鸟、树木和草,仅此而已。他一生着迷的就是身边这个世界,想穷尽它的无尽秘密。他的情感、好奇、热爱,包括憎恶,也都在这里了。

  这样的艺术家,目光仅仅投射到方圆几公里或十几公里,真是奇特呀!

  他不仅不显得局促和偏狭,反而因此有了深度和强度,他抓住了自己的感受和见解,也抓住了自己的认识。这就是他的非凡之处。一般的艺术家做不到,他们远没有这样的安静从容;一般的艺术家由于担心自己落伍或背运,总要及时大胆、稍稍有些莽撞地开拓自己的世界——外部的和内部的世界。结果其中的一部分在这样做的时候反而要丢失了自己,因而变得非常平凡,以至于平庸。

  这段话在张炜散文里算不上惊人之笔,但内蕴的丰沛却是让我们耐得住咀嚼。

  这首先提供给我们可以分析的怀斯是一个古怪的人,古怪是张炜独特的一个词,他说鲁迅是个大师,也是一个古怪的人,从照片到文字;福克纳、哈代和托尔斯泰也是古怪的人,张炜没有给“古怪”下定义,古怪是作品的不凡气质,还是文字中渗透的强烈的个性?是不慌不忙地、自信而平静地度过为艺术的一生呢?还是这些大师的性格一般都极端内向,都能安于一种平静的劳动的生活,一辈子用心地制作和操作?

  他们的作品是人类精神前行的痛苦的标尺,是人类的尊严的显现,因不随和,所以古怪!如果说这些人比我们多出了什么?我们可以指出古怪是多余的部分,是赘肉,但古怪是一种狷介,是情挚意真,是一种不与俗世俯仰的洁身自好。假如十个饥饿的人面对一包食物,九个人扑过去像动物一样撕扯,只有一人端坐不动,他不愿失掉做人的尊严像动物一样,人们会说他古怪。古怪的人往往有高贵的心灵,他们只听从内心的召唤,而不是其他,古怪把他们与别的作家突出了出来。福克纳曾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演说中形容那些庸常的作家说:

  “他所描绘的不是爱情而是肉欲,他所记述的失败里不会有人失去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他所描绘的胜利中也没有希望,更没有同情和怜悯。

  他的悲哀,缺乏普遍的基础,留不下丝毫痕迹。他所描述的不是人类的心灵,而是人类的内分泌物。”是的,当我们在一个黑屋子呆久了,我们会不适应光线,我们被黑暗所奴役,而怀疑起光线。古怪毋宁说是一种偏执的高贵,他们不愿像普通的动物那样有过多的“内分泌物”,他们坚守的是一种精神的高地,但“高台多悲风”,古怪的人常使我们感到人生的一种苍凉和悲壮。

  张炜是古怪的,他不屈不挠地为自己的故地争取尊严和权利,这应该是一个勇者或者强者,但他又是一个一刻也离不开出生地支持的人,是一个虚弱而胆怯的人,这是一团矛盾,无法排解而又真实。

  在现代的进程里,故地给了张炜一种支撑和伦理,他拿故地作为判定事物的坐标,好像一人在独撑顶风船似的,在大多数人唯恐被时代抛弃之时,张炜独有自己的价值风范和生存方式。他没有违心谀世,而是为自己心中的念想,这有点“迂”,但与其迷迷蒙蒙被所谓的现代之犬追得气喘吁吁,倒不如在自己选择的路途上慢慢从容地走去,虽然被人目为老派,但亦有更多的奇趣和野味。

  故地或者大而言之的所谓的民间,是一宝藏,张炜亲近的是一种将坠的传统文化价值,当然这不是以遗老自居,也不是“文化守成主义”,而是一种被遮蔽的人文的厚度和生活的情趣。

  孔子对民间或者说乡野的声音是颇为关注的,孔子游居在楚地时,楚狂接舆唱着歌从孔子门前经过:“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孔子很想和接舆谈一下,但接舆却避身而去,也许他觉得自己的歌声就是交谈,深意孔子也能悟到,再费口舌实是多余。

  接舆是居住在乡野躬耕而食的隐者,人们把他看作狂人,是因他挣离了世间的束缚和羁绊、不顾一切追求自然生活。这样的狂人的生活之道连孔子也肃然起敬,感叹不能与他们同行。我想张炜在故地默默整理徐芾的传说,在乡野结识一个个引车卖浆者、负薪高歌者,他的内心一定充满着惊异和喜悦。

  现在再没有人敲着木铎在乡间采诗,真是古风不在,令人叹惋。

  遥想张炜所追慕的先秦时代,秋天来后,收获已尽,仓廪殷实,这时采诗的木铎响起,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而歌声在乡野浮起,前歌后答,真是古风洋洋。

  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张炜这样的话语“想想看吧,一个人只有依靠幻想才能回到心爱的故地,这是多么悲伤。造成这悲伤的是纵横交织的一些人和事,好故事和坏故事。所谓的人事变迁,残酷与善良,动荡的岁月,就是这些组成了历史。我不得不写这样的历史,写这样的一些愉快和痛苦的故事。我的不屑的写作是基于这样的情结的,它是关于维护一个人生来就有的一切的,那是幸福和美好的拥有。它是关于活着的理想,关于这个理想的强调,有人可能认为这又是许多人谈过的环境保护之类,当然,也包括了它。可惜还远远不止于它。我在谈人类生存的全部,谈人类追求完美的权力、执拗和本能,她的现在和将来。”

  现在的故地也有许多的改变,而改变的故地使张炜由痛到恨,他像鲁迅一样,也许美好的故地的一切在童年的眼中放大了,鲁迅在《朝花夕拾》小引中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

  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唯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故地在这儿是一种情感的寄托。故地与我,其实是故地与我的童年建立起的一种关系,童年是弱小的,故地提供了保护,故地是母亲的所在,故地与我恰是构成了一种母体与儿女的境界。正是在此意义上,张炜歌颂故地,但我们要说的是,在成年以后,他对故地的执着,一定有隐秘的原因,人在困难的境地是向着母亲或者故乡反顾求援的,外界的异质的力量的强大,使得儿女无法在异地建立功业,儿女开始了一种以退为进的策略,或者在心理上获得一种支撑。

  一般而言,人是要走出家乡和故地的,张炜却又回到了故地,这是一条多多少少有别于他人的道路,张炜为自己的这种行为有个命名——胆怯的勇士。

  二

  张炜在写作小说的途中为何突然花费巨大的精力开始散文的创作,他的心理的图式和思索是一种什么状态?

  整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张炜的散文作品非常少,且没有引人注目的篇章。在八十年代的后期,在那个动人心魄的夏季过后的郁闷中,张炜的散文开始增加,而到了九十年代,整个世界市声喧嚣,变成了一片莽野,落红狼藉。一点也不隐讳,张炜对市场这只螃蟹是害怕的,对飞速发展的商业帝国心怀恐惧,用张炜的话说“是心怀仇视的”。

  这有点像海德格尔,当年海德格尔看到美国登月的画面,失声痛哭。

  别尔嘉耶夫在《论人的奴役与自由》中说:“人发明了强有力的技术,这个强有力的技术可能成为改变生活的工具,但也奴役他,让人的生活的一切方面都服从自己。”人成了自己创造工具的奴役,人发明强有力的技术本来是解放自己,却异化了自己,这是人始料不及的。张炜在《我跋涉的莽野》中也说:

  没有对于物质主义的自觉反抗,没有一种不合作精神,现代科技的加入就会使人类变得更加愚蠢和危险。没有清醒的人类,电脑和网络,克隆技术,基因和纳米技术,这一切现代科技就统统成了最坏最可怕的东西。今天的人类无权拥有这些高技术,因为他们的伦理高度不够。我们今后,还有过去,一直要为获得类似的权力而斗争,那就是走进诗意的人生,并有能力保持这诗意。

  张炜与现代物质社会有点“隔膜”,他心怀恐惧,张炜既忧生,又忧世。他开始张扬非功利的诗性人生与新的伦理,以期超越现世生存的苦痛,其实,这也是传统儒生大多数人走的路子。文学是一种“无用之用”,但又必须找出文学的“用”,于是张炜的散文不是大多数所谓的美文,而是“不用粉饰之字”,多为美刺篇章。但我们这里还必须探察一下人的恐惧与慰藉的问题。身外世界的偶在和不确定,是产生恐惧的原因,英国神学家詹姆士·里德说:“许多恐惧都是来自我们对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不理解,来自这个世界对我们的控制。”“为了实现完满的人生,需要我们做的第一事情就是去获得控制恐惧的力量。”张炜走向了一种反抗恐惧与寻找慰藉的路途,无论是现实空间的还是心理,抑或一种表达。

  张炜有篇《一辈子的寻找》谈到寻找是难的,目标幻化,只有寻找是确定的,有点像鲁迅笔下的过客,过客只是走,一直走。但目标有时又是充满诱惑力,像精灵,张炜说是魅人的狐狸:

  ……狐狸有一个故事。它在深夜伪装成一个姑娘哭泣,哀婉动人。有人从床上起来,到窗外去寻找哭声。可他进一步,哭声就远了一步,永远在前方的黑暗里。似乎顷刻可至,实则无边无际。那人明白过来,骂一声狐狸便上床了。我想自己苦苦寻找的东西就好比幻化的精灵,它游动跳跃在空中,可望而不可即。它是一个存在,以我们无法明了的方式存在着。它的周围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支撑,变化多端。

  比如它的远离,竟然是因为我们的逼近。这多么让人费解!难道寻找是错误的吗?难道人类不该前进吗?可它又明明因此而愈加遥远。

  寻找的意义,就是在找一种精神的支撑点,就是面对绝境而不绝望,一种保持灵魂高洁的真诚。因为人面对恐惧,总想缓解,在童年时有母亲守护,而成年被抛到了社会的虚空里,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人是脆弱的,总想寻找一种关怀和慰藉,于是人们开始反抗这种恐惧,在恐惧中受难等待,在恐惧中注入意义,抵挡恐惧。

  人们抵挡恐惧的路数是不一的,幼小时受到伤害和恐惧,有母亲给予消解,而长大后呢?张炜虽然生理成人,但他的心理却要找一个母亲来替代来慰藉,张炜找到了一块称为“野地”(故地)的母亲的替代。在散文《融入野地》有这样一句话“这里处于大地的中央。这里与母亲心理的距离最近”。

  在野地,张炜发现、感悟了什么?故地之外的伤害和故地的慰藉,“语言和图画携来的讯息堆积如山,现代传递技术可以让人蹲在一隅遥视世界。谬误与真理掺拌一起抛撒,人类像挨了一场陨石雨。它损伤的是人的感知器官。

  失去了辨析的基本权利,剩下的只是一种苦熬。一个现代人即便大睁双目,还是拨不开无形的眼障。错觉总是缠住你,最终使你臣服。

  传统的“知”与“见”给予了我们,也蒙蔽了我们。于是我们要寻找新的知觉方式,警惕自己的视听。我站在大地中央,发现它正在生长躯体,它负载了江河和城市,让各色人种和动植物在腹背生息。令人无限感激的是,它把正中的一块留给了我的故地。我身背行囊,朝行夜宿,有时翻山越岭,有时顺河而行;走不尽的一方土,寸土寸金。有个异国师长说它像邮票一般大。我走近了你、挨上了你吗?一种模模糊糊的幸运飘过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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