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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林语堂\/原来写书可以这么赚钱

书籍名:《陈年旧事》    作者:叶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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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父是开明书店的老人,要说故事,就是开明的过去。他开导我,文学书籍向来不赚钱,巴金和茅盾名气很大,代表作都在开明出版,然而也只是赚个吆喝,雷声大雨点小。反倒是不起眼的书,出乎意料赚大钱,譬如林语堂的《开明英文读本》,譬如夏尊翻译的《爱的教育》,销路之好版税之丰,今天的人都不敢相信。

  大约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羡慕林语堂,怎么可以这么有钱,这么阔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万元户很流行,当时有一万元存款,基本上一辈子吃喝不愁。那年头的万元户,绝对比今天身家上千万的老板还神气威风。再往前,钱就更是钱了,几千块钱买个四合院。林语堂靠《开明英文读本》,居然拿了三十万大洋的版税,真金白银,怎么能不让人眼红。

  人比人气死人,同样编书,此一时彼一时。现如今编了类似的教材,涎着脸求出版社,找熟人打招呼,请责任编辑吃饭,给领导送礼,好不容易出版,打发叫花子一样,给点稿酬彻底拉倒。林语堂真赶上了个好时候,他是天生的生意人,知道如何经营,知道如何谈判,更明白摆谱的重要,一开价就是每月先预支三百大洋再说,那个牛呀,一般人还真学不会。

  林语堂,福建人,父亲是教会牧师,受西方文化影响,英文自然是好。大学在上海念,圣约翰大学,一毕业立刻去清华任教,然后又到哈佛混硕士学位。他的博士学位是在德国拿的,很重要的原因,是没钱,美国费用太高,于是到德国去混文凭。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了,民不聊生,老百姓日子不好过,生活水平极低,非常适合于穷学生。当时的中国留学生,无论官费还是自费,大都有过去德国蹭学位混文凭的念头。

  林语堂生于一八九五年,实际年龄比鲁迅小十几岁,常和周氏兄弟混在一起,走得很近,是《语丝》的重要作者,笔头也厉害,因此给很多人的印象是岁数不小。他不太喜欢与年龄相仿的欧美留学人士玩,什么新月派,什么现代评论,常常是他讽刺和挖苦的对象。也许赚了大钱,成名后的林语堂不再好斗。变得很绅士,越来越绅士,叼着烟斗,自我为中心,闲适为格调,没有了战斗性,弄得鲁迅也不太高兴。

  说起写文章的前辈,林语堂当仁不让是会赚钱的主,有经济头脑。不过聪明人也会失算,也会亏本,也会棋错一着。很长一段时期,他把才智都用在了发明中文打字机上,结果和马克·吐温一样,眼见设计快要成功,没想到竹篮打水一场空,害得自己几乎破产。据说为此损失了近十四万美元,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林语堂后来的文章都用英文写作,不仅虚构小说,大量随笔也是。他成了一位为西方写作的作家,写了不少畅销书。相当长的时间里,他的作品和中国文坛没关系,一九三五年去美国,一九六六年回到台湾,这期间,基本上在国外,作品断断续续大陆有些翻译,主要还是八十年代以后。

  我们谈现代文学史,更多的也是看重出国前编过的那些刊物,譬如《论语》,譬如《人间世》,譬如《宇宙风》。林语堂很容易给人产生一种错误影响,只会写些不痛不痒的小品文,一味自我一味闲适。事实当然不是这样,他是个非常地道的职业作家,创作的文字数量,产生的文学影响,一点不比同年龄段的一线作家少。

  林语堂写过八部长篇小说,数不清的文化随笔,差一点儿就混到诺贝尔奖。他的小说会让人想起赛珍珠的风格,也许中国人的故事,用英文来描述,难免那种怪异和别扭,是一种不伦不类的节奏,说白让人难以忍受,更适合港台风格的电视连续剧。

  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相比较而言,我更愿意读他的随笔,最欣赏那句“泼妇骂街,常近圣人之言”。众所周知,幽默的原创是林语堂,虽然是翻译,没有他的信手拈来,现如今便不会有这两个常见字。林语堂的幽默是让滑稽变得斯文,谑而不虐,其实他真正擅长的还不是幽默,也不是人生哲学,而是文风的汪洋恣肆,天马行空,什么都能写,什么字都敢用。

  五四一代作家中,林语堂为文最放肆,最敢用俗语俚语甚至下流话,亦庄亦谐,俗极而雅。如行云流水,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艺高人胆大,文化的底蕴厚实了,什么顾忌都没有,他的语录体有些浅,非常适合今天,是天生的网络语言。

  林语堂用英文写了小说《京华烟云》,在西方很叫座,偏偏不肯自己译成汉语,认为最合适的翻译人选,是比他小两岁的郁达夫。很显然,他欣赏郁的文才,认为市场前景会好,可以让译者小赚一笔。当时正是抗战,郁的生活狼狈不堪,忙着离婚,哪有闲情来翻译他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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