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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南腔北调集(1)

书籍名:《鲁迅杂文经典全集》    作者: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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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做起小说来?——这来由,已经在《呐喊》的序文上,约略说过了。这里还应该补叙一点的,是当我留心文学的时候,情形和现在很不同:在中国,小说不算文学,做小说的也决不能称为文学家,所以并没有人想在这一条道路上出世。我也并没有要将小说抬进“文苑”里的意思,不过想利用他的力量,来改良社会。

  但也不是自己想创作,注重的倒是在绍介,在翻译,而尤其注重于短篇,特别是被压迫的民族中的作者的作品。因为那时正盛行着排满论,有些青年,都引那叫喊和反抗的作者为同调的。所以“小说作法”之类,我一部都没有看过,看短篇小说却不少,小半是自己也爱看,大半则因了搜寻绍介的材料。也看文学史和批评,这是因为想知道作者的为人和思想,以便决定应否绍介给中国。和学问之类,是绝不相干的。

  因为所求的作品是叫喊和反抗,势必至于倾向了东欧,因此所看的俄国,波兰以及巴尔干诸小国作家的东西就特别多。也曾热心的搜求印度,埃及的作品,但是得不到。记得当时最爱看的作者,是俄国的果戈理(Nikolai Gogol)和波兰的显克微支(H.Sienkiewitz)326。日本的夏目漱石和森鸥外。327

  回国以后,就办学校,再没有看小说的工夫了,这样的有五六年。为什么又开手了呢?——这也已经写在《呐喊》的序文里,不必说了。但我的来做小说,也并非自以为有做小说的才能,只因为那时是住在北京的会馆328里的,要做论文罢,没有参考书,要翻译罢,没有底本,就只好做一点小说模样的东西塞责,这就是《狂人日记》。大约所仰仗的全在先前看过的百来篇外国作品和一点医学上的知识,此外的准备,一点也没有。

  但是《新青年》的编辑者,却一回一回的来催,催几回,我就做一篇,这里我必得记念陈独秀先生,他是催促我做小说最着力的一个。

  自然,做起小说来,总不免自己有些主见的。例如,说到“为什么”做小说罢,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启蒙主义”,以为必须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我深恶先前的称小说为“闲书”,而且将“为艺术的艺术”,看作不过是“消闲”的新式的别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所以我力避行文的唠叨,只要觉得够将意思传给别人了,就宁可什么陪衬拖带也没有。中国旧戏上,没有背景,新年卖给孩子看的花纸上,只有主要的几个人(但现在的花纸却多有背景了),我深信对于我的目的,这方法是适宜的,所以我不去描写风月,对话也决不说到一大篇。

  我做完之后,总要看两遍,自己觉得拗口的,就增删几个字,一定要它读得顺口;没有相宜的白话,宁可引古语,希望总有人会懂,只有自己懂得或流自己也不懂的生造出来的字句,是不大用的。这一节,许多批评家之中,只有一个人看出来了,但他称我为Stylist329。

  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有人说,我的那一篇是骂谁,某一篇又是骂谁,那是完全胡说的。

  不过这样的写法,有一种困难,就是令人难以放下笔。一气写下去,这人物就逐渐活动起来,尽了他的任务。但倘有什么分心的事情来一打岔,放下许久之后再来写,性格也许就变了样,情景也会和先前所豫想的不同起来。例如我做的《不周山》,原意是在描写性的发动和创造,以至衰亡的,而中途去看报章,见了一位道学的批评家攻击情诗的文章,心里很不以为然,于是小说里就有一个小人物跑到女娲的两腿之间来,不但不必有,且将结构的宏大毁坏了。但这些处所,除了自己,大概没有人会觉到的,我们的批评大家成仿吾先生,还说这一篇做得最出色。

  我想,如果专用一个人做骨干,就可以没有这弊病的,但自己没有试验过。

  忘记是谁说的了,总之是,要极省俭的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画了全副的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我常在学学这一种方法,可惜学不好。

  可省的处所,我决不硬添,做不出的时候,我也决不硬做,但这是因为我那时别有收入,不靠卖文为活的缘故,不能作为通例的。

  还有一层,是我每当写作,一律抹杀各种的批评。因为那时中国的创作界固然幼稚,批评界更幼稚,不是举之上天,就是按之入地,倘将这些放在眼里,就要自命不凡,或觉得非自杀不足以谢天下的。批评必须坏处说坏,好处说好,才于作者有益。

  但我常看外国的批评文章,因为他于我没有恩怨嫉恨,虽然所评的是别人的作品,却很有可以借镜之处。但自然,我也同时一定留心这批评家的派别。

  以上,是十年前的事了,此后并无所作,也没有长进,编辑先生要我做一点这类的文章,怎么能呢。拉杂写来,不过如此而已。

  三月五日灯下

  谈 金 圣 叹

  讲起清朝的文字狱来,也有人拉上金圣叹330,其实是很不合适的。他的“哭庙”,用近事来比例,和前年《新月》上的引据三民主义以自辩,并无不同,但不特捞不到教授而且至于杀头,则是因为他早被官绅们认为坏货了的缘故。就事论事,倒是冤枉的。

  清中叶以后的他的名声,也有些冤枉。他抬起小说传奇来,和《左传》《杜诗》并列,实不过拾了袁宏道331辈的唾余;而且经他一批,原作的诚实之处,往往化为笑谈,布局行文,也都被硬拖到八股的作法上。这余荫,就使有一批人,堕入了对于《红楼梦》之类,总在寻求伏线,挑剔破绽的泥塘。

  自称得到古本,乱改《西厢》字句的案子且不说罢,单是截去《水浒》的后小半,梦想有一个“嵇叔夜”来杀尽宋江们,也就昏庸得可以。虽说因为痛恨流寇的缘故,但他是究竟近于官绅的,他到底想不到小百姓的对于流寇,只痛恨着一半:不在于“寇”,而在于“流”。

  百姓固然怕流寇,也很怕“流官”。记得民元革命以后,我在故乡,不知怎地县知事常常掉换了。每一掉换,农民们便愁苦着相告道:“怎么好呢?又换了一只空肚鸭来了!”他们虽然至今不知道“欲壑难填”的古训,却很明白“成则为王,败则为贼”的成语,贼者,流着之王,王者,不流之贼也,要说得简单一点,那就是“坐寇”。中国百姓一向自称“蚁民”,现在为便于譬喻起见,姑升为牛罢,铁骑一过,茹毛饮血,蹄骨狼藉,倘可避免,他们自然是总想避免的,但如果肯放任他们自啮野草,苟延残喘,挤出乳来将这些“坐寇”喂得饱饱的,后来能够比较的不复狼吞虎咽,则他们就以为如天之福。所区别的只在“流”与“坐”,却并不在“寇”与“王”。试翻明末的野史,就知道北京民心的不安,在李自成入京的时候,是不及他出京之际的利害的。

  宋江据有山寨,虽打家劫舍,而劫富济贫,金圣叹却道应该在童贯高俅辈的爪牙之前,一个个俯首受缚,他们想不懂。所以《水浒传》纵然成了断尾巴蜻蜓,乡下人却还要看《武松独手擒方腊》这些戏。

  不过这还是先前的事,现在似乎又有了新的经验了。听说四川有一只民谣,大略是“贼来如梳,兵来如篦,官来如剃”的意思。汽车飞艇332,价值既远过于大轿马车,租界和外国银行,也是海通以来新添的物事,不但剃尽毛发,就是刮尽筋肉,也永远填不满的。正无怪小百姓将“坐寇”之可怕,放在“流寇”之上了。

  事实既然教给了这些,仅存的路,就当然使他们想到了自己的力量。

  五月三十一日

  由中国女人的脚,推定中国人之非中庸,

  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

  ——“学匪”派考古学之一

  古之儒者不作兴谈女人,但有时总喜欢谈到女人。例如“缠足”罢,从明朝到清朝的带些考据气息的著作中,往往有一篇关于这事起源的迟早的文章。为什么要考究这样下等事呢,现在不说他也罢,总而言之,是可以分为两大派的,一派说起源早,一派说起源迟。说早的一派,看他的语气,是赞成缠足的,事情愈古愈好,所以他一定要考出连孟子的母亲,也是小脚妇人的证据来。说迟的一派却相反,他不大恭维缠足,据说,至早,亦不过起于宋朝的末年。

  其实,宋末,也可以算得古的了。不过不缠之足,样子却还要古,学者应该“贵古而贱今”,斥缠足者,爱古也。但也有先怀了反对缠足的成见,假造证据的,例如前明才子杨升庵先生,他甚至于替汉朝人做《杂事秘辛》333,来证明那时的脚是“底平趾敛”。

  于是又有人将这用作缠足起源之古的材料,说既然“趾敛”,可见是缠的了。但这是自甘于低能之谈,这里不加评论。

  照我的意见来说,则以上两大派的话,是都错,也都对的。现在是古董出现的多了,我们不但能看见汉唐的图画,也可以看到晋唐古坟里发掘出来的泥人儿。那些东西上所表现的女人的脚上,有圆头履,有方头履,可见是不缠足的。古人比今人聪明,她决不至于缠小脚而穿大鞋子,里面塞些棉花,使自己走得一步一拐。

  但是,汉朝就确已有一种“利屣”334,头是尖尖的,平常大约未必穿罢,舞的时候,却非此不可。不但走着爽利,“潭腿”335似的踢开去之际,也不至于为裙子所碍,甚至于踢下裙子来。那时太太们固然也未始不舞,但舞的究以倡女为多,所以倡伎就大抵穿着“利屣”,穿得久了,也免不了要“趾敛”的。然而伎女的装束,是闺秀们的大成至圣先师,这在现在还是如此,常穿利屣,即等于现在之穿高跟皮鞋,可以俨然居炎汉336“摩登女郎”之列,于是乎虽是名门淑女,脚尖也就不免尖了起来。先是倡伎尖,后是摩登女郎尖,再后是大家闺秀尖,最后才是“小家碧玉”一齐尖。待到这些“碧玉”们成了祖母时,就入于利屣制度统一脚坛的时代了。

  当民国初年,“不佞”观光北京的时候,听人说,北京女人看男人是否漂亮(自按:盖即今之所谓“摩登”也)的时候,是从脚起,上看到头的。所以男人的鞋袜,也得留心,脚样更不消说,当然要弄得齐齐整整,这就是天下之所以有“包脚布”的原因。仓颉造字,我们是知道的,谁造这布的呢,却还没有研究出。但至少是“古已有之”,唐朝张作的《朝野佥载》罢,他说武后朝有一位某男士,将脚裹得窄窄的,人们见了都发笑。可见盛唐之世,就已有了这一种玩意儿,不过还不是很极端,或者还没有很普及。然而好像终于普及了。由宋至清,绵绵不绝,民元革命以后,革了与否,我不知道,因为我是专攻考“古”学的。

  然而奇怪得很,不知道怎的(自按:此处似略失学者态度),女士们之对于脚,尖还不够,并且勒令它“小”起来了,最高模范,还竟至于以三寸为度。这么一来,可以不必兼买利屣和方头履两种,从经济的观点来看,是不算坏的,可是从卫生的观点来看,却未免有些“过火”,换一句话,就是“走了极端”了。

  我中华民族虽然常常的自命为爱“中庸”,行“中庸”的人民,其实是颇不免于过激的。譬如对于敌人罢,有时是压服不够,还要“除恶务尽”,杀掉不够,还要“食肉寝皮”。但有时候,却又谦虚到“侵略者要进来,让他们进来。也许他们会杀了十万中国人。不要紧,中国人有的是,我们再有人上去”。这真教人会猜不出是真痴还是假呆。而女人的脚尤其是一个铁证,不小则已,小则必求其三寸,宁可走不成路,摆摆摇摇。慨自辫子肃清以后,缠足本已一同解放的了,老新党的母亲们,鉴于自己在皮鞋里塞棉花之麻烦,一时也确给她的女儿留了天足。然而我们中华民族是究竟有些“极端”的,不多久,老病复发,有些女士们已在别想花样,用一枝细黑柱子将脚跟支起,叫它离开地球。她到底非要她的脚变把戏不可。由过去以测将来,则四朝(假如仍旧有朝代的话)之后,全国女人的脚趾都和小腿成一直线,是可以有八九成把握的。

  然则圣人为什么大呼“中庸”呢?曰:这正因为大家并不中庸的缘故。人必有所缺,这才想起他所需。穷教员养不活老婆了,于是觉到女子自食其力说之合理,并且附带地向男女平权论点头;富翁胖到要发哮喘病了,才去打高而富球,从此主张运动的紧要。我们平时,是决不记得自己有一个头,或一个肚子,应该加以优待的,然而一旦头痛肚泻,这才记起了他们,并且大有休息要紧,饮食小心的议论。倘有谁听了这些议论之后,便贸贸然决定这议论者为卫生家,可就失之十丈,差以亿里了。

  倒相反,他是不卫生家,议论卫生,正是他向来的不卫生的结果的表现。孔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以孔子交游之广,事实上没法子只好寻狂狷相与,这便是他在理想上之所以哼着“中庸,中庸”的原因。

  以上的推定假使没有错,那么,我们就可以进而推定孔子晚年,是生了胃病的了。“割不正不食”,这是他老先生的古板规矩,但“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条令却有些稀奇。他并非百万富翁或能收许多版税的文学家,想不至于这么奢侈的,除了只为卫生,意在容易消化之外,别无解法。况且“不撤姜食”,又简直是省不掉暖胃药了。何必如此独厚于胃,念念不忘呢?曰,以其有胃病之故也。

  倘说:坐在家里,不大走动的人们很容易生胃病,孔子周游列国,运动王公,该可以不生病证的了。那就是犯了知今而不知古的错误。盖当时花旗白面337,尚未输入,土磨麦粉,多含灰沙,所以分量较今面为重;国道尚未修成,泥路甚多凹凸,孔子如果肯走,那是不大要紧的,而不幸他偏有一车两马。胃里袋着沉重的面食,坐在车子里走着七高八低的道路,一颠一顿,一掀一坠,胃就被坠得大起来,消化力随之减少,时时作痛;每餐非吃“生姜”不可了。所以那病的名目,该是“胃扩张”;那时候,则是“晚年”,约在周敬王十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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