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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梁遇春:春醪集 (11)

书籍名:《梁遇春作品集:泪与笑》    作者:梁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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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结交朋友,不因为他们有华屋美酒,却是爱他们的性情,他们的好心肠,他们讲笑话听笑话的本领,以及许多别人看不出的好处。因此他的朋友是不拘一类的,在富人的宴会里却反不常见到他的踪迹。我相信他这种流浪态度使他得到许多好处。他对于人生的希奇古怪的地方都有接触过。他对于人性晓得便透彻,好像一个人走到乡下,有时舍开大路,去凭吊荒墟古冢,有时在小村逆旅休息,路上碰到人们也攀谈起来,这种人对于乡下自然比那在坐四轮马车里骄傲地跑过大道的知道得多。我们因为这无理的骄傲,失丢了不少见识。一点流浪汉的习气都没有的人是没有什么价值的。”斯密士说到流浪汉的成家立业的法子,可见现在所谓的流浪汉并不限于那无家可归,脚跟如蓬转的人们。斯密士所说的只是一面,让我再由另一个观察点——流浪汉和Gentleman的比较——来论流浪汉,这样子一些一些凑起来或者能够将流浪汉的性格描摹得很完全,而且流浪汉的性格复杂万分(汉既以流浪名,自不是安分守己,方正简单的人们),绝不能一气说清。

  英国文学里分析Gentleman的性格最明晰深入的文章,公推是那位叛教分子纽门G.H.Newman的《大学教育的范围同性质》。纽门说:“说一个人他从来没有给别人以苦痛,这句话几乎可以做‘君子’的定义……‘君子’总是从事于除去许多障碍,使同他接近的人们能够自然地随意行动;‘君子’对于他人行动是取赞同合作态度,自己却不愿开首主动……真正的‘君子’极力避免使同他在一块的人们心里感到不快或者颤震,以及一切意见的冲突或者感情的碰撞,一切拘束,猜疑,沉闷,怨恨;他最关心的是使每个人都很随便安逸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这样小心翼翼的君子我们当然很愿意和他们结交,但是若使天下人都是这么我让你,你体贴我,扭扭捏捏地,谁也都是捧着同情等着去附和别人的举动,可是谁也不好意思打头阵;你将就我,我将就你,大家天天只有个互相将就的目的,此外是毫无成见的,这种的世界和平固然很和平,可惜是死国的和平。迫得我们不得不去欢迎那豪爽英迈,勇往直前的流浪汉。

  他对于自己一时兴到想干的事趣味太浓厚了,只知道口里吹着调子,放手做去,既不去打算这事对人是有益是无益,会成功还是容易失败,自然也没有虑及别人的心灵会不会被他搅乱,而且“君子”们袖手旁观,本是无可无不可的,大概总会穿着白手套轻轻地鼓掌。流浪汉干的事情不一定对社会有益,造福于人群,可是他那股天不怕,地不怕,不计得失,不论是非的英气总可以使这麻木的世界呈现些须生气,给“君子”们以赞助的材料,免得“君子”们整天掩着手打呵欠(流浪汉才会痛快地打呵欠,“君子”们总是像林黛玉那样子抿着嘴儿)找不出话讲,我承认偷情的少女,再嫁的寡妇都是造福于社会的,因为没有她们,那班贞洁的小姐,守节的孀妇就失去了谈天的材料,也无从来赞美自己了。并且流浪汉整天瞎闹过去,不仅目中无人,简直把自己都忘却了。真正的流浪汉所以不会引起人们的厌恶,因为他已经做到无人无我的境地,那一刹那间的冲动是他惟一的指导,他自己爱笑,也喜欢看别人的笑容,别的他什么也不管了。

  “君子”们处处为他人着想,弄得不好,反使别人怪难受,倒不如流浪汉的有饭大家吃,有酒大家喝,有话大家说,先无彼此之分,人家自然会觉得很舒服,就是有冲撞地方,也可以原谅,而且由这种天真的冲撞更可以见流浪汉的毫无机心。真是像中国旧文人所爱说文章天成,妙手偶得之,流浪汉任性顺情,万事随缘,丝毫没有想到他人,人们却反觉得他是最好的伴侣,在他面前最能够失去世俗的拘束,自由地行动。许多人爱留连在乌烟瘴气的酒肆小茶店里,不愿意去高攀坐在王公大人们客厅的沙发上,一班公子哥儿喜欢跟马夫下流人整天打伙,不肯到他那客气温和的亲戚家里走走,都是这种道理。纽门又说:“君子知道得很清楚,人类理智的强处同弱处,范围同限制。若使他是个不信宗教的人,他是太精明太雅量了,绝不会去嘲笑或者反宗教;他太智慧了,不会武断地或者热狂地反教。他对于虔敬同信仰有相当的尊敬;有些制度他虽然不肯赞同,可是他还以为这些制度是可敬的良好的或者有用的;他礼遇牧师,自己仅仅是不谈宗教的神秘,没有去攻击否认。

  他是信教自由的赞助者,这并不只是因为他的哲学教他对于各种宗教一视同仁,一半也是由于他的性情温和近于女性,凡是有文化的人们都是这样。”这种人修养功夫的确很到家,可谓火候已到,丝毫没有火气,但是同时也失去活气,因为他所磨炼去的火是Prometheus由上天偷来做人们灵魂用的火。十八世纪第一画家Reynolds是位脾气顶好的人,他的密友约翰生(就是那位麻脸的胖子)一天对他说:“Reynolds你对于谁也不恨,我却爱那善于恨人的人。”约翰生伟大的脑袋蕴蓄有许多对于人生微妙的观察,他通常冲口而出的牢骚都是入木三分的慧话。恨人恨得好(A good hater)真是一种艺术,而且是人人不可不讲究的。我相信不会热烈地恨人的人也是不知道怎地热烈地爱人。流浪汉是知道如何恨人,如何爱人。他对于宗教不是拚命地相信,就是尽力地嘲笑。Donne,Herrick,Cellini都是流浪汉气味十足的人们,他们对于宗教都有狂热;Voltaire,Nietzsche这班流浪汉就用尽俏皮的辞句,热嘲冷讽,掉尽枪花,来讥骂宗教。

  在人生这幕悲剧的喜剧或者喜剧的悲剧里,我们实在应该旗帜分明地对于一切不是打倒,就是拥护,否则到处妥协,灰色地独自踯躅于战场之上,未免太单调了,太寂寞了。我们既然知道人类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那么又何必自作聪明,僭居上帝的地位,盲目地对于一切主张都持个大人听小孩说梦话态度,保存一种白痴的无情脸孔,暗地里自夸自己的眼力不差,晓得可怜同原谅人们低弱的理智。真真对于人类理智力的薄弱有同情的人是自己也加入跟着人们胡闹,大家一起乱来,对人们自然会有无限同情。和人们结伙走上错路,大家当然能够不言而喻地互相了解。

  当浊酒三杯过后,大家拍桌高歌,莫名其妙地相视而笑,莫逆于心,那时人们才有真正的同情,对于人们的弱点有愿意的谅解,并不像“君子”们的同情后面常带有我佛如来怜悯众生的冷笑。我最怕那人生的旁观者,所以我对于厚厚的约翰生传会不倦地温读,听人提到Addison的旁观报就会皱眉,虽然我也承认他的文章是珠圆玉润,修短适中,但是我怕他那像死尸一般的冰冷。纽门自己说“君子”的性情温和近于女性(The gentleness and effeminacy of feeling),流浪汉虽然没有这类在台上走S式步伐的旖旎风光,他却具有男性的健全。他敢赤身露体地和生命肉搏,打个你死我活。不管流浪汉的结果如何,他的生活是有力的,充满趣味的,他没有白过一生,他尝尽人生的各种味道,然后再高兴地去死的国土里遨游。这样在人生中的趣味无穷翻身打滚的态度,已经值得我们羡慕,绝不是女性的“君子”所能晓得的。

  耶稣说过:“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流浪汉无时不是只顾目前的痛快,早把生命的安全置之度外,可是他却无时不尽量地享受生之乐。守己安分的人们天天守着生命,战战兢兢,只怕失丢了生命,反把生命真正的快乐完全忽略,到了盖棺论定,自己才知道白宝贵了一生的生命,却毫无受到生命的好处,可惜太迟了,连追悔的时候都没有。他们对于生命好似守财虏的念念不忘于金钱,不过守财虏还有夜夜关起门来,低着头数血汗换来的钱财的快乐,爱惜生命的人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只有刻刻不忘的担心,连这种沾沾自喜的心情也没有,守财虏为了金钱缘故还肯牺牲了生命,比那什么想头也消失了,光会顾惜自己皮肤的人们到底是高一等,所以上帝也给他那份应得的快乐。用句罗素的老话,流浪汉对于自己生命不取占有冲动,是被创造冲动的势力鼓舞着。实在说起来,宇宙间万事万物流动不息,那里真有常住的东西。Walter Pater在他的《文艺复兴研究》的结论曾将这个意思说得非常美妙,可惜写得太好了,不敢翻译。尤其生命是瞬刻之间,变幻万千的,不跳动的心是属于死人的。

  所以除非顺着生命的趋势,高兴地什么也不去管往前奔,人们绝不能够享受人生。近代小品文家Jackson在他那篇论“流浪汉”文里说:“流浪汉如入生命的波涛汹涌的狂潮里生活。”他不把生命紧紧地拿着,(普通人将生命握得太紧,反把生命弄僵化死了)却做生命海中的弄潮儿,伸开他的柔软身体,跟着波儿上下,他感觉到处处触着生命,他身内的热血也起共鸣。最能够表现流浪汉这种的精神是美国放口高歌,不拘韵脚的惠提曼Walt Whitman他那本诗集《草之叶》Leaves of Grass里句句诗都露出流浪汉的本色,真可说是流浪汉的圣经。流浪汉生活所以那么有味,一半也由于他们的生活是很危险的。踢足球,当兵,爬悬崖峭壁所以会那么饶有趣味,危险性也是一个主因。

  在这个单调寡趣,平淡无奇的人生里凡有血性的人们常常觉到不耐烦,听到旷野的呼声,原人时代啸游山林,到处狩猎的自由化做我们的本能,潜伏在黑礼服的里面,因此我们时时想出外涉险,得个更充满的不羁生活。万顷波涛的大海谁也知道覆灭过无千无数的大船,可是年年都有许多盎格罗-萨格逊的小孩恋着海上危险的生涯,宁愿抛弃家庭的安逸,违背父母的劝谕,跑去过碧海苍天中辛苦的水手生涯。海所以会有那么大的魔力就是因为它是世上最危险的地方,而身心健全的好汉那个不爱冒险,爱慕海洋的生活,不仅是一“海上夫人”而已也。所以海洋能够有小说家们像Marryat,Cooper,Loti,Conrad,等等去描写它,而他们的名著又能够博多数人的同情。蔼理斯曾把人生比做跳舞,若使世界真可说是个跳舞场,那么流浪汉是醉眼矇眬,狂欢地跳二人旋转舞的人们。规矩的先生们却坐在小桌边无精打采地喝无聊的咖啡,空对着似水的流年惘怅。

  流浪汉在无限量地享受当前生活之外,他还有丰富的幻想做他的伴侣。Dickens的《块肉余生述》里面的Micawber在极穷困的环境中不断地说“我们快交好运了”,这确是流浪汉的本色。他总是乐观的,走的老是蔷薇的路。他相信前途一定会光明,他的将来果然会应了他的预测,因为他一生中是没有一天不是欣欣向荣的;就是悲哀时节,他还是肯定人生,痛痛快快地哭一阵后,他的泪珠已滋养大了希望的根苗。他信得过自己,所以他在事情还没有做出之前,就先口说莲花,说完了,另一个新的冲动又来了,他也忘却自己讲的话,那事情就始终没有干好。这种言行不能一致,孔夫子早已反对在前,可是这类英气勃勃的矛盾是多么可爱!蔼理斯在他名著《生命的跳舞》里说:“我们天天变更,世界也是天天变更,这是顺着自然的路,所以我们表面的矛盾有时就全体来看却是个深一层的一致。”(他的话大概是这样,一时记不清楚。)流浪汉跟着自然一团豪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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