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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梁遇春:春醪集 (4)

书籍名:《梁遇春作品集:泪与笑》    作者:梁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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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h!lam not going to die,am I? He will not seperate us,we have bee n so happy.”)这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为什么我们这么留恋着生,不肯把死的神秘想一下呢?并且有时就是正在冥想死的伟大,何曾是确实把死的实质拿来咀嚼,无非还是向生方面着想,看一下死对于生的权威。做官做不大,发财发不多,打战打败仗,于是乎叹一口气说:“千古英雄同一死!”和“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任他生前何等威风赫赫,死后也是一样的寂寞”。这些话并不是真的对于死有什么了解,实在是怀着嫉妒,心惦着生,说风凉话,解一解怨气。在这里生对死,是借他人之纸笔,发自己之牢骚。死是在那里给人利用做抓爆栗子的猫脚爪,生却嘻皮涎脸地站在旁边受用。让我翻一段Sir W. Raleigh在《世界史》(The History of the World)里的话来代表普通人对于死的观念罢。

  “只有死才能够使人了解自己,指示给骄傲人看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使他厌恶过去的快乐;他证明富人是个穷光蛋,除壅塞在他口里的沙砾外,什么东西对他都没有意义;当他举起他的镜在绝色美人面前,他们看见承认自己的毛病同腐朽。呵!能够动人,公平同有力的死呀,谁也不能劝服的你能够说服;谁也不敢想做的事,你做了;全世界所谄媚的人,你把他掷在世界以外,看不起他:你曾把人们的一切伟大,骄傲,残忍,雄心集在一块,用小小两个字‘躺在这里’盖尽—切。”

  Death alone can make man know himself,show the proud and insolent that he is but object,and can make him hate his forepassed happiness;the rich man be proved a naked beggar,which hath interest in nothing but the gravel that fills his mouth;and when he holds his glass before the eves of the most beautiful,they see and acknowledge their own deformity and rottenness.O eloquent, just and mighty death whom none could advise,thou hast persuaded what none hath presumed,thou hast cast out of the world and despised:thou hast drawn together all the extravagant greatness,all the pride,cruelty and ambition of man,and covered all over with two narrow words:“Hicjacet.”

  这里所说的是平常人对于死的意见,不过用伊利沙伯时代文体来写壮丽点,但是我们若使把它细看一番,就知道里头只含了对生之无常同生之无意义的感慨,而对着死国里的消息并没有丝毫透露出来。所以倒不如叫做生之哀辞,比死之冥想还好些。一般人口头里所说关于死的思想,剥蕉抽茧看起来,中间只包了生的意志,那里是老老实实的人死观呢。

  庸人不足论,让我们来看一看沉着声音,两眼渺茫地望着青天的宗教家的话。他们在生之后编了一本“续编”。天堂地狱也不过如此如此。生与死给他们看来好似河岸的风景同水中反映的影景一样,不过映在水中的经过绿水特别具一种缥渺空灵之美。不管他们说的来生是不是镜花水月,但是他们所说死后的情形太似生时,使我们心中有些疑惑。因为若使死真是不过一种演不断的剧中一会的闭幕,等会笛鸣幕开,仍然续演,那么死对于我们绝对不会有这么神秘似的,而幽明之隔,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没有一线的消息。科学家对死这问题,含糊说了两句不负责任的话,而科学家却常常仍旧安身立命于宗教上面。而宗教家对死又是不敢正视,只用着生的现象反映在他们西洋镜,做成八宝楼台。说来说去还在执着人生观,用遁辞来敷衍人死观。

  还有好多人一说到死就只想将死时候的苦痛。George Gissing在他的《草堂随笔》(The private Papers of Henry Ryrcroft.)说生之停止不能够使他恐怖,在床上久病却使他想起会害怕。当该萨Caesar被暗杀前一夕,有人问那种死法最好,他说“要最仓猝迅速的!”(That which should bemost sudden!)疾病苦痛是生的一部分,同死的实质满不相干。以上这两位小窃军阀说的话还是人生观,并不能对死有什么真了解。

  为什么人死观老是不能成立呢?为什么谁一说到死就想起生,由是眼睛注着生噜噜苏苏说一阵遁辞,而不抓着死来考究一下呢?约翰生Johnson曾对Boswell说:“我们一生只在想离开死的思想。”(“The whole of life is but keeping away the thought of death.”)死是这么一个可怕着摸不到的东西,我们总是设法回避它,或者将生死两个意义混起,做成一种骗自己的幻觉。可是我相信死绝对不是这么简单乏味的东西。Andreyev是窥得点死的意义的人。他写Lazarus来象征死的可怕,写《七个缢死的人》(The seven that were hanged)来表示死对于人心理的影响。虽然这两篇东西我们看着都会害怕,它们中间都有一段新奇耀目的美。Christina Rossetti,Edgar Allan poe,Ambrose Bieree同Lord Dunsang对着死的本质也有相当的了解,所以他们著作里面说到死常常有种凄凉灰白色的美。有人解释Andreyev,说他身旁四面都被围墙围着,而在好多墙之外有一个一切墙的墙——那就是死。

  我相信在这一切墙的墙外面有无限的风光,那里有说不出的好境,想不来的情调。我们对生既然觉得二十四分的单调同乏味,为什么不勇敢地放下一切对生留恋的心思,深深地默想死的滋味。压下一切懦弱无用的恐怖,来对死的本体睇着细看一番。我平常看到骸骨总觉有一种不可名言的痛快,它是这么光着,毫无所怕地站在你面前。我真想抱着他来探一探它的神秘,或者我身里的骨,会同他有共鸣的现象,能够得到一种新的发现。骸骨不过是死宫的门,已经给我们这种无量的欢悦,我们为什么不漫步到宫里,看那千奇万怪的建筑呢。最少我们能够因此遁了生之无聊ennui的压迫,De Quincy只将“猝死”、“暗杀”……当作艺术看,就现出了一片瑰奇伟丽的境界。何况我们把整个死来默想着呢?来,让我们这会死的凡人来客观地细玩死的滋味:我们来想死后灵魂不灭,老是这么活下去,没有了期的烦恼;再让我们来细味死后什么都完了,就归到没有了的可哀;永生同灭绝是一个极有趣味的dilemma,我们尽可和死亲昵着,赞美这个dilemma做得这么完美无疵,何必提到死就两对牙齿打战呢?人生观这把戏,我们玩得可厌了,换个花头吧,大家来建设个好好的人死观。

  在Carlyle的The life of John Sterling中有一封Sterling在病快死时候写给Carlyle的信,中间说:

  “它(死)是很奇怪的东西,但是还没有旁观者所觉得的可悲的百分之一。”

  “It is all very strange,but not noe hundrdeth part so sad as it seems to the standers-by.”

  十六年八月三日于福州Sweet Home。

  查理斯·兰姆评传

  “它在柔美风韵之外,还带有一种描写不出奇异的美;甜蜜的,迷人的,最引人发笑的,然而是这样动人的情绪又会使人心酸”——Hawthorne-Marble Faun.

  传说火葬之后,心还不会烧化的雪莱,曾悱侧地唱:“我堕在人生荆棘上面!我流血了!”人生路上到处都长着荆棘,这是无可讳言的事实。但是我们要怎么样才能够避免常常被刺,就是万不得已皮肤给那尖硬的木针抓破了,我们要去那里找止血的灵药呢?一切恋着人生的人,对这问题都觉有细想的必要。查理斯·兰姆是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导师。George Eliot在那使她失丢青春的长篇小说Romola里面说“生命没有给人一种它自己医不好的创伤”。兰姆的一生是证明这句话最好的例,而且由他的作品,我们可以学到很多精妙的生活术。

  查理斯·兰姆——Coleridge叫他做“心地温和”的查理斯——在一七七五年二月十八日生于伦敦。他父亲是一个性情慈爱诸事随便的律师,Samuel Salt的像仆人不是仆人,说书记又非书记式的雇员。他父亲约翰·兰姆做人忠厚慷慨,很得他主人的信任。兰姆的幼年就住在这个律师所住的寺院里,八岁进基督学校Christ Hospital受古典教育,到十五岁就离开学校去做事来持家了。基督学校的房子本来也是中古时代一个修道院,所以他十四年都是在寺院中过去的。他那本来易感沉闷的心情,再受这寺院中寂静恬适的空气的影响,更使他耽于思索不爱干事了。他在学校时候与浪漫派诗人和批评家S.T.Coleridge订交,他们的交谊继续五十年,没有一些破裂。兰姆这几年学校生活可以说是他环境最好的时期。他十五岁就在南海公司做书记,过两年转到东印度公司会计课办事,在那里过记账生活三十三年,才得养老金回家过闲暇时光。

  不止他中年这么劳苦,他年青时候还遇着了极不幸的事。当他二十一岁时候,他同一位名叫Ann Simmons姑娘发生爱情,后来失恋了,他得了疯病,在疯人院过了六个礼拜。他出院没有多久,比他长十岁的姊姊玛利·兰姆一天忽然发狂起来,拿桌上餐刀要刺一女仆,当她母亲来劝止时候,她母亲被误杀了。玛利自然立刻关在疯人院了。后来玛利虽然经法庭判做无罪,但是对于玛利将来生活问题,兰姆却有许多踌躇。玛利在她母亲死后没有多久就渐渐地好了,若使把她接回家中住,老父是不答应的,把一个精神健全,不过一年有几天神经会错乱的人关在疯人院里,兰姆觉得是太残酷了。并且玛利是个极聪明知理的女子,同他非常友爱,所以只有在外面另赁房子一个办法。不过兰姆以前入仅敷出,虽然有位哥哥,可是这个大哥自私自利只注意自己的脚痛,别的什么也不管,而且坚持将玛利永久关在疯人院里。兰姆在这万分困难之下,下定决心,将玛利由疯人院领出,保证他自己一生都看护她。

  他恐怕结婚会使他对于玛利照顾不周到,他自定终身不娶。一个二十一岁青年已背上这么重负担,有这么凄惨的事情占在记忆中间,也可谓极悲哀的人生了。不久他父亲死了。以后他天天忙着公司办事,回家陪伴姊姊,有时还要做些文章,得点钱,来勉强维持家用。玛利有时疯病复发,当有些预征时候,他携着她的手,含一泡眼泪送入疯人院去,他一人回到家里痴痴地愁闷。在这许多困苦中间,兰姆全靠着他的美妙乐天的心灵同几个知心朋友Wordsworth,Coleridge,Hazlttt,Manning,Rickman,Earton Burney,Carey等的安慰来支持着。他虽然厌恶工作,可是当他得年金后,因为工作已成种习惯,所以他又有无聊空虚的愁苦了。又加以他好友Coleridge的死,他晚年生活更形黯淡。在一八三四年五月二十日他就死了。他姊姊则在半知觉状态之下,还活十三年。这是和他的计划相反的,因为他希望他能够比他姊姊后死,免得她一个人在世上过凄凉的生活。他所有的著作都是忙里偷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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