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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谁惊扰了那段最美的时光 (1)

书籍名:《见喜》    作者: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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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她一直都想饰演一些如《挂画》中的叶含嫣之类的柔情女子的,哪怕,像《春闺梦》里无名的张氏也可以。可是,每次她一提出来,外人都会自上而下将她打量一番,笑道:这样惹人怜惜的角色,形似也很重要哦。她的脸,不由得就红了;心里,也微微地疼,像是戏文里,那些爱上一个书生,却终因自惭形愧而不敢相认的女子。她因此喜欢化了美丽的妆容后,在舞台上甩着长长的水袖,唱着“愿此生常相守怜我怜卿”,或者“去时陌上花似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当然台上只有她一个人,台下,亦是空荡荡的木椅。没有人知道她这个秘密,连学校剧院的钥匙,也无人知晓是她骗来后偷偷配了的。她在同学眼里,一向是个心底透明的女孩,但唯独在这件事上,她骗过了所有人。包括他。

  他那时被许多女孩子吹捧,不仅戏唱得好,也略通武功,饰演《男杀四门》中的秦怀玉,演至高潮处,台下大胆的女孩子,常会高声尖叫起来。那还是有些保守的80年代,但他还是因为英俊因为才气,而成为校园里最耀眼的“武生”。只要有他的演出,哪怕他只饰演一个番兵番将,或是无足轻重的龙套,女生们也会蜂涌到剧院里去,在他上台时,疯狂地高喊他的名字。她在后台听见了,常会下意识地去看他换下来的衣服,它们依然乱七八糟地搭在椅背上,等着她去叠到齐整。这又是一个秘密,她不肯与任何人分享的秘密。包括他。

  在现实里,她永远无法接近高傲的他,他对她,也是语言简洁到节省。常是一场戏闭,他下台来,撞见了正欲上台的她,问一句好,再多,便是一声叮嘱:好好演。他在大学四年,只谈过一次无疾而终的爱情,之后便执着于功课,孤单行走。但她还是不敢靠近于他,怕一近前,连那一句叮嘱的情谊,他也不肯再给。她只希望,能有一次机会,饰演他的妻子;不管,这个角色里,她是丑陋还是凶悍,她都会喜欢。

  这个机会,终于幸运地降临到她的身上。是一出叫《对花枪》的折子戏,剧中的男子罗艺,因一场战争,丢下妻儿在外地生根;40年后,其妻姜桂枝携儿孙来找忘恩负义的夫君,且执意要与他花枪对战;最终那罗艺服输,在他们的定情信物花枪面前长跪,求妻原谅他当年的自私。为了这场演出,他们排练了足有一个月,每次她心里充溢着的,都只有幸福。是的,甚至她唱到“又悲又恨又羞又恼”时,她的眉眼里,也有掩不住的羞涩与欣喜。那白蛇吐芯冷门枪投向他的时候,也是柔情似水的。他并不说什么,只是在老师又来批她“貌不合神也离”的时候,低头捡起被她的花枪掀落在地的帽子,而后悄无声息地递给她一瓶水。她伸手接过来,指尖相触的那个瞬间,她的脸,红了。

  她以为自己真的会带着“神离”的遗憾,结束这场演出。是演到最后,她扶他起身,与他夫妻相认的那一刻,她的眼泪,突然哗哗地流出来。她第一次,抬头勇敢地去看他,将心内所有的泪水和秘密,一览无余地展示给他。按程序他要携她下台,幕布也会徐徐合上。而他,却是毫无预兆地抬起手来,慢慢帮她拭掉脸上的泪水。她在台下疯狂的掌声里,惊诧地看向他。可是,她并没有寻到更多的东西。其实,寻到了,又能怎样呢?因为,第二天,他们就要毕业,各奔东西了。

  此后她与他便断了联系,她只是从同学那里,断续地得知他依然单身,许多的女子主动地向他示好,他却是铁了心地一律回绝。甚至后来为了拒婚,与父母都闹翻了。她在这样的消息里,时而惊喜时而难过,直到有一年他们同学聚会,她作为发起人,给他写一封很短的信,问他是否能去。她一直盼到同学会过去了,也没有见到他的信来。她终于明白,他已经彻底地将她这个卑微的女子,忘记了。

  她很快地结婚生子,过最世俗的生活。只有在日益萧条的文工团,为了糊口,辗转到各个地方,唱一出出戏的时候,她的心底,才会在缤纷的戏服和油彩里,想起那些已逝的旧梦。有一年,她们单位到他的城市里演出,她突然有了冲动,去他工作的文工团找他。他的单位,就在城市剧场的后面。她从萧瑟的剧场中间穿过,突然就听到了《对花枪》里那熟悉的唱词。循声看过去,她一下子便呆住了。她看到他穿了鲜亮的戏服,拿了花枪,在空旷的舞台上坐着,独自悲唱。只是,他的裤管,却是空的。

  她喊他的名字,他侧过头来,静静地笑望着她,就像许多年前排练,她曾经那样笑望着他一样。而后,她听见他说:如果,我们也能像这戏里一样,是团圆的,多好。

  她的眼泪,再一次蜂涌而出。她终于知道,她的那些夹杂了忧伤与欢喜的秘密,他全都懂得。她暗含了团聚之意的信笺,他也收到。只是,初时,他那样骄傲;后来,他又因为车祸,如此自卑。而她与他的爱情,就在这样骄傲与自卑交织而成的岁月里,呼啸着擦肩而过。

  一个将每次爱情都当成初恋去谈的朋友,在一次酒后,向众人倾述,说,这世道是不是变得太快,为什么每一个女孩都会被我感动,到头来,却都以没有感情为由,将我无情地甩掉?

  然后他便说起其中的一个“初恋”,他几乎是第一眼见她,便在心里爱上了这个温柔可人的女孩。随后便展开猛烈的进攻,还从网上下载了恋爱秘笈,照着其上条目,逐一实施。他为她买过999朵玫瑰,浩浩荡荡地提着,在她上班的楼下摆出一个心型,而后等着她在人群的惊呼声中探出头来。他在她每月最痛苦的时候,端水喂饭,心情抚慰,身体按摩,还承包了为她清洁内衣的脏活。他为她在电台点歌,又将自己唱的情歌,录制成光盘,送给她听。他从来不会让她做一丁点的家务,洗碗做饭拖地板,全部一个人揽下。他说要让她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像一个被宠坏了的公主殿下。

  女孩在他最初的殷勤里,果真是有了他想看到的明媚的笑容。就在他以为一切水到渠成,要将女孩带到家中,给父母过目的时候,女孩突然就退缩了。他以为她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却不想,她向他挑明,说,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爱他。

  朋友不解,但也并不气馁,而是一如既往地用似水柔情,感化于她。他相信水滴石穿,总有一天,他的种种努力,会为自己换来爱情的硕果。况且,哪一个女孩,不喜欢浪漫,不喜欢呵护,不喜欢那种被打动的温情呢。

  但女孩却开始躲着他的锲而不舍,像躲避一只发情的公猫的追赶。他跃上墙头,她便跳下草垛;他追至窝旁,她却逃到树上。这样奔来跑去,直将朋友累得气喘吁吁,不堪重负。

  朋友说那段时间他真的像发了疯,脑子里时刻酝酿着浪漫甜蜜的调调,去打动女孩,但心里却满是无处可以倾倒的苦汁。她不再来吃他做的饭,他就在下班后,急匆匆地赶回小屋,算好了时间做好饭菜,又提至她的宿舍,挂在门口。饭菜的温度,在她看到取下的时候,一定还是温暖的。他几乎可以算得出,她从单位到宿舍的时间,是15分零30秒。而他将饭盒挂上门口后,她一定是刚刚拐过第二个拐角,且在三分钟后,便可抵达。

  朋友会躲在树后,偷窥她取下饭盒时的表情,并据此判断,究竟这段感情,还有多少回转的可能。朋友知道她是个心软的女孩,所以他一直认定,诚心所至,金石可镂,她一定还能够回到他的身边。

  可是这样辛苦做送饭工、洗碗工、送花工的结果,是女孩将一盒喷香的蛋炒饭,摔在了他的面前。女孩是哭着求他放手的,她说她很感动他为自己做的一切,她也相信每一个女孩,都会像她一样,被他持之以恒的爱感动,但是,她至始至终,都想告诉他的一句话是,感动不是感情。

  朋友当即犹如被人闷头一棒,竟是不知该如何反驳这似是而非的爱情结论。朋友想拿出自己当年读书时做最佳辩手的雄姿,与女孩争论,如果没有感动,哪来的感情?感情中假若没有彼此细致入微的关爱,并因此心内柔软,又怎会让两颗心,相互爱恋?而感动与感情,一字之差,却是息息相关,因为有“感”,进而“动”“情”,谁又能说,情到深处,不会被哪怕是一个吻的温暖,而内心感动?

  但朋友最终还是失去了这又一次的“初恋”,并因为这精辟的一句爱情的总结,而心生惧怕,此后竟是许久,都不敢近爱情的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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