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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决定放弃一个人的瞬间

书籍名:《情书·时光纪》    作者:夏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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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聚会,去KTV唱歌的时候有人提起了一个话题:在哪一个瞬间,你决定放弃一段你以为永远都会坚持的感情?

  话匣子一时间都被打开了。

  壹 小美

  小美是个一帆风顺的天之骄女,小学是大队长,中学是学生会主席兼文娱部长,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相貌好看,身材窈窕,家底殷厚,心气儿总之是高的。

  这样的她曾一度让朋友们不能理解的是,为何会放弃了与她一样优秀的,人尽皆知她暗恋了长达十年的初恋男友小项,最终选择了相貌与能力都略显平庸的现任男友阿齐,并且已经谈婚论嫁。

  她的初恋男友除了家世平凡之外,其余无论相貌或者能力都胜小美一筹,不难理解小美一度对他死心塌地,甚至放弃了去美国留学的机会。

  这次说起这个话题,她趁着现男友阿齐不在场,大大方方的坦白了。

  她说:你们知道我这人其实玩起来挺疯的,喜欢打打闹闹。我还没有和小项在一起的时候,有次和他打闹起来,我就在他背上用力捶了一下,他追着我硬是真给捶了回来一下。我问他怎么打这个狠啊?他说,你打我也打很重啊。

  当时我没觉得有什么,后来我俩就顺其自然在一起了,一起去了香港读书,就遇到了阿齐。说起来阿齐真没什么地方是比小项强,刚开始我也没在意他的追求,只是看他这个人好玩又老实,又是同班和同乡,小项经常打工和学习,一堆忙不完的事,我就和阿齐聊聊天一起玩会儿而已。

  有次和阿齐打闹起来,阿齐依旧没还手,笑嘻嘻的突然说了一句,那以后我夏天也要穿棉袄才好。我问为什么?他说,这样你掐我的时候也就没这么痛。

  我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在那一瞬间突然就明白了,喜欢别人,和被人喜欢,其中的差距究竟在哪里。

  过了半个月,晚上我跟室友闹了矛盾,冒着雨打了伞去小项宿舍外面找他,他不肯下来,说自己已经睡了,在手机里让我赶紧自己回宿舍去休息,别再瞎闹的那一瞬间,我失去了对这段感情的所有信心,说了分手。

  最后就是现在这样了。

  贰 黄甲

  黄甲比我们年长五岁多,已经历过结婚和离婚。

  他和前妻是青梅竹马,加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结婚时我还去参加了,男的风度翩翩,女的漂亮大方,原本羡慕得紧,以为两人会白头偕老。

  结果仅仅一年不到,我还在安哥拉思考能不能就地挖个钻石的时候,就收到了消息,说他俩离婚了。

  十多年的感情,一年的婚姻。我们一直都为他觉得可惜,可他说这不可惜,一点都不可惜,一直死拖着自欺欺人半死不落气儿的那才叫可惜。

  这次说起这个话题,对他来说恰好就是离婚的契机。他将事情对我们一一道来。

  他在认识前妻的时候,就知道她是个性格豪爽的人,在朋友们面前非常吃得开,黄甲的父母也非常喜欢这样的儿媳妇。他一直也觉得这样的人就是他所追寻的对象,因为不矫揉造作,不斤斤计较。

  可能是因为那个时候只把她当女朋友看了。黄甲苦笑着跟我们说。

  我说,你跟我们这群没结过婚甚至没女朋友的人说女朋友跟老婆的标准不同,这不是对牛弹琴嘛?

  他说那也是,那我仔细点跟你们分析啊。

  接着就说起来了。

  “刚恋爱的时候,我正好身体不舒服,要去医院做个小手术,就发短信给她,她倒是回复的快,我到现在都记得她的回复是:哈哈哈医生万一把手术刀忘你肚子里就好玩了!

  我当那是她生性孩子气,没在意。我后来找到一份自己很喜欢的工作,投了简历,通知我去面试。我第一个跟她分享自己的喜悦,她回了短信:哈哈哈就你这熊样儿肯定被刷。

  后来我真的被刷了。这样的事情很多。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会信,我跟她在一起十多年,不算短信的话,她主动打电话给我的次数只有三次,我绝对不会数错,就三次。

  一次是她的简历接连被退,半夜三点给我打电话诉苦。

  第二次是她跟我说隔天不能跟我回家陪爸妈吃饭了,因为朋友请她去看电影。

  最后一次是她在外地,让我赶紧横穿城市去她家楼下帮忙签收一个要紧的快递。

  除此之外,从不主动跟我打电话。

  这些都算了,后来我们就结婚了。在我们离婚前夕,其实一切都毫无预兆,我根本没有想过这件事。可是后来有一次,我加班回家,寒冬腊月的半夜,我忘带钥匙了,她也没在家,在跟朋友聚会。

  我打了电话给她,她说你先去两条街外头的KFC坐着等等。

  我就去那里,从九点半等到了一点半,她终于不慌不忙的回来了。我说你们干嘛呢这么脱不开身?她笑嘻嘻的说,我要让她们知道我怕老公到被你一喊就回来,多没面子啊,拖也得拖到这时候啊。

  在那一个瞬间,我突然换了一种眼神审视她,莫名其妙的就从嘴里问出了一句话:你真的爱我吗?

  她愣了下,表情不太乐意了:你在想什么啊?大男人的别这么小心眼儿行不行?快回去,我好困啊好累。

  心死只在一瞬间。后来我们俩说好离婚的时候,她毫不在意,也并不争辩,只是很有兴趣的问,你在外面看上谁了?我认识的么?别撬我朋友啊,那我就太没面子了。

  我说你真的一点都不在意?

  她说好聚好散,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只要你别跟我朋友在一起就行了,太揪心了。

  我终于明白,她是个很豁达的女孩,我并没有看错她,我们都没有错,大概错的只是命运和相逢。我们俩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里,遇到了错误的那个人。”

  叁 莹莹

  莹莹是个很瘦小的女孩,扔在人群里你看不到她在哪儿,但看起来弱小的身躯里充满了活力和爆发力,曾经一首《青藏高原》征服了我们学校唱歌比赛的所有评委,当了整整三年的校园红人。她的性格也如同歌喉,热情泼辣,敢爱敢恨。

  她的前男友与她是青梅竹马,彼此性格迥异,学钢琴,并且小有成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典型代表,同学聚会时听说已经保送到了法国的某间音乐学院。

  说起和前男友分手的原因,莹莹冷笑了一声,先问我们:你们还记得毕业我搬行李的那事儿吗?

  我们说想忘也难以忘记啊。

  那是莹莹离开母校前留下的最后一件传奇。那天下了倾盆大雨,她父母在老家照顾爷爷,她一个人从七楼把行李一件不留都给搬了下来,还腾了手帮其他的女生。最后一统计,七个半人高的纸箱子,满满都是书本复习资料,三袋子衣服鞋袜,两个桶子两个盆子。

  后来我们问她怎么不就地卖了,她说这都是回忆,得带回去留作日后品味,忆苦思甜。

  又问她怎么不叫我们帮忙?她说这事儿叫你们干嘛?你们是我男朋友还是我爹妈呢?

  再问她怎么不叫男友帮忙?她说,哦跟他说了,他说要练琴,没空!

  我们说,我们记得你毕业那事儿呢,然后呢?

  她说,然后第二天他终于练完琴了,去学校开始搬行李,我还傻兮兮想着去给他帮个忙吧,拖着前天就快忙断掉的手脚过去了,发现他爹妈姐姐都来了,在他寝室里忙上忙下整理行李。我没看到他,一打电话,他正在学校外头那条街上瞎逛。

  我说你怎么就让他们做事,你再不做事,好歹站在寝室里帮把手也是好的吧?

  他还委屈,说,这是我爸妈姐姐不让我做啊,他们说我站那儿会碍手碍脚,还不如出去。

  于是她就从那一刻起,和他彻底划清了界限。

  莹莹拿着KTV里的麦克风,站在茶几上对着我们撕心裂肺的喊:各位大姐大哥大爷啊!他一米八二啊!七十二公斤啊!有两个我这么高这么重啊!要他有什么用啊!

  最后她的声音小下来,踩在茶几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们,用标准的朗诵声说:我对他的爱来自于最初时对他外表的仰慕,音乐的折服,风度的惊羡,直到最后,我发现这些都不如他会主动给我安个灯泡。

  我知道,他这辈子都不会用他纤细瘦长的手指给我换灯泡,也不愿牺牲他翩翩君子的形象陪我去菜场买菜。他偶尔还会嫌弃我不够细致贤淑。

  那么,我们就此告别,你在你的世界里继续娇生惯养,我在我的世界里继续大笑人生,不如当做从未相识,将那段因落差产生的诱惑力当成是一场醒来就可以忘却的梦境。

  如此甚好。

  接着她朝目瞪口呆的我们鞠了一躬,从茶几上跳了下来。恍惚间就仿若又看到了当初唱完《青藏高原》之后从台子上跳下来的她一样。

  我还记得,她就是在那次的比赛中,认识了被邀请为评委的前男友。

  人生若只如初见啊。

  肆 靓仔

  有一个朋友,因名字里有个亮字,人也浓眉大眼,又脾气欢快亲近,我们都取谐音,开玩笑似的叫他靓仔。

  靓仔条件不错,受到很多女孩青睐,但他很专一,对自己的初次暗恋对象一直心神向往,多次赌咒发誓说今生非卿不娶,也不愿多提对方名字,生怕给对方造成麻烦,便拟代称:神仙妹妹。

  我们都已经看得心里发毛了,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早知道神仙妹妹有男友,并且也欣然接受,认为最高层次的暗恋便是能够在幕后默默守护,爱屋及乌的祝福两人永远幸福,然后他再抱着这份爱恋溺死终生。

  神仙妹妹是否知道他如此伟大,我们无从得知,然而当他决定放弃的时候,我们觉得特别惊奇,因为当时的小道消息告诉我们,神仙妹妹终于和相恋四年的男友分手了。

  在她名花有主的时候,他痴心以待。

  当她回复自由之身的时候,他抽身出来,这大概是脑子进水了。

  后来靓仔多喝了两口酒,抵不过我们和酒精对他的纠缠,还是说了。

  他说他就死心在神仙妹妹与男友分手这件事上。虽然说出来有点不地道,但当时他何尝不是暗自欢喜,无论如何也觉得自己有点希望了,再不厚道点也能来个趁火打劫趁虚而入。

  于是他立刻站了出来对神仙妹妹关怀备至,充当知心好友。

  神仙妹妹对他还是如同往常,只是整个人都失了魂似的,饿了一个星期不肯吃多少东西,终于饿倒在了汽车站台。

  靓仔去医院看望神仙妹妹,很多人都在病房里劝慰着她。

  他站在门外头偷偷看了很久,最后落荒而逃。

  听完他的故事,我终于明白了那个时候在他博客上看到的日志是什么意思。

  那篇日志是我在国外的时候,倒时差的时候上网恰好刷到的,当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诧异于靓仔怎么也有这么文艺的一面。

  再一刷新就已经被删除掉了。

  现在想来,如果回忆能够如同日志一样,可以随时写,也可以随时删掉,那就好了。然而现实是与此相反的。

  他的日志里有这样的一段话,令我记忆犹新。

  我曾经爱过的人,完美到不可比拟。

  我以为我可以靠近她,然而却在那一瞬间同时忘却,倘若能够靠近,那么她便不是我认为的完美的她。可是若只能远观,我又如何自处?

  我不知所措,并且为此深受打击。然而最终我发现,这是一件所有人都深知的事,她一定也知道,可是她装作不知,并且待我一如往昔,那么我已经不必再心存侥幸。

  因为这只能说明她不在乎,从前不在乎,今后也是如此。

  在这一瞬间,我忽然感觉持续了近七年的爱,终于消失殆尽。

  这是个很沉重的话题,趁着气氛大家都热热闹闹的说完之后,就各自安静了下来,包厢内只有伴奏的音乐在流淌。

  长久的沉默之后,忽然有人笑了起来,提议去吃火锅,大家又热闹起来,各自收拾一番开始,纷纷走了出去。

  我走在最后,等电梯的时候想起东西忘了拿,让他们先下去,我回了包厢,门推开一条小缝,听到有哭声。

  我又合上了门,站在外面没有进去。

  突然想起刚才还有人在问莹莹去哪儿了,原来她一直都在原地没动。

  在某个一瞬之间,突然觉得已经再无可能。

  长久以往的执着在顷刻间变成了可以放手的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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