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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散文辑(18)

书籍名:《当年的体温》    作者:王开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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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物理空间上近,生活背景相似,可比性就有了,疼痛、妒恼和被侵略感就有了。即使纯粹的精神爱慕,柏拉图式的游戏,当事人亦会受不了,觉得自己情感失窃、巢穴被占,视若人生事故。

  听说过一件事:夫妇俩都酷爱音乐,有一天,自视甚高的丈夫突然发现年轻的妻子迷上了某个酒吧乐手——在他眼里,那简直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他苦恼不已,不解其中原委。夫妇都是修养颇高的人,自不会吵闹,但见妻子神态恍惚、情迷意乱的样子,他实在憋不住,说:“假如你爱上的是瓦格纳,我一定不嫉妒,我会感到骄傲,会尊重你的感情,可为何是这么个人……你太不争气了!”

  “瓦格纳”意味着什么?这位被冷落的丈夫,又能从该名字中抽取什么呢?

  其实,丈夫获得的并非什么荣耀,而是一种心灵自慰,精神胜利法而已。因为今人口中的“瓦格纳”,早已不是实际的个体,而是一个被时间放大的虚词,一尊被赋予了传奇和美谈的神圣,它粉碎了任何现实的攀比心理:谁在伟人面前不渺小呢?谁会与之争夺什么呢?

  若说爱慕一个大人物是正常的,配得上审美和理性的支持,那何以迷恋一个同时代的小人物,就不可理喻了呢?

  其实,所谓的“瓦格纳”之说,只是骗自己的矫情。你的生存位置变了,感受和态度随之而变,假如你是瓦格纳的同时代人,甚至是其音乐圈里的某个朋友,你还会有现在的慷慨吗?别忘了,很多被誉为天才和大师的人,他们当年的生活境遇并不好,时代并未像后人想象得那样予其丰厚的犒赏和荣誉,临终的莫扎特不是凄凉得连陪护都没有、连棺材都靠施舍吗?梵高不是在一个妓女面前都自惭形秽、羞愧难当吗?不是连丹特士这样的无赖都敢向普希金叫板吗——甚至还将诗人杀死了?斯宾诺莎不是清贫如洗、靠磨镜片为生吗?天才的光环无不来自时间利息,当世时,连房东都不会对之另眼,为区区几枚钱币,就将其铺盖扔到大街上……假如你生在那个时代,且与之相邻,又会有何异常之举呢?你凭什么相信自己能大大方方地“割爱”?

  近来在俄罗斯,有一桩趣闻——自普京执政以来,女性追星族日益庞大。也难怪,俄罗斯历史上,尚未有过形象如此之“酷”的年轻领袖:冷峻的表情,强健的体魄,刚毅的棱角,运动的活力,言行的果决与坚定,生活中的绅士风度,尤其对女性的温雅、体贴……在俄罗斯妇女眼里,简直帅呆了!比起家里天天喝得烂醉的那位,不知强多少倍!作为“新好男人”“模范丈夫”“最佳情人”的头号种子,他的肖像不仅印满了各种饰品,甚至被请进了闺房,挂在女主人们的床头。

  好在人家普京镇定得很,未见任何绯闻。俄罗斯爷们也算清醒,嫉妒归嫉妒,没见谁朝普京啐口水或起诉总统破坏公民家庭。为什么呢?恐怕在于:总统离妻子太“远”,不用操心。

  进一步说,即便真出了总统勾引良家妇女的事,想必丈夫们也不会抛出“感到骄傲”之类的豪言壮语。再如美国的莱温斯基,虽有被“临幸”的经历,不也把总统送上了忏悔席吗?哪怕总统一度是她的偶像,但自从有了那层关系,距离美也就消失了。即便仍有不少新潮女性艳羡莱温斯基的“福分”,但也属长镜头的幻想游戏,仅此而已。这正是欲和爱的区别。

  末了,我想对那位中国丈夫说的是:既然你已选择了现实爱情中的角色,即意味着放弃了扮演梦中情人的资格,你不能身兼两职,这是自然法。否则你也太专制了。其实,做不到心平气和是对的,妒怒也是对的,完全用不着遮掩,至少证明了你对妻子的爱和重视。那妻子也应因此而感动,换了那位乐手,他未必会为几要失去你而痛惜,说不定,这正是他希望的,摆摆手就大方地让你走人。

  2003年

  (三十九)草鸡

  “那个拂晓那片土地,第一个声音是鸡。”(蔡海葆《中原朝夕》)农业文明中,作为一个重要符号,鸡的地位和价值是超出其他物种的。在穷乡僻壤,鸡是农人最亲密最信任的动物,形影相吊,须臾不离。

  在摄影、绘画、影视作品中,凡乡村画面,总会闪出鸡们蓬松的身影,总要在房前垛后的小空地上,撒麦粒般倒上一把色彩斑斓的鸡:金黄、赤红、乌炭、芦花、雁灰……似乎它已成了乡土风景的标志,鸡一抖擞,整幅画就活了。

  一点不像现在市场上的肉鸡:憨憨蠢蠢的硕态,仿佛偷了“相扑”家族的基因。山里鸡几乎不吃粮,每天在草窠里转悠,刨土觅虫,含草啄籽,餐泥饮露,沐风浴霁……它们很难称得上被喂大,更像一群自生自长的孤儿。所以,山里鸡也称“草鸡”“柴鸡”。由于野生野长,它们肌肉结实、腿翅矫健,散打、飞扑、追逃,从地面到树梢、从篱笆到房脊,飘逸自如。较之肉鸡的室内体虚症,草鸡属运动健将了,既有鸟科目的野性与不羁,又驯良温厚、乖巧习人,俨然满地里跑的农家娃子。

  鸡属于农耕,属于传统,属于诚实的劳作和俭朴的生活。日子愈清苦、贫寒,它愈显得珍贵。在农人心里,鸡的分量很重:雄鸡司晨,雌鸡产蛋,鸡毛造掸,鸡粪入肥,拿鸡蛋换几个零钱,换些油盐酱醋、针头线脑……鸡给平淡的农家生活添了一丝生气、一抹温煦和殷实的暖意。农人自个儿舍不得食鸡,除非特殊当口,比如招待贵客、滋补病人、伺候产妇。鸡是山里的珍珠,农妇唤鸡的“姆姆”声是那样亲热,像唤自己的孩子。

  难有动物像鸡这样与农家结下如此深的渊源。虽是主仆,但更像生存伙伴,一种相濡以沫、相依为命的关系。加上草鸡对食物的节约(几乎不分享主人的口粮),你真说不准,究竟是人养鸡还是鸡养人。在“为人民服务”这点上,草鸡真是模范。就连青蛙,也被唤作田鸡,顿时拉近了这种小野物和人的关系。

  鸡是村野人烟的标识。城市人进了山,顺着崎岖的羊肠小道,未及村口,最先撞上的便是三三两两值勤般的鸡。外来者无论善恶,从胃的本能来说,对草鸡都有一股强烈的欲望。鸡是农人饭桌上最隆重的出场,与其说是菜,不如说是一道大礼,家里来了客,若男人能扭头对媳妇说:“逮只鸡吧!”这情分算是到家了。不过这差事到了妇人身上,便心如刀绞,走到院里,对着那群朝夕相处的宝贝儿,她该犯难了:挑哪只呢?

  鸡在中国农业社会中的珍贵和显赫性,在一些特殊年代的故事里亦反映得淋漓尽致:比如《林海雪原》“百鸡宴”一戏,匪徒们对鸡的狼吞虎咽俨然其人生最高享乐,对鸡的垂涎三尺和大撕大嚼,成了对坏人最传神的描绘。比如《红嫂》中的鸡汤,也被视为了百姓牺牲精神的象征,作了“军民鱼水情”的最佳道具。《铁道游击队》中不也有以香喷喷的烧鸡诱日本兵,趁其埋头享受的当儿、抡起大刀片的场面吗?鸡对中国革命的贡献可见一斑。再比如“鬼子进村”,无不鸡飞狗跳、哭声狼藉,刺刀抓人与抓鸡同时进行,人之命运便也和鸡差不多了。

  作家尤凤伟有过一篇讽刺小说《幸存者》,讲的是当代中国农村社会中鸡的遭遇。小说以幽默悲凉的语调,叙述了一位老汉和一只叫“拾米”的大公鸡——与村干部作命运抗争的故事:

  该村有条不成文的规矩:上头一下来干部,村长就向村民借鸡,挨门逐户,谁也甭想逃脱。村委会对全村50户人家的“鸡户口”了如指掌,鸡们也似乎通人性,一听见村干部的脚板声就心惊肉跳、四下逃窜。“山里的鸡吃虫子,肉香,再用炭火细炖,极有味儿。来客都想吃。有的县、乡干部常常就为吃这一口才来这里视察工作。当然村干部自己馋了,借个来炖炖也稀松平常。”

  这回该轮到“拾米”了。可主人古老汉很犟,死活不应。在他眼里,“拾米”不仅是只鸡,还是个听话懂事、忠实可人的伴儿,像自家孩子。“拾米就是只不挨刀的鸡,我就是要叫它活,活到它自己老死……我就是要给它送终。”在黑脸村长“中国人说话算数”的威吓下,古老汉犯愁:万一哪天自己先走了,“拾米”咋办?于是他琢磨,当务之急是帮“拾米”提高逃生本领,他开始训练这只和主人一样老的鸡,他要让它重振雄风,重新飞翔,让它在猪圈、房顶、树杈和院墙间游走自如,让那帮混蛋望“拾米”兴叹。

  “拾米”的危险一天天延续,老汉的身子骨越来越差。终于有天,他拖着病体去了亲戚家,演了一出现代版的“赵氏托孤”——“给我也中,只是太老了,炖时费火。”“不许炖。”

  “不炖作啥?”“养着。”

  “养到啥时?”

  “到它死。”……“你应了,我死了房归你。”

  不久,老汉撒手西去。“拾米”成了孤儿。但它活着,有尊严有意义地活着。它将顽强活下去,带着主人为自己辛苦拼来的“生存权”。不能自杀,更不能被杀。

  这是个不轻松的故事。它发生在当代,发生在“山高高不过天,人能能不过官”的乡土中国。我知道它的真实性,人的命运有时和鸡差不多。但我更看重古老汉的那句话:“活着吧拾米,好好活着吧……”我向这位鸡的监护人致敬,他是伟大的。这不仅是为鸡争生存权,更是在替人争尊严和自由。孤苦伶仃、卑微无辜的“拾米”,其实就是主人的影子,是他落在人间的魂。

  活着,好好活着。人和鸡都不易。

  1999年

  (四十)邻居

  客居小城已近10年,最重大的活动就是像鼹鼠一样搬家,每搬一次,邻居便换一拨:炸油条卖凉粉的,贩蔬菜蹬三轮的,开洗头房美发屋的……他们中大多数我已模糊,有一人除外,一个离婚男人和他的儿子,姓张。

  张蹲过两年班房,原先在巷口做修车补胎生意,兼配钥匙,一天上午,有人找他开锁,说钥匙忘家了,经不住死磨硬泡,跟着去了……下午警车便呜呜来了,开锁那家失窃了几千元存折,房主却另有其人,正赶上“严打”,张便进去了。祸不单行,刑满前,老婆把孩子扔下,跟一个浙江裁缝跑了。从此,张发誓再也不碰老本行,当起了三轮车夫。

  知道这些,是因为我碰上了一桩倒霉事:某晚出门买烟,钥匙忘在了屋里,又和房东联系不上。去派出所申请开锁,警察正打瞌睡,让我出示身份证,我说证件在屋里呢,只要进了屋,身份证租房合同全给您,警察摆摆手,这样违反规定,碰上贼谁负责?末了说单位介绍信也行,我一听急了,深更半夜哪里开信去?没辙,蔫蔫往回走,有人提醒,怎么不请你邻居帮忙,他可是这方面好手。我不知底细,去敲张的门,他一听脸黑了,死活不肯,最后说,你要不嫌弃,就在俺屋里呆一宿吧。那晚,坐在张的炕头,边喝酒边听他叹气……后来听说,张出狱后,“110”的人曾找他,想聘他为开锁员,替那些被拒之门外的人解燃眉之急,每次付5元劳务费,他哼一声,扭头就走。

  那是一栋50年代的筒子楼,不像现在对门双户的单元住宅,而是一长溜走廊通着,一排多户。我住顶层的尽头,隔壁即张家,有了那次留宿,彼此便少了生分。他称呼我从不带姓,只叫“老师”。张喜欢吆嗓子,尤其卡拉OK,他有一架旧放像机,晚饭一过,就吆喝儿子往走廊搬家伙。时间一长,我听出来了,他会唱的就那么几首:《十五的月亮》《嫂子》《妹妹你大胆往前走》……张唱歌不赖,嗓门、音色都够份,能连吼几小时而不气衰,至深夜,“妹妹”“嫂子”的吼声还惊天动地……开始我不怎么烦,甚至心里暗夸,但时间一长受不了,那天,张唱兴头上突然打住,门被敲开,他脸红着问:老师您吵不吵?我说哪能哪能呢。之后,我一有空便出去当面听他唱,看书时便偷偷将门窗关严,耳朵塞棉球。秘密很快被识穿,他一见我门窗紧闭,便自动歇业,抱着设备回屋去。通常,现场观众只有两人,我和他5岁的儿子。日子长了,大概他也觉得该换换曲目了,便添了些港台新歌,偶尔,他会捧一个本子来找我,指着上面的字问咋念,他居然只上过两年小学,真不明白他平时怎么看那些繁体字幕……奇怪的是,这个报纸都拿不上手的人,对那些词儿却有一种天然悟性,极少唱错。

  有一晚,坐廊口纳凉,张突然抛出个令我大吃一惊的问题:“老师,不怕您笑话,有个事儿我寻思不透,打小就寻思不透,可心里憋得慌,生怕孩子啥时候问我咋办……我也不怕丢人了,您说,那天上的星星月亮,咋都挂着,不掉下来呢?”他吞吞吐吐,脸涨得通红。我愣住,半天才回过味。

  若非亲眼看到、亲耳闻见,谁会想一个壮汉竟被这么个幼儿问题折磨着呢?我敬畏地看着天,熟悉的天,看着让一个父亲惶惑多年的神秘景观……我眼里,那些星辰突然变得巨大而深刻起来,璀璨无比。

  于是我开始慢慢讲,似乎讲了“地球引力”“上下方位”等话题。他一边听,一边咬着牙点头。我对自己的解释并不满意,觉得自己的“答”有点配不上这位父亲的“问”。我第一次感到一种为人师的难度、尴尬和力不从心。

  那天夜里,失眠中想起一件事,一件和童年求知有关的事。

  小时候,我是个爱观天的孩子,尤其夏夜,在萤火烁烁的草地旁,看星星看月亮。有一回,我问身边一位醉醺醺的大人,为什么月亮有时圆、有时缺。

  大人打着酒嗝,很热情,拿树枝在地上画起来:月亮本是圆的,“缺”是因为人的视线刚好被地球挡住了……他还举了太阳的例子:你看你看,早上太阳升的时候为什么只有一半?因为另一半给地平线遮住了啊!

  这例子一下子征服了我,我毫不怀疑眼前的道理,并作为一个“科学”牢记于心,竟一直记到了初二。有一天,我突然觉得不对劲:月亮“缺”的时候并非在地平线上啊?怎么能用“挡住”来解释呢?

  我把此事的来龙去脉告诉父母,父母吓了一跳:他真这样对你说的?显然,他们不相信聪明儿子竟被一个浅显道理蒙了这么多年,更不理解一个受过教育的大人会对儿童说出那样的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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